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设想,你是一个著名的作家,现在,你新出了一本书。出版社根据以往的经验告诉你:如果你把价格定在50元,只有热心读者才会买;如果定价为20元的话,你就可以把它卖给那些偶尔购买的大量读者,不过你也会失去那部分以高价出售产品得到的收益。
现在我们假设,你的热心读者有10000人,而偶尔购买的读者也有10000人。那你把价格定在50元的话,会得到收益50万元;把价格定在20元你有收益40万(20000读者以20元购买)。那你应该怎么定价呢?50元吗?定价50元好像会比20元多收到10万的利润,但是,假如你可以把这两部分人分开的话,会有更好的定价策略吗?
当然有,那就是让10000个热心读者花50元购买,你得到50万的收入;然后再把书以20元的价格卖给那些偶尔购买的读者,你再收入20万,这样就有了70万的收入了。
在实际中,书商往往也是这么做的:在出书时先出豪华(精装)本,然后再出简装本。在经济学上,我们把这称为“完全价格歧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商家与顾客间博弈最重要的关注点就是:价格。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所有的购买者都对同质产品支付相同的价格。如果所有消费者都具有充分的鉴别知识,那么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别就不存在了。因为任何试图比现有市场价格要价更高的产品销售者都将发现:没有人会向他们购买产品。然而,在卖主为垄断者或寡头的市场中,价格歧视则是很常见的。
价格歧视是指一家厂商在同一时间对同一产品或服务索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价格。它还可指一家厂商的各种产品或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大于其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商家与顾客的博弈中,通过价格歧视,商家可以获得比不实施价格歧视时更多的利润。价格歧视有下面三种: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格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由于企业通常不可能知道每一个顾客的保留价格,所以在实践中不可能实行完全的一级价格歧视。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的。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实现一级价格歧视的重要方法就是:拍卖。
二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但是购买相同数量产品的每个人都支付相同的价格。一个垄断的卖方还可以根据买方购买量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价格。比如,电信公司根据客户每月上网时间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价格,对于使用量小的客户,收取较高的价格;对于使用量大的客户,收取较低的价格。垄断卖方通过这种方式把买方的一部分消费者的消费剩余据为己有。因此,不是不同的人之间,而是不同的产量之间存在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也称作非线性定价。
三级价格歧视是指,一个垄断者在不止一个市场上销售商品并且这种商品不能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上再销售,因此厂商可以在不同市场上制定不同的价格。即对于同一商品,完全垄断厂商根据不同市场上的需求价格弹性不同,实施不同的价格。如电厂对于弹性较大的工业用电实行低价格,而对弹性较小的家庭用电采用高价格。
博弈智慧
我们在买东西的时候,需要询问产品的价格,而厂商在出售产品时,会试图运用最优的定价策略来卖出自己的产品。两者之间的博弈,每天都在市场上大量地发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