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劼人研究: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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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李劼人全集》各卷《出版说明》

曾智中

一卷

长篇小说《死水微澜》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七月由中华书局初版;1949年后作者曾进行过局部的修订。

本卷系据初版整理。原版将作者注释置于每章末尾,今一律处理为当页脚注,并由编者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

二卷

长篇小说《暴风雨前》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十二月由中华书局初版;1949年后作者曾进行过局部的修订。

本卷系据初版整理。原版将作者注释置于每章末尾,今一律处理为当页脚注,并由编者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

三卷

长篇小说《大波》的版本主要分为两个系统:其一为中华书局1937年版《大波》,通称“老版《大波》”,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卷,近五十万字,1949年后从未再版。其二为1949年后出版的各种版本的《大波》,通称“新版《大波》”,是作者因各种原因所作的重写本,共分四部,重新写作的部分达四十余万字。

本卷根据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中华书局初版整理。原版将作者注释置于每章末尾,今一律处理为当页脚注,并由编者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

四卷

长篇小说《大波》的版本主要分为两个系统:其一为中华书局1937年版《大波》,通称“老版《大波》”,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卷,近五十万字,1949年后从未再版。其二为1949年后出版的各种版本的《大波》,通称“新版《大波》”,是作者因各种原因所作的重写本,共分四部,重新写作的部分达四十余万字。

本卷为重写本,基本内容不与“老版《大波》”重复。系据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李劼人选集》第二卷整理,重新分卷,而该卷当时曾据手稿校订。本卷大体保留了该卷的注释,略有变动;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

五卷

长篇小说《天魔舞》原载于1947年5月9日至1948年3月18日成都《新民报》。1981年版《李劼人选集·第三卷》收入此作时,编者曾说明“除个别地方有改动外,均照原稿排印”。——本卷现据此版整理;其注释大体保留,略有变动;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

六卷

李劼人的中、短篇小说主要见于《好人家》(短篇小说集,民国三十六年中华书局版)和《李劼人选集·第四卷》(中、短篇合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其余的散见于各个不同时期的诸种出版物。

本卷整合上述资料,以作品发表的先后时间为序,试图再现其中、短篇小说作品的原貌。先前出版物的注释大体保留,略有变动;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部分新找到的作品无标点和注释者酌情加之。对暂时没有搜集到的作品和与《李劼人全集》其他卷内容重复的作品,作存目处理。

七卷

李劼人的散文作品,除《李劼人选集·第五卷》(四川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做过部分结集外,其余的均散见于各个不同时期的诸种出版物和档案文献。

本卷收入李劼人目前存世的能够搜集到的全部散文作品,依内容的异同归类排列,同类中大致以其发表时间的先后为序。先前出版物和档案文献的注释大体保留,略有变动;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部分新找到的作品无标点和注释者酌情加之。不好归类之作和存疑之作则以附录出之。

八卷

李劼人的诗歌和戏剧作品,从无结集。本卷收入其目前存世的能够搜集到的全部诗歌和戏剧作品。以作品发表的先后时间为序,试图再现其原貌。

另外,李劼人在经营工商实业和从事政治活动中,留下一些实录性文字;在学术研究、文献搜讨中留下一些笺注、札记、书目等。凡此诸种,列“其他”一类,收入本卷。

先前出版物的注释大体保留,略有变动;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部分新找到的作品无标点和注释者酌情加之。不好归类之作和存疑之作则以附录出之。

九卷

李劼人的文学批评作品,除《李劼人选集·第五卷》(四川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作过小部分结集外,其余的均散见于各个不同时期的诸种出版物。

本卷收入李劼人目前存世的能够搜集到的全部批评作品。先依内容的异同归类排列,每类中又以作品发表的先后时间为序,试图再现其原貌。先前出版物的注释大体保留,略有变动;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部分新找到的作品无标点和注释者酌情加之。

十卷

作者书信,生前只刊发过数封。从其逝世起,至二〇一一年止,其未刊书信的搜集、整理、重刊工作,经谢扬青、易艾迪、张世成、罗华俊、王嘉陵、郭志强、李诗华诸人的先后努力,共得一百六十二封,其中又以王嘉陵贡献为多。

作为李劼人全集单独的一卷,本卷仍由王嘉陵主编,囊括了先前所得,新增九十九封,总计为二百六十一封。这新增九十九封的信函包括:三十年代任民生机器厂厂长、四十年代任乐山嘉乐纸厂董事长所写信函;新中国成立初期出任成都市副市长所写信函;五十年代与成都杜甫草堂建设有关的信函;以及其他零星的新发现的信函。在各类职务上所写信函,职务色彩较强,比较具有公务函的性质,但出自作者亲笔,有作家本人风格,且具书信要素,本卷亦谨慎收入。极少数他人来信,因资料珍稀,酌情收入。

本卷所收书信,依年代、月份和日期给出编号,然后依次排列。例: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七日致陈晓岚函,编号为480417,排列于480415致谢扬青和480419 致吴照华之间。如年代日期考据不实的书信,依照书信写作的年代或月份编号,置于相关年度或月份之后。例:一九四六年十二月致成都总公司函,编号461200。同日如有数信,则依顺序编号,加〔1〕〔2〕……为记。

有少量原信未加标点,整理中酌加。注释统一处理为脚注,以简略为要;先前出版物注释未加以改动者,为“——原编者注”;原注过繁加以改注者,为“——编者重注”;本卷编者所注者,为“——编者注”。

本卷成书亦应感谢叶军、郭志强、易艾迪、曹治炜、李诗华、钟思远、张凤鸣诸人为之提供原始文献和付出的劳动。

十一卷

本卷收入李劼人所译的法国作家规司达夫·弗洛贝尔(今译居斯塔夫·福楼拜)的长篇小说《马丹波娃利》(今译《包法利夫人》)。该书李劼人前后翻译过三次:初译本问世于1925年,是这部世界名著的第一个中译本;再译本问世于1936年,均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三译本1944年由重庆作家书屋出版。

本卷据中华书局1925年初版整理。原版译者注释有两种:一种以“译者按”的形式夹于行文之中,对人物、情节等进行适当的阐释;一种标为“注一”“注二”等,以小字置于正文该段的末尾;今全部改为当页脚注。根据需要,编者还适当增写了部分注释。

十二卷

本卷收入李劼人所译的法国作家规司达夫·弗罗贝尔(今译居斯塔夫·福楼拜)的长篇小说《萨朗波》,该书被列为文学研究会世界文学名著丛书之一,民国二十年(1931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47年译者重新修订后由作家书屋出版。重版本国家图书馆无存,他处有者,或模糊,或残缺,权衡之下,本卷据初版整理。

《萨朗波》在法国问世以后,包括弗罗贝尔的老师圣·伯符在内,多有责难性批评,弗罗贝尔“深致不满”,作三封长信回应。《萨朗波》译著出版以后,李劼人又陆续将这三封长信译出,在《文学》等刊物上发表;本卷现将此作为附录收入,所据底本为李劼人故居博物馆所藏该文油印本。

译文正文无注释,由编者适当增写了部分注释。附录译者注释夹于行文之中,今全部处理成当页脚注。

十三卷

本卷收李劼人翻译的法国作家都德的长篇小说《小物件》和《达哈士孔的狒狒》。

《小物件》初译本民国十一年(1922年)十一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再译本改名为《小东西》,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由作家书屋出版。本卷系据初译本整理,原书原注及译者注均随文出现,现均改为当页脚注。

《达哈士孔的狒狒》民国十四年(1925年)由少年中国学会出版,中华书局印行。该书译者注释分为两种,整理时分别做了相应处理:一种是以随文夹注方式出现的“译者按”,改成了当页脚注“译者注”;一种是随文出现的“注一”“注二”……,因注释内容较长,循原书之例,仍安排在该章的末尾,只是将编码“注一”“注二”……,改为“尾注一”“尾注二”……,以示区别。

两书均由编者适当加写了部分注释。

十四卷

本卷收李劼人翻译的法国作家赫勒·马郎的《霸都亚纳》和克老特·发赫儿的《文明人》。

《霸都亚纳》系据民国十七年(1928年)三月北新书局初版整理。据译者后记:译者1924年曾在巴黎与作者见面,“原书只是分十二章,至于每章之下所列的一些小题目,是我添上去的,意思只是想把一章的内容标得更清醒一点而已”。

《文明人》系据民国二十年(1931年)中华书局版整理。封面上的作者译名与译者前言中的作者译名作了统一。

原版译者注释夹于行文之中,今全部处理成当页脚注,并由编者适当增写了部分注释。

十五卷

本卷收入李劼人所译的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彼得与露西》和莫泊桑的《人心》。

《彼得与露西》译文原载民国十五年(1926年)六月十日、七月十日出版的《小说月报》第十七卷第六期、第七期,1946年由人言社出版了单行本,本卷系据前者整理。原书名是Pierre et Lucienne,按法语的音译应读作“彼尔与吕西娜”,跟英语的音译“彼得”、“露西”相近。作者译此书时,可能鉴于英语音译为大家所熟谙,因此沿用了英语的译名。译者说明:“原文并未分章,只每段中间脱一白页,我因为就看、写、排印的便利,未照原样,竟在每段之间,冠以一个数目字。”

《人心》译者前后翻译过三次:初译本问世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再译本问世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均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三译本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由重庆作家书屋出版。本卷据再译本整理。

译者在再译本序中说:“第二次译完,誊正,……恰好顺手又翻出了莫泊桑一篇较长的短篇小说《脂球》……因为要把本子弄厚一点,也罢,权且把它附在《人心》后面罢。”遵译者此意,将短篇小说《脂球》(今译《羊脂球》)也一并收入本卷。

上述译作原版译者注释,均以随文夹注方式出现,现都改成了当页脚注。由编者适当增写了部分注释。

十六卷

本卷收入李劼人所译的法国作家马格利特的长篇小说《单身姑娘》。该译本列入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都分会创作、翻译丛书,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六月由成都中西书局出版,本卷据此整理。

译者在序言里交代:“原书仅分第一部第二部……每部又分若干段落,很老套的,翻译之后,重阅时,觉得太老套了,遂每部给它一个总标题,每个段落之下,又扼要写下若干小题目。”本卷对译者这一做法予以尊重。原版译者注释有两种:一种以“译者按”的形式夹于行文之中,对人物、情节等进行适当的阐释;一种标为“注一”、“注二”等,以小字置于正文该段的末尾。今全部改为当页脚注,并且由编者适当增写了部分新的注释。

十七卷

李劼人所译的法国文学作品,除长篇小说外,还涉及相当数量的中短篇小说以及少量的诗歌。这些译作散见于各种出版物,1949年后更从未与读者见过面。

本卷尽可能将存世的李劼人的中短篇译文收入;按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分类分列;每一类别中又以译作发表时间的先后为序;因为收入的全系法国文学作品,故在作者名字之前不再标明所属国名;译者在标题、作者后,有时标相应的法文,有时不标,本卷一仍其旧;所写的跋语也一仍其旧。译者注释夹于行文之中,或者是置于章节之尾,今全部处理成当页脚注,并由编者适当增写了部分注释。

此外,李劼人所译的蒲莱浮斯德的小说集《妇人书简》,实为一中短篇小说集,故也收入本卷。该书部分篇章曾在少年中国学会相关刊物上选载,后被列为少年中国学会丛书之一,民国十三年(1924年)三月由中华书局出版,本卷据此整理。李劼人还翻译过蒲莱浮斯德另一小说集《新妇人书简》中的《和解》,也一并收入本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