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宁静与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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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无题(二)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其实犹豫了好久,心想要不要把这件事写出来。后来觉得,还是写吧。还是那句话,给自己,给这本书,一个交代,一份完整。梦境的事我都写了,还有什么不能写。

虽然事过境迁,但是要我还原事情的经过,并不是什么难事。一者,我记忆力很好,现在初中同学的座位号,我还能背出一大半。再者,这件事我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晚自习第一节下课,老冯神秘兮兮告诉我有好东西看,可惜打不开。我问他是什么,他说现在下课大家走来走去不方便,上课再看。

等到晚自习第二节上课了,老冯拿出一个带锁的日记本,说这是俞夏的,刚才看到俞夏在偷偷写些什么,想趁她不注意拿来偷看,结果看不了,有锁。

我知道老冯对俞夏一直都有浓厚的兴趣,当年叫兴趣,如果换成现在估计要改成性趣了。

我取笑他,说这样的锁很好开的。

老冯说吹牛,你能打开就让你先看。

我说让她知道了怎么办?

老冯说是我拿的又不是你拿的,你怕什么。

我想都没想,拿过来用小刀一转就打开了。(当年日记本上的锁,全都是伪劣产品,摆设用的)。

老冯心服口服,让我快点看完给他。

我本打算随便翻翻就给老冯,当年那么小,真没有什么隐私啊之类的概念。因为觉得是我跟老冯打赌的战利品,看看理所当然。

看了我才知道,这是俞夏的心事日记,日记本里总共只有九篇,除了开头三篇,剩下的六篇写的全是我。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一个班上有名的差生,会出现在一个高材生的日记本里,而且我有时候不经意的话不经意的举动,她都写了下来。我真的被震惊到了,以前只知道我们是好朋友,她经常帮我改作业,周末有时候会打电话。她也不会像其他成绩好的学生那样对我们这些差生唯恐避之不及。

短短的六篇日记,我看了好久好久,其实更多的时候我应该在发呆。

老冯在后面等不及了,催了好几次我都没理他。后来我看完了就把钥匙锁回去了,不给老冯看。

这下老冯不乐意了,我说话算话让你先看,你自己看完居然说话不算话,不还给我看。

我说晚自习下课后请你去小店铺吃东西,但是就是不给你看。

老冯说不看也行,你告诉我写着什么,我也不要你请。

我说我不会告诉你的。

结果我们半开玩笑地抢了起来,老冯要拿回日记本,我不肯给他。

结果闹的时候引起俞夏注意,她就坐在我前面的前面,很近。她看见了,才知道我们偷拿她日记本了。

结果她扑在桌子上哭了。没有声音,脸朝下,用双手抱住头,不让人知道她在哭。

老蔡来班上巡视的时候,她的同桌告诉老师她哭了。老蔡问谁干的,她同桌说是我。老蔡走到我面前让我站起来,问我怎么回事?

我说我看了她的日记。

老蔡说为什么?

我说刚开始不知道那是日记。

老蔡说你看了几页以后知道是日记的?

我说三页。

老蔡说那三页以后你接着看了吗?

我说看了。

老蔡一巴掌打了过来,结果估计觉得不合适,在半空中停了一下,改成重重在我头上按了一下。

我当时没敢看他脸,估计比被驴踢了还难看。

就这样,接下来就是以处罚为借口的身心折磨。

那几天我除了都没什么说话以外,看似心情也没受什么影响。杨桂琴初中时就和我是莫逆之交,看我受打击她心里很难受。结果看见我跟没事的人一样,该干嘛干嘛,该打乒乓球也照样打。她气不打一处来,骂我没心没肺,那么被人折磨你居然还有心情玩。我也什么都没说。找点事做,不让自己闲下来,有时候是淡化不开心的一种很好方法。

中间俞夏偷偷塞给我一封信,跟我道歉,说如果那天她没有扑在桌子上,那老师就不会知道,我也不会受处罚。都是她的错,对不起。

我只回复了一句:“不关你的事!”

其实我大可以看完日记以后给老冯看,老冯再偷偷放回去,神不知鬼不觉,俞夏也不会知道,而且,看了日记老冯就会知道有个高材生暗恋我,多有面子啊!

或者我可以告诉老蔡,看完三页以后知道是日记我还继续看下去,是因为写的是我的事情,所以我才看的。这个借口即便不能完全洗刷我的罪过,但至少情有可原,老蔡也不至于那么痛下狠手。另外也能炫耀一下告诉老蔡,你的掌上明珠暗恋的是我,虽然我看了日记,但日记本里写的是我,这是我跟她的事,老蔡在干涉一件“家务事”。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那个女孩脸皮薄,她不会愿意让人知道日记本里的事情。

这件事发生在1998年,距离现在快20年了,对于这件事,我一直守口如瓶,除了我跟俞夏之外,没有人知道日记本里的事,所有人都以为就是我不安分,偷看人家高材生的日记,而我从头到尾也没有把老冯牵扯进来,日记本是老冯拿的,不是我。但是人家老冯确实没看,是我倒霉。那段时间,不管老蔡怎么问我,不管桂琴怎么安慰我关心我让我感动,老冯事后也经常问我,到底写着什么,你要帮她保密!

无论跟谁,我都只字未提。这个秘密,我守了二十年。就在我写到这篇的时候,我还是很犹豫要不要写出来,想想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当年的小女生现在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妈妈了,估计也不会为这些少年时的美好回忆面红耳赤了。我才决定写出来。

很多年后的一天,我在深圳的罗湖口岸见到俞夏,我们在餐厅里吃着菠萝盖饭。

恰巧她那段时间跟男朋友冷战,心情很不好。吃饭的时候,男朋友刚好打来电话,两人在电话里又大吵了一架。挂了电话以后她情绪低落。

我对她说:“你想哭就哭吧,满餐厅的人谁敢笑你,我就打谁,打到他们哭为止。”

我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虽然是开玩笑,但也没有吹牛,她如果哭了,谁笑了,我一定打谁,别告诉我深圳很乱,当时最乱的人已经坐在我身边了,因为他们要护送我出深圳去香港。甚至我跟俞夏吃菠萝盖饭的钱都是他们付的。

俞夏听完笑了,告诉我她不会哭的。因为她从来不轻易哭。

我说也是,记忆里就看见你哭了一次。

她说是你看我日记那次。

我说你倒是记得很清楚。

她说:“知道吗?如果当时看我日记的不是你,是别人,我也不会哭的。”

我没有再接话,我们也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很多事,过去了就过去了,愿你一切都好,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是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