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泰利把脚在帐篷泥地上擦了擦。“作战处有作战处的情况,你了解吗?纽顿上校[24]不来便罢,一来准又是什么工作没做好,唉声叹气的,管保一开口就是:‘这里办事的速度太慢了。’——不挨他一顿批才怪呢。克洛夫特,你别做梦了,你算是老几,现在别的都可以慢一慢,唯有指挥部的事情一定得有人办。”他像试着玩儿似的,用嘴把衔着的雪茄转了转。“将军和他的办事班子就在我们的营地上,所以你要撒野的话,送你上军事法庭也方便得很。他们在这里,你排里的人还有得要抽呢。你要再啰唆,我就先派你刷打字带去。”
“那也随你的便吧,上尉。反正那个新兵我是要定了,哪怕从派飞尔少校、纽顿上校,一直到卡明斯将军,一个个都要找到,我也不怕。侦察排总不见得会永远在海滩上闲荡吧,该给我多少人,一个也不能少。”
曼泰利叹了口气。“克洛夫特啊,我看真要是依着你的意思,你还要把新兵一个个都挑过呢,就跟买马似的。”
“这话可让你说对了,我就是要这样,上尉。”
“天哪天哪,你们这帮家伙,就是不肯让我清静会儿。”他身子往椅背上一靠,把办公桌踢了几脚。从门帘缝里望出去,可以看见一片椰子树,树林子尽头露出一溜沙滩。老远以外有门大炮开了一炮。
“还有一个新兵你到底给我吗?”
“好……好……好。”曼泰利眯了眯眼睛。隐隐可见在不到一百码以外的沙滩上,新兵都把帐篷支起来了。停泊在远处港湾里的几艘自由轮[25]快要在暮霭里消失了。“好吧,就把这可怜的小子给了你吧。”曼泰利飞快翻过了几页纸,指头顺着一排名字一个个往下点,点到一个名字,拿指甲在名下划了道印子。“他叫罗思,入伍登记的专业是文书。也许到了你的手里,当步兵也呱呱叫呢。”
新兵又在海滩上待了一两天。就在克洛夫特找曼泰利上尉谈话后的那天黄昏,罗思孤苦伶仃地独自行在新兵营地上。跟他睡在一起的那个弟兄是个好好脾气的大个农家小伙子,上别的帐篷去看朋友至今还没有回来。罗思可不想去找他们。昨天晚上他就跟着一块儿去过,他也还是那句老话:总觉得跟人家合不来。他那个伙伴和伙伴的那帮朋友都还年轻得很,大概才中学毕业,嘻嘻哈哈地尽开些无聊的玩笑,满嘴粗话,扭扭打打。跟他们在一起,他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他只觉得内心又涌起了一股熟悉的强烈的愿望,巴不得能找个人谈论些正经事。可是他马上又理会到自己在这些新兵里并没有一个深交——跟他一起出国的伙伴都已经在最后一个新兵站分手了。就是在这些一同出国的伙伴里,他好像也没有一个特别知己的朋友。罗思觉得他们都是些糊涂虫,除了搞女人以外,满脑袋再也没有别的想头了。
他闷闷不乐地瞅着沙滩上东一座西一座的三角小帐篷。再过一两天,就要把他下放到排里去了,想起这件事,他心里越发高兴不起来了。要当步兵去了!多卑鄙的手段啊。别的不说,哄他说来当文书总不应该吧?想到这里罗思只好把肩膀一耸:有什么好说的呢,军队就是要你来当炮灰嘛。连他这样有了儿女、体质又差的人,都要被抽去当步兵。他是个大学毕业生,熟悉办公室里的一套事务,能做的工作多着呢。可是跟军队又有什么可说的呢?
他走过一顶帐篷,看见有个当兵的正拿着个什么东西当帐篷桩子,在往沙里敲。罗思停下了脚步,终于认出了那个人。那人名叫戈尔斯坦,跟自己一起派到侦察排去的新兵里就有他在内。罗思便招呼他说:“唷,你还忙着哪?”
戈尔斯坦抬起头来。他年龄在二十七岁上下,头发一派金黄,湛蓝的眼睛友善而庄重。他微微鼓出了眼睛,像近视眼似的定神瞅了罗思一眼,然后就势欠了欠身,露出了一个十分亲切的微笑。这个欠身一笑的动作,加上那凝眸注视的眼神,立刻给人一个印象,觉得他待人非常诚恳。这会儿他就说:“没什么,我把帐篷弄好。今天我想了又想,这帐篷的毛病到底在哪儿,我终于还是想出来了。原来部队设计帐篷桩,并没有考虑到要用在沙滩上。”他高兴地笑了。“所以我就从小树上砍下了几根树枝,趁这个工夫就在帐篷上另外做几个桩子。这一来,风再大也保你吹不倒了。”戈尔斯坦说起话来总是很恳切,就是有点急巴巴的,像是怕被人打断似的。要不是他从鼻翅到嘴角的两道皱纹显得竟是那样苍凉,他本来看上去倒还蛮像个小伙子呢。
“这个主意倒不错。”罗思说。他想不出别的话可说了,于是犹豫了一阵,就在沙地上坐下。戈尔斯坦轻轻哼着小曲儿,继续干他的活。“这次分派咱们下去,你说派得好不好?”他问罗思。
罗思耸耸肩膀。“不出我的所料,没好事。”罗思个儿矮小,背弓得出奇,胳臂却挺长。他身上的一切似乎都是往下沉的:长长的鼻子颓然低垂,眼皮底下挂下两个肉袋,一对肩膀软瘪瘪地向前塌落。头发剪得极短,越发显出他耳朵之大。“真的,这样派法我是很不以为然的。”他这话口气里有点自负的味道。总之,罗思的样子就像一只体弱力微、心怀哀伤的人猿。
戈尔斯坦却温和地说:“我看咱们还算是幸运的。反正,那种头等艰苦的硬仗,看样子咱们是不会去打的了。我听说直属连还是不错的,那里的人比较有些头脑。”
罗思抓起一把沙来,随手撒落。他说:“我何苦还要自己骗自己呢?我的看法是,在部队里桩桩件件都要比你事先料想的还糟,特别是眼下这件事,可算是糟尽糟绝了。”他这话的口气深沉而阴郁,说得慢吞吞的,戈尔斯坦听得有点不耐烦了,好容易才挨到听完。
“不,不,你太悲观了。”戈尔斯坦劝道。他拿起一只钢盔,当作锤子敲起桩子来。“不怕你见怪,我说这样子看问题不对头。”拿钢盔捶了几下,遗憾地打了个呼哨。“这种钢也真差劲,”他说,“瞧,敲个桩子,就瘪进去一大块。”
罗思带点轻蔑,微微一笑。戈尔斯坦这样起劲,他看得生气。他就说:“哎,说说大道理嘛,好当然是好,可自从到了部队上,你几时碰到过一件顺心事?就说咱们这回坐船来吧,叫咱们挤的,都像沙丁鱼了。”
“我看他们也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戈尔斯坦说。
“最大的努力?我看未必。”他顿了一下,像是把心头的苦恼排了排队,挑出其中最能说明问题的。“你注意过军官的待遇没有?咱们当兵的像猪似的给满满地塞在统舱里,可当官的就都有房间睡。这是存心要养成他们的优越感,使他们觉得自己是一群特殊人物。这是希特勒的故技重演,希特勒就是要叫德国人自以为高人一等。”罗思觉得这里边好像有些深刻的道理,自己已经依稀似有所悟了。
戈尔斯坦把手一扬。“正因为这样,所以咱们就不能采取那种态度。咱们打仗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反对这种现象。”说到这里,仿佛话儿碰痛了他心里的一个伤处似的,他忽然气鼓鼓一皱眉头,说:“哎,也真是!——那帮家伙都是些十足的排犹狂。”
“你说谁?说德国人?”
戈尔斯坦并没有马上回答,半晌才说:“……啊,对。”
“这固然也是一种看法,”罗思带着一点自命正确的口气说,“不过我总觉得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于是就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戈尔斯坦却没在听。一片愁云压在他的心头。一会儿以前他还是挺高兴的,如今却突然乱了心曲。那边罗思在说他的,这边戈尔斯坦也不时把头摇摇,或是把舌头啧啧。可这些都跟罗思所说的内容毫无关系。戈尔斯坦是在回想当天下午遇上的一件小事。下午有几个当兵的跟个卡车司机搭了一阵腔,他在旁边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那卡车司机是个大个子,红红的脸儿滚圆,他是在向新兵介绍哪些连队好,哪些连队不好。说完便开动了车子,车子刚刚起步,他又回过头来喊了一声:“但愿你们谁也别派到六连去,六连可是个犹太崽子窝啊。”他的话引起了一阵哄笑,有个新兵还冲着他的背影嚷嚷:“要派我上那儿去,老子干脆就回家不干了。”于是大家笑得就更欢了。戈尔斯坦回想起这件事,气得满面通红。可是尽管愤愤不平,他却感到无可奈何,因为他知道生气也无补于事。他后悔没有找那个对司机嚷嚷的小伙子好好谈谈,不过再一想这也不干小伙子的事。小伙子无非是说句俏皮话有意引大家一笑罢了。可恶的是那个卡车司机。戈尔斯坦的眼前立刻又出现了司机那张满是横肉的红红的脸,他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暗暗骂了两声:这个grobe jung[26]!这个乡巴佬!他心里惨然不乐:古往今来一切屠杀犹太人的暴行,背后都少不了这样嘴脸的人在那里撑腰。
他在罗思身边坐下,两眼却忧郁地望着大海。直到罗思说完以后,戈尔斯坦才点了点头,说:“他们这是为什么呢?”
“你说谁?”
“那帮排犹狂呀。他们怎么也不接受点教训?上帝怎么就眼看着不管呢?”
罗思冷笑一声。“上帝至尊至贵,我可高攀不上。”
戈尔斯坦拿拳头直捶自己的手心。“我不明白,我真不明白。上帝怎么能在天上眼看着这些不管呢?不是说我们是上帝的选民[27]吗。”他鼻子眼儿里哼了一声。“选民!特地挑选出来给你苦吃,给你罪受。”
罗思说:“要说我,我根本就不信有上帝存在。”
戈尔斯坦对着自己的双手呆呆地瞅了半晌,然后作了个苦笑。他嘴角上的皱纹显得深了许多,唇边出现了一丝暗含讥讽而又隐忍不露的神情。他严肃地说:“到了节骨眼儿上,他们才不会来问你这犹太人信不信上帝呢。”
罗思说:“我觉得你也太过于为这种事操心了。”他心想:为什么就有那么多犹太人尽想着这种种无稽之谈呢?自己的二老别的不说,至少思想还是比较新派的,可这个戈尔斯坦简直像个年纪一大把的老爷爷,老爷爷才嘀嘀咕咕,怨天尤人,总怕自己不得善终呢。罗思想到这里,便又接着说:“犹太人总是太过于为自己操心。”他揉了揉那个不讨人喜欢的长鼻子,心里又琢磨起来:戈尔斯坦这人也真怪,什么事情不想便罢,一想就总要想到如痴如醉;只要一谈起政治、经济,一谈起涉及时局的什么问题,他那个犹太人的老毛病就来了,他就非把话头转到这个题目上来不可。
“咱们要不操心,还有谁会来给咱们操心呢?”戈尔斯坦沉痛地说。
罗思生气了。就因为他也是个犹太人,所以人家总是想当然地以为他也一定跟他们所见略同。这使他感到有点委屈。他老是碰上倒霉事,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是个犹太人。这真是岂有此理,他这个犹太人总不见得是自己要做的吧。他生来就是,有什么法子呢!因此他就说:“好了,不谈这些了。”
他们就坐在那里,默默观赏西天的最后一抹灿烂的霞晖。过了一会儿,戈尔斯坦看了看表,又眯起眼来望了下太阳,见太阳差不多已完全没入了地平线。他就告诉罗思说:“比昨天又晚了两分钟。——我平时就喜欢留意观察这些。”
“我以前有个朋友就是在纽约气象局工作的。”罗思说。
“真的?”戈尔斯坦很感兴趣,“不瞒你说,我也一向很喜欢做这种工作,不过做这种工作没受过良好的教育不行。听说得用数学演算,复杂得很呢。”
“他是上过大学的。”罗思回答说。他还是宁可这样谈谈,这就不至于引起很多争论了。“不过,归根到底还是他运气比我们大家好。我就是‘纽约市大’毕业的,可又有什么用呢?”
“话怎么能这么说呢?”戈尔斯坦说,“我多少年来就一直想当个工程师。你想想,心里想要个什么就能设计个什么,这有多妙啊!”他带着向往的神情轻轻叹了口气,微微一笑。“不过我也应当满足了。我还是比较走运的。”
“还是你好些,”罗思对他说,“我去找工作,文凭可从来帮不了我的忙。”说着恨得哼了一声。“你知道不,我曾经有整整两年没找到工作。你知道那是个什么滋味?”
“我的朋友,”戈尔斯坦说道,“你也用不着对我诉苦。我虽说没有失过业,可有的职业也真说不得。”说着笑了笑,表示实在不值一提。“抱怨有什么用?其实总的来看咱们的情况还不能算差。”他掌心向上,把手一伸。“咱们都成了家,有了子女——你也有个孩子了吧?”
“有了。”罗思说着掏出了皮夹子,戈尔斯坦透过薄暮的朦胧,好容易才看清了照片上的一张娃娃脸,那是个两岁上下的男孩,倒也眉清目秀。他就说:“你的娃娃多可爱哟,你的太太也挺……挺漂亮的。”其实罗思的妻子扁胖脸儿,相貌平常。
“是吗。”罗思应了一声,也看了戈尔斯坦妻儿的照片,随口也称赞了两句。他想起了儿子,心里就热乎乎的感到亲切。记得过去逢到星期天早晨,儿子总会来把他吵醒。妻子总是把儿子抱来放在他床上,小娃娃就会骑在他肚子上,伸出软绵绵的小手来扯他的胸毛,快活得咿咿呀呀乱叫。一想起这个情景,他欢喜得心都疼了,并由此而悟到:当初儿子虽然就在身边,他却对儿子从来没有这样疼过。倒是因为儿子打搅了他的好睡,他老是感到厌烦、生气。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把那么大的幸福轻轻放过了!他也似乎这才对自己勉强有了个基本的了解,心下有一种懵懂多年一旦豁然之感,仿佛本来只当自己的生活是一片平地,如今却在这日常看熟的单调的地形里看出了从未发现的深沟和桥梁。因此他又接着说:“你看,生活真有意思啊。”
戈尔斯坦叹了口气,轻轻答道:“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