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潮湿闷热的气息令高璋骏备感亲切,如鱼得水。与许多在京就业的外省青年一样,虽然希望定居北京乃至移民西方,但对故乡的依恋如同自来水中的杂质一样,心境平和的时候多多少少总会沉淀下来,成为挥之不去的思念。此次出差的最后一站是长沙,距离家乡也就两百多公里,但日程紧张,探亲绝对没戏。话说回来,如果回去的话不好空手而归,总得孝敬二老一番。父母常把这个宝贝儿子挂在嘴边儿,说他很有出息。亲戚们信以为真,以为自己在北京读研究生毕业,站稳了脚跟,发了财似的。可跟长辈总不能置气吧?谁不愿意把自己的儿女夸成一朵花儿呢?
昨晚看望了姐姐一家。姐弟见面自然轻松得多,只是他重操方言略感生涩。姐姐姐夫都在税务局工作,小日子看起来过得挺滋润。外甥又长高了不少,管他叫了声舅舅,看了一眼他买来的费列罗巧克力,就继续低头摆弄爱拍得。璋骏看得着实眼儿热:
他学的就是计算机专业,好歹也算货真价实的“挨踢专家”,对当下最时兴的平板电脑怎么会不感兴趣呢?不过盘算再三,牙还是没咬住:省点儿是点儿吧,不就是个玩意儿吗!还是姐姐懂他,低声说:“这是税务局稽核前一个单位送的,再有人送的话就留给你用。”前些年负笈京城七载,姐姐私下里没少周济他。吃饭时姐夫问起他在北京的情况,他自然拣好听的说,报喜不报忧。
烦心的事儿偶尔跟姐姐说说罢了,不必直接跟姐夫说,因为姐夫迟早会知道。两杯酒下肚,姐夫的话多起来,老调重弹:在北京压力大、房价高,也没个照应,不如来长沙由他安排在税务部门找个差事。姐姐知道弟弟的心思,但也委婉地劝了两句:“就算你打算奋斗下去,女朋友是不是愿意陪你吃苦啊?”
其实他并非没想过来长沙就业,特别是在北京觉得无助的时候。北京气候干燥,人满为患,交通拥堵,竞争激烈。那里的权势、财富、奢华、排场似乎都与他无关。自己混迹于芸芸众生之中,如同西北风中的一粒浮尘,微不足道。可是每当他离京出差,却不由自主地以北京的标准来衡量所到之处:三里屯儿的新锐,大北窑的繁华,紫禁城的威仪,奥运公园儿的辽阔,众多跨国公司和央企,甚至北京话听起来都令他感到亲切。他知道他已经回不来了。在姐姐姐夫看来,他为了满足留京的虚荣损失了太多,来长沙由他们罩着,有什么不好?长沙也是省会嘛;虽说不是主席故里,可也差不多嘛;再过两年也通地铁了嘛;长沙有湖南卫视,风靡全国,风头无二,搞娱乐节目连央视都比不了嘛!
若在往日,高璋骏自然是低三下四地听他们训导,但近来工作上颇有起色让他踌躇满志,心底里大喝一声:“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他放下筷子,拿出游说客户的劲头,开了腔儿。是,他在北京还没混出来,房啊车啊都没有,但这并不能证明他的努力方向是错的。他目前供职的清泉公司总部设在硅谷(这一点不能不提),业界地位今不如昔,但根据媒体报道和公司内部的传闻,虚拟放大公司即将完成对青云的收购。没听说过虚拟放大公司?那是当今全球领先的云计算解决方案供应商啊!什么叫云计算?简单地说就是使计算机网络共享软硬件资源和信息的计算方式,嗨,说多了你们也不懂。反正被虚拟放大收购肯定是个好消息呗!收购后会不会裁员?可能,但不会把我裁了。因为我是销售部不可或缺的售前工程师,对,是“售前”不是“收钱”。具体工作就是配合销售代表说服客户采购我们的产品。怎么说服?
就是让客户相信我们的解决方案(妈的,这个行业里的“解决方案”没完没了)技术最先进,最易于操作,成本最低,还能兼容固有软件。总之在这个公司干,算是没白混。现在挣多少钱?每月差不多一万吧(多说了点儿,不过不算太离谱儿),再说眼光要放长远,不能光看眼前。销售总监已经跟我拍了胸脯儿,年底肯定提拔我(升职后月薪肯定过万)。哎呀,不用给他送礼,他不指着我指着谁啊?明天就要签八百万的合同,这里面绝对有我的功劳。我们和竞争对手在客户那边都有熟人,光靠行贿,哪儿能玩儿得转啊?塞钱谁不会?还得靠像我这样儿懂行的才行。
姐姐姐夫两人对他已经青眼相加了。他越发来劲儿,继续滔滔不绝。你们以为我真会把宝都押在升职上吗?我没那么幼稚。
猎头一直在帮我留意其他机会。万一年底不提拔我,我明年过完春节就跳槽(这话有点儿大了)。真的,今年以来,已经有仨猎头向我推荐工作了(只是机会不够好)。放心,不会让老板知道的。
再说,你们以为我的理想就是在北京五环路以内买个两居室吗?
那你们完全错了,大错特错。北京两千万人,五百万辆车,空气能好得了才怪。二手房价动辄三万一平方米,哪值那么多钱,都是炒上去的!反正我是不打算把孩子生在北京。上幼儿园要赞助费,上中小学要交择校费。其实啊,北京根本不是人待的地儿!
屋里悄然无声。不但姐姐姐夫肃然起敬地望着他,连小外甥也放下了爱拍得,半张着小嘴儿,看他慷慨激昂,侃侃而谈。小孩子听得懂什么,肯定是被自己的气宇轩昂打动了呗。听众的尊重是演讲的最佳催化剂。我三年内的目标,是移民魁北克!魁北克是加拿大唯一的法语省,对技术移民的条件比英语省份宽松。
魁北克有多大?相当于三个法国,七个湖南。已经在工体的法语联盟上课一个多月了。咱有英语基础,学法语应该不难(真实感受是比英语难多了,动词变位怎么那么复杂)。筱绯也陪我一块儿学呢(可惜学了两周就放弃了,说是将来指着我)。
姐夫点点头,无言以对。夜色已深,他从容告辞。姐夫主动提出开车送他一程,他连忙谢绝:“现在对酒驾查得严了,您留步吧!”临别时姐姐把爹妈亲手做的腊肉封在塑料袋里递给他,姐夫则嘀咕了一句:“魁北克,是不是比东北还冷啊?”
早上起来,想起昨晚在姐姐全家面前扬眉吐气,未免为自己的逞强争胜感到好笑。但愿天从人愿吧!今天上午要去铁路局,给领导演示新系统,然后签约。下午拜访两个新客户。随行的销售代表最期待的当属今晚的庆功宴。酒宴上销售总监给大家敬酒,最先跟他碰杯:“小高儿这次劳苦功高啊!”说得他美滋滋的,想到这笔生意能给他带来八万块奖金,更加高兴。跟上司和同事吃饭,他从来都放不开,觉得食不甘味。这次他立了头功,心里有了底气,也不再拘谨,大声问:“钱总,饭后有啥活动啊?”“千秋夜总会,顶级包房!”“好啊!”一片欢声笑语。而他只是张了张嘴,没出声儿,不过兴高采烈的表情丝毫没有走样儿。如果说上学的最大收获是掌握知识,上班儿的最大收获就是学会表演:有时需要装无辜,有时需要装可怜,有时需要装能干,还有时需要装勤奋,更多的时候则要装屄。此时此刻他则必须装流氓。
据同事说,在销售部只有资深员工才有机会陪总监去夜总会找乐子。自己是头一次应邀,说明钱总开始把他当成自己人了。在座的其他人,都有老婆,钱总的孩子甚至都能打酱油了。这时候儿装清纯,说自己有女友不便出席,轻则被人耻笑(“还没领证儿就这么气管儿炎”),重则被钱总视为不识抬举,跟领导拿糖摆架子。他在这家公司苦熬两年终于走到今天这一步,无论如何不能也不敢得罪上司啊。五粮液和龙虾再次激发了他的口才,最时兴的段子便脱口而出。当他再次举杯的时候,同事好心劝他:“可别贪杯啊!喝多了夜里就没劲儿了。”
夜总会就在市中心,估计是当地最高档的欢场所在,从饭馆儿出来打车不到十分钟的路程。里面灯火辉煌又暧昧迷幻。已经有人在包房等着他们了,高璋骏认出此人是客户单位的高管。钱总连连道歉:“让您久等了!”然后招呼领位:“把你们的头牌都请来!”只听呼啦啦一阵脚步声,偌大的包房里站满了四排女孩儿。客人先挑了一个衣着暴露的姑娘,搂着她坐下。钱总一拍高璋骏的肩膀儿:“小高儿,你来!”不待他犹豫,钱总又发话了:“你立了头功,还跟我客气什么?”高璋骏举目看去,几十双眼睛都盯着他,简直不知道该往哪儿看了。不能再犹豫了,他尽量摆出老到的派头儿,示意头一排的姑娘散开,让后排的女孩儿走上前来,然后选了个高个儿女孩儿。其他人也找好了伴儿。
钱总吩咐上酒水果盘儿,专心招待贵客。璋骏顿觉如释重负,与姑娘对视一笑,觉得她比筱绯还要年轻,就拿了瓶儿贝克啤酒,自顾自喝起来。只见客人举起话筒,沙哑的声音顿时充斥了耳鼓。
高璋骏和女伴儿都不由得张大了嘴巴,仿佛有人在耳边点燃了闪光雷一样。璋骏忍不住在心里诅咒起发明伴奏设备的日本人来。
女孩儿轻轻靠在他身上,凑近他的耳朵,柔声说:“帅哥,给我拿瓶科罗纳好不好?”姑娘香气袭人,令他狂野躁动。
把酒瓶儿递给她时觉得姑娘的手很凉,忍不住握住了。两只手掌心相对,手指交叉,拉在一起。姑娘又开始跟他耳语,但别人唱得兴起,他听不清楚,也懒得应对。在五光十色的频闪灯中,一切都显得虚无缥缈,光彩照人。过了不知多久,客人带着女伴儿先行告辞。钱总略加挽留,然后殷勤地送出门外。回来后,钱总似乎轻松了很多,连唱三首。高璋骏边喝彩边鼓掌:平心而论,钱总的嗓子真不赖。“小高儿,一晚上还没听你唱过呢!来来来!”话筒已经递到他的手里。唱个什么好呢?“我就会几首二重唱……”“二重唱好啊,你又不是没伴儿!”他问她:“嗯,《明明很爱你》会唱吗?”“当然会,我最喜欢唱这首啦!”平日去歌厅,这首歌算是他和筱绯的保留曲目。女孩儿嗓音挺甜,与他配合默契。钱总笑道:“你们俩莫非事先练过啊?哟,还真有点儿夫妻相!”曲终人散,别人都带上女孩儿回饭店,高璋骏略一犹豫,也拉上女伴儿,与钱总他们挤进一辆出租车。他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女孩儿顽皮地一笑,把头靠在他肩上。
一进客房,他连忙把门锁上,觉得口干舌燥,端起桌子上的赠饮喝了一大口,尴尬地看了看女伴儿,低声说:“今儿有点儿不舒服……”“看不出来啊!真的假的?我们女的每月有那么几天不舒服,那是没办法,你个爷们儿怎么也……大哥莫非不喜欢我?”“我,我是有女朋友的人。”“那又怎么啦?泡夜店又不是征婚,非得光棍儿才能去!你嫌我不漂亮?”“不是,你挺好看的,有点儿像我高中同学。”女孩儿扶他坐下:“哈,那肯定是你的初恋情人了。”“差不多吧。很久以前的事儿了。”“说来听听,乖。”
其实哪有那么久,距今还不到十年呢。那时他是埋头苦读的好学生,她学业平平,但田径成绩出色。两人并不同班,只知道对方姓名,谈不上有什么交往。校运动会的百米赛场上,她冲过重点后失足摔倒。众目睽睽之下,是他英雄救美,把她拉起来。
她这才意识到这个书呆子怜香惜玉的柔肠,两人顺理成章地成了朋友。枯燥的功课,高考的压力,青春的活力和叛逆,老师的干预,都成了催化剂,使得中学的初恋异常甜美。在那个无须操心收入、晋升,也不惦记住房、汽车的年纪,能与对方天天见面,散散步,拉拉手就乐不可支了。共享一包儿瓜子,一份儿麻辣烫,无疑是最高享受,至于路易威登、香奈儿什么的,似乎根本就不存在。高考发榜后,他要北上京城,她则考上了湖南农学院。小情侣在分手前,向对方献出童贞,两个人的纯真时代就此结束。
“哇,好浪漫啊!你们后来还有联系吗?”“没有。”他对筱绯也这么说。其实刚上大学那会儿,两人常互发电邮,直到先后开始新的恋情。几年后他收到了她的结婚照:咦,当时眼里的天仙,不过如此啊!
“你看这么着吧,这些钱你拿去,就不必陪我了。”姑娘看看他掏出来的几张百元钞票,撇了撇嘴:“你不会是真的有病吧,帅哥?再给一千吧!我会好好陪你玩儿,比你女朋友对你都好。”
她抓住他的手,放在她的腿上,开始吻他的耳朵。悄无声息地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忍耐不住,脱下了她的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