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规范体系的文化、宗教差异与国际危机传播
规范,就是调整和限制人们行为的原则,它根据社会的普遍认同所指定的,要求人们的行为和思想符合群体的利益,使社会整体化。规范体系的形成与地区文化和宗教的影响分不开,不同地区也因此呈现不同的规范制度,这之间有融合也有矛盾。
社会学家贝滕豪森(Bettenhause)曾经说过:“社会规范是影响人类活动的最无形、最强大的社会控制形式之一。”传播是社会行为的一种,因此它受控于规范体系。在文化、宗教差异的影响下,不同地区对于传播有着不同的规范制度,也就形成了不同理念和方式的传播。尤其是在国际危机传播这一非常领域里,跨文化、跨宗教、跨地域的传播成为全球信息交换的主要方式之一。国际危机事件往往需要准确有效地传播给世界各地的人们,然而,不同的文化、宗教规范体系使得同一篇新闻报道产生了不同的地域化的解读,文化、宗教规范体系的碰撞导致了国际危机传播的或碰撞或交融的过程和结果。由此看来,规范体系是带有浓厚文化与宗教色彩的,会对国际危机传播产生不可规避的影响的重要元素之一。
一、文化规范
(一)习俗规范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说过:“只要大多数人的行为考虑了风俗的存在,并参照了风俗,某一个人不按照风俗行事,他的行为就‘不适应’环境,他就必须承受大大小小的不快和损失。”一般来说,习俗比其他任何的社会规范都能更加广泛地熏陶和感染人们的行动,因为习俗“非一人而成,亦非一日而积”,是具有长期的传播影响力的。
由此看来,在国际危机传播中,传播者首先需要选择适当的报道策略,熟悉各地的习俗,避免发生习俗上的传播冲突,减少“不快和损失”——也就是收获最好的传播效果,避免不必要的传播误读。其次,适应地域性习俗规范的国际危机传播形式和内容,更容易被受众接受,从心理上拉近了传播者和受众的距离,使传播者不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融入受众群体的一部分;相反,不适应地域习俗规范的国际危机传播形式和内容,容易在传播者和受众之间产生距离感,成为和受众群体脱离开的个体,而对于不属于群体本身的事物,人们常常需要时间去审视,并且更严格地去判断,也就更不容易接纳和认同。
(二)禁忌规范
每个文化中都存在着不能触碰的禁忌,禁忌是人们对事物接纳的极端认识,常常是极为神圣或者极为黑暗而不能去触碰的。作为文化的重要部分,它同样表现出地域性。
禁忌约束着本地人的思维、信仰、行为,遵守禁忌规范是一定程度的尊重。在国际危机传播中,传播者把本国的信息向异地传播,或是传播者向本国传播关于异地的信息,这时就需要传播者尊重本国以及他国的禁忌规范。不触及他国的禁忌,也是对他国的尊重,而尊重是一切传播顺利进行的根本。
比如,很多国际媒体都会向前往阿富汗报道的记者发放“禁忌令”,包括:不许同阿富汗妇女握手;不许给阿富汗妇女照相;不能在阿富汗人祈祷时打扰他们;不能践踏阿富汗人祈祷用的地毯,等等。试想,在国际危机传播中,如果媒体不顾及阿富汗的禁忌规范,大量拍摄阿富汗妇女的样貌,或者影响他们正常的祈祷过程,不仅是对阿富汗人的不尊重,报道内容很可能因此不能得到阿富汗人的配合而失去真实性,传播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道德规范
对于道德的定义有很多,苏格拉底认为,罪恶是对于道德所应知的许多事物的无知,而道德就是知识。霍尔巴赫认为,道德就是善的行为,就是做善事、为旁人的幸福尽力。换言之,道德就是为社会的利益、幸福、安全而尽力的行动。
虽然不同地区的道德准则不尽相同,但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有些相通的东西。美国哲学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指出,至少有三种“轴心式”的基本道德规范是每一种文化都有的:尊重他人和对他人的义务,对生命意义的充分理解,以及人的自我尊严。
而在国际危机传播中同样有很多的道德规范:尊重被报道的对象,尊重所报道的客观事实,尊重受众的知情权。不同文化有着共同的道德规范,这说明受众对于事物本质的判断有着相同的认识和向往。那么,促进不同文化之间道德规范的融合和理解,建设一种有理性的、自由的道德规范,就是国际危机传播的重要目的和使命。国际危机传播作为一种传播形态,有义务尊重国际道德规范,也有责任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具体来说,就是在传播的过程中追求报道的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作为传播事实的媒介,让受众作出自己的判断。只有遵守了道德规范,才能反过来得到受众的尊重,得到其他媒体的尊重。
二、文化规范与国际危机传播
每个地区的文化规范具有如此鲜明的特点,使得每个人都带有独特的地方文化特色。人是文化表现和传承的载体,在国际危机传播中的传播者及受众也无一例外。文化常年熏陶下形成的习惯,会使他们把这种地方性文化特色带入国际危机传播事业中去。
我国南北方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处理方式的不同体现了二者文化规范上的差异,以北京的《北京晚报》和上海的《新民晚报》为例。《新民晚报》是海派报纸的代表,而《北京晚报》是京派报纸的代表,他们都有几十年的发行历史,发行量大,在群众中拥有很强的公信力,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北京、上海两地的文化差异。
2009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关于甲型H1N1流感的报道,《新民晚报》为27条,《北京晚报》为83条,在报道数量上相差悬殊。对于国际危机事件,《北京晚报》会尽量派记者前往事件现场,因此80%的报道来源于本报记者的采写。而《新民晚报》将更多的版面留给了本地的事件,有关国际危机的报道,则更多转载新华社的权威信息。
以上的对比数据不仅反映了《北京晚报》和《新民晚报》的传播者受到文化影响,对突发事件的表现方式不同,另外也反映了不同文化氛围的人们对于国际危机传播的关注以及需求的不同。出现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北京人居住在首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普遍较高的文化素质。从儿童到老人,从出租车司机到企业白领,国家大事总能成为北京人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和焦点。而上海人居住在商品化、开放化的都市,经济文化占据了人们大部分的生活,比起国家大事,上海人更加关注自己的钱包或者与自身利益更贴近的事物。由此可见,在讨论国际危机传播问题的时候,不可忽视文化规范在其中的影响。
三、宗教规范
宗教是贯穿人类历史的一种古老文化现象,时至现在,它也依然规范着很多人的言行。根据最近的一项统计,全球信奉各种宗教的教徒人数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相当于每5个人中就有4个信奉宗教,这足以说明当今宗教规范对人们的影响力的广泛度。同时,乔治·洛奇还打过一个比方:如果把世界浓缩成一个1000人的村落,那么将会有300个基督徒,175个穆斯林,128个印度教徒,55个佛教徒,47个泛神论者,4个犹太教徒,210个信仰其他宗教的,210个没有宗教信仰的。这一数据又说明了,在全世界,人们各自抱持着各自的信仰。
宗教会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格尔茨曾经说过:“宗教中处处都有着内在的义务,它不仅仅是鼓励虔信,它还要求虔信;它不仅仅是诱发理智上的赞同,而且还强化情感承诺。”由此看来,宗教不仅仅是人们心灵上对“神”的寄托,更会强烈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并且这种力量还会时刻规范着他们。
宗教是带有强烈倾向性和感情色彩的,这与国际危机传播客观中立的报道要求背道而驰,但是,随着宗教在人们心中地位的上升,宗教的力量超乎想象。因此,国际危机传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宗教洪流的影响。
(一)宗教对传播者的影响力
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附近海域发生海啸,东南亚和南亚数个国家受到波及,伤亡惨重。
英国主流大报《泰晤士报》对海啸的报道渗透了宗教情绪。其中有一段这样写道:“面对这样一场罕见的灾难,整个世界也迅速作出回应,政治家们承诺立即提供帮助,一些国家开始向该地区运送紧急援助物资,宗教人士在为受灾的人们祈福……”
假如由中国记者来报道此事,一定不会提及宗教人士的作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英国记者与中国记者的不同:更为重视宗教的作用。
英国记者之所以会如此重视宗教,与英国几百年来的宗教历史影响分不开。1587年,著名的《论教会组织原理》指出了宗教对于国家的意义:为社会提供用以约束公民的秩序,随后逐渐作为民族的信仰得以延续下去。16世纪到17世纪,清教徒有力地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最终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到了20世纪,在政府的支持下,教会学校得到了关注,宗教继续影响着这个国家的精神世界和物质生活。因此,在这样源远流长的宗教背景下熏陶出来的英国记者,自然会在报道中表现出浓厚的宗教情绪。
(二)宗教对受众的影响力
2005年9月30日,丹麦销量最大的报纸《日德兰邮报》刊登了12幅讽刺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画,将其和恐怖主义及自杀性爆炸联系在了一起,这一行为侵犯了伊斯兰教的宗教规范。事发之后,10个伊斯兰国家的大使向丹麦首相表示了抗议,最终报社不得不出面为此事道歉。2006年1月10日,挪威的一家报纸又一次转载了该漫画,使得事态一发不可收拾。1月26日,沙特阿拉伯召回驻丹麦大使,利比亚也声称将会关闭在哥本哈根的大使馆。4天后,几名持枪歹徒袭击了加沙的欧盟办公室,要求其就漫画事件道歉。与此同时,各地的伊斯兰教徒开始抵制丹麦商品。更值得关注的是,这起由于宗教引发的国际化事件,将各国媒体夹在一个尴尬的地位。伊斯兰人不允许媒体刊登该漫画,而非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则强烈要求满足知情权,认为他们有权利看到漫画。
面对这样的矛盾,很多知名的媒体都采用了折中的方式,从远距离拍摄漫画,使受众难以分辨漫画的图案,例如BBC、ABC和NBC。英国的《太阳报》和《每日电讯》也采用了和电视媒体类似的方式,《泰晤士报》和《卫报》则刊出可以看到漫画的互联网链接。
由此可见,宗教信仰的不同会导致受众对于同一事物抱持不同的态度。新闻工作者应该了解并尊重不同的宗教信仰,把握好报道的方式和尺度,既客观地完成新闻报道的使命,又不侵犯宗教的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