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1967年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C电子录像(Electronic Video Recording)商品的计划中第一次提出“新媒体”(New Media)一词。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委会主席E.罗斯托(E.Rostow)在提交尼克松总统的报告(即著名的“罗斯托报告”)中更是多处使用了“新媒体”概念。由此,“新媒体”一词风行美国并很快蔓延欧洲,不久以后便成了一个全球化的新名词。这种颇为流行的说法其实并不确切,“新媒体”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例如,1959年3月3日,马歇尔·麦克卢汉应邀赴芝加哥,参加全美高等教育学会举办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与时间赛跑:高等教育新视野与要务”。麦克卢汉讲演的题目是“电子革命:新媒体的革命影响”。在这次听众逾千人的大会上,麦克卢汉宣称: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问题,媒介即是讯息。所以社会靠集体行动开发出一种新媒介(比如印刷术、电报、照片和广播)时,它就赢得了表达新讯息的权利。……印刷术把口耳相传的教育一扫而光,这种传授方式构建于希腊—罗马世界,靠拼音文字和手稿在中世纪流传下来。几十年之内,印刷术就结束了历经2500年的教育模式。今天,印刷术的君王统治结束了,新媒介的寡头政治篡夺了印刷术长达500年的君王统治。寡头政治中,每一种新媒介都具有印刷术一样的实力,传递着一样的讯息。麦克卢汉所说的“新媒体”虽明显是一个历史性概念,他所罗列的“印刷术、电报、照片和广播”无一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传统媒体时代的‘新媒体’”,但他敏锐地看到,凭借电子手段,各种文化和各个媒介发展阶段的并存使我们从媒介的感知奴役中解放出来;媒介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特定倾向对人的感知都是一种奴役。麦克卢汉的讲演为我们认识“新媒介”的本质提供了一种历史眼光和普遍联系的洞见。
即使从麦克卢汉关于“新媒介的革命影响”的讲话算起,“新媒体”研究至少也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当然,麦克卢汉的概念,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新媒体”已经存在着巨大差别。毕竟,他生活在一个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主导媒体的时代。巴尔和埃梅里在《新媒体》开篇就试图解答这样一个问题:“新媒体新在哪里?”“是指某一种酒是新的,还是指‘新思想’那种意义上的新,因而是在为某种最近才第一次出现的事物定性呢?”
还是“像人们说某一种艺术、某一种风格、某一种语言是新的那样呢?就是说一种未见过的、新颖的、创新的东西,与传统的、固有的相反。”“是否更应该认为‘新’这个形容词仅仅指状况的变化;各种媒体只是在它有不同的作用或追求不同目的时才成为新的呢?……电视文字广播和星状结构的有线网络这样一些通信系统,从更完全的意义上来说是新的:它们实际上允许人与人之间或人与机器之间实现前所未有的通讯,与迄今已知的和试验过的通讯是根本不同的。”
观照上文众多新媒体的概念界定,我们看到,它们主要是从媒介技术的层面上来定义,从传播学的视角来审视的。
3.数字新媒体的外延(即各种形态表现)
(1)互联网
互联网,即广域网、局域网以及单机按照特定的通讯协议连接而成的国际计算机网络。互联网迄今为止的发展,完全证明了网络的传媒特性。互联网既可以作为一种狭义的小范围的、私人之间的传媒(如电子邮件功能),也可以作为一种广义的、宽泛的、公开的、对大众有效的传媒,如大量的、每天至少有几千人乃至几十万人访问的WWW网站。
互联网传播所具有的数字化、全球化、大容量、即时性、双向性、多媒体、个性化、信息海量等特征,是人类有史以来功能最强大、服务最全面的传播手段,一直被人们称为继报刊、广播、电视这些传统大众传媒之后的第四媒体。搜索引擎、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社交网站与视频网站正在构成网络媒体的主流。
至今,互联网进入普通公众生活仅十几年而已。不管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当互联网进入普通公众后,其使用者也许可以说就已是创造者。特别是互联网功能与效用的拓展,互联网的应用,更是成千上万网民的智慧激发而成。互联网的发展史上有许多关键发明和关键人物,但其产生的颠覆性影响,却远不是当初的发明者与推动者所能预料到的。当互联网初出现时,许多人只是把它视为一种通信或信息传输手段,没有把它视为一种新媒体。而当互联网在信息传播领域的影响不断暴增,人们终于承认互联网是一种新媒体时,世界已经大变,信息传播的主导权已经转移。
(2)手机电视
近年来,手机这一小小的手持终端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进行着对四大媒体的整合,科技与需求正在催使手机由单一通信工具向融合化媒体转型。作为这一融合化媒体的典型应用,手机电视正在以前所未有的移动化视听体验,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手机电视从字面上可以简单理解为“手机+电视”。我国的手机电视业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3G业务、可接收电信运营商视频信号的手机推出的,电视业务是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一种增值新服务;另一类是CMMB“手机电视”,即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和中广传播公司共同利用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CMMB: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推出的便携式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产品,可接收广播电视信号。
因为使用的是无线广播电视网的广播式传输方式,所以不会产生任何流量费,终端可以是手机,也可以是PDA、车载电视、笔记本电脑等,其中与通信商合作的手机类终端产品即CMMB“手机电视”,而其他的非通信类便携终端产品,如GPS、MP4等,统称“手持电视”。
手机电视的发展不仅在于其作为新媒介形态带来的传播变革,更是为经营空间日益饱和的广电行业和业务增长渐趋乏力的电信产业带来了融合的契机,也为国家“三网融合”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只是这一跨行业融合媒体,在政策规制、技术标准、内容生产、商业运营、产业链构建、人才培养等环节还面临很多问题,有待进行系统严密的调查和阐释。
手机媒体化,也给新媒体的发展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新媒体的发展是否要以作为信息终端的手机为中心。这样的抉择有些像当年一些技术拥有者面对个人电脑的崛起、面对互联网的崛起。选择就有机会,但选择更有代价。
(3)IPTV
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网络,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新技术。用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享受IPTV服务:计算机;IP机顶盒+TV。狭义上的IPTV是指基于TV终端的。
IPTV是数字电视和网络的结合,是集合了电视传输影视节目的传统优势和网络交互传播优势的新型电视媒体,它的发展给电视传播方式带来了革新。交互性是IPTV的重要特征之一,“IPTV用户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收视节目内容”。也有学者指出,数字交互电视“颠覆了电视观众的‘受众’定位与电视传媒的‘传者’定位”,“数字交互电视的互动传播,使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位置不再是固定的或先在规定的,而是不断在互相共享的、移动的。”数字交互电视的发展还使得“大众传播研究的重心”转移到了“信息使用者”身上。网络电视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制度上的一些弊端。业界人士提出,“网络电视不仅是电信运营商的一场盛宴,对节目制作商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然而,“在新媒体产业领域,广播电视已不再享有原先的政策保护和市场垄断优势,与市场接轨的企业制度安排至关重要”。
有专家认为:抛开利益博弈所导致的无疾而终的可能性,从技术角度而言,三网合一后,以IPTV为代表的新媒体将构筑出一个继互联网之后,又一极具划时代意义的庞大的新媒体产业链。届时,基于这一新兴产业链上的各类创新与应用,可以尽情想象。
(4)数字电视
数字电视指从电视节目采集、制作、存储、播出到发射、传输、接收全部采用数字编码与数字传输技术的新一代电视系统。作为新媒体之一的数字电视同样在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对数字电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加快完善广电政策的制定,以有利于数字电视产业链的增长等方面。有人指出,“可以预见,快速增长的数字电视用户将推动传媒产业价值链的快速发展,虽然要实现市场意义上的盈利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但作为政府作用的体现,传媒产业政策的放开、数字电视产业政策的推进为传媒企业指明了发展道路,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另外,还有学者提出数字付费推广的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发展模式,即认为数字电视应该有独特的销售主张,因为数字电视是“技术层面”和“内容层面”两者合一的综合体,而且必须以后者为核心,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5)移动电视
移动电视是数字电视的一种表现形态。移动电视是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通过无线数字信号发射、地面数字接收的方式,在处于高速移动状态的交通工具上,保持电视信号的稳定和清晰,使观众可以在移动状态中收看电视节目。
作为一种新兴媒体,移动电视的迅速发展是人们所始料未及的,它具有覆盖广、反应迅速、移动性强的特点,除了传统的媒体宣传和娱乐功能外,还具备城市应急信息发布的功能。
对于公交移动电视来说,“强迫收视”是其最大的特点。有学者认为:“公交移动电视的强制性传播使得受众身在公交车上,没有选择电视频道的余地。这种受众被动接收状态,无疑会降低公交移动电视的收视率,然而目前尚无良策改变这种状态”。但也有人持相反的看法。他们提出:“传播内容的强制性有利于拓展‘无聊经济’
的巨大利润空间”,“移动电视正是抓住了受众在乘车、等候电梯等短暂的无聊空间进行强制性传播,使得消费者在别无选择时被它俘获,这对于某些预设好的内容(比如广告)来说,传播效果更佳”。还有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这种强制收视的缺陷:“公交移动电视虽然为乘客提供了电视节目,但也必须保护乘客的公共利益”。
(6)博客
“博客”一词是从英文单词Blog音译而来,作名词解指网络日志,是一种个人传播自己思想,带有知识集合链接的出版方式;作动词解指在博客的虚拟空间中发布文章等各种形式的过程。Blog作为一个网页,通常由简短且经常更新的帖子构成,这些帖子一般是按照年份和日期倒序排列的。而Blog的内容可以是纯粹个人的想法和心得,包括对时事新闻、国家大事的个人看法,或者对一日三餐、服饰打扮的精心料理等,也可以是在基于某一主题的情况下或是在某一共同领域内由一群人集体创作的内容。
它并不等同于“网络日记”。作为网络日记是带有很明显的私人性质的,而Blog则是私人性和公共性的有效结合,它绝不仅仅是纯粹个人思想的表达和日常琐事的记录,所提供的内容可以用来进行交流和为他人提供帮助,是可以包容整个互联网的,具有极高的共享精神和价值。一个Blog通常是由简短且经常更新的Post构成;这些张贴的文章都按照年份和日期排列。简言之,Blog就是以网络作为载体,简易迅速便捷地发布自己的心得,及时有效轻松地与他人进行交流,再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相对于博客需要组织语言陈述事实或者采取修辞手法来表达心情,微博只言片语“语录体”的即时表述更加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和习惯。微博,即微型博客(Micro 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件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
微博对用户的技术要求门槛很低,而且在语言的编排组织上,没有博客那么高,另外,微博开通的多种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使得大量的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来即时更新自己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