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雨平静的道:“胖子心性单纯,好吃却不懒做。为人简单,所以更加忠勇。”
“可一个人再强,终究也不过是匹夫之勇!真要说起来,我天狼社的实力,要远远的在你之上。他一个胖子,能杀我十人,百人,千人,可毕竟分身乏术。要不是运气不如你,最后的赢家,未必是遮天!”关森冷声道。
“错了,遮天之所以能赢,是赢在了我们老大身上。而天狼社之所以会输,则是输在了你的身上!”
叶随风淡淡的道:“或许,你会认为我是在拍马屁,可这,就是事实。天狼社之老大,好大喜功,自私自利。他为了自己的儿子,不再理会社团的事情,任人唯亲。甚至,任由手下胡闹,请了杀手,去杀自己手下的亲信大将!”
“豪猪之所以会派出手下,去刺杀李东,这,便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可你,却没有意识到!反而助纣为虐。你有兄弟而不能用,多年的高位,让你习惯了高高在上,习惯了奉承,习惯了玩弄权术!”
叶随风端着酒碗,抿了一口,哈着酒气道:“在你的身边,有三人最堪重要,其一是无眉,此人脾气刚烈,勇悍绝伦,善于冲锋。可你,却将他当成了自己的护卫队长。人王任振波,目光深远,忠心耿耿。可你,却将他派去做监察堂的堂主。”
“说到底,你对他们不够信任,所以,你不敢放他们出去。郑元豪,是你手下的一干堂主中,对你最为忠心耿耿的!此人的能力最为综合,虽然没有什么绝对突出的地方,可是,深得一干手下的拥戴,上下一心!倘若能用好燕赵堂,至少也能挡住我一个堂口的冲击!”
“可你,还是没用!反而是将他当成了一柄一次性的战刀,就为了杀我们老大!可笑,你又太过自负,拘泥于西北王的名分,不愿意放弃天狼社的一寸土地,在狙杀我们老大的时候,还选择了分兵。倘若你能将这三人一起,用在狙杀我们老大的身上,那就不会有今晚的王见王了。”
“就算是有,也不会是在这里,而是在阴间!可惜啊,你虽然决断,却终究不擅长孤注一掷,而且,从心里,还是没有将我们遮天,当成真正的敌手!自始至终,你都有着轻敌的情绪!”
“可反观遮天,社团虽然年轻,没有丰厚的底子,可是,上下一心!老大以身涉险,集中几乎社团全部的精锐,以最短的时间,攻破了狼堡,生擒了你。这才使得天狼社,四分五裂,名存实亡!说来说去,天狼社的失败,遮天的胜利,没有丝毫的侥幸可言。便是再来一次,结果也是一样。”
“因为你关森,是绝不会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