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袁宝华文集第三卷:文选(1984年7月-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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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试论厂长负责制

(1986年7月17日)

实行厂长负责制,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这一制度,对于改善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具有重大意义。两年多来改革企业领导体制、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须通过改革的实践和理论的研究来切实加以解决。

一、实行厂长负责制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厂长负责制,是一种由厂长(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的领导制度。它的核心是责、权统一的责任制原则。实行这种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和搞活企业的客观要求。

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生产规模和商品市场不断扩大,竞争激烈,生产必须适应计划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的需要。这些特点要求企业有高度集中统一的指挥、管理和严格的责任制度,要求必须由一个人或以一个人为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依靠一批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经营者,建立起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各级责任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国民经济逐步由产品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化,企业逐步由国家机构的附属物向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转化,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化,开始参加市场竞争,成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力和自负盈亏的责任同时增大,企业的前途、职工的切身利益同经营状况的关系更加密切,经营管理者的责任更重了。这就更加迫切地要求实行厂长负责制,以适应形势发展对管理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提出的更高要求。

建国以来,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领导体制有过多次变革,但较长时期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一制度的实行,是同当时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对1961年以后贯彻执行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方针政策,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弊端,主要是:党政不分,职责不清。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已指出,经过长期的实践证明,这种工厂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工厂管理的现代化,不利于工业管理体制的现代化,也不利于工厂里党的工作的健全。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逐步转移,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的提出和逐步实现,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开展,这一制度与新形势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必须加以改革。

两年多来试点的实践表明,实行厂长负责制符合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方向是正确的。虽然试点工作碰到不少困难,出现一些波折,但是多数单位经过试点强化了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开始出现了指挥灵、决策快、办事效率高的新气象,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显示了厂长负责制的强大生命力。

二、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应起中心作用

企业的性质和厂长的身份、职权,决定了厂长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和应起的作用。在政企职责分开和所有权同经营权适当分开以后,企业将真正成为相对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厂长既是企业的行政首脑,又是企业法人的代表,在经济利益等方面既要对国家负责,又要对企业和职工负责。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理应由厂长统一领导、全面负责。企业是经济组织,它的中心任务是搞好生产经营,企业各方面的工作都是紧紧围绕这个中心进行并为这个中心服务的。因此,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的地位,应起中心的作用。

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由厂长领导,这就是说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生产经营指挥权和用人权要由厂长掌握和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指挥权,从制度上说,在不同的领导体制下都是由厂长行使的。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由谁行使,是决定企业领导体制的一个关键问题。由厂长行使经营决策权是厂长负责制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厂长负责制的优越性所在。这样做,可以克服决策权同指挥权分开的一些弊端,有利于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有利于加强集中统一的指挥和管理,有利于提高办事的效率。用人权是决策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特殊的重要性。赋予厂长提名厂级行政副职和任免中层行政干部的权力,解决了管事与用人脱节的矛盾。当然,厂长提出的人选方案必须征求企业党组织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尽量减少和避免用人不当。

三、实行厂长负责制也是为了改善和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

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企业党委的地位、作用和职责权限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企业党委对生产经营工作由统一领导改为对企业实行思想政治领导,这一改变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

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可以从制度上解决企业中长期存在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和“党不管党”的问题,使企业党委能够从繁忙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把自己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来,从而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上的领导作用。实行厂长负责制不仅不会影响党通过这些途径和形式继续实施对企业的领导,而且可以使这种领导更加有效。

社会主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条坚定不移的原则。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为了适应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企业党委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和工作习惯要有一个大的转变。首要的是思想观念上要有一个大的转变。有了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才能有其他方面的转变。党的领导之所以有巨大的威力,是靠真理,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靠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而不是靠以党代政、行使行政权力。

四、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加强民主管理

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证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是社会主义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领导体制的基本要求。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只有把厂长对生产经营的集中指挥同职工的民主管理密切结合起来,才能实现高度集中和高度民主的统一。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低,既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利益,也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职工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职工群众直接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最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生产劳动和管理劳动的分工和差别正在逐步发生变化,职工队伍的素质正在逐步提高,企业越来越需要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作用也越来越强。这就表明,职工参加民主管理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加强民主管理,有助于厂长实现正确的领导。实行厂长负责制,不仅不能削弱职工的民主管理,相反必须大大加强。实行厂长负责制并扩大企业自主权后,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没有变,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厂长的人民公仆地位没有变,只是企业和厂长的权力大了、责任重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更密切了。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成为厂长和职工的共同的迫切要求。实行厂长负责制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办好社会主义企业,发展社会生产力。把厂长负责制同职工民主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的必由之路。

五、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提高厂长的素质,改进厂长的工作

实行厂长负责制,对厂长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厂长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有勇于改革创新的开拓精神;要精通生产业务,善于经营管理;要廉洁奉公,联系群众,有民主作风;要能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向,不断开创企业生产经营的新局面。在试点中,已经涌现出一批这样的好厂长,但是也还有不少厂长同这一要求有相当的距离。厂长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使自己逐步成为合格的人才。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厂长的培养教育,要坚持和改进厂长考试制度。要选拔那些能起中心作用的优秀的干部当厂长。没有这样的厂长,就不会有真正的厂长负责制。

实行厂长负责制,也对厂长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厂长必须自觉地、认真地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厂长既要坚持改革,勇于开拓前进,又要更加谦虚谨慎,依靠党、依靠群众,倾听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由厂长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并不是可以由厂长独断专行。厂长只有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工厂管理委员会的集体讨论,然后由厂长作出决定。管委会有企业各方面的人员参加,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就能把厂长在决策上的主导作用、专家的智囊作用、党委的保证监督作用和职工的民主管理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收到集思广益、正确决策的效果。同时,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坚持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规定在厂长任期内企业的奋斗目标,把任期制和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促进厂长素质和厂长工作质量的提高,这是厂长负责制的进一步完善。

要改进厂长的工作,充分发挥厂长的作用,也需要依靠企业内外各方面的监督、支持和配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明确厂长必须首先对国家负责,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有些厂长还是容易单纯考虑企业和职工的眼前利益。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厂长的监督,包括企业内部党组织、职工群众的监督和企业外部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督。对那些勇于开拓、锐意改革的厂长,各级领导机关和企业的党委、工会、职代会,都应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对于他们在改革和工作中出现的某些失误和偏差,应当满腔热情地帮助纠正。实行厂长负责制只能解决企业无人负责的问题。因此还应加快配套改革,排除各种干扰,为实行厂长负责制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企业有了必要的经营自主权,有了活力,才能解决企业无权负责、无法负责、无力负责的问题。目前国家给予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很多还没有落实,各方面对企业的摊派很多。不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影响厂长负责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厂长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