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乙:我保留意见。
(观众甲:那个宫女干什么?
(观众乙:那不是宫女,是妃子。
(观众丙:此乃自惭形秽之举。一个面袋竟有如此功用,妙绝,妙绝。)
旁白: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嚏!
表演:啪啪唧端上一盆水,时迁和喷喷嚏扯下啪啪唧的衣服,提起她往水盆里摁,“吱--”啪啪唧尖叫一声,跳窜而逃。
台下大噪。
“噜!”狲公急忙大叫。
莎莎啦换了老旦的行头,拿着一颗跌打药丸,在台上蹦蹦跳跳。时迁、喷喷嚏在后面伴舞。
啪!吱!“亲爱的黎民百姓,我是皇太后--”狲公跑到后台,一边挥鞭,一边尖着嗓子旁白。
啪!吱!“俗话说,伤筋动骨100天--”
啪!吱!“尤其是我这样上了岁数的人,更怕有什么磕磕碰碰--!”
啪!吱!“可是,自从有了狲公特效跌打药,我每天都敢在御花园荡秋千了。”
“各位亲爷亲娘亲哥亲嫂,下面一段是限制级表演,未满5周岁的人士请离开现场!”狲公端了一盘跌打药走出来。
“老爷爷,我今年已经5岁零7天了。”一个小男孩掏出1文钱买了一颗药丸。
其他人也纷纷解囊,顷刻间,一盘药丸全部售罄。
5.
一阵铜锣,幕布重新拉开。
戏台上一张小床。
观众顿时一阵尖叫。
旁白: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突!
表演:时迁蹲在床上。莎莎啦牵着啪啪唧上,啪啪唧跳上床,下面一阵咽唾声如1万只青蛙跳下沼泽。
旁白: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喀!
表演:莎莎啦拉下床上的帐幔,下,时迁和啪啪唧在幔内跳腾吱叫。小床吱吱扭扭晃个不停。
台下大叫“掀开帐子!掀开帐子!”
无数眼珠弹向帐子,落在台上,一片乒乒乓乓。(对不起,看错了,是跌打药丸)
…
…
…
(总计3顿饭时间)
旁白: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嗖!
表演:时迁和啪啪唧吊在半空中,至台中央,啪!掉落到台上。
(观众甲:天啊,没摔坏吧?怎么不找根结实点的绳子?
(观众乙:不懂别瞎操心,这叫蒙太奇。
(观众丙:此位仁兄方可谓看戏人,此段戏真真鬼斧神工,在片刻方寸间尽现天地之大、用情之深,快哉!当浮一大白!)
旁白: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丫!
表演:喷喷嚏拿一洋葱上,在时迁脸前撕开。时迁挤眉弄眼、泪如泉涌。
(观众甲:真他妈的感人,虽然我是砂眼。呜~(观众乙:表演牵强生硬,糟蹋了白居易的好剧本,对了,这白居易是哪儿人?
(观众丙:非也非也,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闻几回?至于白女士,前日还在舍下做客。仁兄若有意,不才当全力引见。
(观众若干:还我青春!还还我唾沫--
太阳,这颗半生不熟的蛋黄,被西山嘘溜一口,吞下肚去。
严重贫血的月亮又出来丢人现眼。
小院里,铜钱挂满树枝,狲公醉倒在树下,风过处,铜钱叮叮做响,像是初恋碎裂的声音。
“爱情有理,喜欢无罪--爱情有理,喜欢无罪--”狲公喃喃醉语。
笼子里,时迁正在分配劳动果实。
过猴的天分,使他早已成为3只猴子的二级教练兼伙食总管。
4个苹果分8半,时迁独占其中5份,吃不了,他一般随手就扔,3只猴子也不敢去拣。
但有一次,时迁一时兴起,把吃不了的半个苹果扔给了啪啪唧,啪啪唧竟然感动之极,把自己身上的3只虱子献给了时迁。
时迁大乐,忽然明白:只要让猴子高兴,猴子就会傻上加傻。
事实又告诉他:猴子傻,人比猴子更傻。
只要猴子做个简单的动作,人就拿苹果给猴子吃,而且还很高兴的样子。
有时候,学习效果好,狲公高兴,还会多发几个苹果。
“加傻原理”同样适用于人。
“真够贱的,幸好我是在猴群里长大的。”
从这以后,狲公就带着自己的戏班大江南北四处巡演。
时迁赚的眼泪越来越多,狲公发的苹果越来越多,3只猴子供奉的虱子也越来越多。
时迁也越来越感到:生命是如此轻易,且无聊。
地球无限缩小,小到如同一只老死的跳蚤。
而时迁自己,则是这跳蚤身上、被空虚围困的、更小的一只跳蚤。
6.
世界上有两种贼,一种偷得到东西,一种偷不到。
前一种是现实主义的贼,后一种是浪漫主义的贼。
现实主义是劳累的,而浪漫主义是辛酸的。
高大壮正是一个天生的、辛酸的、浪漫主义的贼。
说他是天生的,要从他的祖辈说起,他的爷爷高小瘦性无能,只好偷来一个婴儿,也就是他的父亲高小壮,他父亲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妈妈却不能生育,所以,只好又偷来一个婴儿,也就是高大壮。
有这样一个一脉相承的血统,他怎么可能不是天生的小偷?
百日那天,高大壮的父母抱着他抓东西,百般引诱哄劝逗,他却哭闹着什么都不拿,人们都说他是四大皆空的活佛转世。可是,等宾客散去后,他父母发现他的襁褓中藏着以下东西:拨浪鼓、金元宝、胭脂、状元帽、瓦块、裹脚布、红烧猪头、驴车、邻家的大婶。
可能是由于那一次太辉煌,虽然自幼立志要偷尽天下,以后,高大壮再也没有偷得手过一次。
偷瞎子的钱,瞎子忽然重见天日,当场逮住他;半夜偷聋子的铃铛,聋子第三只耳朵正好移植成功,听得清清楚楚;偷瘸子的马,瘸子无师自通练成绝世轻功,两步就赶上他。
一次挫折,考验人的心胸;
两次挫折,考验人的意志;
三次挫折,考验人的耐力;
100次挫折,考验人的麻木。
高大壮顺利通过了终极考验。
浪漫的极致是行尸走肉,高大壮独自漂泊在这个处处与他为难的人世间,心中是一片无边苦寒的荒漠,眼中只有永恒的黑暗。
虽然从私有制诞生那天起,世界上就有了贼。但没有任何一个贼能在贼格上与他相比,他的纯洁、他的坚贞,他那九死不回的贼的初衷。
他只吃偷来的食物,只穿偷来的衣服。所以,60多年来,他一粒米都没吃过,一缕布都没穿过。他能活到今天,只能用神话来解释。
人们经常能见到他赤裸裸、骨棱棱的身影贼溜溜地闪过,像一句见不得人的脏话。
形而下的绝望滋养了形而上的丰收。
从天命之年开始,他断然遗弃了物质世界,飞升到玄想的境域,在古人的思想中偷盗贼的真义,到60岁的时候,他完成了盗贼史上第一部专著--《盗德经》--
夫盗亦有道,然则盗可盗,非常盗;
窃可窃,非常窃。
无盗,天地之始;
有窃,万物之母。
…
有盗自远方来,不亦悦乎?
窃而时得之,不亦乐乎?
人被偷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
吾生也有涯而物也无涯,以有涯盗无涯,殆也。
…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盗也。
…
在后记里,他写道:
托之于空言,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著名。然则,行,我幸也;不行,我命也。君子知天而安命,故潜行旧典,窃文盗义,编著此经,欲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发扬盗义,光大贼林。此吾愿也。
《盗德经》完成后,他四处寻访传人,10年铁鞋,却毫无结果。
生命已到尽头,作为贼,他一无所获。“偷人的东西不成功,难道连猪的东西也偷不到?我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于是他来到猪毛家,因为那里的猪最多,保险系数最高。
7.
众生平等,蝴蝶也一样,不过是穿了裙子的毛毛虫而已。
但是,很少有蝴蝶能意识到这一点。
皇宫是一个巨大的蛹,在众王子中,赵佶本是最耀眼斑斓的毛毛虫,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一只天才的毛毛虫。尤其是那一笔画才,当真追魂夺魄,所以得了个乳名叫画虫。
画虫最怕画美女,尤其是夏天的美女,才画出一只胳膊,上万只苍蝇立刻会闻风而来。
然而,在登基竞选中,他却败给了自己的哥哥--那个人称宋哲宗的平庸的毛毛虫。
这场打击如同一阵暴雨,将这只蝴蝶打落在泥水中,花裙子立刻变成一块历经数代的厨房抹布。
那一刻,他忽然发现:我也不过是一只毛毛虫,而且是那种发育不良的。
于是,这个12岁的、大彻大悟的毛毛虫,在惊蛰那天、冒着丝丝细雨,拱出了皇宫, 爬向民间。
有识之士这样评价他:一只高贵的,然而自暴自弃的毛毛虫。
古话说得好:三代才能培育出一个贵族;
反之其实同样成立:三代才能作践出一个贱人。
画虫一心一意要作践自己,他想乞丐应该最贱,就开始沿街乞讨。
可是,由于他精通绘画,他设计的乞丐造型格外邋遢,将贫穷肮脏推向一个从未有过的艺术高度,就算1万个乞丐挤在同一口井里,人们也总能一眼发现他。因此,他得到丐帮长老器重,迅速成为丐帮最年轻的八袋弟子。
深入到丐帮内部后,他发现,丐帮帮主及各长老竟然均是皇室子弟,秦汉魏晋南北朝直至唐五代的都有。而且他们的目标和他完全相同:成为天下第一贱人。
这再次激起他万丈雄心,决意要夺到帮主之位。
丐帮帮主竞选题目很简单:从所列的名单中选一个人,向他乞讨1个馒头,速度最快者即为新帮主。
名单上一共列有10个人,按难易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级。名单中上级难度的只有一个,名叫针尖菩萨,附注中这样写道:针尖菩萨,女,64岁,米店老板,座右铭:“如果每顿饭能省一粒米,一亿年就能省出1095亿粒米,足够吃1家3口人吃1千万年。如果每顿饭省3粒米呢?大家认真想想算算吧,哈哈哈--”
画虫义不容辞抢先选到针尖菩萨。
来到针尖菩萨家门前,一条狗守在门外。
在描绘这条狗之前,必须先确定什么叫狗。这实在是古今最难的哲学命题之一,仅仅凭人类的智慧+狗的智商,永远休想得出答案。所以,比较讨巧的办法是:确定什么是非狗。
那么什么是非狗呢?
答案就在针尖菩萨门前这只狗身上。
如果这只狗再少1根眼睫毛,那它将彻底是非狗了,但到目前为止,它依然保留着这根眼睫毛。所以,它仍然是狗。
(在此郑重建议:所有哲学家都应该在这根眼睫毛凋落前,去实地观察一下这只狗,这将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思维界定机会)
至于在这个故事中,绕这个弯子,主要是想说:这条狗实在太瘦了。
针尖菩萨将这条狗养得瘦到了狗的极限。
正在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
门内飘出一个鬼。
对不起,用词错误,确切的说法是:一个几乎是鬼、但其实还是人的人,从门内几乎是飘、但其实还是走了出来。
这个再少1根睫毛就会变成鬼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针尖菩萨。
至于她的性别,是从她的姓名上猜测出来的。因为那根睫毛不分男女,而且那根睫毛如果再少一根睫毛,它也将不再是睫毛了。(睫毛的睫毛?!)
针尖菩萨拿着一根骨头,那根骨头当然也一样,如果再少1根睫毛,它也将不再是骨头。(抗议:骨头也有睫毛!?)
针尖菩萨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慢慢慢慢慢慢慢慢将骨头放到狗嘴前,然后飘/走进门去。
狗嘴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慢慢慢慢慢慢慢慢靠近骨头。
画虫忽然灵机一动:如果针尖菩萨的馒头极度难讨,那么从这条狗的嘴里讨这根骨头,必将是极度中的极度。一旦能够成功,帮主之位舍我其谁?
于是,他走过去,趴在狗的对面。
随行的监考乞丐无比惊讶。
8.
人总有一两件终生难忘的事物。
猪毛最难忘的当然是猪毛,所以后来干脆以之为名。
猪毛祖上连续三代荣登全国贫穷榜的首位。
对于猪毛来说,贫穷就像是先天掉在眼睛里的玻璃渣,不论你是否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它都会时刻提醒你:去死,快点!
有一次,当可怜的猪毛第N +1次决定自尽时,一撮猪毛救了他,并让他的人生从此翻天覆地。
事情发生在一座桥上,当时猪毛站在桥中央,正在精选出来的3种下跳姿势中迟疑。
一头猪奔上桥来,急速跑过。由于跑得太急,身子在桥墩上擦了一下,擦落了一小撮毛。
猪毛捡起那撮猪毛,眼泪夺眶而出:他从来没吃过猪肉,能在临死前目睹一次猪跑,死后手里还能攥一撮猪毛,也算是可以瞑目了。
陷到这感动中,他忘记了身边的一切。等醒来时,桥上挤满了人,一片吵嚷声。
原来,发生了一件情杀案:
桥北陈家养了一头男猪,英俊帅气,名叫世美;桥南秦家养了一头女猪,温柔贤淑,名为香莲。陈秦二家是世交,过往甚密。两头猪因此也算得上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它们经常在桥边的草丛中约会。
刚才陈家人发现香莲死在草丛中,咽喉上有猪的牙印,从血迹判断,死了没一会儿。
秦家人认定是陈家的世美咬死的,但陈家人却说世美今天感冒,根本没出过圈。两家人在桥头上争执起来。为了证明清白,陈家人把世美也牵来了。
猪毛心想:刚才那头猪神色慌张,凶手肯定是它。但世美身体完好,没有任何擦伤的痕迹。世美应该是无辜的。能在临死前做件好事,死了也好留个想头。
于是,他拿出那撮猪毛,站出来,替陈家做证。
秦家人凭着那撮猪毛。果然找到了真凶,原来是桥南潘家养的男猪二黑,这二黑早就垂涎香莲的美貌,今天无意路过草丛,见香莲只身一猪,就起了歹念,香莲当然拼死反抗。二黑怕事情张扬出去,只好杀猪灭口。
案情大白,陈、秦二家十分感激,分别送了猪毛一头猪崽。
猪毛无家无业,就带着两只小猪四处游牧,没想到吉星高照,这对小猪成婚不久,就产下8个小猪崽。(应该是未婚先孕)
8个变32个,32个变128个.10年后,猪数量已经达到上万头!
猪毛富了,当然娶了一个美貌贤能的妻子,并生下一个女儿。
至于这个女儿,暂以猪毛的评语做出场介绍:美丽、高贵、聪慧、大方、灵巧、活泼、善良、温柔、纯洁、天真。只有一个缺点:太完美。
最令猪毛骄傲的是:女儿的出生是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