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听良心的鼓声能走多远
8725500000012

第12章 个人良心与社会共善(10)

在不同的环境中,完成心死过程的时间长度会有很大差别。在“文革”时,冷酷无情的阶级斗争和肉体、精神残害使得一个人来不及体味整个心死的过程。等不到精神麻木,他就会一下子陷入绝望的恐惧之中,用上吊、自溺、卧轨等剧烈的手段表现并结束自己绝望。

在日子变得好过许多的今天,金钱成为许多人的人生主要目标。对他们来说,就算人生目标受阻,就算因此渐渐绝望和麻木,也不至于惨痛到必须身心皆死的地步。一个人心死了,但肉体仍然可以苟活于世。谁如果善于自我劝解,学会“难得糊涂”,不去理睬什么精神、心灵、自由、尊严,那么,即便人生像果戈理《死魂灵》中那样庸俗、浅薄、蝇营狗苟、鼠目寸光,也照样可以觉得自己活得很滋润,很幸福。对他们来说,追求存活于心灵中的希望只不过是庸人自扰。他们所不知道的是,死魂灵不是灵魂,而根本就是没有灵魂,真正的希望是不可能驻存于死魂灵里的。

19精神的和物质的美国梦

眼下有不少对“中国梦”的讨论,正好我班上的学生在读犹太女作家安齐娅·叶齐尔斯卡(AnziaYezierska)的自传小说《挣面包的人》(BreadGivers),其中的一个主题是“美国梦”。小说的女主角莎拉是作者的化身。她父母是来自波兰的犹太人,连同四个女儿一家人生活在极端的贫困之中。20世纪头20年,有220万东欧犹太人移民到了纽约,有的很快美国化了,有的则固守着自己的传统文化,非常保守。所有的犹太移民都有在美国这个“新世界”过上好日子的梦想,但他们实际所追求的并不是同一种“美国梦”。20世纪初的美国梦是一个充满了困苦和辛酸的梦——贫困、无保障的生活环境、血汗工厂的劳作、歧视和偏见,尤其是难以真正成为“美国人”和“融入美国社会”(Americanization)。

莎拉个人的美国梦是脱离贫困、封闭、窒息的家庭,成为一名教师。她要摆脱那个由她父亲代表的守旧犹太文化传统,成为一名真正的美国人。她的努力最后成功了,她成为一名收入不错,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的老师。她结识了一位知己的男友,是她所在学校的校长,也是一位波兰裔犹太人。在这个意义上说,她实现了美国梦。这个美国梦就是她一直在追求的自我实现,但美国梦并不能解决一个人所有的人生矛盾、迷茫和意义探寻。莎拉有难以舍弃的犹太身份,不管她多么讨厌自己的父亲,不管她在人生的成功之路上行进多远,她都无法完全舍弃她父亲所代表的那个文化,无法为自己究竟是怎样的“美国人”找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美国是一个移民的国家,“美国人”就是由数百年间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组成的“人民”。美国梦说到底是一个移民的梦,这个梦一直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精神的梦和物质的梦。精神的美国梦首先是一个自由的梦。历史上,移民美国的人大多是为了躲避自己祖国的政治专制迫害,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自由意味着个人自我实现的自由,这个自由首先是由美国民主制度的政治、社会平等权利来保障的,虽然这些权利并非在每个人身上都能充分实现。

美国人珍视个人自由,不管哪个政党的政治人物都拿它来争取民众的支持。民主党籍著名女众议员南茜·佩洛西(NancyPelosi,美国首位众议院女议长)说:“美国梦是自由梦。……民主党要消除成功道路上的障碍,为每个人提供成功的阶梯,重新点燃美国梦的希望。”共和党籍的参议员兰德·保罗(RandPaul)说:“我们在这个国家追求的是美国梦,是自由。这比中央政府计划者的规划和假崇高都来得重要。……没有自由,美国梦就会枯萎、死亡。”

美国物质生活的富足一直是美国梦的另一个魅力,对于许多人来说,甚至是最主要的魅力。美国历史学教授泰德·欧恩白(TedOwnby)在他对密西西比州美国梦的研究中指出,即使在贫困地区,物质消费也在四个方面构成每个人的个人自我实现都必不可少的美国梦。第一是富足,美国的富足使它的福利制度能让每个人都能达到世界许多其他国家人们难以企及的物质生活水平。第二是“物质民主”,无论什么种族、阶级、族裔、性别都是平等的消费者,吃的是同样的食品,用的是同样的东西,没有只为某些人生产或服务的特供物品。第三是自由选择,消费者决定自己有什么物质需求和需求程度。第四是创新,不断出现的新时尚、不断更新的产品成为新生活方式的构成内容和自我实现方式。这种新的消费者美国梦先是在大城市形成,然后影响乡镇地区。就消费而言,美国梦没有明显的城乡和阶级差别,形成一种“有凝聚力的美国经验”(acohesiveAmericanexperience),也就是美国生活方式。

精神和物质层次的美国梦是相互渗透和联系的。研究者们发现,美国梦给贫困者和新移民带来的希望动力和现实可能(摆脱贫困)要超过中产阶级(更上一层楼)。两位民调研究者桑德拉·汉森(SandraL·Hanson)和约翰·佐格比(JohnZogby)2010年在《公共舆论季刊》上发表的研究结果显示,20世纪80年代至今大多数人仍然认为勤奋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但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勤奋并不能保证成功。大多数美国人表示,对他们的家庭来说,美国梦的精神幸福比物质满足更为重要。

美国梦是一种具有美国特色的心理习惯,它所包含的乐观希望和积极期待是非常理想化的,有时候近于天真。学校教育和社会、政治话语的影响是一个原因,例如,奥巴马2008年的竞选口号,“我们能够做到”(Yes,wecan!),或者美国学生都非常熟悉的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都是以理想化的乐观主义来打动民众。这种乐观主义有它的作用和意义,但问题是,什么是美国梦?美国梦如何体现为具体个人的生活处境和人生发展?在美国梦的希望与美国生活的社会、政治、经济现实之间存在着非常严重的脱节和差距。展现脱节和探究差距一直是美国文学认识美国梦的主题,《挣面包的人》是这类文学的一个比较早期的代表作品。希望有一天“中国梦”不再只是一个政治名称,而是也会在被称为“人学”的中国文学中得到思考。

20美国人幸福吗

2010年,哈佛大学前校长博克(DerekBok)出了一本题为《幸福的政治:政府可以从对幸福的新研究中学到什么》的新书,立刻在美国引起了读者和媒体的关注。许多对幸福的新研究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其中包括如今已经非常有名的“伊斯特林悖论”。这是由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RichardEasterlin)在《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1974)中提出的。他发现,通常在一个国家内,富人报告的平均幸福和快乐水平高于穷人,但如果进行跨国比较,穷国的幸福水平与富国几乎一样高,其中美国居第一,古巴接近美国,居第二。

伊斯特林悖论又称为“幸福-收入之谜”或“幸福悖论”。现代经济学是构建在“财富增加导致福利或幸福增加”这样一个核心命题之上的。然而,一个令人困惑的重要问题是:为什么更多的财富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而这就是“幸福-收入之谜”或“幸福悖论”的表现。

在过去将近四十年中,美国的人均收入从17 000美元提高到了27 000美元,新建造的家居房屋平均面积增加了将近50%,汽车总数增加了1·2亿辆,拥有电脑的家庭从零增加到70%。但是,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说自己“非常幸福”和“相当幸福”的美国人比例却几乎没有变化。事实上,就美国人感觉到的“幸福”(happiness或subjectivewell-being)而言,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就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而那时候的人均收入才只有现在的一半。

可以解释这一现象的一个新理论叫作“享乐踏车效应”(hedonictreadmill),是两位美国心理学家布里克曼(P·Brickman)和坎贝尔(D·T·Campbell)在《享乐相对论与好社会规划》(1971)中首先提出来的。他们发现,无论人们在生活中遇到什么重大的好事或灾祸,都能回到一种相对稳定的幸福感水准。一个人挣钱越多,欲望和期待就越高,也就越难得到满足和幸福,这就像古代罪犯被罚“踩踏车”的苦役,枯燥单调,毫无乐趣,周而复始,没有尽头。

1978年,一组美国心理学家做了一项关于幸福调查的实验研究,成果发表在美国的《个性与社会心理杂志》上。调查首先针对两组对象:一组是伊利诺伊州彩票的一些中奖者,中奖额度为5万到100万美元不等;另一组是一些重大灾祸的受害者,他们腰部甚至颈部以下都已瘫痪。

心理学家们对这两组人提出了相同的问题,让他们在不同程度的“最好的事和最坏的事”中做选择,并且分别就“变得富有”和“离不开轮椅”来回答问题:包括在事情发生前有多幸福?现在幸福吗?一两年后会不会幸福?在日常生活经历(与朋友交谈、听笑话、阅读杂志,等等)中得到多少快乐?为了保证实验的客观性,心理学家们还对另一组从电话本中随机挑选的伊利诺伊州普通居民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如心理学家们所预料的,中奖者们把中奖看作是非常好的事情,受害者把灾祸看作是非常坏的事情。但是,接下来的发现却出乎他们的预料。中奖人组并不比普通居民组更感到幸福。对未来,中奖人组觉得会稍微更幸福一些,但与普通居民组并无多大差别,而受害人组对一两年后的幸福期待则高于中奖人组。而且,中奖人组在日常生活方面的快乐远不如普通居民组和受害人组。

心理学家们开始怀疑,中奖人组幸福指数不高,是否因为买彩票者本来就有郁郁寡欢、不容易快乐的心理因素。他们于是又随机挑选了另一组伊利诺伊州人来做进一步的实验,其中有的买过彩票,有的并没有买过彩票。结果发现这两类人在心理感受特征上并没有明显差别。与中奖者那一组相比,这一组人整体的幸福感没有什么不同,但他们从日常生活体验到的快乐却更多。

在许多国家的人们眼里,物质富足的美国人就像是一群在世界上中了彩票的幸福人群,但是,美国的心理学家们却在他们的实验心理学研究中发现,“运气特好”的美国人并不见得比别国人民更幸福,当然,也不能以此从反面来推断,美国人比一些别的国家人民更不幸福。这些新研究提醒我们的无非是,在预测未来什么事情会带来幸福这一点上,人常常犯错。在美国是如此,在其他国家恐怕也会是如此。

21奥巴马当总统“幸福”吗

还在奥巴马的第一任总统期间,美国专栏作家弗莱德·希亚特(FredHiatt)就曾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过一篇题为《奥巴马不幸福》(“ObamasHappinessDeficit”)的文章。在美国,从政和当官能否给人带来幸福,似乎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早在美国建国初期,托马斯·杰弗逊(美国的第三任总统)就说过,合法的政治统治是一种服务,对象是公众,统治者的基本责任就是保护公民同伴的权利和自由。从政不是谋求特权,而是为公众服务,因此必须担负比别人更多的责任,这会成为一种痛苦。他说,“我认为公共服务和个人痛苦是密不可分的”,一个人要贪图享乐就应该去过私人生活,别涉足公共政治。

由于公共服务是一种“痛苦”,从政应该算是一种个人牺牲,一种与“爱国”和“关爱国人”同样值得称道的美德。这与从政为个人升官发财是截然不同的。民众选举一些优秀者担任公职,首先看重的便是他们“甘受从政之苦”的美德。但是,杰弗逊并不相信自然已经赋予人类,哪怕是人类中的优秀分子,足够的美德,让他们能够全然不顾自己的私利,一心一意地为人民服务。

杰弗逊不信任从政者“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动机和意愿,因此他坚持,即使对那些道德优秀的权力人物也必须严加监督。他还提出,不要以为从政者受到良好的教育(包括道德教育)便对腐败有了抵抗能力。要防止腐败,不能只是为少数精英提供道德教育,而是必须为广大民众提供政治教育,让人民能够有效地监督精英当权者。

由于不得不时刻在民众怀疑和监督的眼光下谨慎行事,再加上又碰到经济和政治的艰难时期,希亚特认为“奥巴马当总统似乎不那么幸福”,担当的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的差事”。但是,“美国人又要求总统虽然有满腹苦衷,但却应该显得甘之如饴,因为他们并不愿意因为总统的所谓操劳而对他感恩戴德”。

奥巴马的亲信和政治搭档大卫·艾克斯罗德(DavidAxelrod)对《纽约时报》记者说,总统总是抽时间去参加女儿们的音乐演奏会和足球比赛,“这是他能够坚持下来的一个原因”。希亚特对此问道:“当总统真的有那么苦吗?这是他自己要求的职位,又没有人强迫他当这份差事。所以我们可以公平地问一句,当总统有哪些事是能让他快乐的。”当然,也可以问一问,有哪些事情是他虽然做了,但未必快乐的。

当总统就得与外国政要泡蘑菇,小布什总统喜欢这种交谈,乐此不疲。但是,《华盛顿邮报》编辑和专栏作家杰克逊·蒂尔(JacksonDiehl)在一篇文章里说,奥巴马与多国首脑的关系都有点僵,所以很难从与他们的交谈中得到享受。

另一位专栏作家,普利策奖得主乔治·维尔(GeorgeWill)说,奥巴马不像约翰逊总统那样能从与政治对手的讨价还价中得到乐趣。奥巴马常常抱怨不得不“跟许多难说话的人反复协商”,他显然不曾体会那种“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滋味。

奥巴马也不能像克林顿总统那样,空下来就把脚翘在办公桌上跟助手们聊天。据奥巴马身边的人说,他但凡主持会议,都是速战速决,会议结束后立即走人,然后去见家人,或者就去打篮球。他不像小布什那样在得克萨斯有自己的庄园,可以去那里轻松度假,他只能待在白宫,白宫就是他的家。《人物杂志》的一篇文章说,奥巴马过得很孤独,“在第一次新年记者招待会上……奥巴马谈到他对战争和恐怖主义决策时,充满了孤独感,在一字一句停顿的时候,人们都能听到房间里时钟的嘀嗒声。”比起那些只要一发表讲话就能享受到群众欢呼喝彩的政治家来,奥巴马显得太落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