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融合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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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社会支持

在社会学研究中,社会支持具有三种含义:第一,个人拥有的与重要他人(如家人、朋友、同僚)之间直接或间接联系中在出现危机时可以发挥援助功能的社会关系,即社会互助关系。第二,个人对自己与他人联系的认知,即个人主观感受到的来自他人的关怀、鼓励、表扬等。这种观点强调当事人对他人提供的援助的满足感。第三,他人表现出的具有支持或援助意味的具体行为,即外在于被支持者的社会性活动。

人类社会实质上是一个由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的有机社会网络,每个人均生活在这个网络中,并成为网络中的一个有机分子。不同的个人有着自身的社会关系网,而这种无数的个人社会关系网组合成了整个人类社会网络。社会网络具备以下特性:(1)社会网络与社会群体相比,不如群体成员关系那样紧密,而是一种有限的松散关系。网络中的人们不一定经常见面,但是关系的存在使他们有某种需要时会彼此沟通或相互帮助。(2)网络具有交叉性,大多数人一般属于多个社会网络。(3)网络中存在多重关系。即交往者之间存在不止一种关系,而是兼有几种不同的关系。如在一个朋友网络中,交往双方既是同学关系、同乡关系,也是同事关系。(4)网络中的社会关系有强弱之分,强关系表现为比较紧密,关系双方投入更多时间、更多情感,彼此更亲密也更频繁地提供互惠性帮助。弱关系则比较疏远,关系双方自我投入不多。大多数人生活在更多的弱关系网络中,只有少量强关系网络。弱关系网络获得各种信息和建议的来源,强关系网络则是获得帮助的渠道周湘斌,常英,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应用探讨,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总第59期),2005(2)。社会网络的这些特性决定了人类社会关系网络具有其自身的强大功能。而社会支持正是社会网络的主要功能。

农民工有着自身的社会网络体系。农民工来自农村,社会制度身份为农民,但由于生活在城市,职业身份为城市产业从事者,因而其所属的社会网络具有双重性,既与其出生地农村保持着较强的社会联系,又与城市社会联系紧密。这种特殊的社会关系网对农民工而言具有特殊的社会支持功能。

一、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网现状

从社会网络的特性和实际的运行效果来看,它具有强大的社会功能,它通过置身于社会网络中的个体之间的活动进行社会互动,实现能量的传递和转换。而这一过程就是网络内成员输出帮助或获得帮助的过程。由于管理制度和历史的原因,我国城市和农村社会发展有显著差别,这种二元化的社会结构将城市与农村区分得十分清楚。从社会网络的角度看,尽管两者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但实际上联系得并不紧密。因此,对农民工而言,从农村进入城市就必须面临着社会关系网络的转换和重建,在非常注重个人关系的中国社会,这种转换和重建非常重要,但也存在着很多困难。

在农村社会,以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农村居民主要的社会支持网络,当其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家族、亲属和亲戚、邻居等都是所能相信和依赖的对象。当农民工置身城市社会以后,这种来自家乡的社会支持必然减弱,其社会支持又能从何而来呢?为弄清该问题,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进城方式与获得工作的途径

调查发现,农民工与亲友一起进城的占37.9%,与老乡一起占20.6%,招工人员带领占3.1%,政府组织占2.3%。在获得工作的信息途径方面,亲友介绍占37.9%,自己寻找占26.4%,老乡介绍占18.9%,劳务市场占6.5%,招工单位直接招聘占3.5%,职介所占2.8%,政府帮忙联系占1.8%,包工头带领占0.7%,其他占1.4%。

(二)遇到困难时主要依靠亲朋好友

当遇到困难时由谁提供帮助是反映社会支持网络结构的重要方面,是社会支持含义中社会互助关系的体现。在对“当您遇到困难时,谁最可能会帮助您”一问的回答中,调查分析结果表明,按照频次多少,分别是亲友(23.2%)、老乡(17.7%)、同事(15.3%)、派出所民警(12.4%)、靠自己(12.3%)、城里其他熟人(5.0%)、老板(4.9%)、政府人员(4.1%)、居委会干部(3.5%)、房东(1.6%)。

(三)信任的对象仍然是老乡亲友

信任对象作为社会支持的一部分,实际对农民工而言是一种心理和感情支持,对社会个体而言同样十分重要。对“在城市里你最信任哪些人?(选三项)”一题的回答中,结果为:亲友(29.5%)、老乡(19.3%)、同事(16.2%)、派出所民警(14.1%)、政府人员(6.3%)、老板(4.6%)、居委会干部(4.5%)、城里其他熟人(4.5%)、房东(0.9%)。

二、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特征

社会支持从取得方式上看,可以分为先赋性支持和后生性支持。先赋性支持指随个体出生所取得的社会支持,来源于宗族、亲戚、邻里等宗缘和地缘关系。后生性支持指在成长过程中通过个体社会活动所取得的支持,来源于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单位等业缘、友缘、趣缘性关系。从正式程度看,可以分为正式社会支持和非正式社会支持。正式社会支持包括政府组织、企业、社区组织和市场等正式组织;非正式社会支持则指以亲缘关系、业缘关系、地缘关系和私人关系等社会关系支持。社会支持还可分为制度性与非制度性支持。制度性社会支持,具有经常性特征,往往有政策和法律依据,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非正式社会支持也可看做是非制度性支持,主要来自家庭、亲友、邻里、同事和非正式组织等。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析出农民工社会支持的特征。

(一)先赋性支持延续到城市

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后,所处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均发生了改变,其所依赖的社会关系网络也相应发生改变。但事实上,他们的社会支持并未因此而发生根本转变。从其进入城市和获取工作的方式可以看出,亲缘和地缘关系仍然是他们最为依赖的社会关系,靠“两缘”关系入城并获得工作的比例达到了58.5%和57.8%,超过总数的一半。可见,在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从支持力度看,这种以初级关系为基础的先赋性社会支持数量多、力度大,其支持力量不可低估。因此,可以说,随着农民工向城市的转移,这种先赋性的社会支持并未因地域的改变明显减弱,在转移初期先赋性社会支持仍起着主要作用。

与先赋性社会支持相比,后生性社会关系在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过程中却显得支持力度不够。在农民工获取工作的过程中,政府、职介所、劳务市场、企业的支持比例总共为15.5%,与先赋性社会支持相比低了42.3%。所以,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农民工的先赋性社会支持随其一道延续到了城市社会中,并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二)正式社会支持力度不足

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主要指由国家的政府机关、群众组织(如妇联、工会等)地域性组织及其他性质的专业性组织(如职业联合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为农民工所构建的社会支持网络。这些组织由于其自身的正规性、稳定性,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持续正式的社会支持。对城市居民而言,这些社会支持是其社会支持的重要来源,任何城市居民都无法脱离这些支持。

然而,对农民工而言,这些支持显得比较薄弱。在调查中发现,当农民工遇到困难时,最有可能且经常对其提供帮助的是亲友、老乡、同事等以亲缘、地缘、业缘为主的非正式社会支持。而正式的社会支持如政府组织、派出所、居委会和社区则支持力度合计为20%,与非正式社会支持力度80%相比,正式的社会支持显得非常不足。另一个问题“你有否向当地政府组织反映问题”的分析结果表明,有31.5%的人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问题,但仅有28.5%的人认为政府解决问题积极。这一情况进一步佐证了城市正式社会支持对农民工的支持是十分有限的。

由此看出,尽管城市社会对城市居民的社会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但对农民工而言,这种社会支持系统还处于不完善阶段,但正是这种不完善状态为以亲缘、地缘等初级关系为基础的非正式社会支持提供了巨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

(三)制度性社会支持力缺乏

制度性社会支持往往以政策或法律为依据,支持比较稳定,具有持久性。制度性社会支持具有一定的普及范围,凡属于受惠范围内的成员都有资格获得支持,在制度涵盖的范围内有普适性,但对之外的人这种制度则成为一种障碍性门槛。在城市社会中,各种政策和制度都是以城市居民为支持对象的,这种支持对象的特定性排斥了农村人口的受助机会。因此,农民工在遇到医疗、养老、教育、保险等问题需要与相关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产生交往关系时,往往无法得到有力的制度支持。目前,城市社会对外来农民工的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甚至部分区域还属于空白,这造成农民工与城市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交往存在一定的障碍。

由此,农民工无法对城市社会产生制度信任,只能依靠非制度性支持。调查表明,农民工在城市中最信任的对象中,政府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居委会干部等有制度背景的人员比例为24.9%,而亲友、老乡、同事、城市其他人等以亲缘、业缘、地缘关系为主的非制度性信任对象则占到了75.1%。这说明,在城市中,农民工将非制度性支持作为自己的社会支持的主要来源,制度性社会支持还处于相对缺失状态。

总体来讲,农民工的社会支持主要来自于血缘、地缘关系的“熟人关系网络”,属于先赋的非正式和非制度性的,缺乏正式的、制度性的社会支持,后生性的社会支持不足。在传统的社会里,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构成了乡土中国主要的支持力量,并在农村社会互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社会转型和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农村人口要在城市化加速的前提下顺利向城市居民转型,主要依靠这种单纯的社会支持是远远不能适应城市生存环境的。为此,必须构建一套能使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环境的社会支持系统,这是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需要,也是城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三、社会资本积累与社会支持

社会资本是国外兴起并引入的概念。1980年,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首先把社会资本定义为:“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Bourdieu P.Thefoums of solial capital[M]//Riohardson J.Handbook of theory and researd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86:248.我国学者卜长莉认为:社会资本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基础,以一定的文化作为内在的行为规范,以一定的群体或组织的共同收益为目的,通过人际互动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卜长莉,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资本的含义界定较多,笔者倾向于卜长莉的定义。

综观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可以将基于社会网络、社会关系、社会信任、社会规则、社会制度五个要素的社会资本划分为微观层面的关系型和网络型社会资本、中观层面的组织型社会资本和宏观层面的制度型社会资本三个层面钟水映,李魁,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现代式社会资本构建,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9卷.2007(6)。对农民工而言,既要巩固以亲缘、地缘、业缘为基础的微观层面的关系型和网络型社会资本,也要加强以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等中观层面的组织型社会资本,还要建立和完善以各项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宏观层面的制度型社会资本,三管齐下,强化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软资源”,提升其社会资本的积累厚度。只有这样,农民工才能具备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也才能得到城市社会强有力的社会支持。

(一)微观层面:巩固“多缘”关系

微观层面的社会资本实际上就是农民工个人社会支持网。“一方有难,八方援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民间社会互助的具体形式。对农民工而言,这种建立在血缘、亲缘、地缘关系基础上的关系网络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其在城市立足和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因此,要建立农民工城市社会支持系统,加强社会资本积累,就必须充分发挥个人社会网的支持作用。农民工私人关系型社会资本一个最大的用处就是可以为其提供更多的信息尤其是就业信息,拓宽其就业途径。关系型社会资本是农民工社会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其开展交往的工具性资源。随着社会的进步,虽然以社会组织为内容的新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农民工就业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在获取和印证就业信息方面,亲朋好友作为最原始、交往频率最高的“强联系力量”使农民工感到心理成本最小。另外,私人关系型社会资本可以满足个体务工过程中的精神需要,缓和因受他人歧视而产生的不满情绪赵立新,社会资本与农民工市民化,社会主义研究,2006(4)。

但是,农民工个人社会关系受亲友数量、地域范围的限制,以亲缘、地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显得十分狭窄,容易因农民工的流动而影响受到损失,导致社会资本的减少。为此,对个人社会关系支持的微观社会资本必须不断维护和开拓。要适应城市生存环境,积极建构新的社会关系网,通过业缘、趣缘、友缘关系开拓新的社会关系,融入到城市社会网络圈中。同时要积极提高个人的素质和能力,提升个人资本,尽快实现个人向社会上层流动,开拓新的社会空间,以提高个人社会关系的层次,积累更为厚重的社会资本。

在这里,需要重视的是要注意微观层面社会资本的异质性培育。根据农民工交往特征,可以将以亲缘、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家属、亲戚和老乡构成的网络关系定位为“强关系”,将以业缘、友缘和人缘为主的老板、同事、朋友等构成的网络关系定位为“弱关系”。现状表明,农民工普遍重视“强关系”的维护和培育,对“弱关系”则重视不够。这说明农民工仍然将自己束缚在亲缘、地缘的范围内,关系网络狭窄。理论研究证实:“弱关系”带来的异质型社会资本更有利于农民工获取多元化信息和取得社会的认可,同时嵌入在异质资源中的社会资本的网络位差越大,就越有可能克服资源的同质性、重复性边燕杰,李煜,中国城市家庭的社会网络资本[J].清华社会学评论,2000(2)。因此,从微观层面看,农民工在巩固“多缘”关系的基础上,更要积极融入城市社会开拓多元性、异质型社会关系,积累不同广度、不同层次的社会资本。

(二)中观层面:强化组织支持

在城市社会,农民工受城乡二元化管理制度的排斥,属于边缘人群和弱势群体,当其遇到矛盾纠纷或利益损害时,要么退让妥协,要么激进冲突。组织型社会资本的缺乏更加凸显了农民工的弱势地位,而组织型社会资本的构建有利于拓宽其解决困难的渠道,可以为农民工架设起一道社会安全网,有利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并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

组织型社会资本的构建首先要加强政府的组织支持。任何社会支持系统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目前,中国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种时期,政府的组织保障和支持尤显重要。从根本上讲,农民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与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化管理制度分不开的。这种二元化管理是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分不开的,如今政策环境已经发生改变,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成了当前我国的发展大背景,政府理应承担起对农民工的组织支持责任。要以宽容的态度接纳农民工,并积极引导市民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为其创造一个平等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并给予精神的支持。要出台针对农民工的相关政策,在具有普适性的政策法规制定时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使其平等地享受国民和市民待遇。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各项服务,在就业、培训、居住、医疗、教育等方面提供完善的服务,注意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政府的支持是组织型社会资本构建的主导力量,需要得到充分重视。组织型社会资本的另外两个重要组成是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单位制度是城乡割据的一种体现,单位是城市居民主要的支持系统,而这种系统将农民工排斥在外,使其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各项福利待遇。因此,要加强组织型社会资本的构建,就要理清企事业单位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其在改善工作条件、提供就业和失业保障、各种保险及现金和实物救助中的功能。

社区是中国城市社会的基层组织,既有行政组织的特征,又有邻里互动的地缘特征,是农民工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在社区,农民工可以通过与社区组织的互动,反映和解决困难与问题,社区对农民工的支持则体现在社区服务和社区救助方面,社区是农民工与政府组织进行互动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在农民工组织型社会资本的构建中,社区是重要的且不可缺少的部分。

(三)宏观层面:完善制度覆盖

制度型社会资本实质是一种公用资源,体现为各种政策、制度和规范。制度型社会资本建立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是社会生活的普遍性准则。制度的存在降低了人们交往的不确定性,是组织成员关系常态、有序化的保证,是社会资本增加的必要条件。政府往往是制度制定的主体。对城市居民来说,其享受的制度支持正逐步完善,尤其在近20年里,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城市政府对城市居民的保障支持能力得到增强,城市居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精神等各方面均能从城市社会制度中获得支持。

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实行城市偏重发展路线,各种政策和制度以城市为中心,农村社会在制度资本上积累不够。因此,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过程中,这种二元化的差距被带到了城市,并成为当前一个十分显眼的问题。20多年来,农民工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这种贡献被城市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所排斥,城市地方政府的制度设计仍然以户籍分类进行区别对待,制度覆盖的范围仍然仅仅是城市居民。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民工的制度资本基本是空白的。

因此,政府要制定出台一系列能覆盖农民工的相关制度,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转变现有的以户籍为管理模式的管理制度,以居住地为制度设计范围,将农民工纳入管理。要推行城乡平等、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公平竞争就业,合法用工,保护好农民工合法权利。要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文化教育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与市民一样享受平等的待遇。更重要的,要建立起一套适合农民工参与互动的制度对话机制,使其在遇到困难时能轻松找到反映和解决问题的部门,并能通过简易、方便的手续使问题得到解决。

从社会关系网络的角度看,社会支持其实就是利用社会关系网络实现网络内外的能量转换和传递,在此过程中,网络中的个体向网络内部或外界提供或获得帮助和支持。作为社会性很强的人来说,每个人都离不开这样一个网络。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这个社会关系、社会网络就是其社会资本,包括与个体私人关系,与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组织关系,以及与各项社会制度的关系。社会资本积累的厚度对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都有着重大关系。

在城市社会中,城市居民的社会资本的构建是比较全面的,既有个人的亲缘、友缘、地缘、趣缘等个人关系网络,又有企事业单位、政府组织、社区组织等组织支持,还有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社会保障和文化教育体系等制度性社会支持。且组织型社会资本和制度型社会资本在其生存和发展中起着主要的社会支持作用。而农民工则不同,他们依靠以个人社会关系为主的私人关系作为自己主要的社会资本,受城乡二元化管理制度的排斥,他们组织型社会资本和制度型社会资本的积累非常薄弱,因此,在遇到困难需要救助时,他们只能依靠个人社会关系网的不稳定的社会支持,而无法从稳定的持续的组织和制度型社会支持中获益。这种状况的出现源于城市社会管理体制设置的不合理。因此,要扩大农民工社会支持的广度,增强社会支持力度,除了加强自身个人社会关系支持的巩固外,还必须打破社会资本的城乡分割,消除横亘在农民工面前的获得组织、制度支持的障碍,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一样有机会平等地积累和利用社会资本,以更好地融入到城市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