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徒心叵测
3806000000004

第4章 寻仙问道

鲁国,堂人馆。

华家突然之间遭逢巨变,华家的乳娘因为照顾生病的女儿所以逃过一了劫,可是年仅十岁的遗珠病情痊愈后,因为家里拮据的实在揭不开锅,被卖进了堂人馆。

刚才见到的那一幕,就是是华箬被黎家大户收作童养媳,更名花若。而遗珠从隔壁街的堂人馆,跟着采办的庆叔来找花若玩。

花若性格开朗活泼,带一点娇生惯养的骄纵和蛮横,却并不惹人讨厌。

遗珠性格内向沉静,有着被严格要求的穷苦中的收敛,所以有点点自卑。

花若的杏眼皓齿、满月脸盘,笑起来会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俏皮可爱又钟灵毓秀。

遗珠的眼睛笑起来到像弯弯新月,这便意味着不笑时最多也就是个半圆,努力瞪大也不会像花若那样杏眼含水,明眸皎灿。甚至连黑眼珠都露不完全,更不用说塌塌的鼻梁和瘦削的脸,长相实在与好看挂不上钩。

所以即使在堂人馆,也只是做些洒水扫地的粗活,被当做小厮婆子培养。

当花笺用那纤颖似雪,十指尖尖如玉笋的手点着自己脑门骂时,遗珠总是低头看着自己因为干活,而粗短变形的手指,一阵局促的自卑。

她便偷偷向厨房的李婶,要来米糟和淘米水泡手。

结果却被小庆子撞见后一阵嘲笑,说:“明明是粗人的蝼蚁命,还想过麻雀的生活?以为插上鸡毛就能成凤凰不成?”

遗珠气的浑身发抖,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拼命咬着牙不让它掉下来。在嘲笑自己的人面前哭,即使是气哭的,也真的是很丢脸。

在门槛上坐了很久,感觉到有个人坐在自己身旁。遗珠转过身背对那人,心想:死小庆,我绝不会让你看笑话。然后双臂抱膝,装作趴在胳膊上,其实是想让粗布袖子快快吸走自己脸上的泪。

正当硬硬梗着不发出声音,喉咙像堵了一块铅石时,那人说了一句:“我想吃烤鸡,就在小庆的鸡笼里偷了一只,千里迢迢在大明湖摘的荷叶。天这么黑了,荷叶都上露水了,包起鸡来裹上泥巴一烤,嘶溜溜……”他故意顿了顿,此时的遗珠早已从尴尬变成了安心。

不是小庆子,而是小叫花。好像自己狼狈的时候,十次有三四次,他会出来弄点吃的,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因这十二三的小叫花有时会带外地的商贾来堂人馆,所以后门的几人都认得,会给他几个赏钱,而没有生意的时候,遗珠见他挨饿,也会把小六给的饼子掰下一半来分给他,一来二去,这俩人就成了“饭友”。

遗珠好像从小到大都在挨饿,所以对吃有种执着的热衷。

也知道饥肠辘辘,喉咙酸涩,头晕目眩无法支撑,腹中空空,似要把肠子、肚皮都吸进去消化的感觉,有多么的痛不欲生。

这不,小叫花一做出“嘶溜溜”吸口水的声音,不论真假,都能吸引遗珠这个没出息的、嘴长在脑袋前面的吃货去问:“为什么裹泥巴?你怎么去偷小庆的鸡?他知道了,看不去打你。”

小叫花得意:“你也知道我最爱吃飞禽,嚼起来那叫一个细滑鲜香……”

“停停,这个你说过八百遍了,我知道你最爱吃带翅膀的,可我问的是:你,为什么?裹、泥、巴!”

“哎,脾气真暴躁,一点不可爱,哪像香湘姐……”

然后在遗珠二次爆发前赶紧转回了话题:“因为这年头能吃到肉多不容易,一烤这肉香不都飘散出去了,我现在这小身板,哎……”

他低头看看自己,不禁惘然,似是幻想自己人高马大身体强壮的样子,叹息道:“若是被发现了,我们抢不过别人,还会被小庆子抓住,得不偿失啊……”

他故意拖长了腔调,幽怨的叹息,然后在遗珠的满脸可惜和失望中,话锋一转,自信满满:“还好我是天下第一智者‘宁不知’,所以就想到这么一个办法。而且那大明湖可是塞格君的府宅,这荷叶都是用来烹茶的。多亏我矫若游龙,才摘了一片出来。哎,你是不知当时的惊险呐!话说月黑风高……”

后面的形容遗珠已经听不真切,早都狼吞虎咽的把骨头嘬的干净,齿颊留的香久久萦绕在鼻间。这只鸡吃起来特别的美味,不知因是“小庆子的鸡”,所以很有成就感?还是透着荷叶的清雅淡香。

直到后来埋在墙角的鸡骨头被大黄刨出来,才知道那是花笺姐姐的下蛋老母鸡,花笺姐姐每天都要吃了蛋黄滋养,再用蛋清匀面的。

为此,小庆子这狗腿不知挨了花笺姐姐多少打骂,地位从宠奴到现在一落千丈。

遗珠唏嘘感叹:怪不得那鸡那么肥……

可是如今,鲁国济水之南,早已成了一片焦地。在征战的铁蹄踏过边境时,堂人馆已经不复存在。

市侩的花笺姐被一个百夫长收为姬妾;善良的柳瑛姐姐却被拉入了奴隶的营帐;曾经打骂过自己的****鸨母不知所去;爱欺负人的小庆子被杀死在后厨院子中……

躲在墙角簸箩堆中的遗珠瑟瑟发抖。

回忆中,那些熟悉的人、那些或笑或骂的鲜活面孔、那些曾经对自己颐指气使的小四,偷偷塞饼子给自己的小六,都如被摔砸的瓦罐,没入地底的尘埃之中。

长枪没入,喷溅出的鲜红生命,印入十岁女孩的眼瞳,越积越多,终于承载不了,从眼眶奔涌而出,化成一颗颗滚烫的热泪,灼伤了身后正捂着遗珠嘴巴的小叫花的手。

当那些兵丁回营帐时,遗珠和顾回今才从簸箩堆里钻出来,早已是饥肠辘辘的两个人,黑灯瞎火的去偷酒馆倒掉的饼子。

吃完残汤剩饭,保证自己不会饿死之后,两人蹲在互通道的地上,遗珠抹了抹被小叫花涂黑的脸。

其实不用他涂黑,遗珠的长相也很安全:肋骨分明肩胛骨突出,眉毛稀疏散乱像是秃子,发丝毛躁细软,在阳光下呈现褐色,一看就是个蔫巴巴的人干。

“我要去找花若,不知道她有没有事。”遗珠心心念念的要去黎府,却被顾回今阻拦。

“据我所知,她在昨日兵丁破城之前,就被带走了。”顾回今的神色有点复杂,似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人是谁?我去找他。”遗珠说着就要拉顾回今去找。

“不在这里。”顾回今扯着自己的袖子往回拽,外面还有巡逻的哨兵,要不要这么急着送死。

“那你说在哪里?快告诉我!”遗珠急切的想要找到花若。

若说这世上最亲密的人,就是这个一起长大的朋友了。

爹不亲,娘不爱,还好有花若陪着自己玩耍。虽然遗珠永远扮演的是跟班的角色,但是有花若那些层出不穷的鬼点子,自己的童年着实过的很快乐。

“你真的想去?”顾回今似是要看她跳火坑一般,郑重问道。

“就算是更大的堂人馆,我也要把花若救出来!”小女孩力气不大、志气不小。

“她去天界了。”

“什么!?你说花若她、她、她……”死了两个字怎么都说不出口。

“她被仙带去了天界,应该是北国清远。”顾回今忘了自己没给她普及过知识,不对,是常识。本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和天界打交道来者。

“仙?天、天界?”我没听错?还是刚才吃饱了食困,现在在睡觉做梦?

顾回今在月夜中眸光闪亮似星辰,对遗珠解释到:“其实世界之大,不只有我们看到的这些。除了我们所在是凡界,还有神、魔、仙、妖、冥五界。”

好像在话本子里看到过。遗珠不住点头,鼓励顾回今讲下去。

“神创万灵,造万物,判万事,断万福。近几十甲子,众神隐世而不得见,渐成为了传说;众魔沉睡于万埃之渊;而仙、妖、人、鬼愈多。妖怪可由生灵死物吸取灵气而生,精鬼则为贪妄欲念恶情怒怨集聚阴气而壮,有的横行于世危害苍生,有的避世而居潜心修炼以求得到成仙。”

遗珠被勾起了好奇心,这个从小到大都没见过上层社会的小女孩,看着他从容的讲述,急切催促:“那你快给我讲讲,为什么要成仙?我听说过神仙,神仙很厉害?”

他脏污的脸上眸子豁亮,如数家珍的说:“仙以修行之法分九种:地行,飞行,空行,天行,通行,道行,照行,精行,绝行。修炼所成分六等:

一等上仙,飞升七至九重天,又称上三天,也称为天仙,仙界多称为仙君;

二等道仙,飞升六至四重天,又称中三天,名号便为真人,又称为道仙;

而三等地仙、四等人仙、五等散仙、六等鬼仙,统为下仙,称其仙者,飞升下三重天。”

“那神仙是什么?”怎么没有呢?

顾回今对文盲很无奈:“神与仙为正道,妖魔代表邪恶,所以常常放在一起说。但其实人鬼都是有善有恶,可以行善成仙,也可由仙堕落为妖。所以很多人都会去求仙问道,以求长生。得道之仙可活千年,以求得脱离众生苦海。”

“那是不是就不用挨饿,不会死了?”

“不完全是,不过,比你现在这样子要强上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我也要当神仙,可以不用饿肚子。而且我要去找花若,和她在一起,长生不老,一辈子都是好朋友!”

“那你就去不周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