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各种商品和劳务价格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供求来决定。然而,信贷资金的价格——利率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仍然实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全国统一利率,给予商业银行的利率浮动权很小,使利率不能反映资金市场的供求状况,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却没有金融产品价格的决定权,这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不利于落实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和权利,不利于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金融市场和市场化金融的发展。因此,应当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理顺中央银行利率结构,按照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再放开贷款利率,最后放开存款利率的次序,逐步取消利率的各种限制和管制,给予商业银行利率决定权。同时,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改善债务资本结构。建立规范统一、灵活调节国有商业银行头寸的货币市场,使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相互融合,逐步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金融资源合理流动。
(三)规范金融秩序,促进有序竞争
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商业银行之间不规范竞争和社会金融秩序混乱的现象,如有的银行不计成本的争储蓄、拉客户、乱放贷款和以贷谋私,有的企业信用观念淡漠,相互拖欠和恶意逃废债务,有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非法揽存,有的地方政府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其深刻的体制原因。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宏观调控机制、微观运行机制、利益约束机制与风险防范机制尚不健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经济、金融法规尚不完善。因此,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机制,完善法规,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为商业银行依法经营和有序竞争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大力弘扬社会诚信观念,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彻底取缔一切非法金融机构,严禁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非法揽存及其他非法融资活动;落实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自主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确保商业银行合法债权不受侵犯,防止逃废银行债务;要发挥商业银行同业公会的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自我约束、自律管理;改善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督管理,坚决查处一切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的正常与稳定。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未来发展趋势
(一)加强风险管理,减少和化解不良资产成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的重点
在20世纪90年代国外银行业并购浪潮掀起之前,我国的银行按其资本或资产的规模都足以与外国的大型银行相提并论,即使是在今天,国有商业银行仍能跻身世界50家大银行之列,但我国的银行却深受不良资产问题的困扰。从2002年开始,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连续3年下降,在2004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仍有17176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为1575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2%(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为15.6%),这成为威胁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隐患。因此,加强风险管理,减少和化解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成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的重点。为此,不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都必须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信贷资产保全机制,组建专门的信贷资产保全机构,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既要尽力化解银行现有的不良资产,又要防止在新增贷款中出现新的不良资产。
(二)国际化步伐加快,提高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务之急
入世以后,我国银行国际化步伐加快,逐步形成国际金融机构网络,大力发展多样化的国际金融业务,密切同外国金融机构的联系。凡是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延伸到的国家和地区,我国的银行机构就延伸到那里,铺设网点,消除空白,形成配套服务。有条件的金融机构都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首先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韩国以及东南亚地区设立,积累经验后再延伸到东京、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
另外,还有步骤地组建为外向型经济服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如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各种基金组织,以及外债经营中心、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规模较大、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同海外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兴办中外合资银行。继中国银行之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纷纷到海外设点,已在中国香港、新加坡、东京等地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在纽约、伦敦等地也设立了代表机构。国际化水平最高的中国银行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卢森堡等许多地方都有营业性网点。在中国的银行国际化进程中,需要进一步提高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银行业竞争加剧,中小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既显示实力又面临危机,应积极寻求生存之道
尽管我国银行业仍然受到较为严格的控制与保护,但是由于银行业竞争加剧,并购重组不可避免。例如,1998年12月11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宣布将原隶属于中国建设银行的中国投资银行并入国家开发银行,这使没有分支机构的国家开发银行拥有了20家分行,这既是它进行这项并购活动的出发点,也是它从兼并中得到的最大好处。之后,国家开发银行又寻求买家接手中国投资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其余分支机构。1999年3月18日,光大银行宣布整体收购原中国投资银行的债权、债务及该行29个分支机构所属的137家营业网点。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和入世后外国银行的进入,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对于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陆续成立的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面言,普遍具有机制灵活、效益较好等优点,在市场竞争中显示出一定的实力,但同时存在规模小、市场空间有限、资产质量参差不齐等弱点,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因此,应积极探索互相联合求生存、求发展的道路,或者走与外资银行合作的道路,通过签署全面的长期业务合作协议,或者是互换股份方式合作,共同发展。要根据自身实力稳步进行,避免粗放并购。海南发展银行因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并购信用社等机构导致其倒闭的教训要引以为戒。此外,实行业务经营专门化也可以作为某些中小银行的生存之道,即在中外大银行激烈竞争的夹缝中,集中人力、财力、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专门从事某些金融服务,力求以专长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
(四)商业银行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执行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与惯例势在必行
我国银行业过去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其监管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直接干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长足进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业的监管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由直接调控、行政干预为主向间接调控、经济手段调节为主转变。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了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以外,还有计划地在我国取消了贷款额度管理,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对中国的银行业提出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要求。尤其是在1998年中央银行自身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顺利实现了跨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的设想,这样有利于减少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带来的地方行政干预金融的现象,为金融监管的顺利执行奠定了基础。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履行职责。根据国务院授权,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所有这些改革,有助于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营造一个与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与惯例类似的金融监管环境,为我国银行业与国际接轨创造条件。
(五)金融电子化水平日益提高,网络银行业务发展加速
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电子化建设有了质的飞跃,各种资产、负债、储蓄、汇兑、国际结算和内部成本核算等业务都已实现电脑化操作,ATM、POS和网上银行在大中城市普遍出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客户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网上银行业务进一步加快,市场空间广阔,竞争非常激烈。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加速银行虚拟化,成为金融领域新的经营契机和利润增长点。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营销结构、营销方式和结算方式的创新,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繁荣经济,刺激和加剧同业竞争,从而促使银行为客户提供质优价廉的金融商品和提高服务质量。为了迎接外资银行在网络银行业务方面的竞争挑战,我国银行业应当加快开发网络银行服务种类,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发挥品牌效应,强化服务保障,吸引新客户,留住老客户,同时注意加强市场定位和营销技巧的运用,提高市场占有率。
(六)分业经营的限制应逐步解除,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向综合化、全能化方向迈进
我国目前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即将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严格区分开来,由各自独立的金融机构分别经营,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进行分业监管。从国外银行业发展的历史看,这种体制是金融业发展初期为防范金融风险而确立的,它有助于规范金融市场和保障客户利益。然而,随着国际银行业自律能力和外部监管水平的提高,为了适应国际银行业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已部分或完全解除了分业经营的限制,银行业务经营向综合化、全能化方向发展,同一家金融控股公司提供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等多种金融服务已成为潮流。我国入世以来,业务综合化的外资银行大量进入中国市场,我国金融机构面临严峻挑战。因此,我国分业经营的限制应逐步解除,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向综合化、全能化方向发展,业务范围逐渐拓宽。目前,我国住房储蓄、外汇保本投资存款等多功能存款品种开始流行,票据贴现、抵押贷款、个人消费信贷、贷款证券化正在开展,结算、代理等中间业务成为各银行竞争的焦点。商业银行服务意识增强,表外业务日益受到重视并被认为是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应在发展传统的表外业务(如担保、承兑业务)的同时,借鉴国外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表外业务的创新,积极开办保证、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现金管理业务(包括协助企业减少闲置资金和进行短期投资、账户信息服务、电子转账服务、决策咨询服务等)、互换业务(包括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贷款的替代物(包括备用信用证、票据发行便利、循环包销便利等)、贷款出售(即贷款证券化)、自动化服务(包括电子银行和家庭银行服务)等业务。与此同时,我国银行纷纷在海外建立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基金等多项业务于一身的全能化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在香港等地建立的集团化、全能化网络,必将为其今后在国内市场的多方位竞争带来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联手收购英国国民西敏寺银行亚洲证券有限公司,并将其改组为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工商东亚金融有限公司。以上情况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正在向综合化、全能化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