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星期五的下班时间,老蒋的QQ声准时的响了起来,我慢慢的站了起来,拿起我的茶杯,朝着洗手间走去,但凡这个时侯,老蒋总要和路则新甜言蜜语几句,而邬筝也总会和苏给语说几句,我就彻底的成了偌大的电灯泡,只好在这个时候走开。
在外磨蹭了很久,待到整个公司的人走的差不多了,那间办公室中还传出来老蒋爽朗的笑声,和邬筝的娇笑声,那路则新讲笑话的手段,真是一流。
我实在是挨不过,只好回到了办公室,胡乱的从抽屉中拿出包,迅速的想要撤退。
不想刚走到门口,突的有人喊:“莫小姐。”
此人说话的声音低沉浑厚,磁性如酒酿,正透过电脑上的小音箱,绵绵不绝的传来。我不得不停住了脚步,诧异的回头。
老蒋直呼:“执念,你怎么来了也不吱一声,我们都在等着你呢?”
我只好勉强的笑了笑,问:“有事吗?”
邬筝笑的眯眼如丝线,欣喜中自带着进退有度的矜持,细声解释:“明天路则新和苏给语要到这里,约我们去农庄烧烤,一起去吧。”
路则新和苏给语的工作是在有名的X市,离我们小城市Y市有点远,所以老蒋和路则新才只能在QQ中相会,以解相思之苦。
我楞了一下,他们成双成对的,我去凑什么热闹?
“我不去了,明天有事。”我想也不想的拒绝了,邬筝肯定是不希望我去的,老蒋和路则新躲一边谈恋爱,她正好可以和苏给语慢慢谈心。
“莫小姐明天有事吗?那不如改天再约吧!”
低沉的声音从另一个城市传来,带着点捉摸不定的飘忽,唬的老蒋立刻背对着摄像头,对着我咬牙切齿,无言的威胁着我。
我无法,人家老蒋这是第一次和路则新约会,顶顶重要,虽然是第一次,但是第一次总需要有伙伴才好,以后才是两人的单独约会呢。
点着头,洒然一笑,想着明天离的他们远一点就好,也许还可以过的惬意一天呢!春天的星期六,阳光明媚却温柔,细风拂拂,吹在脸上竟是份外的舒服,坐在小区边的小河边,杨柳拂堤,野花怒放,轻微的草根香味缠绕在鼻尖,不时有一两只小蜜蜂觅着花香,在身边‘嗡嗡’的响着。
我总是喜欢远离人群的热闹,并不是因为我孤高清傲,只是人人脸上洋溢的笑容,会将我久埋的伤痕,刺痛的体无完肤。
河边的木椅,是我最喜欢坐的地方,一般没有事情,我总是喜欢坐在这里,呆呆的看着河面,脑子一片空白,然后一坐就是半天。
口袋中的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我慢慢的回了神,看着捏在手中的手机,屏幕上闪耀着属于邬筝的特殊的画面,突然有想将手机丢入河中的恼怒。
懊恼中想起,我昨天答应了她们今天去玩的,想必现在是来催了。
平复着心中的恼怒,正想接住电话,手机却突然没有了声音。嘴角牵扯了一下,也好,省的烦恼。
正暗自高兴,突听的椅子后有走动的声音,紧接着就听见老蒋独特的喊声:“执念,就知道你在这里,不记得今天去玩了吗?”
我用手遮住有点晃眼的阳光,将自己的嘴角努力的弯着:“没有呀,不是在这里等着你们来接我吗。”
“鬼在相信呢。”老蒋笑骂了我一句,上前拉住我的手:“快点,就等着你呢。”
我知道,那辆有着4个环的车,此刻正停在路边,车上,有两个我有点害怕的男士。
男士,这辈子,是要怕一生了。
黑色的越野车,静静的停在路边,坐在副驾驶上的邬筝,今日竟是擦了淡淡的胭脂,整个人看上去柔嫩娇美,就如粉色的桃花一般诱人。
我突然的笑了,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此话真的不假,再次凝视了一眼邬筝,却在不期然中,遇上了从邬筝的侧身中探出大半个身影的苏给语,只见他脸上含笑,对着我微微的点了一下头。
我有些僵硬的朝着他汕笑了一下,早有路则新上车为老蒋开了车门,我也趁机上了车,依旧缩卷在了座位上,随着车子快速的前进,漫不经心的注视着车窗外不断变幻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