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我的……孩子”女生一直重复着这句话,被血所污染的右手还死命的捂住肚子。
医院里,手术室的灯还显示着“手术中”,久晴和小凯在外面等待着,“诶王俊凯,你缩这484凶杀案啊?”小凯揉了揉久晴的头:“套用一句你说过的话,你当这演电视剧啊。”灯灭了,医生走出来,又是一贯的玛丽苏台词:“我们尽力了。”然后摇摇头,(晴:我就知道会是这个台词→_→凯:医生在小说中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呢→_→沫:的确没有了→_→)
这时一个护士出来,久晴立马拦住她:“你好请问这个病人的孩子怎么样了?”“你们是病人的家属吗?”
“不素,我们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看见她倒在巷子里就把她送来了。”王俊凯平静的说着,可久晴总觉得哪里有奇怪的地方。
“说起来也挺可怜的,她腹部肿了两枪,左右肩膀各一枪,腿部还有一枪,能坚持到现在实属不易。恐怕那个孩子也是她唯一的执念。说来那孩子也可怜,刚成型啊,如果随妈妈的话就知道出生后一定是一个小帅哥呢,诶,可惜了。”
久晴和小凯还没来得及伤心就听护士说:“对了,由于她是枪伤,所以医院已经报警,警察待会就会来。”
久晴和小凯在风中凌乱:“我内个大艹”此时他俩心里的想法是一样的:卧槽我又无法睡我的美容觉了→_→
不久后,吕蒙蒙带着一批警察浩浩荡荡滴来了,看到王俊凯和久晴明显愣了一下,不过又很好的掩饰过去。久晴和小凯当然也没这么傻去跟吕蒙蒙这时候相认。只有一个原因,避嫌。受得是枪伤,当时没有目击证人证明久晴和小凯不素开枪的人,况且久晴的身上还沾了死者的血迹,警方现在有理由怀疑久晴和小凯是枪杀案的凶手。
警局里,久晴被吕蒙蒙审问着:“当时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那条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昨天是太晚了,王俊凯怕我一个女孩子回家不安全送我回家。然后那时我在摄影机随手拍摄夜景,然后拍到了那个巷子,觉得那个巷子挺奇怪的。”
听到这话记录的警察抬起了头:“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