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是办成一件事情的必要条件,在自己能力不够的时候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将就对付,只会把事情办砸,而且会因此而影响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印象和评价。
无论是对领导,还是亲朋好友,当他们要你办事时,你应把自己的能力与事情的难易度以及客观条件是否具备结合起来考虑,然后再做决定。如果你觉得办不到,千万不要贸然答应。
如果别人有求于你,而你觉得这件事不应该去办,你就不要因为怕扮黑脸,而勉强答应他人,该拒绝时必须拒绝。
小王和小李是一对好朋友。有一天,小王来到小李的单位请求小李帮忙。原来小王的未婚妻被车间主任欺侮了,小王发誓要为未婚妻报仇,并买了一把锋利的弹簧刀,“要放倒那小子”,但考虑到车间主任人高马大,自己对付不了他,于是请小李帮忙。小李听后,心中很明白,尽管车间主任不是好东西,应该教训教训他,但如果感情用事,放倒了他,那是会触犯法律的。因此,小李拒绝参加这次行动,并努力说服小王也放弃报复。他问小王:“你爱你的未婚妻吗?”“爱,当然爱,不然我就不理这件事儿了。”小王回答说。“这就好,爱一个人不容易,真正爱上一个人,不管她遇上多么大的不幸,都是不会动摇爱的决心的,相反,还要帮助她从不幸之中解脱出来。如果你感情用事,并不是爱她,而是在害她,她不会为此而感谢你,相反会恨你。坏人总是要受到惩罚的,这要靠法律。车间主任的行为是犯法的。我相信,法律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小王听了小李的一番话,打消了复仇的念头,并最终运用法律惩处了那位车间主任。
对于有违自己原则的事情,要断然拒绝,绝不能为了图一时和气,而误了自己的大事。
春秋战国时期,鲁国的大臣公仪休,是一个嗜鱼如命的人。他被提任宰相以后,鲁国各地有许多人争着给公仪休送鱼。可是公仪休却连正眼都不看,并命令管事人员不准接受。
他的弟弟看到那么多从四面八方精选来的活鱼都被退了回去,觉得很可惜,就问他:“哥可最喜欢吃鱼,现在却一条都没有接受,为何?”
公仪休很严肃地对弟弟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才不接受这些人送的鱼。”
“你以为那帮人是喜欢我、爱护我吗?不是,他们喜欢的是宰相手中的权,希望这个权能偏袒他们、压制别人,为他们办事。吃了人家的鱼,必然要给送鱼的人办事。执法必然有不公正的地方,不公正的事做多了,天长日久哪能瞒得住人?宰相的官位就会被撤掉。到那时,不管我多想吃鱼,他们也不会给我送来了。我也没有薪俸买鱼了。现在不按受他们的鱼,公公正正地办事,才能长远地吃鱼。”
常受人请托的人往往能得到正面的评价,受人尊敬,脸上风光。所以有些人认为,倘若拒绝别人的请求,恐怕对自我面子产生负面的影响。于是,拒绝与否在取舍之间便难以掌握。如此一来,原本帮忙的意愿不高,却又勉强答应,结果发生后悔的情形就相当常见了。
事实上,那些考虑形象会受影响的理由往往是一种借口,由于自己意志不坚,而勉强答应请托的例子屡见不鲜。这些意志不坚的人,通常认为断然拒绝对方的请求未免显得太过无情,而若在答应后方觉不妥,且又力不从心难以履行诺言时,再改变心意拒绝对方,显然已经太迟。因为,等允诺的事情无法做到,再提出拒绝,给人的印象更糟,甚至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去弥补缺失或兑现承诺。如果这件事只限于个人的烦恼,还称得上不幸中的大幸,若因此事而与要求请托的对方发生不愉快的情形,甚至产生怨恨、敌视,演变成双方人际关系上的对立与冲突,岂不更得不偿失?
永远也不要干你自己无法胜任的事,那样做首先是害了你自己,你将变得不快乐并且忧心忡忡,因为你做的都是你所无法完成或最多也只能勉强完成的事,而且你也伤害了信任你、委托你办事的人,对工作更是一种损失。
如果你没有一定的能力,还是不要把事情往自己身上揽,因为中国有句古话:“没有金刚钻,不要揽瓷器活。”“金刚钻”是“瓷器活”必需的工具,如果缺乏,就意味着无法完成工作。在你不具备某种能力的情况下,夸下海口,大包大揽,结果只会耽误了事情,进而影响到你自己的声誉,别人会觉得:其实你根本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