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谁的年少不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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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放屁!

我就记得开庭那天挺多人都来了,王焱,孙铭,小雨姐,甚至我班主任李璇都来了,只是没见到王雅清和韩笑笑。不过他们也只能跟着徐娟一起,在旁听席坐着,全程都是不能说话的。

当时我突然觉得自己挺牛逼,可能正常人一辈子都没啥机会进法庭,我不光进来了,还是站在被告席上的。而且身后还跟着俩保镖,两个法警就在我一步远的地方站着,旁边是我那天见到的律师。

可能在拘留所那几天我还有点怕,但来到法庭之后,看见这么多熟悉的人,我突然就不害怕了。只是有一点遗憾,没能见到我爸,不过我也理解他毕竟是个警察,出了这种事情也得避嫌。

但让我有点脑袋疼的是底下还坐着几个我不认识的人,其中一个我知道, 那是韩笑笑她爸。坐在他身边的那不用想都能猜出来,九成九是刘洋他妈,还有刘默的家人,我毕竟给刘默捅了他家里人肯定盼着我进监狱,来法庭也是应该的。

不过我这个属于刑事案件,不需要他们起诉我,是检察院直接提起的公诉。没有原告,只有公诉人,所以他们家人也只能在底下坐着看, 时不时的瞪我一眼指着我骂两句,距离太远了听不见,但肯定不是啥好话,我也就懒得搭理,就当没看见。

开庭的流程特别繁琐,那个书记员唠叨了好几遍法庭纪律,然后还问了一遍公诉人被告和辩护人之类的有没有到庭。审判长还宣布了一下出席的名单,然后他还告诉我说我有辩护的权利,我就挺纳闷的这不是废话吗?我要是没有辩护的权利,那旁边还坐着个律师是干啥的?

唠叨完这些事儿之后就开庭了,先是公诉人举证,然后是被告人陈述。陈述其实都是旁边那个律师教我说的,我记性还不错,这些话还能记下来,其实也基本都是照实说,只不过添油加醋的把事情说的有利于自己。本来后面还有个被害人陈述的,但是刘默还在医院住着呢来不了,就只能是公诉人帮他陈述了。

但是这两个公诉人,我真不知道他们是安的什么心,事情到他们的嘴里压根就变了味儿。他们说,我是在刘洋刘默他们聚会时候强行闯进去的,直接捅了刘默几刀,然后我又去捅刘洋,扎了一刀之后被刘洋跑了。

他们还说其实我那天是奔着韩笑笑去的,因为韩笑笑跟我分手了,我一直怀恨在心,那天是想去找韩笑笑讨个说法。结果被刘洋和刘默拦住了,我就把他俩给捅了,反正在他俩嘴里我就跟个****似的。

给我气的啊,没控制住,当时就喊了声放屁,结果我刚喊完后面的法警就给我按住了。但是被他们按住了我嘴也没闲着,就在那骂他们满嘴喷粪,撒谎也不怕天打雷劈,后来审判长就告诉我肃静,要是再大喊大叫的就控告我违反法庭秩序。

这时候律师也劝我,说别激动,给审判长留个好印象。我才没说话了,不过眼睛一直盯着那个公诉人看,就琢磨着等我出去了,非得敲他一闷棍,这逼颠倒黑白的本事也真是招人恨。

其实后来我才之后,那公诉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刘洋家里也找人了,找的就是检察院的人。毕竟韩笑笑她爸是在韩国做生意回来的,也有点能耐,认识我们这边不少人。

等那个公诉人说完,就开始举证了,之后有一项是传唤证人。第一个来的是刘洋,审判长让他说说那天的事儿,刘洋就开始满嘴跑火车了。他说那天他跟刘默,还有几个朋友,再加上韩笑笑,几个人一起出去吃饭了。因为那天是周五,第二天放假,吃完饭就又去唱了会儿歌,不过玩的有点过头了韩笑笑喝多了,他们就打算给韩笑笑送到旅店睡一觉,等她醒酒了再回去,他们几个准备打打麻将。

结果他们还没等玩呢,我就突然闯进来了,他们让我走我也不走,双方起了点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我就掏出刀来给刘默捅了,一看见刀他们也害怕就都往外跑,但他自己不小心还是被我扎了一下。

他说完之后我的律师就问他,既然韩笑笑都已经喝多了,你为什么不把她送回家,反而是带到了旅店?你们把她带到旅店的时候有没有什么目的?刘洋就摇摇头说没有,她是我妹妹,我怎么可能对她有目的?再说不把她带回家,是因为怕她喝多了回家会挨骂,想让她醒醒酒再回去。

反正刘洋就在那一个劲的编瞎话,气的我浑身直哆嗦,当时真想骂他放屁来着,但我还是忍住了。等刘洋说完了之后,那个公诉人又叫了下一个证人,第二个证人是那天旅店的老板,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心里就咯噔一下,觉得事情有点不妙了。

因为这个旅店老板和刘洋本来就认识,这样一来证人全都是对面的,那肯定得向着他们说话啊。果然,这个旅店老板陈述的时候,也说那天是我非逼着他带我上去找刘洋他们的,要是不带我去,我就砸他的店。

这时候那个公诉人也开腔了,说旅店里是有监控的,录像已经提交给法庭了,请求播放那段录像。审判长同意了,然后大屏幕就开始放录像,录像上的画面就是我举着凳子,威胁旅店老板如果不带我上去,我就砸了他的店那段。不过画面在我俩走到房间门口,我进去之后就结束了,因为房间里是没有监控的。

看见那段录像的时候我场子都悔青了,真的,当时就不应该这么冲动,弄的自己现在的处境特别不利,有理说不出。我听见那个公诉人说,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被告人刚刚到达事发地点的时候,情绪已经很不稳定了,所以做出故意伤害的行为,是完全有可能的。

给我汗都急出来了,浑身哆嗦,不是害怕,纯粹是气的。我看向了我身边的律师,但是律师却很淡定,他问旅店老板,你是否认识刚刚的一号证人?那旅店老板点点头说认识,律师又问你是否认识被害人刘默?他还是点头说也认识,他们经常来我这儿打麻将。

律师就说你和两个被害人都认识,凭什么证明你的证词是真实的?旅店老板说那监控录像都在那放着呢,律师说录像那又怎么了?录像也是可以被剪辑的,如果当时楼上的情况确实很紧急,你又横加阻拦不让我的委托人上楼,那么我的委托人做出这种偏激的行为,也是情有可原的。

这时候公诉人就开始抗议了,说我的律师故意歪曲事实,律师就说是不是歪曲事实,等一会儿就会见分晓了,然后他跟法官说想让三号证人上庭。

法官同意了,证人也来了,但我没想到三号证人能是王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