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时,我听到说话声。蒙眬中,我细心听着鬼城里的人说话。
“噢,蒂姆,”有人说道,“你是两头点蜡呀:脑袋和卵子,鸡巴和舌头,屁眼和嘴。你的灯芯里有没有油了?好像恶人会告诉你。”
他们说,“嘿,蒂姆,别舔妓女的大腿了。要尝尝老抹香鲸的滋味你是有点过头了。把要死的老水手还给我们。把失踪的那些人的浮渣还给我们。再见了,亲爱的朋友,我们会诅咒你这幢房子的。”
还是让我讲讲我所能领悟的吧。恐怖并没能使我们打发掉寻找一个清晰思路时所失去的时间。我从噩梦中惊醒,在恐怖中睡觉,使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结论。假设我没干这件事——我怎能肯定没干呢?——我还是要问:谁干的?肯定是那个知道我那块大麻地的人干的。这就直接牵扯到我妻子——除非我在地洞里摸到的那束头发是她的。所以我得到了这么个结论,我必须再到林子里看看。可是,那堆沾满泥土的金发深深地印在我脑子里,清晰程度好似肩膀被拉错环时那种雷鸣般的剧痛和令人头昏目眩的闪电。我知道我不能去。我这个人优柔寡断。我宁愿在最后一个怯懦的脓包中烂掉。
我不愿说出我是怎样度过夜晚的原因是不是很明显?迈出富有逻辑性的每一步怎么费这么大的劲的理由是否得到证实了?现在我明白了,试验室里的老鼠在迷宫中是如何得的精神病。迷宫的每个拐角差不多都有电击点。假如埋在那儿的真是杰西卡,该怎么办?我敢肯定是我干的吗?
从另一个角度看——寻思出这种可能性所花的时间可能够我开车走上一百英里远——如果庞德和潘伯恩回了波士顿,或者现在甚至已经回了圣巴巴拉,或者回了由于他们的放纵把他们撵出来的那个地方,那么,那颗人头就一定是帕蒂的了,这推理的结果使我悲痛欲绝。悲痛和让人讨厌的辩解的冲击——只有另外一个新的恐惧才阻止了这一冲击。除黑先生外谁还能对帕蒂下毒手?如果真是这样,我还安全吗?
在陌生的黑色纨绔子弟中,你会感到泰然自若?夜里,当你感到有个黑色纨绔子弟可能正在找你时,试着这么想想。甚至拍击海岸的每个浪头,被惊醒了的每只海鸥都成了入侵者:我能听到撬窗声与压门声。
这真是一种可耻的退化。我从没把自己当作英雄。我父亲心地善良,意志坚定,可称为英雄。但平常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个没胆量的男子。我能替朋友辩护,我能自己包扎伤口,就是伤口溃烂了也不吭声。我想我行我素。可现在,每当我脑袋清醒得能够琢磨出一个新主意时,恐慌就把我毁了。我就像条在一间陌生的房子里的小狗。我开始害怕起我的朋友来。
肯定是知道我在那“藏大麻的那个人”干的。这是用逻辑推出来的。所以,在这人造的黎明中,我意识到,明后天在大街上碰到朋友时,我不能相信他们的眼神。我就像在很滑的大陡坡上骤然跌落的人那样,手里只抓着个冰柱,可他刚想抓紧时,冰柱碎了。我知道,如果我不能回答第一个问题,那就是:快说!我是凶手吗?——那我会接着往下滑。疯狂在坡下等着我。
然而,当黎明真的到来时,我还是听到了海鸥的叫声,它们追逐嬉闹,叫着,声音响亮,把夜里的小鬼赶跑了。在我睡得迷迷糊糊时,我听到了鬼城人的恳求声,为什么这种声音在蒙眬中叫得最响,好像醒来和睡着相距万里呢?让我感到一丝宽慰的是,这时,我还能想起“小鬼”这个拉丁词。You larvae[1],you ghosts![2]在埃克塞特,他们的拉丁语教得很好。
我抓住这宽慰不放。在监狱里,当一个罪犯与另一个发生冲突时,恐惧就像天要塌下来似的压在你心头,这时,哪怕想起一点点使你愉快的事,它的价值就同投入深渊里的绳索的价值一样。这我知道。把精力集中在那件令人愉快的事上,不管它是什么事,你就能把手搭到深渊的边上。所以,这时,我努力去想那些遥远的事,想到了埃克塞特和拉丁语。我用这种方法,与其说想隔绝恐惧倒不如说想使自己平静下来。所以,我又接着想下去。我想到了第四十五大街十号路西边那幢公寓的一间摆有家具的小屋。我七十岁的老父亲现在就住在那儿。这种思维方式帮助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张他摁在镜子上方的纸条,看到了他一笔一画写在上面的字。纸条上面写着:interfaeces et urinam nascimur。父亲用花体字在下面签上了作者的名字:圣·奥多恩·克卢尼。父亲的外号(我想在这儿提一下)还是大麦克,根本不管麦克唐纳汉堡包的尊威。
“我说,你这是干什么?”当我头一次看到镜子上那张纸条时,对大麦克说。
“用它提个醒儿。”父亲回答。
“你可从没跟我说你懂拉丁语。”
“在教区附属学校,”他说,“他们想方设法教我们。我也只记得一个半个的。”
“从我认识的一个牧师那儿,史蒂夫神父。他常与红衣主教闹别扭。”大麦克用动听的音调说,好像那是要向神父询问的第一条品德。
不要紧,我懂得的拉丁文足够翻译这句话的。“interfaeces et urinam nascimur”的意思是“我们出生在屎尿之间”。与码头搬运工的吊钩打了一辈子交道的大麦克还真有点文化呢。
这时,床头桌上的电话响了,我立刻料到这是父亲打来的。我们好长时间没通话了,但我敢肯定必他无疑。我有一种能力,甚至就在我的朋友拿起话筒准备给我打电话时,我都能想到他或她。常有这种事,所以我不再感到奇怪。可今天早晨,我却认为它是一种信号。
“喂,蒂姆吗?”
“我说,道奇,”我说,“咱们扯扯魔鬼吧。”
“行。”他说。说话声告诉我他醉成了什么样。他这个“行”字向你展示了与酒打了六十年交道的脑袋里面的荒凉景色。(当然,我们假定他从十岁起就开始喝酒。)
“蒂姆,”他说,“眼下我在海恩尼斯。”
“你到科德角做什么?我原认为你不喜欢旅行。”
“我到这儿有三天了。弗朗基·弗里洛德退休后就住这儿。我没告诉过你吗?”
“没有,”我说,“他现在怎样?”
“他去世了。我正给他守灵呢。”
对父亲来说,老朋友的去世是很可怕的,就像你房子边上的悬崖坍塌到海里后你感觉到的那样。
“我说,”我问道,“你干吗不来普罗文斯敦?”
“我一直在想这事呢。”
“你有车吗?”
“我可以租一辆。”他说。
“不用,我开车去接你。”
他好长时间没吭声,但我不知道他是在想他自己还是在想我。过了一会儿,他说,“等两天再说吧。寡妇这儿的乱事还没处理完。”
“行,”我说,“你想来就来吧。”我认为我并没向他透露出我现在的悲惨处境,可大麦克说,“你怎么样?”
“我妻子不在家。她走了,这倒没什么。”
停了好一会儿,他才说,“行,我会去看你的。”把电话挂了。
然而,这一来,他倒给了我一些从床上爬起来开始一天生活的办法。
说到醉酒,我就像个马上要犯病的癫痫病人。如果我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不绊跤或不迈错步,如果我不猛地一下转过头去,不乱动,那么,我可能会平平安安地度过这一时期。我独自苦思并不是想消除身体的痉挛,而是想驱除女巫的叫春声。独自苦思意味着,我只允许自己去想些特殊的事,而不去想别的。
由于眼前我所碰到的问题和没包扎的伤口一样,碰不得——甚至只要一想到那个刺花纹,它就颤动不止,所以作为一种补偿,我发现今天早晨回想父亲的往事是一支镇静剂。我无须去想些叫人愉快的事。我甚至能够徘徊在往日的痛苦之中,但只要它们抱住过去不放,就是遐想的好材料。过去的悔恨成了使我保持平衡,不至于滑到我现在这种地步的砝码。
比如,我又想到了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三世。我这辈子在坦帕住过一个月。那时,我每天早晨醒来时,都盘算这么个问题:我和帕蒂怎样才能成功地杀了他。现在想起那件事对我来说毫无痛感。的确,它使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两个绝妙的理由上。对我来说,它们就像两个驼篮,左边一个,右边一个,保持平衡。一个是,我几乎没杀沃德利。我甚至渐渐认识到我不是杀人那块料。就是在今天早晨也没什么歹意。另一个是,我没去想我在坦帕认识的那位和帕蒂住在一起的希尔拜先生。正相反,我是在想我与他在埃克塞特读书时,那种叫人难以理解的结合。这种结合与父亲有关。确实,这使我想到我与大麦克一起度过的,我认为是最好的日子。
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三世,我们最好还是再重复一遍这个名字,是监狱里我唯一认识的犯人。他和我在埃克塞特是同班同学。令我难忘的是,我们俩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月的一天早晨,一起被开除了。在那之前,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希尔拜是个窝囊废,而我则是个出色的运动员。他步他父亲的后尘,在埃克塞特学习四年;我从长岛高中毕业后,在埃克塞特只靠体育奖学金读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我母亲想让我去读哈佛。)我竭尽全力在一个不能及格的埃克塞特队,履行我“铁大门”的诺言。(你看过东部预备学校踢球吗?)被开除那天,我们一齐走出校长办公室。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三世哭了。磨白了的缎子西服翻领和淡紫色的蝴蝶结就像是上刑场时穿的特殊服饰。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现在,一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我都感到四肢无力。我被开除的原因是,我抽大麻让人看见了(这在二十年前可不是件小事)。这真使校长大为震惊。希尔拜的事更糟。看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他竟然想强奸一个与他搞拥抱约会的姑娘。当时,我没听说这件事。知情的人都不愿说(没多久那位姑娘的父母也被钱封住了嘴),可十一年后,希尔拜一五一十地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在监狱里,讲自己故事的时间有的是。
所以,今天早晨,在普罗文斯敦,当我想甩开压在我心头的那些东西时,我回忆起我离开埃克塞特那天,那令人忧烦的一天还是(正如我说的那样)叫人感到很舒服。我记得,那是二十年前的五月里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告别了学校。我把衣物塞进两个行李袋,然后把它们连同我自己一块儿扔上公共汽车。父亲乘短程盘运火车到波士顿来接我(我给父亲打过电话,但没敢给母亲打)。我们俩都喝醉了。光凭那天晚上,我就该爱父亲一辈子。父亲(正如你从我们的电话交谈里所得到的印象那样)不爱讲话,除非在迫不得已时才说上几句。但他那沉默寡言的劲头会让你感到欣慰。他身高六英尺三英寸。当时他五十岁,体重二百八十磅。再减四十磅也没事。他的肚子就像碰碰车周围的圆形橡皮圈。他喘气很重。他的头发过早地白了,脸膛黑红,一双眼睛蓝蓝的,看上去就像镇上块头最大、最狡猾、品行最坏的警察。可惜实际上,他恨透了警察。他哥哥从生到死都长在警察局里,他们俩从没好过。
那天下午,我们俩人肩并肩地站在一个爱尔兰酒吧里(那间酒吧里面很长,长得用我父亲的话说,得叫狗来探路),他把第四杯酒喝完后,放下了杯子。这一杯和前三杯一样,都是一口见底。
“大麻烟,嗯?”
我点点头。
“你怎么给抓着了?”
他的意思是:你怎么这么笨竟给一群白人抓着了?我知道他对白人才智的看法。“有些人,”他有一次和母亲吵嘴时说,“错就错在他们希望上帝和他们在同一家商店里买衣服。”所以,我总是看父亲的眼色来改变对白人的看法。大麦克认为白人都是一群体格结实、满头银发、身着灰西装,总是用极为自负、傲慢的语调来讲话的人。听他们说话的调门儿,他们必定相信,上帝用他们来显示他的庄重。
“唉,”我告诉他,“我有些马虎大意了。可能是我笑得太厉害。”然后,我向他描述了我被抓那个早晨的情景。我在埃克塞特附近的一个湖上,与别人进行帆船比赛。我现在想不起来那个湖叫什么名了(吸大麻烟的报应)。当时,因为没风,船在水上纹丝不动。他们几乎取消了这场比赛。我对驾驶帆船一窍不通。但和我同屋的那个人会,他让我给一位教历史的老教授打下手。这位教授的长相和穿着打扮跟我父亲对白人的看法十分吻合。他是个出色的船长,在我们学校里也可能是首屈一指的。他根本就没瞧得起这场比赛,所以才让我这个没经验的人做他的助手。但在比赛中,我们没遇到好风,运气糟透了。风刚刮起来就没了,微风把我们往前吹了一小段,然后又停了。最后,我们站在桅杆旁,大三角帆挂在船头,瞅着一条船在我们前面慢悠悠地往前荡着。船上掌舵的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她的船比我们那条离岸更近。她曾打赌,说今早要是没有风的话,她单靠轻拍湖岸的浪头也能到达终点,因为浪是朝着一条小河涌去的。她这样做就对了。起初她落在我们后面有三条船加在一起那么远,现在却甩下我们有八条船远。我们只拿了个亚军,在离岸五百码远的地方,一动不动。她比我们那只老狐狸还要狡猾。
过了一会儿,我就感到乏味了。我和与我同室的那个家伙开起玩笑来。船长不吱声,忍着。但那只懒洋洋的大三角帆终于让他沉不住气了,他朝我发起火来,“如果我是你,我早该闭上嘴了,它把帆上的风都弄跑了。”
我讲完以后,父亲和我笑得不得不抱在一起,转上几圈,以保持平衡。
“对,”大麦克说,“和那种人在一块,被抓着还是一种偏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