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六章犹抱琵琶半庶面
一向秉持“庄主的需求就是要求,庄主想做的一定满足,庄主的话永远正确”的费极及时出来拉住柳慕永:“公子慢走,请留步。”
——尽管心里直嘀咕,恨得咬牙切齿,他恨的当然不是佳人,而是恨柳公子抢了他的风头——这种敬献美女的事情,本来是最适合他费极来做的,这种马屁也是他最擅长的。
拉的动作却是虚情假意,做给庄主看的。
不料,柳慕永做出很感动很够朋友很无奈的表情,诚恳地一把握住费极的手,好象很给他面子:“看在你和庄主的面子上,为了不扫大家的兴,我就暂时留下来吧。”
气得费极差点晕倒,表面上还要一个劲的笑:“那就好、那就好、实在是太好了!”
“不好”。
众人没有想到,一直很懂规矩、从不介入、从不轻易说话的余七却忽然开口反对。
邹夕锋哭笑不得:“你又怎么了?难道我见一个美女也要你来指手画脚?”他气不打一处来:“你忘记了规矩吗?”
余七低下头说:“属下不敢,只是庄主一个人进去,怕有危险。”
费极忙说:“对,余七考虑的周到,庄主不可不防啊。”
邹夕锋略显迟疑。
“不过,属下有个办法,能保证庄主万无一失。”余七抬起头,激动地说:“让我和庄主一起上去。我会用手中这枝剑,为庄主保驾护身。”
——他的剑法是众所周知的,邹夕锋很满意。
费极阴阴地说:“当然好,可不知道人家答不答应。”
“当然可以,这点我倒可以代佳人相请。”柳慕永拍拍余七的肩膀,解释说:“因为你也是一位有志向的少年英雄。”
他笑得很真诚:“只要是英雄就可以。”
轿子、盛宴、美酒、佳人。
流水一样的宴席,流水一样的时光,流水一样的人生。
晌午、黄昏、晚上、深夜,几个时辰过去了,这一顿饭局竟然见不到尽头。
众人一等再等,都非常着急,费极一询问,余七立刻在轿子门口阻止,说:“庄主很好,很安全,他不准任何人擅自打扰。”
邹夕锋的命令,没有人敢违背。
几天之后。
青龙镇、小巷、宅子、书房。
芸窗读书,灯下披阅,韦编三绝,你不负书,书亦当不负君。
焦面长须,脸色腊黄,一副病容的刘侯斜躺在睡榻上,慢慢放下手中的一本《史记》,揉了揉眼睛,咳嗽了几声。对面是席地而坐的萧四,他们没有坐而论道、指点江山,也没有在商量开会、谋略策划,而是在听取一个人的汇报。
这个人实在太平常,平常得随意把他丢在人群中都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可是,他却是刺探这一行中最优秀的几个人之一,也是青龙镇负责刺探的首领。
他刚刚从钱庄回来,正在说明此行收集到的情报。
刘侯正在问话:“你是说,邹夕锋在轿子里居然呆了三天?”
“是的。”
刘侯非常惊讶:“他们在轿子里做了些什么,会呆这么久?”
“不知道。”
“没有什么动静?比如声音?”
“动静倒听到一些。”
“嗯,请说。”
“第一天,在场的人听到了欢笑、碰杯、喝酒的声音,而且这种声音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
“很短?有多短?”
“不到二十分之一柱香。也就是说,连吃一碗饭的时间都不够。”
“这么短的时间吃得了那么多东西?”
“这,属下就不知道了,反正每天的酒菜流水一样不停地传进去。”
“第二天呢?”
“第二天,只听到琵琶的丝竹之声,声音如细雨,虽然很低,钱庄的很多人却都说听到了,感觉就象下了一场小小的春雨。”
“丝竹之声有多久?”
“很久,一整天都能听到。”
“仅有这些?”
“是的。”
“第三天呢?”
“第三天什么也没有听到。”
刘侯立起半身:“一点动静也没有?”
“是的。”
刘侯慢慢地又躺了下去,他躺的意思,就是需要思考——刘侯一向喜欢躺着思考,他认为在躺着的时候,半睡半醒半梦之间是头脑最敏捷最容易灵光一现的时候。可是他想破了头,也实在想不明白柳慕永和朱珍在轿子里究竟做了什么,会让邹夕锋乐不思蜀,置钱庄事务于不顾,一连呆了三天。
萧四还有问题,由他继续发问:“没有人上去探听消息、或者劝阻吗?难道钱庄的人不担心庄主出什么意外?比如刺杀之类的事情发生。”
“据属下观察,担心是自然的,钱庄的很多要人都来了,尤其是第三天,费极、林神医、郑魂、郑洪、大象都围在轿子四周,连琴大小姐都来了,还试着闯上去,都被余七用剑逼了下来。气得琴大小姐哭了鼻子,连骂了几声‘死余七’。”
萧四真的有点不信:“余七连琴大小姐也敢拦阻?”
“是的,千真万确。”
萧四说:“这顶轿子现在还在吗?”
“三天一过,邹夕锋和余七下来之后,立刻抬走了。”
“轿子里的其他人呢?”
“一个也没有下来。”
萧四叹了一口气:“真是邪了。”
“更邪门的还在后面。这种一百零八人抬的轿子,目标明显,按说很容易跟踪,本可以派手下去,可属下不敢大意,还是亲自跟了下去。”
“嗯,你做的对。”萧四很满意:“情况怎么样?”
“刚转过街角,房子一样大的轿子忽然象可以任意分解拆开一样,一瞬间就分成了了很多小房子,分成了二十七个四人抬的小轿子。”
萧四合不上嘴:“一瞬间就拆开了?”
“是的。”
“然后呢?”
“然后就消失在街道的人流车马中。”
萧四倒吸了一口凉气,刘侯也是又惊又喜,惊的是不知柳慕永搞的什么名堂,喜的是成功明显又近了一步——偷不如偷不着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该问的都问了,刘侯挥手让来人退出,等来人退出去之后,他击掌说:“好个柳慕永,看来我们找对人了。”
尽管萧四心里对柳慕永有些看法,对于这一点,却不得不承认。
刘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萧四说:“这是柳慕永来信,让我帮他找一个人。”
对于刘侯的揽权、越俎代庖和先斩后奏,萧四面子上没有表现出什么来,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边看边说:“什么人?”
“一个只会吹牛不能干事的人。”
“这种人有什么用?”萧四不以为然:“比方说三国孔?疲桓隹淇淦涮傅娜耍肥樯系乃捣ǎ恰昕荽瞪褪悄馨阉赖乃党苫畹模馨鸦畹乃党伤赖模凑侵荒芩担上Р荒芨桑罄匆话芡康亍!彼恍嫉厮担骸盎褂心切┣逄肝蠊奈航浚屑溉顺善虻模俊?br/> “非也。”刘侯摇摇头,笑了笑:“只要是人,我相信多少总有些用的,关键是看你如何用他,柳慕永要找这个人一定有他的深意。”
他忽然问萧四:“人身上最有力最柔韧的器官是什么?”
“这还用问?”萧四说:“当然是握剑的手。”
“不是。”
“那么你认为是什么?”
“是舌头,”刘侯一字一句地说:“没想到吧?”
萧四点点头,老老实实地承认:“真的没想到。”
刘侯说:“舌头就是武器。”
——“柔软的舌头同样可以杀死人。”
——“古往今来,淹死在舌头搅起的唾沫星里的人,可能比淹死在江河湖海里的人还多;倒在舌簧之下的生命,可能比死在刀矛剑戟之下的生命还多。正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人言可畏!”
——“所以,你千万不要小看舌头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