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和我母亲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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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人生就是一次旅行(1)

2012年4月12日

如何才能视死如归

母亲不再用“一次吃五十片,还是一百片安眠药”才能结束生命的问题吓唬我,也或许,她再这样说,我还是会惊慌失措地四处打电话寻求帮助,好像这种时候我比她更胆怯,死亡离我更近。我忍不住问过甄叔叔,是否有必要把母亲床头柜里的麻醉类药物收起来,以防她真的把它们全部吞下,因为她储备了足以让一只大象昏迷的麻醉药量,这是足以置人于死地的剂量。“她不会这样做的。”甄叔叔肯定地说,他在谈论母亲的时候,总喜欢使用“我们都认识半个世纪了”这样的定语,所以,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他对于母亲的判断。

一天服三次止痛药和各种维生素片,以及据说能提高身体免疫能力的孢子粉、石斛粉或者其他什么粉剂,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相信一切来自于民间的药方,即便是她抱以怀疑与不屑的中草药。同时,她比我们都更清楚地记得每周两次注射胸腺肽的时间,只要死亡还没有真正来临,她内心就坚定地认为,她还有恢复健康的可能,即便只是可能,她也不允许自己放弃努力。

这些天她的情绪很稳定,虽然,身体左侧的淋巴回流问题没有得到控制,左侧手臂的肿胀已经从大臂向小臂延伸。

上午我去医院给她开了一些止痛药,吗啡、加巴喷丁、羟考酮都快没有了,这都是母亲每天赖以控制疼痛的药品。在我看来,母亲对这些药物产生了轻微的依赖,因为在某些兴奋的状况下,她会长时间忘记疼痛,只是我无力为她营造这种能令她兴奋得忘我的气氛。

有时看着病榻上双眼紧闭、愁绪满布的母亲,我便自问,如果换作是我处在她的状态,会是怎样的情景——满心感激地回忆一生中的幸福时刻,那些给过我幸福的爱我的或者我爱的人,那些读过或者写过的句子,那些让我觉得生命没有虚度的成就,还有呢?面临死亡,我该如何才能视死如归?或许我更加脆弱,更加怨天尤人,抱怨命运的不公,早已用自杀来与死亡讲和。

《西藏生死书》已经读了两章,但依然不得要领。

2012年4月13日

因为你的世界没有神

吃早饭的时候,我告诉母亲,陆沉要来看她。昨天他来电话,说今天来省城出差,抽空来看看母亲。

第一次见面,陆沉就说母亲面熟,令他想起七岁那年一位给他治过病的女医生。“圆脸、大眼睛、长辫子、个子不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穿白大褂的样子。在孩子的眼里,白大褂有种天然的威严和冷漠,让他们联想到打针吃药,都是关于疼痛和苦。但穿白大褂的郑医生是那么好看。”陆沉所说的那个时间段,母亲的确参加了一支在陆沉老家从事防病治病的医疗队,但母亲不姓郑。“郑医生回省城后,还给我写过信,寄过东西。”后来,我们之间聊天时,他都把母亲称为“郑医生”,这是我们之间才能明白的指称。“如果不是郑医生,我早已经命丧黄泉了。”

在我的朋友中,陆沉是那种不常联络,但只要想起他,他总是在那里的老朋友。大学毕业,他回了老家,在报社做记者,然后结婚,为人夫为人父,业余时间里养花弄草下围棋,偶尔还会写诗。这些年,他看着我往返于故乡与北京之间,从不问我过得好不好,从来不主动打电话谈论他自己的生活,见面时,也总是我说他听。我忍不住揶揄他都快活成出土文物了,可他只是笑,那种几乎没有什么热度的笑容是他标志性的表情。他唯一一次主动关心我,只问了一个问题:“这些年为什么不生个孩子?”在他看来,我一定是那种不肖子孙。毕业那年,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留校任教,但为了半生守寡独自抚养他长大成人的母亲,他回了老家,因为母亲不愿意搬离父亲留下的老宅。后来,又是为了母亲,他娶了邻村的一个姑娘,因为母亲喜欢。

这两年里,他只要有机会就会来看母亲,有时帮着母亲给花培土,经他的手,濒临枯萎的花重新绽放;有时陪着母亲聊些家长里短:可能是小时候养过的一只狗,也可能是某个亲戚家的趣事。这种时候,我就觉得,母亲真的就是当年的“郑医生”,陆沉真的就是那个她救治过的孩子,他们终于又遇见了对方。

几年前,陆沉患老年痴呆的母亲去世,他把母亲葬回祖坟,与早逝的父亲合墓。每次他去看父母亲,要开三个小时的车,还要走一小时的山路。“我现在每个月都想去看我妈。”我见过他的母亲,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瘦小、沉默、做事果敢麻利,还有种不易察觉的精明,曾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能干媳妇。她永远都对那些有可能把她唯一的儿子从身边带走的人充满警觉和敌意,这种时候,她目光中的审视总是让人敬而远之。

“母亲去世后,我受了洗。主让我内心平静,觉得没有那么孤单。”陆沉没有问他给我寄的书是否读了,但他一定注意到了摊在桌上的《西藏生死书》。“我们的一生中会面临三个难题:情义、财富,还有生死。死亡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是个绕不过去的坎。当至亲的人离我们而去时,宗教能让我们获得平静,我们都是普通人,都需要主的帮助。有了神,你就不会害怕。”

陆沉说得对,我是害怕死亡。很多年前,有一次游泳溺水,被救上岸后出现了短暂的昏迷,那是我离死神最近的一次,但我没有感到恐惧,只是想到自己要与这个世界擦肩而过,不免有些遗憾。然而当身边的人纷纷离去时,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到了恐惧,父亲、外公、外婆,现在可能是母亲。我再也见不到他们,再也不能感知他们的世界。陆沉说:“那是因为你的世界没有神。”

2012年4月14日

年轻总是让人觉得充满希望

收到林木给我寄来的《马雁散文集》和《马雁诗选》,素白的封面上有作者的素描小像。我拿在手里看了很久,想起马雁的样子。有一年夏天在北大校园里,我与她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她还没有毕业,穿素色的T恤和长裙,是让夏天显得凉爽的那种素色。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人字拖,那时候,年轻的姑娘在夏天穿着人字拖满世界跑是种时尚,我却还不习惯穿。忘了为什么事跟着林木去找她,她的样子很深地留在我的脑海里,高挑的个子、圆脸、短发、笑盈盈的,总不能把她跟四川姑娘联系在一起,好像她身上没有四川姑娘温婉外表下的泼辣,反而有种她那个年龄的人没有的自信和从容。当时我想,或许北大学生都这个样子吧。

后来在一次诗人聚会上见过她,远远地,没有什么交谈,再后来听说她回了成都。北京就像一个大码头,总是人来人往,任何人的到来和离开都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特别。周围的朋友偶尔会说起她,还有她的诗歌和散文,直到半年前,听到她的死讯。好长时间,我都无法把死和她联系起来,她太年轻,刚刚三十岁。她去世前夕,在一些诗歌朗诵会上我还见过她,她看上去精神状态不是太好,但我只是觉得,她那么年轻,慢慢调整就会好起来。年轻总是让人觉得充满希望。

因为有过一面之缘,翻看她的文字好像有了可以顺利抵达的密钥,心有戚戚起来。

其中有一篇写母亲的离世,文字记录了母亲去世后,作为穆斯林一些特定的仪式,阿訇诵经、烧香、在脸上盖一块念过经的手帕。从来都反感仪式的我,觉得仪式让人不得自由,但今天才觉得仪式能让人感到安全、妥帖。她还写会经常梦到母亲,频繁梦到的时候她就去墓地看母亲,因为她相信,那正是她们相互需要的时候。书中还写道,她偶尔会穿母亲留下来的衣服,看镜子里的自己,觉得比母亲长得有福相,但没有母亲的影子,只是自己。

最后,她写到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马骅。几年前,他从北京去了云南,在一个乡村小学义务做了两年老师,就在他打算回到城市,或许继续回学校读个研究历史或者古典文献之类最没用的专业时,出了车祸。那天,他去县城给学生买粉笔,可能还顺便去了一下网吧,结果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车翻到了澜沧江里。那天正好是端午节,人们沿着江找了好远,没有找到。有一阵,我看到什么都会想起他,然后就很伤感,因为他是我到北京后认识的最重要的朋友,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后来我也不时地梦到他,有一次,在梦里他穿着一件橘红色的衣服,水淋淋的样子,一脸的笑。我总说要去那个村子看他,村民在村子的公路边为他修了座白塔,那是藏地给予逝者的最高待遇。我一直没有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忙。

马雁写这篇怀念母亲的文章时,马骅已经掉到江里好几年了。她说,有时候她想把对母亲的那些怀念告诉马骅,或许她并不相信马骅死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我们只是没有找到他而已。

小月对我看的书都很好奇。刚来的时候,她对书房里有那么多书表现得十分兴奋,她说她只见过他们学校图书馆有这么多书。母亲表扬她爱读书,虽然在她看来偏好文科的女孩子普遍是因为她们不好好念书。她从不认为,文学也是一门学问。小月让我给她找泰戈尔的书,我给她找了《飞鸟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生喜欢念泰戈尔的诗,很快,她就把书插回书架了。

小月拿起桌上的书,指着封面上马雁的小像问我:“这个姐姐写的书啊?”在她看来,写书的人都不应该太年轻,我没告诉小月,我们买她的书不只是为了读,还为了纪念她。小月眼睛里放着光,抱着马雁的书边朝母亲的房间走边说:“奶奶,这是阿姨的一个熟人写的书。”很快,小月从屋里出来,把书放回原来的地方,返回卧室给母亲按摩,顺便陪她看电视连续剧去了。

2012年4月15日

我依然是一个暂住者

安顿好母亲的起居饮食,早上七点半,我出门买菜。

在楼道或者电梯里没有遇到邻居。我们这个单元一共十三层,每层只有两户,电梯直达地下停车场。换作在北京,这个时候电梯里会挤满上班的成人和上学的孩子,再过一会儿,则会挤满推着孩子去公园里玩耍、操着各地口音的老头老太太。所以,别人早已经奔波在路上时,我却刚出门,自己都觉得极不妥当。在我们这个年纪的人看来,不工作像是低人一等。

穿过小区一栋一栋安静的居民楼,太阳已经升得很高,明晃晃地直射着地面。院子里的树和花草用了十年的时间扎下根,高原上的植物总是生机勃勃的样子,好像从来都等不及枯萎和发黄,新的已经代替了旧的。此时的北方,经过了一个冬天,树才刚刚发出新鲜的嫩芽,太阳一照,树叶透亮透亮的绿。

出了小区门,再穿过一条杂乱的街道,偶尔会遇到提着菜篮的妇人。像这座城市的节奏一样,她们步伐慵懒,这与我有着气质上的投合,但十年的北京生活已经让我对这种节奏有些陌生。在不多的行人中,我显得步履匆匆,其实,像她们一样,我并不需要赶时间。很快到了那片有两个足球场大的菜市场,这里一天到晚都有人卖时令蔬菜、肉类、活鸡、水果,以及各种配料,总之,厨房里用得到的,这里几乎都能买到。

在北京,我很少去小区的菜市场,除了没有时间之外,还因为在那里走十个摊位有九个都是重复着同一个品种,而且一眼就能看出都来自山东某个蔬菜大棚,那种鲜亮不免让人生疑,没有虫咬,大小相近,连蔬菜的绿和红都有着恰到好处的完美。当然,如今大棚种植已经十分普及,这里也一样,可总能在某个位置见到那些风雨无阻的老人家,他们的菜看上去要瘦小一些,而且有许多显而易见的斑点,那是他们在自家菜园里种的,施用的也是传统肥料。孩子们都做了城里人,菜园里吃不了的菜,他们就拿到市场上来卖。钱不是最重要的,村里把地卖给了开发商,他们也分得了些钱,养老是不用发愁,但就是过不惯这种闲着的日子。

我很满意自己像个主妇似的,在这生机盎然的市场里挑挑拣拣,问这问那,讨价还价,最终满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