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发出的核算
企业各项目施工在领用材料时,要填制“领料单”,经单位主管批准后向仓库领用。“领料单”一般应一式三份,在仓库发料后填列实发数量,由发料人和领料人分别签章后一份留存仓库,一份由领料单位留存,一份交会计部门。
企业对拨给工程承包单位抵作预付备料款或预付工程款的材料,应填制“拨给承包单位材料发料单”,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向仓库办理领料手续。“拨给承包单位材料发料单”
一般应一式四份,在仓库发料后填列实发数量,由发料人和领料人分别签章后一份留存仓库,一份交承包单位据以验收,一份由承包单位验收签章后留存领料部门,一份交会计部门。
企业出售不需用材料时,应由供应部门填制加盖销售材料戳记的“领料单”(或“销售材料发料单”),向仓库办理领料手续。各单位领用的材料,如有多余时,要填制“退料单”,及时办理退库手续。“退料单”一般应一式三份,一份在仓库验收后退回退料单位,一份留存收料仓库,一份在退库后送会计部门。对开发现场下月继续需用的已领未用材料,如要按月计算各开发项目的各月耗用材料,可办理假退料手续,即同时填制月末退料单和下月领料单,在材料账卡办理假领假退手续,或填制“已领未用材料清单”,据以在本月领用材料中减去,不在材料账卡中作退料、领料的记录。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应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将所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按照一定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记入到有关会计账户。由于各种材料分批购进、分批领用,而每次购入材料的单价又往往不同,因而在每次领发材料时,就会发生按哪一种单价计价的问题。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通常可以采用存货的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但是,一经确定采用某种方法就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就是在以存货购入的顺序作为发出存货的实物流转假设下,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需要逐批辨认购进存货的单位成本和数量,并以先购入的存货单位成本作为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
例44 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仓库中的工字钢,月初结存、本月收入的数量、金额和本月发出的数量如下所示:
3月1日 结存 40吨 每吨2000元 计80000元
10日发出35吨
15日购入30吨每吨2400元计72000元
24日发出23吨
30日购入20吨每吨2300元计46000元
根据上列资料,在明细账中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月工字钢发出成本和月末存料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的优点是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与存货的实物流转比较一致,存货的结存成本是根据最近购货确定的,比较接近存货的现行市场价值,提高了存货项目的相关性。
缺点是计算比较繁琐,不适用于材料种类多、进出频繁的企业。另外,先进先出法将较早取得的存货成本与较晚发生的销售收入计算损溢,在时间上不能配比,因而当物价上涨时,会虚增企业当期利润和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利润和存货价值。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它认为企业所购某种材料的数量和单价,虽然每批不同,但在领用和投入生产后,在性质上并无差别,因此在成本认定上也应看作是从材料的总价中转出同一比例的一部分料价,即应以各批购料的平均单价作为计价的标准。因而,加权平均法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的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例45 沿用例44的基本资料,假设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本月发出工字钢的成本和月末工字钢的库存成本,则相关计算如下:
工字钢的单位成本=80000+30×2400+20×2300/40+30+20=2200(元/吨)本月工字钢发出的成本=58×2200=127600(元)
本月工字钢的库存成本=32×2200=70400(元)
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计价法,只有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计算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比较折中。但是,这种方法要到月末才能算出当月发料的成本,这就使存货发出和结存的单价及金额平时无法获得,不利于存货的管理。
3.个别认定法
个别认定法,亦称个别计价法、具体辨认法,是指以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存货计价方法。在个别计价法下,所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保持一致,要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批别,并分别以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因而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在三种存货计价方法中最为准确。但是,由于该方法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操作起来工作量过大,一般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如房产、珠宝、重型机械设备等贵重物品。
在实际成本法下,发出存货的成本能够采用合理的方法得到确定后,就可以进行存货发出的会计处理。
对于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对于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对于基建工程等部门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对外出售材料时,按收到或应收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材料日常收发按实际成本计价时,材料的明细分类核算要同时设置“材料卡片”和“材料明细分类账”。材料卡片由仓库登记,只进行数量核算。材料明细分类账由会计部门登记,同时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核算。采用这种方法,账卡资料能相互核对,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核算工作有重复。为了避免重复记账,可以采用“账卡合一”的做法,即取消材料卡片,只设置一本既有数量又有金额的材料明细分类账,放在仓库,由仓库人员登记,会计人员定期稽核,或由仓库人员登记数量,由会计人员登记金额。
仓库管理人员在材料入库或出库后,应及时根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材料明细分类账,并计算结存金额,然后将收发料凭证夹在登记的账页中。会计人员要定期到仓库进行稽核和计价。
二、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分类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待月份终了,再将本月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随同本月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记入有关账户,从而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法的企业必须先制定每一品种的存货的计划成本目录,严格规定存货的分类、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计划单位成本,一经制定在年度内不得随意调整。采用计划成本法有利于考核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和用料部门的工作效果,也有利于减轻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的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计划成本法下,存货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均按计划成本计价。计划成本的组成内容与实际成本的构成相一致。
(一)材料取得的核算
1.购入材料的核算
材料采购的核算,就是企业生产储备供应过程的核算。为了考核材料采购业务的成果,通过设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两个科目,可以确定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和计划价格成本的差异。
“材料采购”科目反映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并应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到发票账单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格成本的差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单独设置本科目,也可以在“原材料”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通常,该科目应当分别“原材料”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科目的借方登记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的超支额;贷方登记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的节约额。另外,计划成本法下仍要设置“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该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计划成本法下,企业购入原材料也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达到。对于发票账单和材料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时,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库有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材料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材料验收入库时,根据收料单,按计划成本(计划单位成本×实际入库数量)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材料已到而货款未付。对于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货款未付的采购业务,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平时收料暂不作账务处理,待付款时再按“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达到”的业务作付款、收料和结转差异的会计分录;月末仍未付款的材料,才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并于下月初用红字冲销;下月付款时,再按“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达到”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3)货款已付而材料未到。对于货款已付而材料尚在途中的采购业务,付款时应根据结算凭证确定的材料实际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材料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材料验收入库后,再编制按计划成本入库和结转入库材料成本的会计分录(其方法与“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达到”相同)。
例46 假定宝吉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购水泥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验收入库。该批水泥的计划成本为21000元。应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23400
贷:银行存款23400
借:原材料21000
贷:材料采购21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2400
贷:材料采购2400
例47 该企业采购黄沙一批,材料已经运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尚未取得,货款尚未支付,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30000元。企业应于月末按计划成本估价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3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30000
下月初用红字将以上分录冲销:
借:原材料3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30000
下月收到有关结算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7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应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32100
贷:银行存款32100
借:原材料30000
贷:材料采购30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2100
贷:材料采购2100
例48 该企业2月13日采购钢筋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但材料尚未运到。该批钢筋的计划成本为185000元。2月20日该批材料收到并验收入库。应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2月13日:
借:材料采购2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2月20日:
借:原材料185000
贷:材料采购185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49000
贷:材料采购49000
为了简化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以上材料验收入库和结转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也可以按旬或按月总编制,不用逐笔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