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国外公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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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

公民学最初发端于地处南欧的古希腊。环地中海地区发达的航海和通商,造就了古希腊得天独厚的文化交流环境,希腊人吸纳了南欧、北非、西亚地区许多民族的文化成就,其公民思想成熟起来。在以后的历史中,国外公民学又先后融入了西欧、北欧、北美、大洋洲以及东亚、南亚等国家与地区的公民思想成果。所以说,国外公民学是整个人类思想宝库中最值得珍惜和深入发掘的思想财富。我们研究、分析、借鉴国外公民学的理论,其目的是为了思考和妥善解决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树立民主理念,弘扬民族精神。任何思想只有站在民族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才有价值。因为公民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根植于特定的民族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体系中,具有其自身明显的特征。

其一,公民思想是现实的、具体的。公民是现代社会的主体。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和能动的存在物所表现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实践属性,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在开展公民思想研究过程中,必须从现实生活出发,把公民意识教育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结合起来,立足于公民的现实性、社会性和实践性,促进公民与公民、公民与社会、公民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全面、可持续发展。

其二,公民思想是民族的、历史的。各国公民思想的发展是与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经济体制、政治制度等密不可分的,各具自己的民族特色。近代以来,虽然西方各国也注重培养世界公民和全球意识,但民族性依然是西方各国公民教育的基本点,增强公民的民族认同感是世界各国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旨在提高公民对自己在国家政治和法律生活中的地位的认识,在情感上培养公民对于所属国家和特定社会群体的认同,在认知上强调公民对自身所承担的责任与所享有的权利的了解。

其三,公民思想具有文化特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公民思想是有差异的,西方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逐渐形成和积淀的公民与国家、公民与社会、自由与平等、责任与义务、民主与宪政等公民教育思想,既是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与把握,更是同本民族情感和文化认同一起生成的,而不是教条的,对于促进民族文化发展和社会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起着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

其四,公民思想的形成与人才的培养是同步的。虽然各国公民学的研究与公民教育的实践模式各具特色,但都是与国家的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相关的,各国在独特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背景下,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在公民教育内容、方式、途径等各个环节就会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把培养认同国家制度的合格公民、能参与民主政治的好公民、具有公共精神的责任公民,作为发展公民文化的基本宗旨和评价公民教育的主要标准。在公民教育的实施中,除了家庭、学校和大众媒体之外,还有许多承担教育责任的科研单位、社区机构、宗教团体及一些社会组织,可以说,公民思想在国外许多国家的传播和渗透作用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公民教育的状况也标志着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水平。

学习研究国外公民学的目的在于推进中间的公民教育。国外公民学说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它们提出的概念、范畴、原理、准则,以及研究问题的方法,对我们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但是,国外公民学有其自身的历史特征、阶级立场和民族个性,我们吸纳借鉴科学思想,从中得到启迪,进而观察总结中国公民生活的经验,以推进中国现实的民主法治建设。

学习研究传播公民学必须注意:国外公民学有许多局限性,也有许多悬而未明的论题,有许多适合国外民族的概念、原则,与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社会不对应,也不适用,这些都不能简单地死搬硬套。中国的公民教育照抄国外的东西不行。公民思想是产生在现实的民族文化之上的文明成果,民主、平等、自由等观念,不是从国外输入的,是本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文化产物,中国的文明民主进步是中国公民创造的。

我们欣喜地看到,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公民思想进步发展很快,关心组织公民教育,实现和保障公民权利,支持公民履行责任,推动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建设的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越来越多,学术成果日渐增多,公民文化传播越来越广泛,公民文化的思想影响力越来越大,可以肯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学也将日益成熟。

公民通常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是现代社会的主体,公民关心公共事务,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有利于推动民主政治进程。有关公民的问题,已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1982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要是使我们的各族人民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而后,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把“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200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有关“公民”的词语在现实生活中使用越来越频繁,从思想上、理论上思考和关注公民问题的人越来越多。2001年郑州大学成立公民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除“中心”)。2003年11月,中心被批准为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4年9月被教育部命名为“教育部公民教育学科唯一的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以传播公民知识、培养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服务和谐社会为宗旨,主要进行公民学的基础理论和公民教育的实践问题研究。现今,中心的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已在国内外公民教育领域形成了一定影响。今日中心取得的成果,可喜可贺,其间遇到的重重阻力、付出的艰辛努力,自不待言。遥想当初,研究中心申报基地建设一些事项,当文件送至相关机构待审批之时,一位厅级干部曾言:“大学能搞公民教育吗?”此话令人深思。此时,已距《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4年之久。中心自成立以来,已主办并参与多次海峡两岸四地公民教育主题研讨会,与境内外的学者交流了学术研究成果。2008年5月8日至11日,来自北京、上海、河北、河南等20个内地省市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近60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由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与河南工程学院联合主办的“两岸四地公民意识教育”专题研讨会。通过这次交流活动,探讨了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各具特色的公民教育理论与实践。会议一致认为,公民教育是实现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和提升公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公民意识教育是公民教育的切入点,建构中国特色的公民教育体系,是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迫切需要。同时,一些与会专家认为,中国文化是忠孝文化,西方文化是自由民主文化。公民教育是西方文化的产物,中国实施公民教育可能会引起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因此,应该着力传播国学,从经典文化中挖掘思想资源。专家们的热烈讨论、积极参与从侧面说明,公民问题、公民教育问题已成为社会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

一、中国历史上公民学的缺失

公民学在西方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对中国而言,属于舶来品。公民学,顾名思义,是研究与公民相关问题的学说,是对公民生活的总结,对公民思想的承启,对公民政治生活的理想表述和设想。公民学是主要研究公民政治生活的学科。公民学的产生与公民群体的出现几乎是同步的,可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政治时代。同时,公民学也是时代的产物。譬如,古希腊时期,公民参与政治生活,需要一定的技能和素养,需要具备相应的品格和德行,公民学则肩负这一使命。公民学在研究理想政治制度、设计美好生活蓝图的同时,也注重塑造理性、智慧、有德行的公民,注重引导公民通过合理地参与政治,管理公共事务,提升自己,营造优良的生活环境。

近代以前的历史上,中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学。公民学是西方民主政治生活的产物,由苏格拉底首创。正如霍布斯在《论公民》中所说:“远古时代的智者相信,将这类教诲(与基督教有关的除外)传给子孙后代,只应当采用优雅诗文或朦胧寓言的方式,以免人们所说的统治(government)那高深而圣洁的神秘性,被私人的议论所玷污。同时哲学家也很活跃,有些人在观察事物的运动和形态,这于人大有益处;有些人在沉思事物的性质和起因,这于人无害。后来,据说是苏格拉底最早爱上了这门公民科学(civil science)。那时它还没有被理解成一个整体,只是——不妨说——在公民统治(civil government)的迷雾中初现端倪。据说,苏格拉底极为看重这门科学,他摒弃了哲学的所有其他内容,断定只有这一部分与他的智慧相称。继他之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以及希腊和罗马的所有其他哲学家,最后还有各民族的所有哲学家,甚至不仅是哲学家,还有那些闲暇时光中的绅士,都想在此一试身手;这种努力不绝如缕,好像它是无须努力就可轻易入门的学问,它向一切天生有此爱好的人敞开大门任其取舍。赋予这门科学以高贵性的最大因素在于,那些自认为掌握这门科学或处在应当掌握它的地位上的人,即使只知其皮毛也洋洋自得,所以,他们乐于让其他学科的行家被人视为聪明的博学之士,或被人这样称呼,却绝不希望他们被人称为通晓治术者(Prudentes)。由于这种政治专长非同寻常,因此,他们认为只应当把这个称呼留给自己。判断一门学科之高贵性,不论是根据掌握它的人之尊贵,还是根据着书立说者的数量,或是根据最聪明者的判断,这门学科在他们中间都肯定享有无与伦比的高贵性。它属于君主,属于以统治人类为己任的人。几乎人人都会乐于拥有它,哪怕只是一知半解;最伟大的哲学头脑也倾全力加以探究。”回顾中国古代历史,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没有形成产生公民的社会政治条件,没有产生具有政治独立性、自主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公民群体,在中国古代的文化传统中,缺少有关公民的学说。

二、公民学是什么

公民学是研究有关公民问题的学说,主要探讨公民政治生活状况、公民德行问题等。公民学研究与人学、政治学、伦理学等诸多学科有着紧密联系。

公民学与人学。渊源深远公民学的本质是人学研究。公民学是关注人、思考人、塑造人的学说。人学是以整体的人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人的本质、人的形成和进化、人的存在和发展、人的现代图景和未来等问题。古今中外,关于人学的思想源远流长。例如: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反对将天与人相互对立,讲求天与人的统一。孟子主张性善说,荀子主张性恶说等。在西方,古希腊时期,起初将人看作是自然的一部分,认为人的肉体和灵魂都由自然物质构成,把人从神话、原始宗教中独立出来。随后,一些思想家把人定义为乐群的、政治的动物,将节制欲望和遵守德行当做最高的善。中世纪是基督教神学一统天下的时期,神学把人分裂为灵魂和肉体、神性和兽性两个方面。精神是本质的、永恒的;肉体是非本质的、暂时的,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人是由上帝创造的,人的本性由上帝决定。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西方进入了一个人性觉醒和理性复苏的时代。文艺复兴运动力图通过批判宗教神学,确立人之存在的现世价值。主张尊重人、关怀人,重视人的尊严、人的价值,推崇人的情感、人的智慧、人的思想。近代,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思想家们从现实的人性需要出发,更多地关注人的自然欲望和利己动机,更多地强调人类现实的幸福和快乐,构造出趋乐避苦的人性模型,其代表人物有休谟、边沁、密尔等人。之后,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建立和发展,人学理论也逐步走向完善。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认为,人是自然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前提和基础,人的社会属性又制约着人的自然属性。马克思还以现实的人为基点,从辩证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和论证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科学地阐明了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

公民学与政治学关系密切。公民学是对公民政治生活状况进行探索的学科,以提高公民的政治素质、政治技巧、政治能力为目的。政治学是研究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科学,其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国家的起源、发展和消亡,国家的本质和职能,各种不同类型国家的结构和政治制度,社会中的各种政治形式、政治关系和政治活动,以及阶级、执政、民主、政党等有关的各种政治理论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形成了政治思想史、政治制度史等。政治学的研究目的是为构建民主正义的政治结构创设制度。公民学主要研究公民这个群体的政治活动。公民政治活动是在特定的政治制度、政治环境中进行的。公民学研究的目的是优化公民政治生存空间,提高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等。公民政治是公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公民学与伦理学研究相关。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是研究道德问题的学问。伦理学研究道德的起源和发展、道德的本质和社会作用、道德品质的培养和道德规范体系等问题。总之,伦理学是一门研究善的学问,关注人的存在价值,注重人的品质的提升,引导人们向善。“善”既包括个人的善,也包括公共的善。个人的善是基于个人层次的道德行为,是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体现出的良好品德。所谓“公共的善”,即国家的利益,就是为国家的利益而尽力。个人的善和公共的善不是截然分开的,是相互包容在一起的,公民要在实现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之间获得和谐的平衡。公民学要培养公民良好的品格,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准,引导公民尚善、向善、为善、至善。

三、中国需要公民学

公民学在西方的发展,历史悠久,脉络清晰,阶段性明显。公民学形成的诸多思想成果,如正义、平等、自由、民主等,推动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先进的思想引领社会前进。现今,西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一定程度上,与公民学的发展息息相关。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但是到了近代却渐渐沦为历史的落伍者。中国自16世纪以来,开始衰落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小农经济制约、政治制度落后等,但不可否认,受封建传统文化影响,人们普遍缺乏独立人格,臣民意识浓厚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国外公民学理论是整个人类思想宝库中最值得珍惜和深入发掘的思想财富。研究和学习国外公民学意义深刻,其价值在于:中国注重人的心灵内修,主张通过内修来完善自己,而以欧洲为代表的西方思想体系则看重个人能力,主张充分挖掘个人的潜能获得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中国人注重“人伦”,主张人应该“尊道守德”,西方人则注重社会环境的改造,主张人格的平等;中国历来注重“德性”,西方人更注重理性和法治。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其中,主张发挥个人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注重法治,倡导平等,追求正义等都较为符合现代人的特性,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实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基于此,我们就要认真发掘国外公民学说中对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的、有益的思想资源,为我所用。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学习外来先进文化的同时,也要弘扬民族精神。但需要注意的是,要为民族精神注入新的活力,应遵从正义、崇尚平等、倡扬民主,注意培养法的精神,并最终使之融入我们的民族灵魂中。

任何思想只有站在民族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才有价值。我们研究、分析、借鉴国外公民学的理论,其目的是思考和妥善解决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树立民主理念,弘扬民族精神。现就民主、自由、正义、人权为例供大家思考。例如:在公民学的研究中,民主是个一般性的概念,但是,我们必须要思考,民主是谁的民主,实现民主的途径是什么等问题。学习国外公民学理论,其目的是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建设,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摒弃过度的民主、完全的民主、盲目的民主,否则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甚至会成为民族分裂主义的工具。古今中外,无数人们都在追求自由,自由曾经是推进人类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但是,在中国,我们认为,自由是人类为了追求整体的解放而提出的理想和目标,而非个人的自由或某一集团的自由。如果过度强调自由,盲目追求自由,那么,自由意识就会涣散、消解民族凝聚力。正义,最早出现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书,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衡量城邦善的标准。在中国,正义即实现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维护和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谈及人权问题,首次明确提出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当时,人权是指人的生存权、财产权、自由权以及反抗封建压迫的权利。1776年,美国颁布《独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我国,我们有自己的人权主张,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权既要体现个体的生存和发展,又要体现民族、国家的生存和发展。然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常常把本国的人权标准强加于人,以此作为推行其价值观念、瓦解别国的思想武器。

当代,公民是社会成员扮演的主要社会角色,处于社会主体地位。要适应民主政治的发展,就应充分体现宪政精神,注重人权,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公共权利,真正地服务于公民,造福于公民。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应提升公民素质,强化公民意识,公民的思想应体现法的精神、体现公共理性。唯其如此,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才能加快发展,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我国,公民学生活的历史空间较短,思想家们对公民的思考不太系统和完善。而国外公民学的发展历史较长,脉络清晰,积累了许多有益的成果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因此,我们要科学地学习西方自古希腊以来,两千多年对公民问题的思考成果,通过研究、分析、借鉴国外积极的、有价值的思想,来提升我国公民意识,加强公民教育。

四、国外公民学研究的主要问题

经过两千余年历史发展的积淀,公民学形成了自己的学科体系和特色。围绕推动公民进步、促进社会发展的宗旨,公民学对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人等问题展开了研究与探讨。

人与自然的关系。自人类出现以来,就开始存在着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随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不断演进,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人是自然界进化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同时,人类一直在有意识地认识和改造着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贯穿中西方历史发展的始终。就西方而言,“自然为人而存在”是中世纪以来西方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这种思想起源于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强调人是价值的主体、宇宙的中心,自然物是价值的客体,是实现人生存与发展的工具。之后,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虽然批判了中世纪的宗教神学,却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自然为人而存在的观念,将人视为大自然的主宰。例如,康德提出“人是目的”的命题,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人为自然立法”和“自然向人生成”。“人为自然立法”不要受到自然本身之“法”的制约,人须首先遵循自然之法,才有可能为“自然立法”,同时,由于“人”是自然系统合目的性的演讲结果,因此,可以把整个自然界的发展理解为向人生成的过程。自工业革命以来,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高,但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生态危机日趋严重。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对自身的行为开始反思,认为自然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应该以自然物本身具有的权利和内在价值规定人对自然的道德义务,即“人为自然而存在”。无论是“自然为人而存在”还是“人为自然而存在”,都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反映,均有其合理性和片面性。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使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人与环境的关系。人类发展的历史,也是人与环境价值关系发展的历史。环境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产物。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与主体相对应的客体。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统一体。自然环境指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自然物质世界,社会环境则是指构成和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社会因素组成的综合系统,包括生活居住环境、社会道德环境、社会制度环境、社会法律环境、科学文化环境、交往环境等许多方面。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社会环境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优良的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人类通过自身的活动也改变环境、影响环境,创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环境。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西方历来认为“人”是灵魂与肉体、物质与精神的复合体。每个人都以自己的灵魂为核心,构成一个个独立的人格。西方文化强调个人的独立性、自主性,重视个人的身份、作用。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倡导以“仁义礼智信”以及“忠孝悌忍”等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突出强调整体的和谐,个人服从于整体。实质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表现形式不同、具体内容不同,但都可以归结为利益关系。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逐渐发生分化,催生了诸多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这些群体,由于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同,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在这种情形下,就应采取恰当的方式,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最终达到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境界。

五、公民学需要处理的几对矛盾

在公民学的研究中始终贯穿着自由与责任、意志与欲望、求福与求善等矛盾,需要我们认真关注。

自由与责任。自由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重要体现。自由可以划分为经济自由、政治自由、文化自由以及日常生活自由等,追求自由是人的一种本质需要。自由与责任是紧密联系的。自由意味着责任。自由是建立在责任基础之上的,个人追求自由不能损害其他人的权利,而且自由也是受种种条件限制的,例如环境、个人能力等。正如卢梭所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必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责任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社会成员应该履行的社会义务;二是指社会成员对自己行为的实施承担的后果。自由是一种负责任的选择,体现在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和对社会负责。具体而言,是指个人在实现自由时必须要对自己负责,同时,公民在实现个人自由时,必须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不对他人造成伤害。此外,公民在实现个人自由时,要充分考虑到自由是一种组织行为,是与整体利益、整体目标相联系的。公民个人的自由行为只有与民族、国家、集体的自由行为相结合、相一致才具有现实意义,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意志与欲望。叔本华认为,人永无休止地受着意志的支配与奴役,生命在欲望和达到欲望之间消耗殆尽。欲望是想要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道德上的欲望同人的信念、情感一样属于个人精神面貌的一个方面,是指人们完成某种道德行为的一种心理能力和内在要求。这种能力和要求所产生的行为不是靠强制的力量,而是按人们内在的需要,即不仅是为了义务而是个人的愿望。人的欲望具有社会历史性,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制约。人的欲望是极其复杂的,根据所引起的需要不同而分为相应不同的种类。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且根据这一目的来支配和调节自己的行为,经过克服困难,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意志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现象,也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表现。欲望是人类活动和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人正是在各种欲望的引导下去从事各种不同的活动。意志表达着欲望,意志可以控制并且延迟欲望的满足,引导欲望的满足朝着合理的轨道和方向发展。

求福与求善。幸福指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引起的精神满足,表现为对个人境遇称心如意而感到心情舒畅。幸福可分为诸多层次:个人的幸福,他人的幸福,众人的幸福等。欧州思想史上,“善”的概念最初出现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善”是万物的本源,一切理念都从它那里取得实在性;“善”是真理的源泉,使人们洞察理念世界的一切。善的理念是各种理念之中最高的一种。善是分层次的,有个体的善、普遍的善、整体的善。善是有差异的,有个体间的差异、阶级间的差异、民族间的差异、历史的差异。善的主体也可划分为个体、群体、政党、政府、国家、社会。求福与求善是统一的,公民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不能仅从一己私利出发,要从“善”的角度,立足整体,考虑全局,全面衡量,综合考虑。从善是一种幸福。公民要有尚善的情怀,根据自己心中的善原则去行善,在行动中实现善。

六、构建中国的公民学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需要公民学。公民作为社会的主体,其素质的提升、能力的提高,有助于积极、有效地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国家事务,加快社会发展的进程。构建中国的公民学,首先要立足国情,从现实出发,以培养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为己任,着眼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前途,朝着民主法治国家的建设目标前进。构建中国的公民学,应该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有所鉴别、有所发现,汲取世界各国、各民族的优秀成果,充实中国公民学的思想体系。此外,作为一门学科,其体系构建除了理论建设、学科建设之外,还需要一批专门从事公民学研究的人才充实到队伍中来,研究公民学,传播公民学思想。

总之,公民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经济建设、政治改革、文化创新的主力军。21世纪,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改革政治体制,提高综合国力,努力建设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与公民意识的提高、公民的积极参与是密切相关的。公民学作为推动公民进步、社会发展的学科,以培养合格的、有责任心的、文明的公民为己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建立,需要提高公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提高公民意识水平、参政能力。唯有如此,中国才会顺应时代潮流,进一步走向世界、融入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会永葆蓬勃发展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