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间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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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人间笔记2之我和书店

我少年时代,昆明的书店不多。都是公家开的新华书店。那时,“文化大革命”在进行。书店里的书只有几本,都是红壳壳的。这些书一本就占一个书架。我有一天在飞飞的家里见到一本精装的《格林童话》。我才知道书还有公开的和被禁的区别。那时候,书店有两种,一种是大街上的,一种隐藏在私人中间。

有一天,我在正义路北段发现一个男人拿着一本书在卖。那是一本绿色硬壳的《飞鸟集》。这个人非常紧张,东张西望,标价三角五分的书,他要三元。三元钱在那时候是个了不得的数字,那是我工资的五分之一。我买了这本书,那个瘦瘦的男人立即像泡沫一样失踪了,只剩我独自站在街头一页一页地翻看。这本《飞鸟集》,是我平生第一次得到的属于我的好书。那时我十六七岁,正当读此书的年纪,我觉得我幸运得很。此后我再没遇到过这种好事。

数年之后,“文革”结束,翠湖边的白云巷自发地兴起一个书籍黑市。往昔年代老鼠一样不知躲在哪个洞里的书主们,一个个抬着大叠的禁书同来了。白云巷几乎立即吸引了昆明的读书人。大家在那里传阅一本本高深莫测的破书,先是交换,后来就开始买卖。在这里,我买到斯宾诺落、卢梭和罗曼?罗兰的书。我觉得我很幸运,在泰戈尔尚未把我泡烂成一个小罗曼谛克之前,我及时地摆脱了他。

公家的书店开始卖好书了。书店门口几乎每天挤满了读者和书贩子。这些书由于印数少,所以买到的人奇货可居。书贩子拿到黑市卖高价,仍然十分抢手。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两三年。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最激动人心的岁月。我买到许多将要影响我一生的伟大哲人和大师的作品。以后,好书越来越多,几乎完全占据了书架,读者对黑市不感兴趣,书店重新赢回了读者。读者真正成了书店的主人,不是书强迫你买,而是你选择书,爱看谁的书就买谁的书,不喜欢的书,无论它在书架上占据多么显眼的位置,你也可以不读、不买、不想,多么快乐!我最喜欢去的书店有两处。一处是南屏街的艺术书店,另一处是塘子巷的新华书店。古籍书店也是我常去的地方。我书架上的书有三分之二都是这几家书店买的。由于经常去的缘故,我和这几家书店的同志都很熟,有的还是莫逆之交。这些书店的同志修养高,业务熟,书的分类极精细,找书很容易。相比之下,个体户的书店一般就显得混乱,把《毛线编织法》和《亚当斯的四十幅作品》放在一处是常有的事。我常常花一整个下午泡在书店里,买最想买的,把那些想买不买的统统浏览一遍。感到活着,闻着书的味道,是多么快乐!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少年是在今天多好,我可以第一本书就读史蒂文森或乔伊斯,我可以把兰陵笑笑生公开地放在床头上,每天读一段,二十年读完。一个从卡夫卡这样的作家开始学习写作的人和一个看大街上的标语口号开始学习写作的人肯定是完全不同的。然而我并不惋惜我倒有些怀念,十多年前一个冬天的深夜,我整整四天读完了《约翰?克里斯朵夫》时的那种心境。书被用很厚的牛皮纸包着,卷边掉页,书壳上写着:《物理》。我的生命会离开少年,离开青年,离开一种又一种人生际遇,一群又一群朋友,一本又一本好书,但在有生之年,书店,恐怕是我惟一不会舍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