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军情六处:秘密情报局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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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言(1)

英国秘密情报局——通称军情六处——是世界上现存历史最为悠久的旨在收集外国情报的机构。1909年10月,它作为新的特别情报局的“外国处”而成立。前四十年中,它从微薄的起点开始,发展为冷战初期一个受到重视、建立在现代化和专业化基础上并得到认可的英国政府的固定分支机构。尽管在这一时期的大部分时间,秘密情报局主导了英国无线电情报行动(最典型的当数二战中在布莱奇利庄园对德国“恩尼格玛”的胜利),但它主要还是一个人工情报机构[1]。虽然这一历史著作追溯秘密情报局的组织发展及其与政府间的关系——对从各方面了解它的行动方式和原因至关重要,但其历史基本上是人的故事,是从功勋卓著颇具个性的首任局长曼斯菲尔德·卡明和他的两位继任者休·辛克莱和斯图尔特·孟西斯,到其组织成员——在全球为其服务的男女成员——直至书末最重要的特工的历史。要对这个人员混杂的国际性组织进行兼收并蓄的概括是很难的。他们包括贵族、工人、社会名媛、官僚分子、爱国者和卖国者。他们中有些人很有勇气,其中许多人(特别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他们所从事的重要而又危险的情报工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秘密情报局并非完全产生于情报真空。英国政府采取临时的特定措施秘密搜集情报已经好几个世纪了。在17世纪,连续几任英国国务大臣在国家受到特别威胁时建立起了谍报网。外交部自1782年成立以来,利用每年由议会批准后来被称作“秘密情报表决”或“秘密表决”所获得的资金,采用各种秘密手段获取情报并警告英国的敌人[2]。到19世纪末,陆军和海军也有了情报搜集分支机构,这些机构拥有大量派驻国外的陆、海军使馆武官获得的相对公开的情报。但是,到20世纪初以后,随着国外竞争对手(特别是德国)对国家利益日益严重的挑战,英国政策制定者的目光开始超越这些既无体系又不协调的方法。因为外交部担心其外交和领事官员在情报搜集过程中被人捕获(这势必令人尴尬),建立一个专门的、隐蔽的、最重要的是可以否认其存在的机构的想法,便受到了青睐。[3]

特别情报局以及后来的秘密情报局,历经八十多年仍得不到英国政府的公开承认。1994年的《情报局法例》才赋予它正式的法律依据。编撰一部可以让公众了解的历史——何况由一位独立的专业历史学者来撰写——这一事实本身就是一个惊人的发展,会让人记住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英国秘密遗产和公众对有关情报事件保持的沉默。受命撰写这一历史也是一个异乎寻常、生平难得的机会(和特权),尽管我也清楚地知道,在某些人看来,我被认为适合承担这项工作这一事实,也许正好证明我不适合撰写一部独立讲述秘密情报局历史著作的作者。关于这一点,读者自会评判。

就我的使命所达成的一部分协议是:我可以无限制地查阅秘密情报局前四十年的档案。我绝对相信这是实情,而且是揭秘这一档案无与伦比的待遇,这是一个十分丰富的史料宝藏(虽然有些地方不完整)。除此之外,我也获准查阅1949年以后记载情报局历史的一些资料。一般来说,秘密情报局对待档案的态度是,只要它们能服务于某一明确的行动目的,就应该保留。由于没人预见到会有人来写一部某种类型的专门历史,更不用说是一部可能出版的历史,当然也就没有出于历史原因而保留资料的必要。当情报局真正开始做历史性思考时,就我所见到的证据来看是60年代前不久的事,大量资料已经丢失了。

在秘密情报局内部,一旦文件的及时性和作用超过时效就予以销毁,这已经是常规做法。有大量内部证据说明这一点,其中一些证据偶尔会流入公众领域。1935年,在一封给秘密情报局反间谍五处处长瓦伦丁·维维安的信中,军情五处的奥斯瓦尔德·“贾斯珀”·哈克写道:“你一份关于一位斯塔尔太太的旧报告刚刚曝光——我寄上一份副本,因为我相信你1920年的报告已经销毁了。”[4]一位官员在回顾秘密情报局20世纪20年代的工作时说,情报局总部“每年从海外分支机构收到一万三千多份各类报告,这还不包括与这些报告和行政事务有关的来往信件”,他提到“所涉及的文件质量立即变得显而易见”。为使大量资料处于控制之下,他接着说“尽一切努力销毁所有物件……不需要参考”。清除旧文件的做法很大程度上也是由该组织在上个世纪搬了六次家这一事实所引发的。

多年以来,一些文件被认为具有真正的历史价值而得以保存。“贝瑟尔信函”就是这样一份,它是1909年8月10日海军情报局局长致曼斯菲尔德·卡明,邀请后者出任(后经证实为)秘密情报局首任局长的信件[5]。不过,那些被断断续续、有条不紊和实质性销毁的记录,有一些有历史价值,另一些则可能没有。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如此销毁档案是作为掩盖秘密情报局过去尴尬事件的一种手段而随意或者蓄意进行的。销毁文件更多地源于一种文化态度。这种态度认为,文件保留与否,一般是根据它们对情报局的现有价值(当然不是历史价值),最主要的是依据可操作性而评估决定的。

不受限制地查阅档案,定然经历了一个极其艰苦而又挑剔的披露程序。一开始就(由于明显的原因)规定,不能在书中首次泄露任何特工的身份。这一规定所产生的一个令人遗憾的结果(从历史学家的角度来看),就是必须省略掉秘密情报局的一些重大故事,因为要将它们写入书中,就不可能不涉及至少有可能间接披露特工身份的情景细节。然而,作为特例,有些特工的姓名的确在书中出现了,但每一个案例都经历了最仔细、最严格的信息披露准则的检查。凡是特工清楚地自曝姓名的地方(这对那些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工作的个人很平常),本书都相对地直言不讳。但仅仅说明某一特工的姓名已属“公开范围”则远远不够,因为“公开范围”构成极其广泛,从轰动一时的短命出版物(或可称之为“二流情报文献”)中的单薄论断,到历史学专家撰写的严肃的学术文章,不一而足。

这些严格的标准也适用于称呼那些在国内外服务的秘密情报局官员。秘密情报局已经认可我在书中使用业已在官方历史文献中披露的姓名、或者因与其他政府部门自然联络而其证件被移交到国家档案馆的秘密情报局官员的姓名。但出于国家安全的原因(这在有些情况下超越了历史学术的必要性),我不能提及其他情报局官员的姓名,包括此前已在可靠的学术著作中披露了身份的一些官员。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这部历史著作失去个性,并且遏制了我对情报局功勋人士予以褒扬的愿望,但对我复述前四十年中塑造了情报局的官员和特工的诸多伟绩,并未造成实质性的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