书城历史明清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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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张汶详刺马案(2)

张之万到了江宁,他很清楚,这个案子不管怎样审,怎样结,都是两头不落人。审不出主使人,马家不愿意,朝廷更不满意;审出主使人,这些人也可能把自己“做掉”,岂不更悲?于是他与将军魁玉和当时江苏的布政使梅启照密谋,最后他们彼此通过一番言谈,心照不宣地达成了一致,这就是往下拖。因为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知道,曾国藩要重回两江,他是湘军首领,不管怎么审,都比他们审要好得多。

张之万采取拖延战术,在江宁连审数日,并没用刑。马新贻的亲信、参与会审的孙依言、袁保庆十分不满。袁保庆时任营务处总办,平日抓散兵游勇,颇为严厉,是马新贻的亲信之人。那孙依言与马新贻也处得不错,马新贻对其有知遇之恩。两人对马新贻之死耿耿于怀,不追出主使的人来,决不罢休,于是极力主张张之万对张汶祥严刑讯究。张之万不软不硬地说:“案情重大,不便徒事刑求。偿未正典刑而瘐死,谁负其咎”。就这样张之万一边慢慢地审理,一边耐心等待调补两江总督的曾国藩的到来。

对这样一种情况,朝廷也早有所顾及,所以早在张之万在路上的时候,朝廷就再次下旨给魁玉,明确告之魁玉,在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一定要抓紧时间,绝不能够心存由大化小的心态,更不能够因为借口等待张之万而稍有迟缓。

到了十月月十二日,张之万才送出第一道奏章:“该犯张汶详自知身罹重解,凶狡异常,连讯连日,坚不吐实,刑讯则甘求速死,熬审则无一言。既其子女罗跪于前,受刑于侧,亦复闭目不视,且时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污蔑之语,尤堪令人发指。臣又添派道府大员,并遴选长于听断之牧令,昼夜熬审,务期究出真情,以成信谳。”同时与魁玉联衔报告,质讯中军副将喻吉三,以及武巡捕候补都司叶化龙等,追究防护失职之责。

由于张之万、魁玉拖延太久,朝廷震怒,下谕旨责问张之万和魁玉,怎么还没有结果?而且案子拖延不结,招致了更多的传闻物议。那么朝中的一些所谓的严官,如给事中等也都纷纷上折,认为朝廷指派的这两个人太不尽责了,张之万、魁玉一时成了众矢之的。

迫于压力,到了这一年的闰十月二十日,也就是距案发差不多有四个月之久,张之万和魁玉两个人联名上奏,向朝廷写了一道这个案件奏结的奏折。奏折中称:“凶犯张汶详曾参加了太平军,效力于侍王李世贤帐前。在离家从军期间,他的妻子被当地一个姓吴的人霸占为妻。战乱平息之后,张文祥回到家中看见妻子别嫁,到县衙投诉。县官将妻子判回给他,但是被一同占有的家财难再取回。当时,马新贻正在做浙江的巡抚,张文祥前去告状。马新贻并未受理此案,那位霸占他妻子的吴姓人借机讽刺挖苦,张文祥从此对马新贻怀恨在心。后又因为生意往来,张文祥认识了一些在浙江沿海抢劫财物的做海盗的朋友。而马新贻曾经数次出兵剿灭海盗,张文祥的朋友不免牵涉其中,这使得张文祥对马新贻又结新仇。因此张汶祥于‘本年七月二十六日,随从混进督署,突出行凶,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张之万和魁玉认为,马新贻之所以行刺总督大人,完全是因为上述这种个人的冤仇所致。

张之万、魁玉的奏结看来还算顺理成章,但在最后却露出了破绽。人命关天的法律文书,行文时竟用“尚属可信”四字,不知是何用心。对这样四个字,朝廷看到之后,就更加的不满。说如此的一个行刺总督的重案,如此一个受到皇帝朝廷,几次三番关注的这样的一个所谓的诏命的钦定案件,怎么能够用“尚属可信”四个字就决定呢?朝廷一气之下,又发了一道谕旨:“令曾国藩于抵任后会同严讯,务得确情。着再派郑敦谨驰驿前往江宁,会通曾国藩将全案人证详细研鞠,究出实在情形,从严惩办,以伸国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此时慈禧太后应该已经得知了幕后有人捣鬼,但是她应该还没有疑心到曾国藩的身上,所以在上谕上虽然有所松动,但是还是比较严厉的。这回除了要曾国藩速回江宁外,又另委派了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随员赴江宁复审。不仅主审大员撤换,就连司员也全部更换,既显示出朝廷处理此案的决心,也反映出对前审案人员的不满和失望。

曾国藩、郑敦谨再审

八月朝廷曾下旨,要调任曾国藩重新出任两江总督,然而曾国藩却请辞。他在给朝廷回复的奏折里说了两点原因:一是,因为他百病缠身,他说自己年岁大了,而且眼疾很重,一只眼睛几乎什么都看不到了;二是,他这个时候在天津处理教案。慈禧哪里会放过他,一面给这个“中兴名臣”戴了顶高帽子,一面坚决不让他辞官。下懿旨道:“两江事务殷繁,职任綦重,曾国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现虽目疾未痊,但得该督坐镇其间,诸事自可就理,该督所请另简贤能之处,著毋庸再议。”言外之意是让曾国藩必须去。

曾国藩请辞江督未能如愿,已经交出了直隶总督的关防,正预备入京请训,就在他出京之前,张之万和魁玉会衔的奏折到了,说张文祥挟仇“乘间刺害总督大员,并无主使之人”,同时定拟罪名,凌迟处死。消息一传,舆论大哗。不但舆论不满,两宫太后及朝中大臣,亦无不觉得封疆大吏死得不明不白,不但有伤国体,而且此风一开,中外大员心存顾忌,会不敢放手办事,否则就可能成为马新贻第二。于是两宫太后召见军机,仔细商量的结果,决定兼筹并顾。一方面尊重曾国藩的地位,一方面另派大员到江宁,重新开审。同时为昭大公起见,决定明发上谕,于是就有了上述的要郑敦谨会同曾国藩再审张汶祥的谕旨。

时任刑部尚书的郑敦谨,字小山,是湖南长沙人,道光十五年(1835年)进士。因他作中下级地方官的时间长,与百姓打交道的机会也多,凭着他清廉正直,勤政爱民的性子,得了一个“郑青天”的名声。同治六年(1867年),捻军渡河进入山西,山西巡抚赵长龄防剿不力,带兵的藩司陈湜,是曾国荃的姻亲,本人性喜渔色,部下纪律极坏,被捻军连连挫败。捻军在山西攻城夺镇,所向披靡。慈禧太后得报震怒,大年三十派郑敦谨出京查办。结果按查属实,赵长龄和陈湜得了革职充军的处分,而郑敦谨其铁面无私,雷厉风行的名声,立时传于朝野。

此次,上谕发抄,舆论都表示满意,期待着郑敦谨也像那次到山西查办事件一样,将这桩刺马疑案办得水落石出,河清见鱼。郑敦谨却是心情沉重,因为他是湖南人,而江宁是湘军的天下,但他又不愿借词规避。

再说这个曾国藩,他请辞两江总督未被获准,这之后他就采取拖的办法。他磨磨蹭蹭,就是不启程,似乎对回任两江毫无兴趣,其实他一直都在密切关注着江宁的事态发展。张之万与魁玉但求自保,对刺马案是一拖再拖,招致朝廷震怒。

清廷为了不激起兵变,稳固国本,一再催促曾国藩回莅湘军集团腹地坐镇,督审此案。一月二日曾国藩抵达江宁,十四日,接印视事。从清廷调他任两江总督,到他正式上任,历时三个多月。

曾国藩到江宁后,张之万急急忙忙交接完案件,就匆匆跑回清江浦去了。曾国藩很沉得住气,一直到郑敦谨抵江宁,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从未主持过审理案件。只在郑敦谨来到的前一天,他才调阅案卷,记下有关案犯的名字。

郑敦谨到江宁的第二天,正是大年初一,也就是到了同治十年(1871年)。他此次赶赴江宁,随行带了两个得力助手,也就是刑部的两个郎中,满郎中伊勒通阿、汉郎中颜士璋。郑敦谨只歇了两天,在正月初二,他就招呼曾国藩这一应人等,开始会审张汶详一案。

等坐了堂把张汶祥带了上来,郑敦谨看他一脸既凶且狡的神色,心里便有警惕,所以问话极其谨慎,而张汶祥其滑无比,遇到紧要关头,总是闪避不答。那两名司员因为已经得到指示,也是采取敷衍的态度,一句来一句去,问是问得很热闹,却非问在要害上面。

按照郑敦谨当初的打算,他背负着“铁面无私”这样的一种社会上的清誉,他认为他一定要把这个结果审出来。可是据史料当中说,他连审了十四天,张汶祥一味狡赖,毫无确供。与郑敦谨并坐正堂的曾国藩,一直默默地听着很少发问,最后冷冷地对郑敦谨说了一句话:“将来只好仍照魁、张二公原奏之法奏结。”此时郑敦谨一切都明白了,原来他们早已设计好了。他心里凉了半截,原来这案子是不能深究的。

三月十九日,郑、曾联衔上奏,奏结比张之万、魁玉原来的定拟叙述更加详细,取供、采证、行文更加缜密,但基本内容不出前者。所不同的是:

第一,特别强调张汶详“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