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维纳斯的腰带:创作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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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原型理论对文学创作的启示

1 加入文学“社会”

文学创作的确有一个源与流的问题。社会生活是文学创作的唯一源泉。没有这个源泉,文学创作的确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个作家靠着充实的生活,才可能创作出真正的文学作品来。在强调生活源泉的重要性的同时,我们又不能不看到“流”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意义。原型理论对创作的指导意义就在于此,也就是要把“流”看成是一种充满生命力、极其活跃的因素。原型作为传统文化信息在真正作家的血液里流淌着,一个作家要随时准备接受这一珍贵的遗产。原型一旦在你的心中笔下呈现出来(或者说被激活),那么这是先人对你的奖赏,你一定要想办法抓住它,在置换变形中,为原型的链增添一个链环。弗莱这样说:

低估传统,看来是浪漫主义时代以来的那种认为个人在理想上优于他的社会倾向的结果,或者甚至是这种倾向的一部分。与此相反的观点,即认为一个新生儿受制于遗传的和某一已经存在的社会环境的亲属关系,不论从中可以推论出什么道理,都显然与事实更加接近一些。把后一种观点应用到文学方面,我们便可以得出下述见解,一首新的诗作,就像一个新生儿,降生在一个已经存在的语词秩序之中,它对它所附着的那种诗歌结构来说是典型的。新生儿“便是”他自己的社会以个体单位形式的再出现,新诗对其诗的“社会”来说也有同样的关系。叶舒宪选编:《神话——原型批评》,150页,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

弗莱话里想表达的是,一首新诗绝不是孤立的完全新的诗,它是属于自古以来的诗歌的“社会”。它与已经存在的那些诗,可能出自同一个“母体”——原型,它是已存的诗的“弟弟”、“妹妹”之类。一首新的诗不过是已经潜在于原型秩序中的东西。或者说,一部文学作品,它所体现的规律性因素不完全是作家个人天才的创造,而是在文学的历史发展中,在文化传统中所形成的,这种规律性因素就是原型。在这个意义上,弗莱说:“诗只能从别的诗中产生,小说只能从别的小说中产生。文学是自我形成的,而不是由外加的东西所形成的。”同上书,151页。弗莱的话显然走到了一个极端。他在强调传统时,抛开了现实生活的作用显然是错误的,但弗莱的话,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传统,包括作为传统的原型都有一种惯性的力量,任何一个作家都无法回避,也不应回避,应该接受过来,加以创造,然后再参加进去。

当然,激活原型意象是一个无意识的过程,但有意识地、自觉地、努力地汲取前人的养分,特别是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那种在无意识中与原型意象“相遇”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多。而与原型相遇的机会越多,你的作品就越有可能成为某个或某几个文学原型链条中闪光的链环。这是你成功的标志。

2 超越私人性

前面,我们已经反复讲到,原型理论的一个要点,就是强调全人类、全民族、全社会的集体性、普遍性,抹杀作家的个性。当然,作家的精神个性无论如何是抹杀不掉的。在优秀的作家那里,文学作品总会有作家自己的声音:我相信,我写的“战争”,一定是“我的战争”;我写的“文化大革命”,一定是“我的‘文化大革命’”,等等。但一心为读者着想的作家,为了使作品为全人类、全民族所理解,就不能总是顾影自怜,而要超越私人性,向着全人类的心灵歌唱。我对中国文坛所出现的所谓私人化写作抱着深深的怀疑。一个总是自言自语地、絮絮叨叨地、没完没了地讲一些身边无意义琐事的作家,是很难被社会、民族、大众所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