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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人生礼俗辟邪(9)

在一些民族中,有举行离婚仪式的习俗,在这些习俗中带有明显的辟邪性质。达斡尔族人认为离婚是极不吉利的事,所以,如果男方坚持要离婚,也要举行离婚仪式。仪式要由娘家人主持,男人俯伏在地上,妻子跨过他的颈,然后在男家的炉灶和烟囱上缠一块白布,象征丈夫已经死亡,这样才算正式离婚。达斡尔人认为,采取这样的方式才能禳解离婚带来的不祥和晦暗的邪气。过去,居住在云南碧江一带的白族人离婚时,若男方在裁决之前反悔,男方就给岳父母一笔可观的钱财作为“洗辱费”。其意思是:岳父母大人,我想休去你家的女儿,这是对你们最大的侮辱,现收下这点小意思,特表示我的歉意。同时把岳父母及妻子的兄弟姐妹请进家里将自己最大的一头猪杀掉,大家吃一顿,还要喝上一晚的酒,直至岳父母喝得酩酊大醉,东倒西歪为止。据说,这样一来,女方所受的休弃之辱和离婚给女家带来的一切邪气都被洗刷得一干二净。这时作为“休妻证”的小木片,也要烧掉,化为灰烬。另外,拉祜族、傣族、瑶族、布朗族等民族都有某种极具象征意义的离婚仪式,他们或将丝线用火烧断、或将木片一分为二、或将石片划线为界、或将白布对开、或将一对蜡烛用刀一斩两段,等等。这些行为根据民众心理也带有避除往日邪气,去除婚姻带来的不幸的目的。

(二)再婚的辟邪禁忌和活动

由于再婚者都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幸婚姻的体验,或夫妇不和,或夫妇一方死亡,所以,再婚者在婚配对象的选择和婚姻仪式上更多一套忌避以免灾祸和不幸的再次发生,其间带有辟邪目的的禁忌和活动不少。

中国大多数民族忌娶寡妇。亡夫者为寡,民间以为,寡妇死去丈夫的魂魄常随其身,有娶之者,必受其祟。又以为娶了寡妇,人死后,到阴间将要与原夫争夺其身,所以娶寡妇成为民间一大忌讳。这是古代性歧视、性压迫的历史写照。

受封建伦理道德观的影响和对妇人节烈观的不断强化,宋代程朱理学兴起之后,开始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说法。他们提倡“从一而终”;“好马不吃回头草,好女不嫁二夫男”、“好马不备二鞍,烈女不嫁两男”成为民间的口头禅,于是以寡妇改嫁为大逆不道的行为。因而在寡妇改嫁时,便有许多辟邪习惯,并在许多方面有别于正常的婚姻嫁娶。江西、河南一带,有寡妇再嫁,必走偏门、后门或从墙壁上凿洞而出,不能走正门、大门;嫁时还要在夜晚,且不用鼓乐,如果被人看见,人们便认为是不祥之兆,将有凶祸发生。避祸的办法就是对看见的人要狠狠唾骂几声。台湾俗间寡妇改嫁,也忌像初婚那样从娘家坐轿,必须徒步走到半路上再坐轿。有的寡妇还要在上轿的地方,丢下一件自己平时所穿的衣服,然后才放心上轿,据说这是为了避除前夫的灵魂跟随寡妇来到新夫家作祟。寡妇先走一段路的用意就是让前夫的灵魂发生错觉,误以为他的妻子是到某地去办事。当她在途中上了花轿后,前夫的灵魂再想跟去但无法找到她了,丢下旧衣就是为了让前夫的灵魂不可能再认出自己。

桂中一带的壮族,对不同的情况下成为寡妇的妇人有所谓“伞下寡”、“鸳鸯寡”、“断桥寡”之分。“伞下寡”是指蜜月里死了男人的妇女,改嫁时切忌梳妆打扮,一定要从后门悄悄出去,为了赶跑原夫的灵魂以辟邪,在半路上,还要安排人朝她走来的方向打枪,并高声喊叫:“不准他跟来,打死他,打死他!”然后,像押解犯人一样,把她押送进新夫家门。“鸳鸯寡”是指生儿育女后死了男人的妇女,改嫁时先要半夜三更来到深山野林的小草棚中,躲避原夫七七四十九天,达到辟邪目的后,才能去新夫家生活。“断桥寡”是指男人不是病死而是因其他意外伤害致死的妇女,改嫁时要先到野外呆三个晚上,每晚都要搂抱大树多次,意思是让她“克树”,不再“克人”,从而避除她自身带有的“克夫”之邪气。赫哲族寡妇改嫁时不受歧视,但也有类似的辟邪习俗,就是到男家去的途中如遇大树,要停下抱住大树一会儿,说是这样才可以免除灾难过上好日子,不会“再妨”丈夫。

旧时河南沁阳一带汉族娶孀妇,都要在傍晚或夜间进行,而且孀妇所坐花轿没有顶,周围也没有布围着,甚至有的干脆坐大椅或反坐方桌。大概是他们认为夜间进行,使前夫的灵魂因天太黑而难以找到孀妇,轿没有顶或不用围布是不让前夫的灵魂躲藏进去的缘故。上轿(或上椅、桌)均在村外十字路口且不用鼓乐,不燃鞭炮;大概十字路口易使前夫的灵魂迷失方向,不用鼓乐、鞭炮是为了不惊动前夫魂灵以免让他跟随而来。下轿时,双手端一斗粮食,转椿树,或者转碾道、转磨道,目的大概也是使前夫的灵魂不再跟来捣乱。

傣族已婚夫妇男方先死,女方要改嫁时须举行一种表示与死者断绝关系的仪式,其法是用一根线,一头系着生者,一头系着包裹尸体的席子或棺木,由一位老人喃喃作祷,然后一刀将线砍断,表示两者之间从此再无任何联系,这样生者方可放心大胆地开始新的生活,否则必遭亡灵化成的恶鬼之惩治。

上述离婚和再婚中的辟邪禁忌习俗和活动仪式反映了对女性性别的歧视,是男权主义社会的历史写照。

我们知道,世间一切生物都是有生有死的,对于具有反思能力的人来说,死在其思考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原始先民相信灵魂的存在和不灭,认为死只不过是向另一个世界超度。正因为如此,活着的人必须有一套送度仪式,于是丧葬就成为人类生活中非常讲究的重要事情,且逐渐形成种种神秘隆重的仪式,为便于超度亡人,保佑后代,其间夹杂有相当多的趋吉避凶、消灾去祸的辟邪仪式、方法。丧葬中的辟邪仪式和方法许多至今还在民间流传盛行,成为人们必须遵从的信俗习惯,它凝聚着人们的思想和信仰。

一、死亡:永恒的辟邪主题

人终有一死,然而,千百年来,人们追求长生不老和延年益寿,希望逃脱死亡或延缓死亡。死亡虽是人人都最终不能回避的,但人人都要极力回避它。死亡,对于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人来说,是最可怕的凶祸灾难,因而人们害怕听说或接触到死亡的事情。又由于人们认为死者能够危害或保护还活在世上的人们,因而人们对死人又是有许多忌避的,以期达到避凶求吉的目的。下面是主要根据任骋《中国民间禁忌》一书中的有关资料和参考其他文献整理撰写的关于死亡辟邪的主要内容。

首先,人们对死亡征兆的忌避。由于对“死亡”的恐惧,老年人一般是忌避有人提到属于死亡征兆的东西。由于民间认为印堂发暗、脸色变黑是死亡的先兆,俗话说:“脸发黑,不过半月。”所以,民间是很忌讳有人说自己“脸黑”的,以为脸黑很不吉利。在河南一带,老年人最忌脸色突然发黑。“死”、“丧”等字是对死亡的定性,在语言中是有对死、丧等字的禁忌的。如果无意间有人说了这些字,似乎也预示相关联的人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所以人们一般是不敢戏言“死”、“丧”等字,更忌讳有意以死亡之事咒人的。若有无意间说出者,要作喷嚏状或连唾几口唾液,以破解之,达到避凶就吉的目的。民间盛传小孩的眼睛“净”而“亮”,可以看得见鬼魅,所以老年人很忌讳在他打算抱某一个小孩时,这个小孩显得害怕而神情慌张,躲闪逃脱,民间认为这是不吉利的征兆,是老人的鬼魂出窍被小孩子看见了的缘故。这种俗信来源于“人之初,性本善”的观念,以为小孩子天真无邪,没有私心杂念,是本着自己纯净的心灵去感应一切事物的;又由于先民的灵魂观的作用,以为人死了以后灵魂会脱离肉体而活动。

某些动物的异态和活动也属于死亡的征兆,民间不但忌避,而且还有一些禳除之法。“公鸡报晓”似乎是一定律,但有时母鸡像公鸡一样“打鸣”啼叫,这就属异态了,人们便以为是凶兆,会死人。因而民间以为母鸡报晓是凶祸死亡临门的征兆,因而必须将啼叫的母鸡立即杀掉,所谓“鸡母会啼都斩头”;有的地方还要将鸡头挂在竹杆或树上,焚香禳解一番,以求消灾免祸。猫头鹰被民间认为是一种凶鸟,并以为猫头鹰叫是人、畜病或死的凶兆。不过,不同的地方在叫的时辰季节等方面有所区别,有所谓“日叫生,夜叫死”,“春叫死,秋叫子”的说法;有的地方认为猫头鹰的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猫头鹰的笑声,有所谓“不怕秃雕叫,就怕秃雕笑”的说法。尽管如此,但一般民众很难辨认猫头鹰发出的声音到底是叫还是笑,只要听到猫头鹰的声音便以为会有大祸临头。为了避凶就吉,往往只有把它赶走,并且还要诅咒几句诸如“秃鹫叫秃鹫死,秃鹫脸上蒙白纸”等类似的活。

其次,对死亡及死亡地点和时辰凶祸的禳除。死总会给人带来不祥之感,甚至会给后人带来凶祸或灾难。

旧时汉族人死后有所谓的“出殃”、“避殃”、“避煞”、“接煞”等等说法,所谓“殃”、“煞”均指死者灵魂而言。俗信认为死者灵魂按一定时日出家或返家,民间就以其吉凶来决定是迎接还是忌避。北方一般认为人死之后,有出殃日。“殃”就是灾祸,这一天死者亡灵化为某种色气而出,遇者一定会有大灾大难。传说“殃”出时,碰着人人就死,撞上树树就枯。至于什么时候出殃则是由阴阳术士推算的,一般是在人死后第三日。在入殓后殡葬前,按照阴阳术士指定的出殃日、时,丧家要将家中一切门扇大开,全家老幼鸡犬畜禽全部离开宅院。大门外还要悬挂载明某日、时的出殃标志,以防他人误入而沾上凶煞之气。

传说死者阴魂不到出殃日是不会离家的,到了出殃时日其魂魄厉气才由阴间鬼差前来带走。大约过一个时辰后,家人先从墙外往院内扔一根钩担,“哗啦”一声响,把尚未离家的小鬼赶走,随后再敲锣打鼓地从大门进入家中。这样的仪式结束后,“殃”就算躲过去了。南方则有所谓“接煞”的习俗。“煞”是死者本命神,据说人死后至某一日时,其煞必返家,回返的日期要按死期推算,接煞时道士在前,后随孝眷,围绕停柩之堂和厨房走几圈,然后到门外,向庙宇方向,行几步一回头,如此六次。堂中设死者衣服,状如人形,设供品以祭。对于死者亡灵的出、返,是避还是接,跟民间对亡灵是凶神还是福神的不同信仰有关,不论是避也好,接也好,都是为生人的幸福安宁着想,其目的不外是为了避凶就吉。

汉族许多地方都禁忌人死在原来自己睡卧的床上。所以,河南一带,人快死时,有把他抬到外间的草铺上的习惯。同一道理,有些地方认为如果亡人是在原来的房间断了气,是很不吉利的,被叫做“隔梁断气”。对于在这种地方死亡的人,出殡时需买一只活公鸡随棺带出,方可禳除凶祸。中国古俗,忌死于偏房寝室,而要死于适室,即所谓正厅、正寝内。民间俗信以为如果亡者是死在偏房寝室里,那死者的灵魂就会留在偏房寝室的床架上,同时也不能马上获得转生,将来还会对家人有所困扰。有些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只好把亡者原来睡的床(包括铺盖)统统烧掉,以促使逝者的灵魂迅速升天;或者请僧侣念经禳解。当然,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在亡者断气之前“搬铺”。“搬铺”是有很多讲究的,各地各民族有不同的规约。

搬铺时,如果快要死的人还有长辈在世,一般不能搬进正厅,只能搬到其他偏房中去;但对家庭中有特殊功劳的长子和叔父伯父等人,虽然仍有长辈在世,也照样可以搬铺到正厅中。未成年的子女死亡时只能在偏房寝室的地上铺些稻草,移铺其上。台湾一带在搬铺时还必须把室内的神像、香炉等物转移到其他地方或遮盖起来,以免有所冲犯。满族以北炕为大,西炕为贵,认为在这两个方向的炕上死人是不吉利的,一般死人时要移铺到南炕上。有的地方要求移铺到专门的灵床上,以便亡灵超度。云南彝族,父母病危时,如果是住在楼上,要将其搬迁下楼,必须在主房的正寝室内断气。据说这样做的用意有两个:一是怕亡者断气于楼上,亡灵难以下楼;二是怕日后楼上有鬼魂活动,惊扰后代子孙。彝族老人死后还要为他“指路”。

彝族宗教认为,人死后有三魂,一魂守坟,一魂投生,一魂到阴间,去阴间的魂,便是祖宗。祖宗要顺利达到目的地,非要为他指路不可,不然因路途遥远翻山渡河,祖宗会迷失方向,到处受苦而责怪子孙,气愤的时候就会降灾作祟,惩罚子孙后代。指路兴起于这种祖宗长存的观念。怎样指路呢?一般是口念流传的《指路经》。这种搬铺或指路的习俗之所以盛行,是因为人们认为人死是灵魂脱离肉体,是阳世转入阴世,亡灵会经常回来活动,会在阴阳两界交接处(即死之地点)徘徊,因而会导致这个地点“不净”或“闹鬼”。这种习俗实际上是替活着的人“安生”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