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谎言与真相∶人类文明惊天骗局与悬疑全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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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世界上有“野人”

骗局追溯

1972年冬,美国著名动物学家伊·乌·克罗林随考察队在喜马拉雅山考察。那年12月,克罗林和医生霍德华·依米维到喜马拉雅山区的康格玛山做了一次调查,以了解这一地区冬季的生态情况。14日,他们离开卡索瓦柯那村的基地,开始几天的徒步考察。17日到达宿营地。这里地势平坦,坚硬的冰壳上盖着松软的白雪,天寒地冻,鸟兽无踪。他们就在这样洁静的环境里搭上了帐篷。次日拂晓,当依米维钻出帐篷时,一个小小的意外出现了:一行行显然是两脚动物的脚印留在各帐篷间,令考察队员摸不着头脑。这些脚印约28cm长?熏15cm宽,步幅约30cm。同行的尼泊尔向导说:这是“雪人”的脚印。

克罗林对这些脚印进行了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喜马拉雅山上确有一种尚未被发现的人形动物存在。

1972年,克罗林发表《雪人》一文。在文章的开头他说:“‘雪人’,或在雪地上活动的怪物似的人猿的传说,每年都从喜马拉雅山区大量传出。一个波兰登山运动员在去年的报告中说:‘我们带着怀疑和惊奇的眼光注视着留在雪地上的巨大的猿猴的脚印。’一个名叫拉巴克的姑娘,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个怪物咬断一头乳牛的喉管,并用它的巨掌击碎一头耕牛的头。该地一个严肃的警官告诉记者:‘我相信那位姑娘确实看到了雪人,她的耕牛曾被活活撕裂并啮咬,我知道别的野兽并不能那样残害她的牲畜。加拿大探金人阿伯特·奥斯曼曾被一个很高大、身披长毛的大脚怪惊醒,当时他睡在睡袋里,大脚怪轻而易举地将他抱到了山洞里,那里有大脚怪四口之家。’”

在美洲,很早就有“大脚怪”兽的传闻。大脚怪显然是出于好奇才掠走阿伯特·奥斯曼的,这就使他的生命得以保全,于一周之后顺利逃脱。

真相揭密

那么真有所谓的“野人”吗?

1984年10月25日,湖南新宁县水头乡坪头村,两个姓邓的姊妹在拔白菜时,遭到一个野人的袭击,两姐妹哭喊着逃回家中。其父母问明原委后,邀了好多乡邻去追野人,至深夜而不得。第二日凌晨,村民李贤德、蒋世瑜等32人,带着猎枪、木棍,领着十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犬,继续上山搜索,终于捕获了一个毛蓬蓬的野人。从外观看,野人身高1.06米,背部有棕色的长毛,胸毛为淡灰色,平脸,灰黑眼珠,高鼻梁,鼻下有人中沟,络腮胡子。其手似人手,有指甲,大脚趾与另四趾分开,有短尾。体重四十五公斤。湖南当地人称之为“毛公”。

“毛公”是湘西山区盛传的“野人”。解开“毛公”的秘密有助于了解“湘西野人”的真相。在武汉召开的“毛公”鉴定会,经华中师范学院、湖北医学院、湖北动物学会、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动物园、陕西动物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人类学家、解剖学家、生物学家、生物化学家等专家、学者共同研究鉴定,结论如下:

①体长65厘米,站立高106厘米,尾长5厘米,前肢长36厘米,后肢长43厘米。

②头顶毛较少,由中央向两边披开,体背毛呈暗灰褐色,胸毛呈淡灰色,背毛与腹毛在肋下分界明显,颊部毛长如同胡须。

③脸部呈灰青色,鼻孔向下,眶间距窄,头骨矢状嵴明显。

④指、趾甲扁平,臂部有明显的胼胝。

根据上述特征,从形态上分,该动物为灵长目、猴科、猕猴属、短尾猴(又称红面猴、青猴)。

医学上的指纹、毛发、血液等指标测定结果表明,与人类比较,不属于人类的指标范畴而与猴类接近。

因此,该动物即不属于人也不属于猿而属于猴类。据文献记载该动物分布于四川、西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湖南、江西、安徽、浙江等地,短尾猴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已发现的化石证明在地质史上有以下动物曾在中国大地上生存过,它们是蓝田狐猴、黄河猴、秦岭卢氏猴、猕猴、巨猿等等。今天,依然有灵长目两个亚目中的懒猴科动物和类人猿亚目中的猕猴、金丝猴、长臂猿、短尾猴等等生活在我国各地的大山野岭之中。唯类人猿科的猩猩、大猩猩、黑猩猩在我国尚未发现。

综上所述,类人猿或狐猴,就是传说中的野人。

至于开头所说的喜马拉雅“雪人”,原来却是棕熊。

在西藏进行了二十多年野生动物考察和研究的专家刘务林,十几年来先后在西藏的墨脱、吉隆、朗县和珠穆朗玛峰附近的定日、定结、亚东、等地进行考察,发现所谓的“野人”,原来都是棕熊。

迄今为止,我们没有找到“野人”的直接证据,我们没能获得野人标本、或被证实了野人毛发、粪便、尸体、遗骨甚至确定无疑的野人生活的痕迹。

“野人”的存在没有科学依据。一个物种的存在,必须以群体为基础,而目击的野人,比如秦岭、大巴山、神农架地区,1973年至1976年间共有26次,却只有两次是同时出现两个“野人”的,这要么说明野人数量很少——而过少的个体数量将导致物种的灭绝,要么说明野人在单独行动——而单独行动又不是灵长类动物活动的特性。在没有计划生育,也没有天敌杀戮和疾病侵害的情况下(我们找不到大批死亡——当然也找不到个体死亡——的证据),即使是一个小小的野人部落也应该繁衍得“人口爆炸”了。而我们没有看到这种情况。野人的生活必须有广阔的地域,而即使是像神农架这样的林区,也处处印满了人类的足迹。

许多目击报告都是信口开河,许多“野人”物证,都是伪证。一位科学家说:“‘野人’使人幻想,同时也给人以胡说的机会”。在收集到神农架野人目击报告中,关于野人的毛色即有红、黑、白、褐多种,一个地区能有一个毛色一个品种的野人就已难得,怎么敢想这些虚幻的野人还会这么色彩丰富。四川云阳一个叫盛德福的木匠说曾亲眼见过被打死的“野人”,并且吃了“野人”肉,拔了“野人”毛,后经野考队了解,他只是随便说着玩的,并无此事,1974年中科院动物研究所曾将神农架地区调查时群众提供的“野人”毛进行鉴定,确认为苏门羚羊的毛。秭归龙江乡向启洪提供的一块“野人”皮,却是从清朝官吏宝帽顶上取下的装饰品,神农架林区杀死或吃掉的“野人”,在与能找到的当事人对证后,均落实为熊。而浙江九龙山闹得满城风雨的“野人”,却是短尾猴。自1832年霍奇森报道“雪人”以来,最有力的“雪人”证据是一张“雪人”头皮。这张头皮先后被送到巴黎、伦敦、芝加哥的博物馆。那里的动物学家认定,所谓“雪人”的头皮,是由野羚羊皮伪造的。

许多科学家认为罗杰·帕特森拍摄的那个野人是一个披着熊皮的人,虽然,说谎嫌疑者罗杰·帕特森至死都在捍卫胶片的真实性。

我们相信罗杰·帕特森对那个“野人”的感情,它使罗杰·帕特森出尽了风头。

现在我们确知已有了关于获得“野人”的悬赏,我们也有了一支数目可观的“野人”探索者队伍,但是,相信有野人存在的人即便不理会关于生物群落存在的客观条件对“野人”存在的推理的否定,也应该相信迄今还缺少起码的东西,那就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