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世纪80年代末的事了。
那时我在一家文艺期刊打工。 我的任务是转接电话、将各地寄来的稿件分发各位编辑,给作者寄送样刊和通联等等。
有一个人,几乎每个月的月底都会打来电话。
听声音,来电人是一位20来岁的女性,声音颇为低沉,没什么表情。当电话接通之后,她总是沉默片刻,然后才不带感情色彩地问:“这个月的杂志出版了没有?”
开始时我没有特别留意这个人,于是就照实回答她,出了,或是还未出。她不再说什么,轻轻地将电话搁上。
由于每个月月底,她都“例行公事”似的来电,而且问的也都是同一句话,于是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在回答了她的问题以后,尽量客气地问:“请问您问这个干什么?有什么事可以帮到您吗?”
对方总是好像怕被人捉住了似的,立即挂断了电话。
“神秘人”的电话照例每月打来,照样是冷峻中带着一点期望,并且是绝对相同的一句话,仿佛是一句录音。
我自个儿在分析,这个人可能是个投稿者,急着了解刊物出版了没有,是为了看看自己的稿件有没有得到采用;或者,她是连载小说的热心追捧者,等着追情节的发展。
根据来电显示,我在单位开了证明到电信局查到了对方的地址,然后找上门去。
“神秘人”的母亲接待了我。母亲是一位50多岁的人。她将我带到附近一个街心小公园。母亲说在家里说话不方便。
母亲说每月打电话的人是她女儿,今年22岁。小时候,她是个漂亮、聪明伶俐的孩子,跳舞、唱歌、画画、写字样样都喜欢,写的作文还常常受到老师表扬,被张贴示范。不幸的是,在她12岁那年的一天深夜,邻居发生了火灾,火势蔓延到她家。当时母亲和丈夫都在工厂里上夜班。待接到通知跌跌撞撞赶回家,女儿已被烧得走了形……后来,命是保住了,但容貌全毁了……从此,她再没有出过门,也不愿见任何人。每天,就躲在小房间里写呀写,等写好后,就让母亲拿到邮局去投寄。
第二天,我在未被采纳的一大堆来稿中找呀找。我终于找到了许多份据我分析是女孩的来稿。字写得歪斜,像是书写有困难:内容上比较幼稚,是关于幼年时代的一些回忆:大人带着上公园啦,回乡下外婆家啦,快乐的少先队队日啦……每篇的署名都是“春芽”(估计是笔名),稿末没有联系地址和电话,只注明“如不采用,不必退稿”。
于是我就想,她文化程度偏低,加上12岁以后就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缺乏对外界的了解和对生活的体验,这样不断地写,只会换来不断的失望。
尽管我也置身社会底层,处境也很差,一种道义感促使我决心给这位可怜的女孩写一封信……
又是一年春草绿的时候,我突然记起了这位笔名“春芽”的女孩——在我寄出了那封信后,似乎就再也没有接到过她那冷色调中带着期盼的查询电话。
好奇心促使我又一次找到了“春芽”的家。
春芽妈流着泪向我回忆。几个月前,女儿收到一封信,反反复复看了许多遍。第二天,趁家人都不在家的时候,开了煤气阀……走了……
我问春芽妈,春芽“走”之前有没有遭遇什么异常情况?
她泪眼模糊地摇了摇头。她说她找到女儿最后收到的那封长信,那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编辑写的,信上讲了许多关于人生的道理,难得这世上有一位这样关心残疾女孩的人……
这时,我的背脊骨不觉一凉。我猜想可能正是我的一封信断送了女孩的生命。
一个生活在“真空地带”、需要用童话、幻想和期盼支撑的生命,如果一旦明白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道理,那么脆弱的七彩肥皂泡也就破灭了。
(原载《微型小说选刊》2005年9月下半月,获评2005年度全国小小说评奖百佳作品)谅第1章你挣不到一元钱
暑假过后,锋就要升大二了。他读书的大学距家800多公里,只有假期才能回家。
锋的样子长得很像爸:高高瘦瘦,头发浓而黑。唯一不同的是,锋的双眸是炯炯有神的,老爸的眼神很有点岁月留痕。
锋的爸是一家国有事业单位的小头目,每月拿着不低的工资;母亲在一家效益不佳的企业打工。总的来说,家景算是温饱有余。
从读中学时起,爸就爱给锋讲小时候的贫穷,讲知青岁月的艰辛。开始,锋像听故事一样感到新奇,但同时也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他寻思,那都是经过夸张了的,是父亲为了培养自己节俭习惯的说教。
锋嘴里不说,心里却反感: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老爸这人说老不老,但脑筋早已陈腐僵化得不行!
这次暑假回家,锋决定“敲”老爸一笔,然后和女朋友去江西庐山度假,避避暑。当然,口里说的是和同学相约做一次“红色之旅”,“重温激情岁月”。
老爸没说给,也没说不给,又“咒”起了说教法宝。锋不耐烦了,脱口而出道:“你不嫌烦,我还嫌烦。干脆点,给还是不给?”
老爸也来气了,但没表现出来,说:“你长这么大,还没有体会到挣钱的辛苦。这样吧,如果你不凭借自身以外任何手段能赚到一块钱,那么你提出的这笔费用我给。”
锋负气地说:“老爸你说话可得算数!”
与其说是为了得到一笔钱,不如说是为赌一口气。锋真的两手空空地出门了。
他先是想到帮人擦鞋。可是一无工具二无鞋油,不成。他想到帮小饭店送外卖快餐,可一连问了好几家,几乎家家都说现时人手够了,暂不增人。只有一家店主反复审视锋,说,是需要一名送外卖快餐的人,但需要有劳务市场介绍函件,起码要有本地户口的身份证。可是锋没能提供(锋的户口已迁往学校)。
锋忽然想起,自己的歌喉还可以,倒不如到中档饭店去卖唱,也许能弄到点钱。于是他挨个进入小单间,问:“先生、小姐,需要听歌吗?”
几乎每一个单间的人都投来不耐烦的甚至是鄙弃的目光,大概他的出现打扰了人家的聚会,扫了别人的雅兴。有些不客气的,甚至挥着手“去去去!”地驱赶他。有一回,一个老板模样的食客对服务员说:“怎么搞的,你们饭店竟允许这种卖唱的进来。吵死人!”于是服务员马上对锋说:“请你不要打扰客人。要不让老板知道,我会被炒鱿鱼的!”
但锋不死心,他又进了另一家小饭店,敲开了一个小单间的门,他畏畏缩缩地重复当天重复了许多遍的那句话。没想到,意外发生了。一个干瘦干瘦的男人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元钱,扔在地上,说:“年纪轻轻、有手有脚的,出来讨钱,讨厌!滚吧!”
这时候,如果锋弯腰捡起这张皱皱巴巴的纸币,他算是赢了。但不知为什么,人固有的一点尊严,突然将他击得晃了一下。他稳住自己,没有弯腰捡钱,轻轻地拉开小单间的门,含泪离开了饭店。
他重新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他感觉并没人注意他,他和所有来来往往的人一样,都是平等的,他感到自己在这世上其实不比别人卑贱。
起码在这一瞬间,他心悦诚服地愿意放弃原先正在争取的与女友上庐山度假的享受。
得到别人平等的看待,这种感觉已经很幸福。
(原载《微型小说选刊》2006年第8期,获评2006年度全国小小说评奖百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