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境贫困,肯尼斯从小就辍学了,为了不至于饿死,他只得去乞讨。那是1952年,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15岁的肯尼斯,几乎每天都会去时代广场乞讨。由于全民经济都不景气,所以肯尼斯的“收入”也不多。虽然肯尼斯乞讨的所得非常有限,却能勉强糊口,这比在乡下时可强多了,自然也让肯尼斯感到非常满足。
可是,令肯尼斯没有想到的是,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乞丐,他居然还遭到了别人的嫉妒。那天,正当他将辛苦讨得的“收入”装进口袋,并买了一个煎饼准备好好地“犒劳”一下自己时,突然被一个名叫罗伯森的人拦住了。肯尼斯认出罗伯森是时代广场上“资深”的乞丐。罗伯森“劝告”肯尼斯,还是趁早离开时代广场,去别的地方“谋求发展之道”,不然,就有他“好看的”。
原来,虽然肯尼斯的乞讨收入不高,但却高出了罗伯森这个“资深”乞丐。因为肯尼斯不但勤劳,而且聪明,每次在他向客人乞讨的同时,他还“义务”地帮客人提行李,或者带路,这样,客人给的小费自然就多了。
面对罗伯森的威胁,肯尼斯不知所措。当他冷静下来以后,才试探着以商量的口吻对罗伯森说:“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您没有必要嫉妒我。您如果嫉妒我,还不如去嫉妒快餐店里的小伙计,因为他们都比我强。”
谁知罗伯森根本就不听肯尼斯的解释,并怒气冲冲地说:“你说得真好听,让我去嫉妒快餐店里的小伙计,我有那个资格吗?”
这下,肯尼斯明白了,原来罗伯森之所以嫉妒他,是因为他们之间的距离最近。如果他当上了快餐店里的小伙计,那么罗伯森肯定不会嫉妒他了。
肯尼斯决定去快餐店应聘小伙计。可是,不管是哪个职位都人满为患,快餐店也不例外。最后,肯尼斯灵机一动,跟快餐店老板说,自己可以不拿工钱,免费给快餐店当伙计。快餐店老板见他可怜,便答应了。
当上了快餐店的小伙计后,肯尼斯的生活也比以前稳定了。不但不用饿肚子,更重要的是不会遭到罗伯森的嫉妒。这种生活让肯尼斯很满足。加上肯尼斯非常勤劳,为快餐店赢得了不少利润,快餐店的老板也开始给他发工资了。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肯尼斯刚刚摆脱了“资深乞丐”罗伯森的嫉妒,却又引来了同店伙计托尼的排挤。托尼说:“我比你先当伙计,凭什么你的工资拿得比我还要高?”肯尼斯也不甘示弱,说:“老板拿得最多,你怎么不说他?”托尼说:“你的脑子被烧坏了吧,他可是我们的老板,我们怎么可能跟他比?”
肯尼斯明白了,要想不被托尼排挤,只有自己当老板。一年以后,他跟另一家同样遭受同事排挤的小伙计,合伙开了家快餐店。
数年后,肯尼斯独自开了一家饭店。再后来,肯尼斯又进军了汽车行业和地产业,终于成了一位普通人无法相比的大富翁,并且还成了著名的慈善家。
罗素说:“乞丐并不会嫉妒百万富翁,但是他肯定会嫉妒收入更高的乞丐。”肯尼斯说:“如果不是因为被人嫉妒,也不会有我今天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