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情况很严重呢。”罗思不禁想起了暴风雨过后不久戈尔斯坦收拾行装时的那副神情。戈尔斯坦这会儿已经上了前线,去尝尝打仗的滋味了。罗思只觉得内心的感触难以名状。戈尔斯坦这一去,送命都有可能。还有雷德、加拉赫、克洛夫特上士、怀曼、托格略、马丁内兹、里奇斯、威尔逊——他们谁都有送命的可能:他们这会儿都已经上了前线,赶上了最吃紧的当口。到得天亮,他们谁都可能已经不在人世。断送一条性命就是这样容易,多可怕啊。他想把这层意思给米尼塔说说。
可是米尼塔却打起呵欠来了。“谢天谢地,我算是可以下岗了。”他刚走了两步,又回过身来说:“你知道回头该叫谁来接你的岗吧?”
“是布朗中士不是?”
“对。他跟史坦利睡在一条毯子上,在那边。”米尼塔说着含含糊糊指了一下。
罗思嘀咕起来:“就叫咱们五个人防守这半边营地。你想想看,一个整排的防地,要五个人给守住!”
“我就是这个意思,”米尼塔说,“所以咱们根本谈不上是什么运气。一班那头,至少人多就要好些,”他轻轻地打了个呵欠,“好,我走了。”
米尼塔走后,罗思感到孤独极了。他两眼盯着丛林里,放轻了手脚,悄无声息地爬进了机枪后面的坑坑。心里想:干这种事真是要他的命,他可没有这样的胆量。干这种事得减去几岁年纪,要米尼塔、波兰克这样的小伙子才行,当然老行伍也还可以对付。
他坐在两只子弹箱上,箱子提手戳痛了他没长多少肉的屁股。他只好不时变换承受重量的部位,经常把脚动动。因为傍晚下了大雨,坑里挺烂,什么东西摸上去都是一股潮气。淋透的衣服窝在身上已经几个小时了,睡觉时毯子只好铺在湿漉漉的地上。这是过的什么日子!挨到天亮他准保得着凉感冒,不冻成肺炎就是上上大吉了。
四下一片阒寂。丛林里悄无声息,阴森森的,静得不由他不屏气凝神。过了会儿,那真空般的宁静蓦地打破了,他感觉到耳边响起了林间的夜籁——蟋蟀、青蛙、蜥蜴,各自在草木丛中奏着单调的音乐,还有风在树梢低吟。又过了会儿,声音似乎一下子都消失了,更确切点说,是他的听觉又只听见那一片静寂了。好一阵子就是这样有声无声不断交替,有无之间截然分明,然而又彼此相通,像是画得很巧妙的立方体图案,忽而看去是黑里白外,忽而看去又成了黑外白里,变换无定。罗思渐渐想起心思来了。远处打了几个闪,还有几声闷雷,不过他担心的倒不是会下雨。他把炮声听了好大半天,黑夜里弥漫着一派浓重的水汽,炮声听上去就像在撞一口蒙了布的大钟。他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双手紧紧搂住了胸口。原来他是想起了一个教练新兵的中士谈到日本人诡计多端时讲的一段话,说是在丛林里日本人往往会偷偷摸到哨兵背后,用刀把人干掉。“人家挨了刀往往还不知道呢,就是明白了过来,也已经来不及了。”那中士还这么说来着。
罗思愈想愈怕,心胆俱裂地赶紧扭过头去看了看背后的地上。这样叫人捅死,想想真是毛骨悚然。多吓人的事啊。他的神经都快绷断了。铁丝网外隔开一条窄窄的空地便是丛林,他两眼盯着看不清的丛林,那种惶急的心情就像小孩子看恐怖电影,看到妖魔在主角背后悄悄扑来。草木丛中不知是什么东西嚓嚓响了几下,罗思急忙往坑下一缩,然后再慢慢探起头来偷偷望去,看看能不能在这黑魆魆形影难分的丛林里认出个人影儿来,没有人影儿也要认出个物影儿,说出个名堂来。声音响了几下就不响了,歇了十来秒钟又来了。那是一种急促的刮擦声,罗思坐在坑里,一时呆若木鸡,他唯一的感觉就是周身的血管都在剧烈搏动。他的耳朵也变成了两只大功率的扩音机,他渐渐听出了许许多多声音:哧溜哧溜的声音,沙沙的声音,还有小树枝折断的声音,矮树丛摇晃的声音,他原先根本没有注意到还有这许多响动。他赶紧伏在机枪上,可是又想起这机枪刚才在米尼塔手里,不知道装上的子弹是不是已经推上了膛。拿稳些,就应该把枪栓拉下来再推上去,可这一拉一推好大的声音,怎么得了。他就拿起自己的步枪,打算悄悄地把保险打开。保险扳开了,但是咔嗒一响听起来清清楚楚。罗思不由得浑身一阵紧张,于是就两眼紧紧盯住了丛林,想判明那种种响动到底来自何处。听来听去似乎哪儿都有,他既判断不出声音离这儿有多远,又判断不出声音是由什么引起的。他听见一阵窸窣作响,手忙脚乱地赶紧把步枪转过枪口,对准了那个方向等着,背上顿时冷汗直流。他一时真想扳枪就打,不管好歹狠狠打上一通再说,可是又想到这样做太危险。“其实他们恐怕也一样看不见我。”他也闪过这样的想法,不过总觉得靠不住。他之所以不开枪,主要还是因为怕回头要挨布朗中士的骂。布朗中士对他说过:“你要是没有找到目标就冒冒失失开火,那反而会暴露自己工事的位置,人家乘机一个手榴弹扔过来,你还逃得了?”想到这里罗思一阵哆嗦,心里不禁怨恨了起来。日本人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对此他早已深信不疑了。可你们干吗还不打过来呢?他倒发了急了。神经紧张到这个地步,反倒只恨敌人不来进攻了。
他两脚使劲蹬进了坑底稠稠的泥浆里,眼睛依然盯住了丛林,一只手从鞋上剥下块泥巴,像捏黏土似的捏了起来,自己却一点也没有察觉。老是处在这样紧张的状态,他早已连脖颈儿都发痛了。他只觉得这坑无遮无掩,自己又没有多少防御的手段。当兵的居然就给派在这么个无遮无掩的坑里放哨,面前总共就是一挺机枪——想想也觉得心酸!
前面一带的丛林里突然一阵声如狂奔,罗思死死咬住了牙关,这才没有叫出声来。声音愈来愈近,就像有人在偷偷摸来,跑几步,停一停,再跑几步。他伸手到机枪的三脚架下,四处乱摸,想找颗手榴弹。手榴弹是找到了,可是攥在手里不知道该往哪儿掷。那手榴弹似乎也特别重,自己这会儿一点力气也没有,只怕还甩不到十码以外呢。训练的时候他听教官说过,手榴弹的有效杀伤距离是三十五码,他担心这颗手榴弹甩出去反而会把自己炸死。他就把手榴弹重新放在机枪底下,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时间一长,恐惧的心理自然就消退了。他原以为丛林里的响动也许会有什么名堂,提心吊胆了大概有半个小时,看看没有什么动静,胆子又大了起来。他就是没有想一想:眼前假如真有日本人的话,他们为什么就不可以用两个钟点的时间走五十码路,摸到他的跟前?他自己受不了这份悬虑,内心的不知哪一根弦便想当然地认为他们肯定也受不了,这样一比附,他就坦然不疑了:丛林里没啥,不过是些走兽在东奔西窜罢了。他衬衫贴着掩体的潮乎乎的后壁,往后一靠,松出了一口气。神经慢慢安定了下来,尽管一听见丛林里猛然有了响动还是要心惊肉跳一番,不过那心情如潮退水落,毕竟是愈来愈平静了。过了个把钟头,他就瞌睡蒙眬了。心无所思,只是听着林子里那一片深奥莫测的静寂。他听见有只蚊子在耳边脖子畔哼哼,就等着来叮,好一巴掌砸它个稀烂。由此他想起这工事里大概虫子不少,身上顿时也就痒痒起来,有那么一刻儿工夫,他简直可以肯定背上准是有只蚂蚁在爬。这使他不禁回想起结婚后最初住进一套公寓,屋里蟑螂成灾的情景。他记得当时他还安慰妻子来着:“这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泽尔达。根据我的研究,你可以放心,蟑螂虽说是害虫,其实危害并不太大。”妻子不知怎么的,总还觉得屋里准有臭虫,尽管罗思再三解释:“泽尔达,蟑螂就是吃臭虫的。”可妻子还是会从床上霍地跳起来,战战兢兢一把抓住他:“赫尔曼,是有什么东西在咬我呢,我可以肯定!”
“可我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
“又是你那套蟑螂经来啦?给我算了吧,”妻子在黑黝黝的屋里生气嘀咕,“你也不想想,蟑螂真要是吃臭虫,不也得到床上来吃?”
罗思回忆起这些情景,感到又是快乐又是怀念。两口子在一起的生活,其实也并不尽如他的心意。斗嘴拌舌的事太多了。泽尔达的那条舌头也真厉害,罗思记得妻子就老是奚落他,说他白白念了那么多书,就是赚不了钱。他想,这事不能完全怪妻子,不过也不能怪他。谁也不能怪。有什么了不起的呢,无非是小时候的一些想头不能样样都如愿以偿罢了。他慢腾腾一丝不苟地把手在裤子上擦了几擦。泽尔达有些地方还真不错,算得上是个好妻子。两口子吵些什么架,他已经不大记得了,连妻子的相貌他都已经不大想得起来了。这会儿他默默思念着妻子,可出现在脑海里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不,有很多女人。他想入非非的,动起不正经的念头来了。
他仿佛见到自己在给一个模特儿拍裸体照片。那模特儿被他打扮成了一个女牛仔的模样,戴一顶宽边高顶牛仔帽,当胸系一圈寸把长的皮流苏,腰里围一条子弹带,外加一只手枪皮套斜挂在屁股后。他一路胡思乱想开去,似乎自己在教她怎样摆姿势,她呢,也唯命是从,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撩得人心儿痒痒的。罗思想得动了火,坐在那里,痴痴地出神。
过了一阵他又困了。他强打精神,想把睡意赶跑。离这儿一两英里有一支炮队在不断打炮,炮声响了又轻,轻了又响。他听着觉得很放心,对丛林里的动静也就不大去细听了。眼皮却老是要耷拉下来,就在这似睡非睡之间,有时撑不住,眼皮就会合上一时半刻。有几次他都快睡着了,猛不防丛林里一阵响动,把他又惊醒过来。他看了下他那块夜光表,心凉了半截:还要过一个小时才能下岗。他向后一靠,闭上了眼,满想稍合会儿就睁开,不料眼一闭便竟自睡着了。
他这一睡就睡得糊里糊涂,过了近两个钟头才醒过来。天又下雨了,蒙蒙细雨早已把他的衣裤打得湿透,一直湿到了鞋帮里。他冻得打了一个喷嚏,这才意识到自己睡的时间不短了,心里倒惊慌了起来。“只要来一个日本人,我早就命都没了。”一想到这里,他睡意全消,浑身就像通了电似的,止不住打战。他爬出工事,跌跌撞撞朝布朗的睡处摸去。正在没处找,亏得听见了布朗的一声叽咕:“你这是干什么呀,像一头跑不出林子的蠢猪,东闯西撞的?”
罗思是个逆来顺受的人,他委屈地说:“我找不到你。”
“真是活见鬼!”布朗在毯子里伸了伸懒腰,站起身来。“七响八响的,弄得我觉都睡不着。……什么时候啦?”
“三点半刚过。”
“不是规定你三点钟来叫我的吗?”
罗思就怕问他这句话。他怯生生地说:“我想出神了,忘了看表。”
“浑蛋!”布朗骂了一声,系好鞋带,就上岗去了,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罗思一时就呆呆地站在那儿,只觉得步枪皮带擦得肩头生疼,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摸回去,回到他和米尼塔临时过夜的地方。米尼塔把毯子都拖来盖在自己身上了,罗思就小心翼翼在他身旁躺下,尽量把毯子拉过点儿。在家的时候罗思有个老脾气,睡觉非要盖得严严实实不可;现在只能扯过半幅毯子遮住两只脚,他感到无限凄楚。碰到的东西似乎样样都是湿的。腿露在外边,细雨一阵阵打在腿上,冻得他够受的。毯子虽还没有到湿透的地步,却也够湿的了,而且还带着一股霉湿味儿,像是脚臭。他一连翻了几个身,想能不能找到个合适的位置,好睡得舒坦些,可是翻来覆去总像有个草木的根根戳在后腰上。掩在脸上的毯子角一移开,那毛毛雨就闹得他不得安生。他一边打战一边却又在出汗,心想这一回管保要闹出一场大病来了。他心里一动,忽然想起:我怎么就不回敬布朗一句呢?我替他代值了半小时班,他真应该感谢我才对哩。罗思因为没有能当场想出这句话来反驳布朗,心里感到又恼又恨。他气呼呼拿定了主意:不忙,明天早上再回敬他。他算是看透了,侦察排里这么些人,真能叫他喜欢的,他实在找不出一个。尽是些糊涂虫!对待新来弟兄谁也没有一点最起码的友情,想到这里他心头突然起了一阵寂寞之感。脚上其冷难当,他就想扭脚指头暖和暖和,可是再扭也暖和不起来,连他的心也跟着凉了。他就转而去想妻儿,此刻在他的心目中,能回到妻儿身边就是人间最美满的生活了。他只觉得妻子的眼神是那么温柔体贴,儿子似乎也含着喜悦和敬意,正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他脑海里还浮起了将来儿子长大后跟他一本正经研究问题的情景,儿子对他的意见可尊重呢。毛毛雨惹得耳朵痒痒的,他就扯起毯子角重新把头蒙上。米尼塔身上倒是暖烘烘的,他就把身子挨过去。脑子里又想起了他那个还小的儿子,心田里漾起一阵得意。他想:儿子觉得我这个老子还挺了不起呢。我早晚就得让他们看看我可不是碌碌之辈。他闭上了眼,轻轻吁出了一口长气,对着这细雨霏霏的黑夜,心中感到无限怀念。
布朗暗自寻思:罗思这个浑蛋,当班的时候睡大觉,弄得不好真会把大伙儿都害死哩。做出这种事来,太不应该了!把弟兄们都撂下不管,天下再没有比这更浑蛋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