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孤儿,曾经先后被三个人家收养。第一个人家从5岁到8岁共养了他3年,后来他们因为有了自己的儿子,便将他送了人。他不肯走,结果被养父母打得浑身都是伤痕。实在挨不过了,痛不过了,才断了回去的念头。第二个人家养了他5年,到13岁那年,还是被狠心的养父母送了人,原因是他收养了自己亲戚家的一个儿子,好过这个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人。他还是不想走,哭着喊着爸爸妈妈,你们别赶我走,我一定会听话的,我会做很多事来养活自己的,只求你们别赶我走。最终他还是禁不住棍棒的毒打,去了第三个人家。第三个人家只养了他一年,就因为不愿意拿钱供他上学,而将他赶出了家门。已经习惯了被人抛弃的他,居然再也没有了哀求的欲望,他只想早点逃出牢笼。
才14岁,他就成了街头的一名流浪儿。刚开始,他只能从垃圾桶里捡些剩饭吃,后来他结识了一些流浪儿,于是他便跟着他们一起卖花,给人擦皮鞋,还四处捡破烂。困了就睡在打烊后的商店门口,第二天天还没亮便被商店的主人用脚踢醒。
过了6年流浪生活后,他去了一家建筑公司当泥水工,算是有了一份正当工作。他用那点可怜的收入报考了夜校。获得成人自考文凭的那年他已满22岁,并且顺利进入一家公司当起了推销员。
还有什么苦他没有吃过呢?正是由于他能吃苦,很快他的业绩便排在了所有推销员的前面。他当上了销售部经理。再后来,他开起了公司,当上了老板。有了钱,也就有了房子、车子,凡是应该有的也都有了。他什么也不缺了,唯一缺少的就是父母亲情。他决定将他的三对养父母都接来与他同住,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完全能够住下来。他还叫他们爸爸妈妈,给他们好吃好住。
他的助理,也是曾经跟他一起流浪过的最好的朋友说,你疯了,你的养父母曾经那样对你,你还想给他们养老送终啊?他们抛弃你虐待你的事情,难道你都忘记了吗?
他说,是的,我都忘记了,我为什么要记住呢?我的苦难已经够多的了,我不想全都记在心里。我只知道,他们曾经给过我一口饭吃,给过我睡觉的地方,我才没有被饿死冻死。如果没有他们,我很难活到今天!记住一个人的坏,那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让自己生活得不快乐,我不想让自己整天生活在不快乐之中;永远记住他人的好,让感恩时时装在心里,我会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他的名字叫王永忠。从粤北山区流浪到广州,他成功地拥有了一家资产达千万的公司。上面那番话他经常跟自己公司的员工讲起。他常说,自己是幸福的,别人只有一对父母,而他却有三对父母。每天下班回家都能够叫一声爸爸妈妈,是他人生中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