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摘来沽酒君肯否
阿黄的目标是邹夕锋。
虽然可能性几乎为零,他还是决心效法先辈聂政,作致命一击。
远处传来了更鼓声,已是三更。外面忽然吹起了一阵风,雪花随着风吹进了这个四面透风的小酒馆。
三更夜,催人魂,索人命。
更响、风起、雪飘、人动。
别人没有动,首先动的是“本人”。“本人”动、天下惊、一出手、必见血!
就在第一片雪花将落而未落到阿黄头上、阿黄的眼睛将眨未眨的瞬间,“本人”出手了。他就在阿黄身后,天时、地利、人和,本身就占了先机。
“本人”用的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兵器,一种短小锐利的刺。他就用这种刺,一招“翔龙入海”刺入了阿黄的下腹。刺得很深,直没至柄。
一刺入,“本人”就开始退――他要预防阿黄反击,人退,刺出,鲜血就从阿黄的下腹象喷井一样冲出。
令“本人”没有想到的是,阿黄根本没有闪避,也没有用“以彼之道,还治其人”,阿黄不仅没有回身,反而向前猛扑。
――阿黄就象一头发情的雄狮,义无反顾扑向邹夕锋。他的武器就是那双粗大的简捷有力的手,如果这双狮爪一样的大手扼住人的咽喉,会是什么效果?
邹夕锋能够混到今天的地位绝不是偶然,大风大浪他见的多了,早就是泰山?p于前而色不变,可看到阿黄赤眼红目、裂牙露齿、满脸狰狞、不顾死活地扑过来,也不禁为之动容。
邹夕锋没有动,这次动的是雍养财的手。
他的双手飞扬,一招“满天繁星”一瞬间就打出了数十枚暗器。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他的暗器是又快又多又准,有的打在头上,有的打在胸前,还有的击在腿关节、肘关节。一瞬间布满了阿黄全身。
暗器上还有毒。
将砒石、断肠草、毒箭木、剪刀树,雪上一枝蒿、鹤顶红、番木鳖、夹竹桃等混合去净杂质,砸碎,装入砂罐内,用泥将口封严,置炉火中煅红,取出放凉,研为细粉,再将暗器与其一起沸水烧泡,反复多次。
一旦中了这种暗器,毒液经伤口进入血液,秒杀。
什么是秒杀?就是一秒钟之内杀人于无形。
离邹夕锋不到半步的距离,阿黄突然就不动了,就象一辆急驰的马车突然拉缰止步。
毒液迅速扩散,他的全身肌肉突然收紧、四肢抽搐、鼻眼口耳脸五官同时出血,人立刻静止,一双粗大的手竟离邹夕锋的咽喉不到一寸。
第一片雪花刚好落在他的头上。
一切在一瞬间就结束了。
如此激烈的战役竟以一种如此怪异的方式结束的如此之快。
阿黄死的是如此的悲壮惨烈。能死在当今几大高手围攻之下,他也算死得其所,不枉此生了。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一个“士”字,明知不可能也是要尝试,明知是死也偏向虎山行。
――阿黄以死来回报了胡老板的知遇之恩。
同一时刻,萧四进了“听雨轩”。
他作了最坏的打算,准备进行一场殊死搏斗。
房间里烛火通明,却没有一个人。
茶几上放着一杯微温的酒,杯下压着一张小小的纸笺,纸笺上只有六个字:
“竖子不足与谋!”
再长的黑夜也有黎明的时候。
惊心动魄的长长一夜总算过去了,天边现出了一抹鱼肚色,雄鸡唱白,此起彼伏。
邹夕锋住的院落是整个钱庄最隐秘最森严最核心的地方。他经常就在这个地方发号施令,思考下一步的谋略,接见一些最贵重的客人。有时也看看书、种种草,与孩子们一起吃饭,亨亨天伦之乐。
他在这里呆的时间最长。
邹夕锋回来的时候,天才刚亮。刚才酒馆一战虽然有惊无险,可一想到阿黄狰狞的脸,离咽喉仅不到一寸的粗大的手,他还是有些不舒服、有些震憾。
他挥退了所有人,想静静的独处一下。
邹夕锋和两个子女住在一起。仁住东厢,琴住西厢。自从发妻去世之后,他一直鳏夫独居。不是说他没有女人,以他目前的地位、金钱找个女人是很容易的,他的居室里也从来没有缺过美女,从来没有少过女人的呻吟。
他最喜欢听女人压抑不住的呻吟,认为这是人世间最动听的音乐。通过进入女人的身体,让她们满足、让她们高潮、让她们求饶,在她们身上昂然俯视着人类的另一群。
可是真正让他最心仪最神魂颠倒的一个女人竟是他的儿媳妇。
这是他最大的秘密。
从儿媳妇袁梅走出花轿、拜堂之后掀起面巾的那一刻起,他就看上了自己的儿媳妇。当时几乎所有的来宾都张大了嘴,因为他们都实在想不到世界上竟有如此美丽的女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所有的这些语言都无法形容这个女人的万分之一。
女人邹夕锋也算是见得多了,但还是从来没有见过袁梅这样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甚至值得发动一场战争――如果这个女人不是儿媳妇的话。
邹夕锋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他越是想得到。如果说他的二弟邹松娶纯的时候让他有些忌妒,那么他的儿子邹仁娶袁梅简直让他要发疯。
他当时就痛苦地意识到,这个女人不是他的儿媳妇该有多好啊――婚礼一结束,正洋洋自得的媒人就立刻被人扔进了阴沟里。
古代最著名的老爹与儿媳妇“扒灰”的故事,有周王朝时卫国新台丑闻和春秋时楚平王强娶儿媳孟赢。据考证,因妻子过于漂亮而引起丈夫杀身之祸的,周王朝时期宋国的孔父嘉是历史上第一人。
自古红颜多祸水就是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幸好儿子邹仁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家里放着这么漂亮的女人不珍惜,还要到处拈花惹草、一点也不争气。邹仁是衔着金匙子出身的,作为长孙,从小娇生惯养,骄横跋扈。二十多岁年纪就是酒色财气、又滥又赌。
作为中原百年世家,原来邹夕锋管教儿子还是很严的,邹仁也不敢太张扬。可至从袁梅过门之后,邹夕锋对儿子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甚至内心里还希望邹仁出去花天酒地。没有严父,手里又有大把的银子,邹仁当然越发不可收拾,经常夜夜笙歌、彻夜不回。
这就给了邹夕锋机会。
一次,他就悄悄地偷看袁梅洗澡,看得是血脉膨胀,如果不是里面有几个使女,当时他恐怕就忍不冲进去把儿媳妇干了。
那天,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为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