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明清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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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张汶详刺马案(1)

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开始向中国走私鸦片,由于清朝的禁烟行动,导致一八四零年中英鸦片战争爆发。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同时,国内矛盾也不断激化,引发了一系列的反抗运动。其中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历时十四年,遍及十八个省,势如破竹,一度对清朝的统治构成了严重威胁。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晚清虽有短暂的中兴,但由于新的时代因素的介入,传统制度已难凭自身走出这一危机。

在内忧外患交加的情况下,封建统治岌岌可危,各种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就在这期间,发生了张汶详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的案件,因为此案纠结着湘军、太平军、捻军等众多集团,牵扯到慈禧、曾国藩、丁日昌等重要人物,包含着反清、报仇、夺妻等诸多传奇元素,加之内幕真相始终被清廷蓄意隐讳、歪曲,导致各种传闻蜂起,使案情变得扑朔迷离,因而被后人称为“晚清第一大奇案”。

总督遇刺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五日(1870年8月21日),两江总督马新贻要阅示当时的武弁的武功。一八六九年,马新贻在江宁练了四营新兵,规定每天操演两次,专习洋枪、抬炮、长矛。而每月的二十五日要进行校阅,这是他的前任曾国藩任两江总督时定下的规矩,称为“月课”。

现任两江总督马新贻,字谷山,号燕门,别号铁舫,回族,山东菏泽马垓村人。马新贻祖辈几代为清朝官吏。他自幼聪慧好学,熟读诗书,苦心科举,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参加礼部会试,中三甲第六名,赐同进士出身,与李鸿章同榜。历任安徽建平、合肥等县知县、庐州府知府,以勤明称。咸丰三年(1853年)随袁甲三,翁同苏镇压太平军,累迁安徽按察使。同治二年(1863年)任安徽布政使,次年任浙江巡抚。不久任浙江巡抚。同治七年(1868年),马新贻擢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接替调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两江总督是个实权职位,满清有句老话,叫做国家财富,悉出两江。在清代,两江总督下辖的省份是清廷财政的主要来源,位置虽在疆臣之首直隶总督之下,但手里的实权却在直隶总督之上。

当时阅兵的校场设在江宁巡抚衙门的旧地。这里要插一句,当初曾国荃(曾国藩的九弟)率兵攻破了太平天国首都天京(南京)后,放了一把火,这把火不但烧毁了天王府(原来清政府的两江总督署),同时也烧掉了他私吞国库银两的证据,这在后面还要细说。在新建总督衙门未完工的情况下,就暂时借用巡抚衙门作为总督府。

这个衙门在建筑结构上有一个特点,它后院有一个西门,中间有一段路,被称为间道,从这里直接可以到达阅兵的地方。也就是马新贻阅兵没必要出督抚衙门的正门,他徒步穿过间道就可以到阅兵的场所。

当时阅兵分为四批,按照惯例总督和巡抚都要参加。马新贻作为总督,只检阅第一批(第一批包括射击等军事上的训练)。本来应由巡抚检阅第二批,但时任江苏巡抚的丁日昌恰巧头天奔赴天津,协助曾国藩审理天津教案,故而只得改由洋务局张道台阅第二批。总务巡营处杨道台阅第三批。总理保甲局部郜道台阅第四批。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天津教案。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列强签订了《北京条约》,增开天津为商埠。从此,法国传教士援引有关条约规定,在天津望海楼设立天主教堂,他们纠集爪牙,形成恶势力,无恶不作,早为民众痛恨。同治九年(1870年)六月,教堂婴堂收养的婴儿因流行病传染而死亡了三四十名,附近又不断发生幼儿被拐事件,于是民间开始传言怀疑外国修女以育婴堂为幌子,实则绑架杀死孩童作为药材之用。同时抓获的拐犯也供称“系天主堂主使”。此事哄传后人心大愤。群众上万人自发包围教堂。教堂人员与围观的人群口角起来,引起抛砖互殴。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要求总督崇厚派兵镇压,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在前往教堂的路上,与知县刘杰相理论,怒而开枪,击伤刘杰随从高升,秘书西蒙也鸣枪威胁。民众激愤之下当场击毙丰大业和西蒙,随后焚毁法领事署、教堂、育婴堂,打死打伤法传教土、修女、教民数十人,又误杀俄商3人,殃及英美讲堂各一所,破坏行动持续了三个小时。这就是天津教案。

天津教案发生后,法英俄等驻华公使联合抗议,并以军事威胁。清朝于是派直隶总督曾国藩去天津查办,江苏巡抚丁日昌就是在这个时候去了天津协助调查。

我们再说马新贻,到了七月二十五日这一天,偏偏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阅示就推迟了一天。第二天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依例行事,到了九点多钟阅示完第一批,就同往常一样,从间道步行回署。后面跟着负责警卫的督标中军副将喻吉三和替总督传令的武巡捕叶化龙,还有两三名马弁。刚走到官署后院门口,马新贻的同乡武生王咸镇跪道求助,此前马新贻曾两次予以资助。马新贻遇到了这个人他就随手吩咐,护卫上前就把他拦下去了。马新贻并未停留,当行至西角门时,突然出现一人,身着短衣,一边口呼冤枉,一边拔出匕首,快步冲向马新贻,在众人都没回过神来的时候,这把刀就深深地刺入了马新贻的右肋。马新贻猝不及防,应声倒地。这个时候喻吉三和叶化龙等人一拥而上,刺客也并不挣扎,高喊:“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今日拼命,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随即仰天长笑,挺身就擒。护卫同时也将告帮的马新贻的同乡武生王咸镇一并抓获。几个护卫赶紧卸下了一扇门板,把总督大人马新贻抬到了衙署,抬进了他的卧室。将军魁玉、署理藩司孙依言、臬司梅启照,还有学政殷兆镛,闻讯一起赶到督署,只见马新贻已气息奄奄。马新贻自知命不能保,口授遗疏,令嗣子毓桢代书,请魁玉代呈朝廷。因为被刺中要害,群医也束手无策,延续到第二天,马新贻伤重去世。

刺客自报姓名叫张汶祥,四十六岁,祖籍是河南汝阳人。史料当中说,他不过是一个市井百姓而已。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宁波贩卖毡帽,以后又放印子钱,也就是我们说的高利贷,这样积攒了一笔本钱,开始在湖州府做买卖。据说还当过四年太平军,做过洪匪李侍贤的裨将,还救过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俘虏,后来看到太平军大势已去,便与时金彪出逃,回宁波后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密切,这在后来都被审实。

其实早在同治七年(1868年),张汶详就想要谋刺两江总督马新贻,但是这一年来的不是时候,他到了江宁已经进入了阴历九月,天气已经很冷了。张汶详考虑,这个时候衣服穿得都很厚,他用刀谋刺恐怕不容易得手,于是他就又回到了湖州的新市镇。到了同治九年的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张汶详再度来到江宁,图谋行刺,结果这次终于得手。

两江总督下辖三个省,官比今天的省长还大,然而位高权显的两江总督封疆大吏马新贻竟然在亲兵随从护卫下,被一个大街上蹿出来的刺客刺中了,且刺客束手就擒、自报姓名,这是清王朝立国以来,二百七十年左右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这也几乎成为了清廷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怪事。

这时候社会上传言,马新贻被刺源于督抚不和。当时的江苏巡抚就是上文提到的丁日昌。当时太常寺少卿王家璧还特意上奏直接指出总督马新贻被刺与江苏巡抚丁日昌有关,他上奏说:“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被案,应归马新贻查办,请托不行,致有此变。”

丁日昌之子案是指丁日昌的独子丁惠衡的一个家奴寻衅滋事,在妓院里面惹了一个案子。那么这个案子,按照清廷法律回避的原则,丁日昌是不能审理的,这就交给了当时的总督马新贻审理,审实的结果是马对丁惠衡的家奴分别给予了惩处。丁惠衡原本也涉案,但是案发之初,他就跑了。最后,马新贻因丁惠衡拒不归案而奏请交朝廷议处。马新贻、丁日昌二人就此结仇。当时马新贻被刺,据丁惠衡案结仅四十余天。而且就在马新贻遇刺前丁日昌偏偏去了天津,这难免让人心生猜忌。于是就有人说,丁日昌为报私仇指使张汶详刺杀的马新贻。而丁日昌曾是曾国藩的幕僚和亲信,属于湘军集团的人物,因此又有传言说此案是湘军幕后策划的。

刺马案是否果真是丁日昌所为,是否真的与湘军有关,幕后究竟还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让我们来继续关注张汶祥刺马案的审理。

三审张汶祥

魁玉初审

张汶祥刺马案发后,江宁将军魁玉命藩司梅启照会同江宁知府冯柏年、江宁知县莫祥芝和署理上元县知县胡裕燕等人连夜审讯。刺客张文祥直认不讳,但对行刺缘由闪烁其词。魁玉又加派臬司贾益谦、江苏候补道孙依言,山东候补道袁保庆等严加审讯,并飞章驿六百里入奏朝廷。

我国古代以驿传方式通达信息,隔百十里就设有一个驿站。这个驿站由官方出钱,雇佣驿兵。清代驿站管理严密,由兵部负责,京师设皇华驿,各省腹地及盛京地区设驿,军报所设为站。凡是通过驿站发递的,都要分缓件、急件。驿递是有一定规矩的,军机处文件,往往在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规定每天三百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最紧急的用“六百里加紧”,就是一天必须要跑六百里,换马不换人。这限于奏报督抚、将军、学政,在任病故,以及失守或者光复城池,不得滥用。驿六百里在当时已经是跑得很快的一个规定了。

魁玉的奏折八月二十八日到京,同治皇帝览后“实深骇异”。两江总督竟在督署重地被刺身亡,实在是对风雨飘摇的清王朝的一次冲击。为此,29日朝廷连发四道谕旨:

第一,命“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赶紧严讯,务得确情,尽法惩办。”

第二,“曾国藩著调补两江总督,未到任以前著魁玉暂行兼署。”

第一,密旨安徽巡抚英翰加强长江防务和地方治安,以备不测。

第四,“著魁玉督饬司道各官,设法熬审,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

同治皇帝还为马新怡亲赐祭文、碑文,特赠太子太保,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袭,谥“端敏”。江宁、安庆、杭州,海塘以及菏泽都为他建有专祠,有地方还规定每年春秋,官为之祭。同时下令对他的嗣子给予恩荫,也就是任命他为六部的主事官爵,这相当于是一个正六品的官员。

在此期间,魁玉派人缉拿了收容张文祥的店家朱定斋、周广彩等嫌犯。但审讯张文祥的工作毫无进展,即使昼夜严鞠,案犯只对行刺供认不讳,言及行刺原因则语焉不详。

清廷一开始就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并怀疑非张汶详一人所为,因此死死抓住魁玉不放,连下谕旨,口气越来越严厉,一定要追出幕后主使之人。魁玉审理刺马案月余,每次奏报几乎不离“一味闪烁”,“语言颠倒”,“一味支离”。不过,魁玉多少还是向朝廷报告了一些进展,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张汶详曾经一度为“发逆”,也就是参加过太平军。曾在太平军侍王李世贤名下领兵打仗,进攻漳州,转战安徽、江西、广东、福建、浙江等地。那么张汶详有这样的一个出身经历,他当然就被朝廷更加的愤恨,所以魁玉认为这应该算是一个不小的审出的一个成果。魁玉又通过手下,把张汶详的儿子张长幅,张汶详的女儿张宝珍,同居之舅嫂罗王氏拿获,但此案的核心即行刺缘由以及幕后主使仍无确供。

但朝廷对这一结果仍不满意,王公大臣也纷纷议奏。给事中王书瑞奏请派遣亲信大臣亲自前往彻查。太后、皇帝认为有理,于是委派漕运总督张之万赴江宁会审,并下旨“将该犯设法熬审,务将其中情节确切研讯,奏明办理,不得稍有含混。”“熬审”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是按照当时的法律制度进行严刑审讯;另一种说法就是不能对他用刑,以免犯人在重刑之下暴毙,而是要连续地、煎熬性地、不断地来审问他,但是又不能放过他。所以总之朝廷让魁玉通过熬审一定要审出这个案子背后的真相。

这时候,江宁那边的审讯还是没有进展。实际上,魁玉也是显得很无奈。至于张汶详在被抓当场大声喊,“养兵千日,用在一朝。”,难免让人联想其背后另有主使。可是在审理过程当中,张文祥除了信口侮蔑马新贻以外,对于行刺的原因,是否有人指使,坚不吐实。地方官会审时,其态度桀骜不驯,将军魁玉亲自审问时,他只说了一句:“我为天下除了一个通回乱的叛逆,有何不好?”马新贻虽是回教家世,但从洪武初年由武昌迁居山东曹州府,到马新贻已传了十八代之久,是道道地地山东土著,与陕甘回民风马牛不相及,可知张文祥话,完全诬蔑。但又不敢对其用刑,怕有人趁机在狱里动手脚,灭张文祥之口,把钦命要犯报个“刑伤过重,瘐死狱中”,这个责任谁也担不起。

张之万会审

张之万奉了皇帝的谕旨,赴江宁与魁玉会审张汶祥。张之万是直隶南皮人,道光年间的状元,其弟就是后来支持新法、操练新军、在两广大败法军、建造中国第一个兵工厂,大名鼎鼎的张之洞。张之洞是同治二年(1863年)的探花,时任湖北学政。张之万与其弟张之洞虽是同胞,但脾气大不相同。张之万做事沉稳,学问精深,在官场之中上下通融也颇有几分能耐。但此人胆子极小,非常怕事,为人深通以柔克刚的黄老之学,所以也是个“不倒翁”。

这个时候社会上对刺马一案的风传,张之万也有所耳闻。他知道此行实在是有点风险。如果真像传闻说的,背后由湘军主使,他作为一个直隶人,又要到湘军控制的地盘去审实这样一个案子,如果遵旨根究到底,一定会成为马新贻第二。果然,不久就接到了间接的警告,劝他不可多事。这一下,张之万越发胆战心惊,一直拖延着不肯到江宁。无奈朝旨督催,魁玉又行文到清江浦,催“钦差”快去,张之万只好准备动身,他将漕标的数十号官船,上千名兵丁都调来,护着自己顺运河南下,他自己一直躲在舱里不露面。

当时正值深秋,红蓼白蘋,运河两岸的风光颇为不错。这天由河入江,到了瓜州地方,张之万在船里闷了几天,想上岸走走,刚下船走了一阵,忽然内急,看看四周,蒿草高过人头,四周里除了自己的人寂寂无音。只在远处有些农人正在田野劳作。本来随便找个地方如厕是不难的,但张之万深怕这里藏着刺客,于是命漕标参将,亲自带领两百亲兵,拿枪的拿枪,拿刀的拿刀,团团将他围住,才放心出恭。正在收割稻子的老百姓,大为惊异,不知道那里出了什么事?跑去一打听,才知道是“漕帅张大人”上茅厕。这事儿一时被传为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