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谁的年少不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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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争执

说真的,王雅清上庭了倒是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么长时间总算见到自己人了,我相信王雅清肯定是会帮我说话的。

也确实是这样,律师问她案发前的事情,她也都是帮我说话的。其实无所谓是不是帮我说话,只要她把实情说出来就算是帮我了,只不过王雅清的语言也渲染了一些,添油加醋的说的东西都比较偏向我,估计这也是律师教过的。

她说一开始是听说韩笑笑跟几个陌生男的吃饭去了,打她电话也联系不上,我俩就打了个车去找韩笑笑。后来有人看见韩笑笑从KTV出来,昏迷着被人扶到旅店去了,我俩才一起过去的。

王雅清还说到旅店之后,那个旅店老板不让我俩上去,我才拎着凳子威胁要砸他店的,因为那时候情况确实是挺紧急,我俩都担心韩笑笑。怕有危险,后来我是自己跟旅店老板上的楼,一直过了挺长时间我还没下来,王雅清担心我出事,所以她就上楼想看一眼。

她还说上楼的时候,正好遇见刘洋他们一群人往楼下跑,等她走到门口的时候门是开着的,就看见我手里拿着刀,刘默在地上躺着,韩笑笑的衣服也已经被人脱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律师问了一句,你确定你上楼的时候,看见韩笑笑已经衣衫不整了?王雅清说对,律师又问她那韩笑笑当时身上还有什么衣服?

给王雅清问的有点不好意思了,想了想说就两块布吧,也不剩什么了。律师点点头,然后他又问王雅清,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发没发现我身上有管制刀具?

王雅清就猛摇头说没有,绝对没有,那段时间我俩经常待在一起,她从来都没发现我身上带着刀。而且那天我穿的是牛仔裤,上身穿的也是一件休闲外套,兜特别浅,要是有刀她肯定能发现。

她说完律师就开始陈述了,跟审判长说通过证人的证词,我可以断定那天我的委托人是见义勇为。在道德上来讲,就算是兄妹关系,刘洋把韩笑笑送到旅店之后,也不应该把她的衣服脱到只剩一条内裤,况且还是当着那么多外人的情况下。

他说完那个公诉人就开始找茬了,跟律师说也有可能是一号证人想让自己的妹妹睡的舒服一些,这并不能作为证据。然后律师冷笑一声,问他,那如果是你女儿,你愿意让她在大庭广众脱的只剩一条内裤?

这一句话就给那公诉人给憋回去了,半天没吭声,律师也没搭理他,跟审判长说证据也已经呈上法庭了。在案发现场搜出来的那把刀,上面同时发现了我的委托人,以及被害人两个人的指纹。如果真的像公诉人所说的,我的委托人带着刀进去刺伤了被害人,那为什么刀柄上会沾着很多被害人的指纹?所以我认为,这把刀就是属于被害人的,甚至被害人对我的委托人做出了一些伤害的动作,譬如划伤了他的脖子,我的委托人无奈之下把刀抢了过来,做出了正当防卫的动作,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审判长点头,然后问公诉人,你对辩护人的看法有没有什么异议?公诉人说有,我想请问被告的辩护律师,你凭什么认定是被害人先伤害的被告?而不是被告持刀想要伤害被害人,所以被害人做出了抢夺的动作,因而沾染上指纹的?

律师就说因为被害人的手并没有被划伤,而且如果是他做出了抢夺的动作,那为什么刀刃上没有指纹?如果当时的情景真像你说的那样,我的委托人手应该是一直是握着刀柄的,就算是没碰到刀刃,也不应该在刀柄上留下指纹,这根本说不过去。

眼见着俩人就要吵起来,审判长又喊了声肃静,然后他问王雅清有没有其它需要陈述的,王雅清说没有。他又问公诉人和律师,有没有什么要问的?他俩也说没有。

然后律师就说了,我有证人能够证明,我的当事人之所以去找韩笑笑,绝对不是所谓的因为分手怀恨在心,只是单纯的想要把韩笑笑救出来,请审判长让证人出庭。审判长就喊了声传四号证人出庭,然后那个四号证人就出场了,这个人是孙铭。

其实这也在我情理之中,毕竟孙铭是第一个看见韩笑笑被人拉走的,可以说这件事情全程他都参与了,找他肯定是没错。我是绝对信任孙铭的,他脑袋转得快,这件事情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审判长叫他陈述的时候,他还看了我一眼,给了我一个放心的眼神。

紧接着孙铭就说了,周五晚上他跟几个朋友打算出去吃饭,恰巧见到了韩笑笑。因为知道我跟韩笑笑谈过恋爱,就多注意了她一下。等走到外面的时候,他就看见校门口聚集了包括刘默在内的几个校外青年,缠着韩笑笑说了些什么,韩笑笑脸上的表情很不情愿,但还是被他们给拉走了。

孙铭说自己怕韩笑笑出事,就招呼身边的几个朋友跟了上去,看见刘默他们把韩笑笑带到了一家餐厅的二楼,他们也顺便在餐厅的一楼吃了晚饭。可过了很长时间,也不见刘默和韩笑笑他们下来,他怕事情有变就叫人上去看了看,结果就发现韩笑笑他们已经不见了。

他还说他刚发现韩笑笑被人拉走了,还有发现韩笑笑不见了之后,他都把消息通知给了我,也是因为这个我才去找韩笑笑的。所以我去找韩笑笑根本就不是因为怀恨在心找她理论,单纯就是因为担心她才去找她。不过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审判长就对他说证人不允许用推断的语气,你还有没有什么想要陈述的?

孙铭就摇摇头说没有了,然后审判长就问公诉人,你对证人的证词有没有什么问题?公诉人说有,然后他问孙铭,韩笑笑和被害人以及一号证人属于兄妹关系,这点你也应该清楚,你凭什么认定她当时会有危险?孙铭就说了,因为韩笑笑当时的表情是特别不情愿的,而且很多人都知道,韩笑笑和刘洋刘默之间的关系并不好,甚至有些讨厌。

然后公诉人就问,这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你一个外人凭什么断定?孙铭没说话,这时候律师又发炎了,他跟审判长说他调查过,很多人都知道韩笑笑和刘洋并没有血缘关系,双方的家庭也是重新组合到一起的,所以两个人之间关系不好很正常,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但这时候公诉人又问了,你断定他们关系不好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然后俩人又争执起来了,这时候审判长又喊了两声肃静,紧接着他问公诉人和律师,还有没有新的证据要提交了?

公诉人就说有,我觉得韩笑笑和被害人以及一号证人的关系到底好不好,跟外人没有什么关系,应该让她自己来说,所以我请求审判长让五号证人出庭。

审判长说同意,然后孙铭走了下去,五号证人就出来了,这个五号证人,就是韩笑笑本人,我看见她的时候,整颗心都揪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