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广百“联名卡”会员章程
一、申请办法
1.符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牡丹信用卡申领条件的客户可以申请办理工行广百联名卡。联名卡分金卡和普卡两种。申领条件由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规定。客户可前往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持有工商广百联名金卡的客户同时成为广百VIP客户。持有工商银行联名普卡的客户同时成为广百会员客户。有效期五年,且有效期和失效期与工行广百联名卡的有效期相同(VIP和会员功能的启用时间是在联名卡激活后的24小时后)。
3.联名卡仅限本人使用,使用范围包括广百百货北京路店、天河店、新一城店、新市店、佳润店、棠溪店、从化店、花都店、肇庆店。
二、联名卡会员享受的优惠
1.联名卡优惠办法:
2.优惠说明:部分食品(米、油、奶粉、月饼)、特价商品、已优惠商品及部分品牌不能享受上述优惠。购2、3类商品单件积分最高上限为1000分。
3.以上优惠措施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广百百货现场公告为准。
三、联名卡积分及奖励办法
1.联名卡持卡人在有效期内持卡购物可积分,每消费1元积1分。金卡购物可享受《联名卡金卡优惠办法》中的折扣优惠;普卡购物可享受《联名卡普卡优惠办法》中的折扣优惠。
2.联名卡持卡人在广百百货购物可同时享受牡丹卡和会员卡积分。
3.顾客持卡在广百百货规定门店消费,并在一年内(即发卡日期至次年对应日期)积分达10000分或以上的可按相关奖励办法获赠礼品一份(凭本人身份证及联名卡领取),逾期(期满后两个月内)不领取的视同自动放弃积分领奖权利。
4.牡丹卡的积分奖励和兑现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规定和兑现。
5.广百百货消费积分累计规定:持卡人在发卡日的一周年内,积分达到或超过10000分可以按照相关奖励办法获取礼品一份,领取奖励后的积分余额电脑自动清零,积分余额作废。在此期限内未达到10000分,次年电脑自动清零,原积分作废,依此类推。在联名卡有效期内在广百百货的消费积分逐年清算。
6.联名卡有效期内奖励办法:
累计积分满10000分,赠送价值100元的礼品一份(广百百货提供);
累计积分满20000分,赠送价值300元的礼品一份(广百百货提供);
累计积分满30000分,赠送价值500元的礼品一份(广百百货提供);
(依此类推)
四、会员服务:
1.广百联名卡可视同广百会员卡参与广百百货组织的会员专享活动。
2.广百联名卡可以享受广百会员的其他商品促销优惠活动(以广百百货实时公告为准)。
3.广百百货将通过银行对账单传递广百联名卡持卡人在广百百货的消费积分信息、促销信息及会员活动信息和其他相关的经营信息。
五、其他事项
1.广百联名卡关于牡丹卡的事项的通知权和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与广百百货无关。
2.联名卡有关会员事项的解释权归广百。有关咨询问题可致电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各门店的服务台联系。
3.广百百货保留对本办法的修订权和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