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引黄灌溉始自秦汉。古代有不少官员在宁夏任职期间,把大兴水利作为发展经济、治理地方的重要手段,因而为宁夏历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北魏时期的刁雍便是其中最为突出者之一。
刁雍(390——484年),字淑和,北魏渤海饶安(今河北盐山西南)人。其祖先世为晋朝官将。高祖刁攸,曾任晋朝御史中丞;曾祖刁协,位至尚书令;父亲刁畅,当过将军。
西晋末年,刁氏随西晋宗室司马睿南迁,居住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刁雍的伯父刁逵曾因债务凌辱过刘裕。刘裕当政(建立南朝宋)以后,诛杀刁氏,进行报复。刁雍侥幸逃出,投靠后秦;后秦灭亡后,又投靠北魏,被任为刺史。
太平真君五年(444年),刁雍出任薄骨律镇(今宁夏灵武西南)镇将。当时的薄骨律镇辖区相当于今宁夏银南、银川、石嘴山等地。这里在秦汉时期,就已发展成为引黄灌区。然而,经过东晋十六国时期数百年的动荡,这一带的大片土地荒芜,水利设施废弛,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刁雍上任后,经过实地考察,如实地向朝廷反映了当时的情况:“念彼农夫,虽复布野,官渠乏水,不得广殖。乘前以来,功不完课,兵人口累,率皆饥俭。”他见富平(今吴忠市西南)西南三十里艾山一带的古渠,已高出河水二丈多,渠身崩颓废毁,已不能发挥灌溉效用。于是给魏武帝上表,请求在旧渠下游八里处兴建水利工程。因为这里的河水分为东西两河,西河比东河小,若将西河堵死,把水全部引入灌渠,可使四万余顷的官私田地得到灌溉。他还详细计算了所用工料和所花费的时间。他的请求很快得到魏武帝的批准。这是刁雍到薄骨律镇后为当地兴办的第一件大工程。同时,刁雍还总结出“一旬之间,则水一遍,水凡四溉,谷得成实”的灌溉制度。
太平真君七年(446年),朝廷为保证北部边镇的军粮供应,下令高平、安定、统万和薄骨律四镇,出车五千乘,运谷五十万斛到沃野镇(今内蒙古五原县境)。当时,从薄骨律镇到沃野镇相距八百里,中间有不少路段是沙漠,行车十分艰难,往返一趟需百余日。以每车装谷二十石计,五百辆车运完五十万斛粮食,需三年的时间。这样不仅费时费力,大批劳动力和耕牛都用于运粮,势必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根据当时情况,刁雍请求改用水运。他计划造船二百艘,每只船运载一千斛,一次可运二十万斛。五十万斛的运输任务三次足可以完成,船只往返一趟用时六十日,三趟只需半年时间。因此水运比陆运不仅节省时间,而且需用的人力耕牛比陆运减少上万。魏武帝收到刁雍的上表后,再次对他大加赞赏,并将此法定为永式。刁雍大兴水路运输,不仅解决了当时运送大批军粮的问题,同时也开创了宁夏历史上黄河大规模运输的先例。
太平真君九年(448年),刁雍又一次上表于魏武帝,请求修筑城池,储备粮食,以防不测。他在表中说:
“臣闻安不忘乱,先圣之政也。况绥服之外,带接边城,防守不备,无以御敌者也。臣镇所绾河西,爰在边表,常惧不虑。平地积谷,实难守护。兵人散居,无所依恃。脱有妖奸,必致狼狈。虽欲自固,无以得全。今求造城储谷,置兵备守。镇自建立,更不烦官。又于三时之隙,不令废农。一岁、二岁不讫,三岁必成。立城之所必在水陆之次。大小高下,量力取办。”
魏武帝不仅很快批准刁雍的请求,而且在第二年储粮城修成后,赐名“刁公城”,以表彰刁雍的功业。
刁雍在薄骨律镇任职的十余年,境内兵民衣食完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刁雍为宁夏水利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的事迹永垂青史,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和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