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现金流量表是综合反映商业银行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其现金流入和流出影响的会计报表。通过该表提供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分析和评价银行对外筹资能力、清偿能力和支付投资者利润的能力;通过分析本期净利与经营活动流量之间的差异及其产生原因,还可以合理预测银行未来的现金流量。不仅如此,该表还提供了报告期内与现金有关和无关的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的信息,这对于报表使用者的正确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量表通常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这里的经营活动,指商业银行在正常业务范围内进行的经济行为,如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现金出纳业务等。
1.现金流入。
(1)商业银行各类存款、贷款及金融企业往来所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包括收到的当期利息收入和本期收回的当期利息收入;
(2)商业银行开展各项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3)商业银行进行外汇买卖或兑换所产生的汇兑收益;
(4)商业银行投资业务所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
(5)除以上项目外的其他现金业务,如咨询费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6)实际收回的发放贷款本金;
(7)吸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机关团体的各项存款;
(8)同业存款及向其他商业银行 拆借的资金;
(9)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退休职工退休统筹金等;
(10)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
2.现金流出。
(1)商业银行因存贷款业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利息支出,与商业银行往来的实际利息支出,以及因各项借款、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实际支付的现金利息;
(2)商业银行委托其他单位代办业务而支付的手续费;
(3)按国家有关规定当期实际支付的各项税金,包括支付本期实际发生的税金和当期支付前期发生的税金以及预付的税金;
(4)外汇买卖和外币兑换业务而产生的汇兑损失;
(5)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福利支出;
(6)除上述各项支出外,用现金支付的用于银行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和支出;
(7)银行实际对外发放的贷款;
(8)存放同业款项及拆放给其他企业的资金;
(9)银行实际对外支付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存款本金;
(10)银行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按规定垫支的职工差旅费、存储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利润表中所列营业外收支项目,由于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应按其交易与性质,分别归属于投资活动、筹资活动或非经常性项目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商业银行通过运用所拥有的资产自身创造的现金流量,主要是与银行净利润有关的现金流量。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现金流入和流出净额的影响程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这里的投资活动,是指商业银行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除在外,是因为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
1.现金流入。
(1)以现金方式收回的债券本金;
(2)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取得的现金,扣除以现金支付的有关费用和税金后的现金净额。
2.现金流出。
(1)购买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债券支付的现金;
(2)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支付的现金或偿付的应付款。
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银行通过投资获取现金流量对银行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这里的筹资活动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1.现金流入。
(1)发行股票筹措资金而收入的现金;
(2)发行金融债券筹措资金而收入的现金;
(3)向外部借入款项而取得的现金。
2.现金流出。
(1)当期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
(2)以现金偿还的借款或债券本金;
(3)为发行债券、借款及其筹资活动而以现金支付的有关费用;
(4)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根据财政部拟定的具体会计准则,非常性项目是指非经常性发生和特殊的现金项目,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非经常性、偶然发生;较为特殊,不能归为经营、投资和筹资三类活动。非常性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涉及银行接受的捐赠现金收支、罚款现金收支等。
通过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商业银行筹资的能力,以及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银行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二、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结构分三部分:表首;基本部分;补充资料。
(一)表首
该部分表明银行名称、现金流量的会计计价、货币单位和报表编号。
(二)基本部分
即上述各种活动的现金流量及净流量。
基本部分有五项: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三)补充资料
包括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减额。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首先应计算当期现金的增减额,然后分别计算影响当期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所有非现金账户的当期增减额,再分别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加以归类,由此构成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结构。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两种方法对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两部分的编制是相同的,区别仅在于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反映方式不同。由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代表的是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损益,而会计上对于损益的确认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因此,只有将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损益转换到收付实现制基础上来,该损益才能代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这种转换可通过两种方式得以实现,由此出现了现金流量表的两种编制方法。
间接法下编制现金流量表示,对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确认,是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点,经过对有关项目的调整而间接得出。具体操作时,往往是结合有关账户记录,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有关内容加以调整来编制。
直接法下编制现金流量表示,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确认,是以本期营业收入为起点,直接用营业现金收入减去支付现金的经营支出而得出,实务上大多是直接根据有关账户记录分析求得,其关键在于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应计基础的转换。
采用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银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预测银行现金流量的未来前景;采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便于对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比较,了解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净利润质量。所以,《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规定,银行应当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提供在净利润基础上调节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即同时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来编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由主表和副表组成:主表内分别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并于最后列示作为上述三项现金流量之和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如果有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则列示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前。副表即补充资料中,分别揭示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和根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计算的当期净增加额。
基本部分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核对相符。基本部分中的第五项,与补充资料中的第三项,存在勾稽关系,即金额应当一致。基本部分中的数字是流入与流出的差额,补充资料中的数字是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计算依据不同,但结果应当一致,两者应当核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