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条件
企业开展网络营销活动应当基于市场的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如果在网络市场上有大量潜在的顾客群,就应当毫不犹豫、大刀阔斧地开展网络营销活动。因为在互联网上有大量的顾客在查询和关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并有在网上订购或者购买的意向,这将是企业的巨大商机,是企业亟待拓展的虚拟市场空间。
如果通过调研,本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在近期内或者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在互联网上并没有或者基本没有潜在的顾客群,这说明就当前来看,该企业还没有开展网络营销活动的必要,或者说,企业尚不具备开展网络营销的市场条件。
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在网上有潜在顾客群体,可通过市场调查做出判断。市场调研有多种方法,可以是走访调查、问卷调查、观察调查,也可以是统计分析调查。
2.产品条件
企业是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而获取盈利的经济组织,产品或服务是企业开展营销活动的对象。产品的属性不同,采取的营销方式也应当有所不同。
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需要在网上开展营销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业的特点和产品的特性,网络营销是为顺应营销手段的发展而不是为了赶时髦,如果一个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利用传统方法更加有效,那么可以暂时不必考虑网络营销。如果网络营销不能在短期内带来切实的收益,还是应该量力而行,根据本企业的特点慎重决定。
3.竞争条件
互联网的发展为行业竞争状况分析提供了方便。同行业的企业由于生产类似的产品或服务,往往被收录在搜索引擎或分类目录的相同类别,要了解竞争者或其他同行是否上网,只需到一些相关网站查询一下,并对竞争者的网站进行一番分析,对行业的竞争状况就会有大致的了解。如果竞争者尤其实力比较接近的竞争者已经开始了网络营销,甚至已经取得了明显收益,这时,你的企业就有必要认真考虑自己的网络营销战略了。
4.资金条件
用于网络营销的支出不是消费,而是一项投资,而且是长期投资,有时还需要不断地投入资金,网络营销不一定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决策者应该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制定适合自身条件的网络营销战略,如网站的功能和构建方式、网络营销组织结构、推广力度等作出适当安排。
5.技术人员条件
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如互联网本身的互动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以及网络营销的基本手段——网站建设和推广等,这就要求网络营销人员既有营销方面的知识,又有一定的互联网技术基础,这种复合型人才目前比较短缺,企业是否拥有高水平的网络营销人才,对网络营销的效果有直接影响。
6.设备条件
开展网络营销活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设备条件。就单纯上网来看,最基本的条件是计算机、调制解调器和网卡等;如果需要建立企业网站的话,还应当配备服务器、路由器、集线器、上网专线等设备。
7.软件条件
软件条件是网络营销方案、网络营销资料和网络营销软件程序。当企业的基本条件具备之后,就可以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按照是否拥有自己的网站来划分,网络营销可以分为两类:无站点网络营销和基于企业网站的网络营销。也就是说,在建立自己的企业网站之前,也可以利用互联网上的资源,开展初步的网络营销活动。很多企业可能都会经历这种游击战性质的网络营销的初级形式,但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同,这一阶段的持续时间可能会有很大差别。
2.3 网络营销的商务模式
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必须弄清楚网络营销通过何种机制达到何种目的,然后,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目标顾客的特点,选择适当的网络营销商务模式。
2.3.1 网络营销的基本商务模式
网络营销不仅仅是一种新的技术或手段,更是一种影响企业未来生存及长远目标的选择。网络营销的弹性很大,可以由浅入深,由简到全。可以是一个网页,也可以是一个门户网站。可以做简单的广告,也可以建立一个网络销售系统或管理系统。网络营销的基本商务模式主要有:
1.通过网上宣传,提升品牌价值,树立企业形象
企业网上宣传是网络营销最基本的应用方式,它是在把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媒体来开展营销活动的。企业上网宣传是网络营销的起步和基础,也是目前大部分中国企业网站的基本目标。通过企业上网宣传,可以提高企业品牌价值,树立企业的形象。
建立企业网站是企业上网宣传的重要条件。互联网帮助企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而又面向大众的媒体,而且这一媒体的形成是高效率、低成本的,这是其超越传统媒体的一个特点;企业网站信息由企业定制,没有传统媒体的时间、版面等限制,也可伴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不断实时更新;企业网站可应用虚拟现实等多媒体手段吸引大众并与访问者双向交流,及时有效地传递并获取有关信息。
2.通过网上直接销售,实现企业销售业绩
通过网上直接销售是网络营销的最常见的商业模式。数量众多的无形商场已经在互联网络上开张营业,这就是从事网上直接销售的网站,如中国的8848、淘宝网等。互联网是直接联系分散在广阔空间中数量众多消费者的最短渠道。它取消了时间的耽搁和限制,排除了地理的距离与障碍,并提供了更大范围的消费选择机会和灵活的选择方式,由于网上直接销售减少了中间销售环节,并提供更为详细的商品信息,买主能更快更容易地比较商品特性及价格,从而在消费选择上居于主动地位,而且与众多销售商的联系更为便利。对于卖方而言,这种模式几乎不需要销售成本,而且即时完成交易,这种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网上直接销售不仅是面向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也包含企业间的网上直接交易,它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市场交易方式,代表了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国外有人称这类公司为“漩涡式公司”,一旦某个网站通过提供有用的产品信息吸引到大批买主,卖主们便会蜂拥而上,他们的产品就会以一种快速循环的方式吸引更多的顾客。因此,网络为企业提供了最为经济的销售平台,通过网络直接销售,有效地提高企业的销售业绩。
3.通过提供网上服务,获取非直接收益
网络营销除了传统的销售收益以外,还可以通过提供网络服务获取非直接收益。非直接收益模式可以用网络营销模式中的ABC三个字母表示。分别是会员关系模式(Affiliate Models)、旗帜广告模式(Banner Ad Models)和信息赞助人模式(Content Sponsor Models)。
(1)会员关系。会员关系也就是由两个建立了伙伴关系的企业运作。企业间是一个单向的链接模式(区别于链接交换模式)。在单向链接模式中,显示链接信息的网站可以根据网站造访者使用这种链接的情况收费。
会员企业同意在网站上安排伙伴企业的信息,这种信息一般是伙伴企业的标识。通过这一信息,把会员网站与伙伴企业联系起来。如果网站访问者对链接信息有所反应,会员就可以获得收益。有些协议规定,只要造访者通过链接进入伙伴网站,会员企业就有收益。另一些协议规定,只有在链接帮助伙伴企业产品出售时,会员企业才有收益。
会员关系不仅提供了收益的机会,而且也提供了增强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的潜在的利益。对伙伴企业而言,增加了销售就是增加了收益;同时,企业形象也因为与消费者接触的增加而改善。对会员网站而言,建立了与伙伴企业的关系,也能够改进消费者对企业的印象。如果一个著名公司的标识出现在会员网站上,可以增强消费者对会员企业的信任,也同时改善了对会员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印象。
(2)旗帜关系。一家企业可以签订一份协议规定企业的网站为另一个公司的广告信息预留一定的空间。这种信息通常称作旗帜广告。展示旗帜广告的企业按照印象率或者按照旗帜广告被展示的次数来收费。该企业也可以根据网站造访者的行为类型收取费用。还可以将旗帜广告设计为造访者直接在旗帜里填写登记,这样销售线索无需离开展示广告、网站即可传送至广告主。广告主可以为该旗帜广告产生的每一条销售线索付费。
此外,企业可在网页上安置广告按钮产生收益。按钮广告类似于旗帜广告,因为两者的目的都是让造访者了解刊登广告的企业或该企业的产品。但是,按钮与旗帜也有不同之处。按钮广告通常提供的信息较少,因为受到面积的制约。而且,按钮广告一般要求造访者按一下才能得到更多的信息。人们喜爱按钮广告,因为它往往是免费软件下载的渠道。展示网站可以根据按钮广告下载的数量收取费用。
(3)信息赞助关系。该种收益模式建立在两个企业之间协议的基础上。协议规定,一个企业为另一企业的网站提供部分或全部赞助费用。这类协议为赞助企业提供了网络展示机会而为被赞助企业赢得收益。在互联网里,赞助通常与网站内容相连,即赞助企业可以利用网站提供某种信息。赞助一般是定额收费,费用与时间的长短捆绑在一起。在该段时间内,展示网站要明确赞助企业的身份。
有些企业赞助网站是为了增加一条通向它们网站的通道。通过被赞助的网站上的企业标识可以链接到本企业的网站。有些企业赞助信息只是为了提高本企业的知名度,却并不期望由此增加网站的访问量,这非常像电台里和电视上的肥皂剧。这种类型的赞助更多是来自于原本离线经营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