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广播影视发言人答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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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正确对待《超级女声》

——就举办“超女”节目答《华夏时报》记者问

(2006年4月)

近期,有关超级女声的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争议。一种观众认为,超女现象值得警惕;另一种观点认为,超女的意义在于老百姓喜欢;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超女让人看到人间唯美的爱。记者就此采访了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

朱虹表示,超女的出现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它有助于我国广电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应该给这样的节目提供一定的生存空间,不能一棍子打死。

朱虹说,此前,广电总局在“关于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超级女声》活动的批复”中,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批复是在征求了学生、家长及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只要按照批复中的规定执行,就不存在毒害青少年的问题。

此外,朱虹还说,以前的超女确实存在一些影响学生学习、影响教育活动的因素。今年广电总局对超女做出了明确的限制,比如报名者必须年满18岁,参赛选手的台风、语言、服装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不能低级媚俗,评委点评要实事求是、平等善意,不搞不切实际的吹捧,不搞令参赛选手难堪的责难,不能借此自我炒作等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确保正确导向,确保选秀节目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