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上的,最终是来自于经验的。
—洛克
英国经验论的主要代表之一约翰·洛克,对政治哲学的影响重大而深远,他不仅是认识论中经验主义的奠基者,还是哲学自由主义的鼻祖。
洛克在牛津大学读书时,牛津大学讲授的仍旧是经院哲学,但是洛克受笛卡儿影响很深,因此憎恨经院哲学和独立教会的狂热。后来,洛克做了一名私人医生,1682年洛克逃往荷兰。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洛克回到英国,在商业部任职。
“光荣革命”之前,洛克没有冒险参与政治,而是静心创作了他这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人类理解论》,该书完稿于“光荣革命”前一年,出版于1690年。此外,洛克的大部分著作:《论宽容》、《政府论》、《论教育》等都是在革命之后的几年内发表的,这些著作如实地表达了这次革命的精神。
在《人类理解论》的第一卷,洛克就论述了没有“天生的观念”的原则。他认为,人类的所有观念来自感觉作用和对自身心灵活动的知觉。人们不会先于经验获得任何知识,因为不仅我们的思考要借助观念,而且人们也是通过经验获得所有观念的。
洛克认为,知觉作用可以被称为“走向认识的第一步和第一阶段”。对于洛克而言,“认识要依赖知觉作用”这种彻底经验主义的观点是带有革命性质的。从柏拉图时代到笛卡儿和莱布尼茨,在这漫长的时期里,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认为,许多可以被我们人类称为“最宝贵的知识”的东西不是由经验得来的。
在18世纪的法国,洛克具有极大的感召力,哲学家和稳健派改革家都信奉他。当时,在形而上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实体”的概念,洛克却认为“实体”没有任何用处。不过,洛克也承认,形而上学中证明存在神的种种证据都是正确的。
同时,洛克是一个虚心的人,也是一个热诚的基督教徒。他认为,在行为上,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必定永远会被一种欲望驱使,这种欲望是每个人追求个人幸福或快乐的本能。他给整个自由主义运动传下了“少独断”的精神。显然,这种精神与宗教宽容、议会民主政治、自由放任主义及自由主义的整套准则有关。洛克说,给予一个主张多少的同意,应当取决于支持它的概率的多少。
关于道德和法律,洛克认为,某些道德规矩是神制定下的,如果能严格恪守这些规矩,就能进天堂,否则就很可能进地狱。之后,他又指出,法律和社会制度的任务,是协调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既要允许人们追求个人利益,也要要求他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负担一些公众利益。
自由主义的一个特色就是强调远虑。洛克认为,公私利益不一定能一致,但长期来看却是一致的。换句话说就是,人可以没有近忧,但一定应该有远虑。由于一切失德都是失于远虑,因此唯一需要继续倡导的美德就是远虑。如果社会上的公民都是虔诚而有远虑的,那么即使很早给予他们自由,他们也会按照公众利益的要求做事。能这样的话,人间法律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因为这样已经够好了。
洛克是最幸运的哲学家,他的祖国的政权由与他政见一致的人掌握,这使得他可以顺利地完成自己的理论哲学著作。经孟德斯鸠发展的洛克政治学说深深地留在了美国宪法里,英国和法国的宪法同样也受过他的政治学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