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管理者每天读点《韩非子》(韩非子管理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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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三月 以法为本(1)

第一周 法是最坚固的“城墙”

星期一 去私曲就公法---去除谋求私利的行为

韩非子箴言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

——《韩非子·有度》

折射道理:管理者要能够去除图谋私利的行为,实行法令。

案例引导

萧何与曹参是西汉初期的两位重要大臣,一文一武,一个运筹帷幄,支撑全局;一个披坚执锐,身经百战,同为大汉王朝的开国元勋。

刘邦消灭项羽,统一天下后,大行封赏。刘邦定萧何为首功,封他为酂侯,食邑最多。

分封诸侯之后,接着是排位次。战将们把曹参推出来,纷纷陈辞道:“平阳侯曹参跟随陛下南征北战,身受70余处战伤,攻城略地,功劳最多,应排第一。”

这时,关内侯鄂君却建议萧何应排第一,曹参第二。”鄂君的一番议论,正中刘邦下怀,于是顺水推舟,把萧何排为第一。这样,萧何位列众卿之首,被称为“开国第一侯。”

经过这两件事,很多人都以为曹参、萧何之间的嫌隙会很大,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曹参从未口出怨言,社会你在当刘邦以隐晦的语言探询曹参对萧何的看法,曹参也总是力陈萧何忠心耿耿免劳圣虑。

萧何对曹参也同样“于私有隙,于公无怨”,完全抛弃个人恩怨,没有图谋私利,而是举荐曹参。

曹参为相后,也是不计个人恩怨,全部沿袭萧何成法,史称:“至何且死,所推贤惟参,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这就是公私分明的宰相气度。

管理智慧

照章办事,公私分明,这是做工作的基本常识,但要在工作上严格照章办事却并不容易。通常,有些人会钻人情空子,不按常规办事,有的人有了办公室友情或恋情时,遇到涉及公事的事,也会违反原则,情理不分;还有的人拿公家的金钱,做私己的人情。

很多管理者容易把公事私事搅在一起,甚至发生以私害公的事情。这是一种明得暗失的算盘,而且危害极大,不仅损害自己的形象和威严,而且还会影响管理。

所以,能否公私分明,考验一个领导的度量,也考验其智慧。如果一个管理人员自己贪赃枉法,自己包庇下属,那么的话当实施自己的意志和法律的责任的时候,必然会瞻前顾后,害怕有朝一日自己的私心暴露,丢了官为而无所作为。反之如果一位领导者大公无私,自然可以毫无包袱的实行自己的意愿, 让属下全面执行, 最终成就一番事业。无私者无畏,无畏者则有威。管理者要尽量做到大公无私,一心为公。

行动指导

管理者在工作中要公私分明。在公事上,有需要的话,可以吩咐下属去给自己分忧解难,但要交代清楚,并表示谢意;至于私事,就不要让他们效劳了;而且私人恩怨不能公报,私人请托不能利用职权,更不可以存心勾结以图谋私利,因为公私不分的激励,到头来必然公私两蒙其害。

星期三 法者,王之本也 刑者,爱之自也——管理离不开法令和刑罚

韩非子箴言

夫国事务先而一民心,专举公而私不从,赏告而奸不生,明法而治不烦。能用四者强,不能用四者弱。夫国之所以强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权也。故明君有权有政,乱君亦有权有政,积而不同,其所以立异也。故明君操权而上重,一政而国治。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爱之自也。

——《韩非子·心度》

折射道理:韩非子指出,法律是统治天下的根本;刑罚,是爱护民众的开始。所以,管理者离不开法令和刑罚。

案例引导

日本山善公司社长山本领导部属的方法堪称严格中的典型。他经常对下级的短处毫不客气地一一指出,训斥,然后严加惩罚!按一般常识,这种工作方法似乎容易挫伤别人的积极性,未必能使年轻人心悦诚服。事实上,这种手法收效甚大,山本有亲身的体验。中国有句古话:“严师出高徒。”山本在学徒时经常挨骂,有了某种过失就会受到斥责,就连上司情绪不佳时,他也会被当成“出气筒”,直到他从业多年后,才对这种严厉的训斥产生了新的看法。当有人批评他时,他就暗暗寻思,感谢对方指出了自己的缺点。严厉的批评指责,使他得到磨炼,逐渐地成长和完善自己。山本的事业一步一步地发展壮大,得益于对员工严格的管理。

管理智慧

作为管理者,一旦发现有人违规,便加以惩治,绝不手软。因为既然身为公司的员工就有责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则是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下属犯了错误,批评和惩罚下属时也要直接干脆,直刺痛处,争取一针见血。有时某人总是犯同样的错误,或者代表一类人的错误,这时的惩罚一定要选择时机,待其犯错最典型、最显而易见、最有危害性时方下手,切忌无事生非,不明事实;也切忌小题大做,要做到使受罚人口服心服,才会真正让众人引以为戒。

行动指导

管理者对属下的严格要求并不是不近人情,而是为了促使其更好的进步和提高。严格的管理要求对员工一视同仁,无论资深的老员工,新进的年轻员工,还是女性员工,只要犯了错误,影响了工作,都要受到严厉的批评乃至惩罚,绝不能采取姑息纵容的态度。严格的管理是质量的保证。

星期三 行僻自用,无理诸侯,亡身之至也——按法办事,不要肆意而为

韩非子箴言

行僻自用,无礼诸侯,则亡身之至也。

——《韩非子·十过》

折射道理:行为乖僻自用,对诸侯无礼,那灭亡自身之日就快到了。

案例引导

三国时的诸葛亮就是一个严于律己、遵守制度、按法办事的人。

诸葛亮率领军队攻打中原时,因任用马谡结果失街亭,导致兵败而归。回去以后,诸葛亮写了一个自我处罚的文件,让蒋宛申奏后主刘禅,要求自扁丞相之职。

蒋宛回到成都,见到后主,刘禅打下书信一看,只见写道:“臣本庸才,叨窃非据,亲秉旄钺,以励三军。不能训章明法,临事而惧,至有街亭违命之阙,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受任无方。臣明不知人,恤是多暗。《春秋》责帅,臣职是当。请自贬三等,以督厥咎。臣不胜惭愧,俯伏待命。”

后主刘禅看完说道:“胜负兵家常事,丞相何出此言?”这时侍中郎费依上奏说:“治国者,要以奉法为重,不按法办事,怎么来管理人呢?现在丞相打了败仗,自己要求降职,正是按法办事。”后主听了认同费依的说法,于是下诏贬诸葛亮为右将军,行丞相事,照旧总督军马。

管理智慧

诸葛亮作为一个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因为用人失误而失败而要求处罚自己,这正是诸葛亮做人且作为管理者的光明磊落之处。管理者也要具备这种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严于律己的做法,并不会削弱一个人的威信,反而会更有效的鞭策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的精神。

约翰 罗素爵士以深刻的洞察力指出:“在英国,向天才人物请求帮助,但听从品格高尚的人的教导,这是一条根本的原则。”一个管理者如果要真正经营好一个企业,要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管理,还要通过影响力使员工进行自我约束。管理者要想获得影响力,严于律己显然是一条最为重要的途径。

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企业,都有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任何一个人,不管是管理者,还是底层的员工,都必须要遵守所在社会的社会行为规范。

行动指导

企业要想良好运作,规矩和制度是必需的,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就是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约束来实现的,这种约束就是规矩,就是企业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所以,企业要不断发展壮大,管理者就必须带头遵守规矩,不可以拿规矩开玩笑。

星期四 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要严格执行,保持刚性

韩非子箴言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

——《韩非子·有度》

折射道理:所谓为人臣子侵害他的领导人,就像地形起伏一样,逐渐地变化下去,就会使领导人失去方向,东西方位调了头而自己还不知道。所以先王设置司南之官来端正清晨和夕阳的方向。所以明智的领导人使群臣百官不在法律之外打主意,也不在法律之内乱施恩惠,一举一动没有不合法的。

案例引导

春秋时期,晋国有位叫李离的狱官。有一次,在审理一件案子时,李离由于误听了下属的一面之词,结果将一个犯人错判致死。后来案情真相大白后,李离决定以死赎罪。

晋国国君很看重李离,就劝说他:“官有贵贱,罚有轻重。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又不是你的过错。”李离回答道:“作为国家的狱官,要保证国家法律的公正。既然我犯了错,就违反了制定的法律。为了保证以后法律的有效实行,我不能打破这个规矩。”说完之后,李离就伏剑自杀。

管理智慧

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证企业日常管理的规范。有制度,就要有执行。企业的管理中,保证制度的刚性是根本。

李离以死赎罪,体现了其对国家法律制度的刚性支持。晋国法律得到了有效维护,晋国的国力也因此大为增强。只有保证已有制度的贯彻执行,才能有效进行管理。

管理一个企业,最重要的就是纪律。与制度相比,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制度的制定使员工站到同一目标上,从而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工作环境,从而形成健康的企业文化。

所以,管理者制定的每一条规章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刚性,一定要严格执行,不能徇私枉法。

行动指导

在严格执行制度的时候,管理者在企业管理中还要注意两点:

一是制度应该让执行者有一定的自主权,使其能够按照制度的目标来处理某些例外情况,这也是管理的“例外原则”的精义所在;

二是要让制度的执行者对企业的理念有深刻的认识,为了企业的理念,能够灵活地处理例外情况。

星期五 安国之法,若饥而食——法要顺应规律,保持柔性

韩非子箴言

故安国之法,若饥而食,寒而衣,不令而自然也。先王寄理于竹帛,其道顺,故后世服。今使人去饥寒,虽贲、育不能行;废自然,虽顺道而不立。

——《韩非子·安危》

折射道理:使国家安定的方法,就如人饿了要吃饭,冷了要穿衣,不必发布命令人自然就会去做。先王把治国的道理写在竹帛上,由于它的道理顺应了自然的要求,所以后世信服。加入让人去掉不饥不寒的自然要求,即使是贲、育这样的勇士也做不到;违背了客观的需要,即使沿先王之道也行不通。

案例引导

2001年8月,清华同方在将产品打入西安大学校园时,遇到了一个问题:所配的部分产品零件与当地的环境不匹配。技术人员却无法予以更换,因为公司有“不允许使用其他企业零部件”的规定。如需解决,还要向总部报告,总部又要花时间去评估和研究。这样一耗费大量时间,致使当地客户怨声不少。

这时,负责当地市场的一位公司副总,当机立断,下令打破原有规定,用其他企业的零部件代替部分不匹配产品,问题很快得以解决。这位副总及时调整了公司的管理制度,表面看似乎是打破了制度的刚性,实际上灵活的管理手段,能够更好地维护了制度。

清华同方规定“不允许使用其他企业的零部件”,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各地的售后服务部门用质量差的零部件损害顾客的利益。因此,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顾客利益。而对制度的调整,更能有效确保目标的实现,管理上的灵活性就与制度的刚性得到完美的结合。

管理智慧

制度的刚性并不意味着制度就不需要完善。制定制度的目的是对一些模糊不清的事项做出一个明确的标准,因此,制度的时间性很强,绝不可能是不变的定律。因为企业与企业环境总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制度也得适应这个变化,才能发挥好作用。

制度化管理并不意味着死板与僵化,如果制度的刚性与管理的柔性不能有效结合,企业制度很难发挥最大的效益。

因此,管理者要想让制度能够为员工所接受,并制度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成为员工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必须时刻注意企业的规章制度,发现不切实际或不合情理的要及时纠正。只有刚性的制度演变成软性的文化,员工才能由被动遵守演变为员工自觉遵守。

行动指导

制度不仅具有刚性,还必须具备灵活性。清华同方的那位副总对事件的处理,就充分体现了他对公司理念的认同,而不是“死守”条文,不知变通。

第二周 规范“城墙”,铸就铁的纪律

星期一 骄于爱、听于威—— 用法纠正一个人的坏行为

韩非子箴言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其节行。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

——《韩非子·五蠹》

折射道理:通过讲父母的慈爱、老乡的品德、老师的智慧都不能触动一个不成器的孩子,不能使他变好,但是当官吏拿着官府的兵器,执行国家的法令,到处搜捕坏人的时候,他才感到恐惧,才改变了坏品行,纠正了坏行为。所以,管理者不能一味地用“慈爱”和“道德”来纠正一个人的错误,而应该动用惩罚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