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疏忽大意本身不包括任何种类的不公。犯有过失的人对待其邻人宛如对待他自己一样,他无意伤害任何人,更无意蔑视别人的幸福和安全。但是,他在自己的行为中并没有做到他所应该做到的那样小心和谨慎,由于这个原因,他应该受到某种程度的谴责和非难,但是不应受到任何惩罚。如果出于这样一种疏忽他给别人造成了某些损害,我相信根据各国法律他也应当为它做出某种补偿。虽然无疑这是一种真正的惩罚,而且如果不是他的行为引起了那个不幸事件,谁也不会想要对他加以惩罚。但是法律的这个决定是受到所有人类的自然情感所赞同的。我们认为最公正的莫过于任何人不应被另一个人的疏忽大意所伤害,由于那个该受到责备的疏忽大意所引起的损害应该得到肇事者的赔偿。
另外还有一种疏忽大意完全是由于对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缺乏极端的细心和慎重而造成的。这种不够细心认真如果没有产生什么不良后果也不会被认为是该受到责备的,而相反的品质倒反被视为是该受到责备的。胆小怕事的慎重,害怕任何事情,从来就没有被视作过是什么美德,而且它比任何其他品质都更加使人丧失行为和活动的能力。不过,一个人由于缺乏这种过分的小心而对别人造成某种损害时,法律通常都是要求他做出赔偿。因而,根据阿奎利亚法律一个人由于无能驾驭一匹突然受惊的马以致踩倒了邻人的奴隶,他必须对损害做出赔偿。当类似事件发生时,我们很容易认为他不应该骑那样的一匹马,而且把他试图骑那样一匹马也都视作是轻率。虽然在没有发生这种事件时,我们不仅不会有这样的想法,而且会把他不敢骑那匹马看作胆小软弱的结果,而且仅仅是对可能发生的事件的担心的一种毫无意义的警觉。一个人由于这种事件而无意间伤害了别人,看来也会对自己的过失有所感觉,对不住别人,而本能地奔向受害人表示他对所发生一切的关切,并尽其所能向对方做出各种谢罪。如果他还有些感觉,他必然会渴望赔偿损失,尽其所能去平息他意识到受害人心胸中可能升起的愤恨。如果不做道歉,不赔偿则将被视作最大的蛮横无理。然而为什么他应与其他任何人不同而做出道歉呢?既然他与任何其他的旁观者一样是无辜的,为什么要把他从其他众人之中分别开来,而要他对另外一个人的不幸做出赔偿呢?这个任务确实不应强加在他身上,甚至公正的旁观者也不会对另外一个人的不公正的愤恨表示某种宽容。
(第三章)情感的这种不规则性的最终原因
行为好坏的后果对行为人或他人的情感所起的影响就是如此。因而,也就在我们最不愿它起作用的地方左右着世人的命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引导着人类对于他们自己和别人的品质和行为的情感。世人根据结果而不根据图谋进行判决,这是历来被抱怨最多的事,而且对美德也是一个极大的打击。每个人都同意那个共同准则,那就是由于结果不取决于行为人,因而它对于我们对其行为的功劳或恰当的情感应该没有影响。但是当我们遇到特殊情况时,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情感在任何一个具体场合都不是完全与那个公平的准则所导向的情感相符合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快乐或不幸的结果不仅常使我们对进行行为的谨慎给予一个好的或坏的评价,而且总是激起我们的感激或愤恨之情,我们对图谋的功劳感或过失感。
不过,当造物主在人类的心灵中播种下这种不规则性的种子时,看来就像在所有其他场合下一样,就有意播种了人类的幸福和完美。如果只有有害的图谋,只有恶毒的感情才是激发我们愤恨的原因,那么如果我们怀疑或相信某人怀有这类图谋或感情,即使他从未将其付诸行动,我们也会对他感到满腔的愤怒。情感、思想、意图将成为惩罚的对象,而且如果人类对它们的义愤高到同对他们的行为的程度,如果思想的卑鄙并没有造成行动,那么它在世人的眼中看来也会像行为的卑鄙一样唤起复仇的要求,那么每一个法庭将变成一个真正的宗教法庭,那么对最无辜和谨慎的行为也就都将无安全可言。坏的愿望,坏的看法,坏的图谋仍然可能遭到怀疑,与此同时当用坏的行为激起了同样的义愤,当坏的意图像坏的行为一样遭到同样大的愤恨时,它们会同样地使人面临惩罚和愤恨。因而,产生了真正罪恶的行为,或只是企图产生罪恶的行为以及由此而使我们产生的直接对它的恐惧,都被造物主变成了人类惩罚和愤恨的唯一适当的和被认可的对象。虽然正是根据冷静的理性人类行为从情感、图谋、感情三者中产生了人类行为的全部功劳或过失,同时情感、图谋和感情也都被心灵的伟大法官把它们置于任何人类的法庭之外,而留待其自身的决不会误判的法庭的审理。因而正义的必然法则——人在其一生中要为其行为,而不是为其图谋和意图受到惩罚——就是建立在人类情感的有关功过的这个有益而且有用的不规则性上的。尽管初看起来这个不规则性显得是如此荒谬和不可理解。但当我们仔细观察时,自然界的每一部分都同样显示出造物主的天意的关怀,甚至在人类的弱点和愚蠢中我们都要赞美上帝的智慧和仁慈。
情感的不规则性不是全然没有其效用的。根据其效用一个帮助别人未成功的企图的功劳,甚至仅仅是良好的倾向和善良的愿望的功劳就显得不完美了。人是生而为了行动的,通过运用他的所有官能以促进其自身和他人的外在环境的变化,使其可能变得对所有人的幸福最为有利。他必然不能满足于消极的善行,他也把自己想象为人类的朋友,因为在他的内心他是期望世界繁荣的。他可以鼓足他心灵的全部勇气,调动他的每一根神经,以达到他存在的目的。造物主教导过他,不论是他自己还是别人都不可完全满足于他的行为,也不可能对他的行为给予百分之百的称赞,除非他真正达到了那些目的。而且造物主也使人知道对没有善行的功劳,而仅有善良意图的表扬,是无益于激起世人最响亮的赞美,甚或最高程度的自我喝彩的。一个没有完成过一件重大行为的人,尽管他的整个谈吐和举止表现出了最公道、最高尚和最宽宏的情感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很高的奖赏,哪怕他的无用完全是出于没有效力的机会。我们仍然能够不加责备地拒绝给他以奖赏。我们仍然能够质问他,你做了什么呢?你做出了什么实际的好事值得给你以极大的回报呢?我们尊敬你,也爱你,但是我们对你并未欠下什么。奖赏一种仅仅是由于没有效力的机会的潜在美德,虽然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应该的(但不能说是一定适宜的)荣誉和升迁——是最神圣的仁慈的结果。相反,惩罚一种内心的感情,而没有实际犯罪的内心感情则是最粗野和野蛮的专横。当仁慈的感情在不竭尽全力就会成为一种犯罪之前就行动起来看来值得最大的表扬。相反,恶毒的感情则总是越拖延、越迟缓或越深思熟虑越好。
具有相当重要意义的是没有图谋而做出来的坏事对于肇事者和受害人都应当视作一种不幸。因而人总是被教导要尊重其弟兄们的幸福,小心不要在无意中做了什么可能伤害他们的事情。唯恐万一他在无意间成为他们的灾难或不幸的工具,那种感觉得到的兽性的愤恨就会冲他而爆发出来。在古代异教徒的宗教里奉献给了某个神的圣地,除了在某些神圣的和必要的场合是不允许践踏的。如果某人即使出于无知而破坏了这条禁令,那么从那个时刻起直到他赎回了罪为止他都是一个有罪的人,他将受到他践踏了的圣地上的那个法力无边而又看不见的神灵的报复。因此,出于造物主的智慧每一个无辜的人的幸福也以同样的方式被加以神圣化了,而且被奉献了出来。四周修建起篱笆以防他人的走进,不能蛮横地践踏,甚至不允许对那一禁令有任何一点愚昧无知和无意的破坏。如有践踏或违反则要求有与无意破坏的程度大小相应的某种补偿和赎罪。一个富有人性的人偶然地,而且出于没有丝毫可责备的疏忽,成为另外一个人的死因,虽然他没有罪过,他也会感到自己是有罪的。在他的整个一生中他会把这件意外视作降临他身上的最大的不幸之一。如果这被杀的人家境贫寒,而他自己境况尚可,他会直接把被杀害的家人置于他的保护之下,而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功劳,只是认为他们应该受到他的帮助和厚待。如果被杀害的人的家人处境较佳,那么他会竭尽全力以各种认错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伤痛,向他们提供他可能设想出或者他们可能接受的各种好事来赎罪,并尽可能抚慰他们的,也许是自然的,虽然无疑会是最不公正的愤恨,来补偿他对他们所做的巨大的尽管是无意的伤害。
一个清白无辜的人由于某一偶然事件以致做出了一件如果他是有意和图谋的话要受到正义的最严厉的谴责的事,他所感受的那种痛苦曾引发出了古代和现代戏剧中最精彩和最引人入胜的几幕。正是这种虚构的罪恶感,如果我可以这样来称呼它的话,构成了希腊戏剧中俄狄浦斯和裘卡斯塔的全部不幸,构成了英国戏剧中蒙尼米亚和伊莎贝拉的全部的不幸。虽然他们中没有一个犯有任何一点罪行,他们却都成了最大的赎罪者。
虽然,所有这一切看来都是情感的不规则性,不过一个人如果不幸造成了他无意进行的恶行或未能完成他有意要做的好事,造物主对他的清白无辜不会全然不予理睬,对他的美德也不会全然不给以回报。这时造物主会求助于它那公正而公平的格言,那就是那些不取决于我们的行为的偶然事件不应减少对我们应有的尊敬。如果人类的情感完全正直和公平的话,甚或完全与他的一致的话,他会唤起他心灵中的宽宏大量和坚定性,努力不以他现在看上去的样子来看待自己,而是以他应有的样子去看待自己,以如果他的慷慨的图谋获得成功时他应有的样子以及他将有的样子来看待自己。虽然那些图谋失败了,人类的比较正直和人道的一部分会完全赞同他依照他的观点来支持自己所做的努力。他们努力用宽容而伟大的精神纠正在他们身上的人类本性的这种不规则性,而会宽宏大量地竭力用如果他获得了成功时同样的眼光来看待他的不幸;他们无须做出任何巨大的努力也会自然而然地乐于以那种眼光来看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