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血火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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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相关设定

汉阳兵工厂,原名湖北枪炮厂,于1892年动工,1894年建成,虽然创建时间晚于上海、南京、天津等地军工企业,但由于不惜巨资从德国购买了当时最先进的制造连珠毛瑟枪和克虏伯山炮等成套设备,所生产的汉阳式79步枪、陆路快炮、过山快炮,均是当时较先进的军事装备,因此,成为晚清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军工企业。

基于清政府的洋务派对“毛瑟”品牌的迷信,德国商人谎称1888式步枪为毛瑟步枪,成功地将设计资料和生产机械卖给了清政府。但清政府北洋大臣发现此毛瑟步枪非彼毛瑟步枪,遂向德国政府以及毛瑟兵工厂提出诉讼案。

由于德国政府对中国市场十分的重视,在经过调查后遂同意以清政府之前购买委员会1988式步枪专利费用购买毛瑟1898式步枪专利。

清政府在成功购得最先进的毛瑟98步枪专利技术后,又向毛瑟公司购买十余条毛瑟98式步枪生产线以及7。92子弹生产线等设备,购得设备遂交由汉阳厂,上海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天津机器局等军工企业安装进行大规模生产。

民国1年,北洋陆军部于1913年正式规定毛瑟G98式步枪为民国陆军制式步枪。

民国14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成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遂于德国魏玛共和国达成中德军事经济合作计划。在德国帮助下,1930年国民政府全面升级扩建上海兵工厂,南京兵工厂,汉阳兵工厂,巩县兵工厂四大兵工厂。1931年国民政府在德国政府技术设备支持下,利用美国贷款新建CD兵工厂,重庆兵工厂,长沙兵工厂,西安兵工厂四大军工基地。

1933年,国民政府正式从德国引进马克沁重机枪全套图纸,交由上海,金陵,汉阳等国内兵工厂生产,命名为民国二十四式重机枪,并规定为国民革命军陆军制式重机枪。

1933年,国民政府正式从捷克引进ZB-26轻机枪全套图纸,交由上海,金陵,汉阳等国内兵工厂生产,命名为民国二十四式轻机枪,并规定为国民革命军陆军制式轻机枪。

1935年,国民政府从德国毛瑟公司引进毛瑟Kar。98k步枪,命名为中正式步枪,并规定为国民革命军陆军制式步枪。

1933年,国民军事委员会根据德国军事顾问团的建议,对国民革命军陆军进行全面裁撤和整编计划。计划的最终目的是中国的武装力量必须统一训练,听从于蒋介石的号令,整个军事系统必须成为中央集权金字塔的基石。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提议仿照德国精英团队的架构成立“教导大队”,这些被严格挑选且直属于中央管辖的精英部队成员的使命是接受专业的训练,再将这种训练和职业军人的素质带到其它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