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人似秋鸿来有信 事如春梦了无痕三
在这个千奇百怪的世界上,人害怕什么?有人说,人最害怕鬼。其实我觉得,人不应该怕鬼,因为鬼和人,不过是一种生灵的两个方面而已。也就是阴阳两界。人害怕跌跌撞撞闯入阳间的鬼,显然鬼也害怕不打招呼就误入阴间的人。这是很显然的道理。事实上,人和鬼都害怕的是什么?应该是妖怪,因为任何动物的某一个方面都要比人更强大得多。不过好在人还有动物无法预料、无法企及的智商,所以,那个蛇精白惜惜最终还是被我的爷爷烧死了。不过除了白惜惜,我还真没见过更多的妖怪。但是请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妖怪是真实的存在着的。对于我的观点,未来科学的发展将会给予有力的证明。妖怪最怕什么?妖怪最怕神仙。因为神仙主持正义。像如来,耶稣,穆罕默德。他们都是神仙。比神仙厉害的还有什么?还有死亡之神,就是死神。神仙也知道,谁也逃不出他的手心。不过,在一个人即将面临死亡的时候,死神会来敲门,会来通知你,你该走了。如果你不愿意,那好,只要你是个好人,只要你够聪明,只要你自己注意,一般情况下,死神还比较仁慈,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阎王叫人三更去,谁敢留人到五更,——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死亡之神,他还会给你一次逃生的机会。
死神常常会和你擦肩而过。
死神?死神?死神是什么样子的?
具体在中国,又被人民称为黑无常和白无常。任珍珍从墙头底下救下来的那位白老头,就是白无常。
谁是黑无常呢?是我吗?
我不是,我真的不是,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只是一个黑眼人,虽然也爱穿黑衣服,但是对不起,我真的不是黑无常。
大概黑无常比较忙,所以在本书中他没有出现。
开个玩笑!
我们闲言少叙,还是说一说任珍珍那天见到的那个白无常吧!
那天白无常本来准备去带走两个人的灵魂的,结果一个也没有完成任务。
那两个人?
一个是李思凡,一个是任珍珍。
这两个人的前生,是曹雪芹笔下的精魂,一个叫林黛玉,一个叫薛宝钗。是曹雪芹要求死神来把她们全部勾走的。
可是,我觉得,李思凡太委屈。我知道,她的前世曾经就是楼霞,就是楼霞那样一个痴情的女孩。当我悟出这个道理的那一天,我就赶紧跑到学校,准备去通知她,通知她曹雪芹为她设定的命运就是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命归黄泉,或许她只要注意一下就能够改变原作者的悲伤意志。
可是已经太迟了,白无常已经来了。
当这个白老头明白了我要拦阻他的意图之后,他开始派一个叫皱纹的助手来骚扰我了。
我正在朝学校里奔跑,皱纹变成了一只蜜蜂,紧紧的跟着我飞来飞去。
皱纹说:“你给我停下来,你不要再跑,否则我就把你变得很老很老!”
我冷笑道:“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能够把我变老!”
皱纹说:“你不相信吗?那好,如果你哭,我就停留在你的嘴角;如果你笑,我就停留在你的眼角。”
我冷冷的说:“你省省吧!面对这个伤心的世界,我早已经既不哭也不笑了!”
皱纹说:“可以,你可以既不哭也不笑,但是你不能够不思考。明白吗?你不能够不思考!”
是的,是的,我知道,我可以既不哭,也不笑,但是我不能够不思考。当我皱起眉头思考的时候,皱纹,它就悄悄的爬上了我的眉梢。
但是我没有办法,为了救李思凡的命,我必须一刻不停的奔跑。
奔跑,奔跑,跑到天涯海角,跑到天荒地老!哪怕现在就已经变老!
最后,没有办法,白无常亲自出面了,在大街上拦住了我。
我没有想到这个瘦老头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
他拦住我说:“你跑什么?还不赶紧老老实实回家,是不是也想让我把你也带走啊?”
我冷笑道:“你用不着威胁我。我黄金龙命不该绝,上天要我完成的任务我还没有完成呢!你开什么玩笑?怎么敢让我死?”
白无常问道:“什么任务?我怎么不知道?”
我沉默了一下,只好说:“就是让我为中国文化获得一块诺贝尔文学奖啊,你看肖洛霍夫、索尔仁尼琴、泰戈尔、大仓健三郎、三岛由纪夫、川端康成,周围都一大群了,难道我们中国不应该获得一块吗?”
白无常笑道:“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这个任务已经交给高行健了。以后你就不用再写了,跟我去阴曹地府吧!”
我笑道:“你开什么玩笑?他是他,我是我,他代表不了我们中国。你不是想拿我走吗?你就放马过来呀!你是不是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必须害怕你呀?”
白无常被激怒了,抄起长长的镰刀狠狠的向我扫过来。
我记得我的养父说过,当一个歹徒拿着匕首向你刺来时,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伸手就抓住他的匕首。不要怕流血,你流了血,他就害怕了,这样会有两个结果:一,他不敢再杀你;二,如果你还有点力气的话,赶紧把匕首夺过来,杀掉他。
所以,当白无常的镰刀扫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一把抓住了镰刀的刀刃。
我看到,我的蓝色的血,从我的手中流了出来。
我使劲拉了拉镰刀,拉不动。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镰刀头掰了下来。
白无常愣了一下。估计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吧!
趁他正在发怔,我把镰刀头很快的调了一下方向,一步上前,把他的头割了下来。
但是,镰刀刚过去,白无常的头掉到了地上,很快就弹了起来,重新回到了脖子上。
天啊!原来这个老头杀不死啊!
我气得扔掉了镰刀,一把抓住他,把他摁在了地上,上前一脚,把他踹趴下,然后赶紧推倒了旁边的一堵墙,把他压在我下面。我又朝他头上踩了一脚骂道:“妈的!死去吧!别以为你是死神,别人就都怕你!你算老几?任何人都挡不住我要去做的事情!”
等我跑到学校时,已经太迟了,李思凡已经在墙上碰死了。
我很伤心。在这个冷漠的世界上,我的悲哀无人能够理解。
夏日的夜晚,我喜欢看天上的星星。可是后来我知道,我所看到的,遥远的天边,远处的、某个不知名的星星,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它已经爆炸了,分解了,或者被黑洞吞没了。我所看到的,只不过是它发出的光而已。它的光经历了几万年,才得以到达地球,被我看到。事实上,这颗星星本身,已经不存在了。
我想,如果当初,在那个星星上,同时发出两束光,一束快一点,一束慢一点,那肯定到达地球的时间不一样。慢的那束光,我们到现在才看到,那快的那一束光,说不定地球上的人早在宋朝就已经看到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明这个道理。我不是搞天文学的,也不是搞物理学的,但是我知道,只要我不停的奔跑,狠命的奔跑,超过了光速,就能够像那颗星星上快一点的那束光,就能够超越时空,回到过去,甚至回到宋朝。
于是,在一个寂静无人的夜里,我开始围着武训高中不停的奔跑。
跑了一圈又一圈,越跑越快,最后,我再也看不见我自己了。我知道,我已经超越光速了。
果然,我看到,夏子辛和夏威利刚刚从河边回来,一个白色的影子就飘飘忽忽的跟了回来。我知道,那是李思凡的灵魂,她不甘心,她根本就不愿意离开学校,她准备就在学校里等待,等待着警察来调查,好给他们破案的启示。
要我说啊,小女孩,你还是算了吧,世间万事就是这样了,夏子辛他要维护他的利益,他也没有办法,谁叫你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你跟男人缠什么?斗什么?争什么?他们从小玩的玩具就是飞机大炮坦克,你们玩的却是布娃娃,你们怎么能够了解男人的心狠?再说了,你还分不清哪个老师才是真正的男人,怎么会遇到一个真正的大丈夫?你还是给我走吧!
我一把抓住李思凡的袖子,抓住她的灵魂,继续不停的朝前方奔跑。
时光在一点一点的倒流。
我看见了我自己。我看见了我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在傍晚的天色中,正从学校的图书室一步一步的朝外边走来。
楼霞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正从五楼飘落下来。
我知道,我已经跑到了终点。
我急忙飞奔到楼下,伸出双手,接住了楼霞。
巨大的冲击一下子使我坐在了地上,但是,我还是迅速的站了起来,拉过来李思凡的灵魂,猛的一下子推进了楼霞的身体里。
然后,我把昏昏沉沉的楼霞放到了地上。
后来,学校里的校工发现了倒在地上的楼霞,请示校长之后,将她送到了医院。
楼霞醒了过来。但是,她失去了记忆。
医生说:这是因为脑部受到了撞击才导致失忆的。从五楼跳下来,能够捡回来一条命,这本身就是一个不错的奇迹了。
看到了吗?你记住,在医院里,你只能经常听到“奇迹”这样的说法,因为他们那些医生,根本不相信其他的事情。关于前世今生的事,关于时光倒流的事,记住,你不要给他们讲,这不是一般的文化水平所能够理解的。用司马迁的话说就是:此可为智者言,不足为俗人道也。
写到这里,窗外下起了沥沥淅淅的雨。我也累了,要睡觉了。该说的话,已说过,千遍万遍,无法说出的感觉,就让它,随风而逝,消失在雨里面吧!我要好好的睡一觉,然后醒来,坐在家中,静静的等待,诺贝尔文学奖的到来!
正是: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二0一0年四月六日红颜虽美未必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