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来源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来源也称为负债,是指农村信用社通过哪些方式筹集其发展业务所需要的资金。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存款、金融市场筹资三个部分,其中存款是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目前占全部资金来源的80%左右。
(一)资本金
按照《巴塞尔协议》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具体要求,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
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主要有两部分: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是指农村信用社的股金和历年积累并已经充实到资本金中去的部分积累,具体包括实收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附属资本是指未公开的储备资产、重估的储备资产、普通准备金和呆账准备金,具体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贷款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
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的居民与企业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入股组织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每一位社员入社交纳的股金,构成了农村信用社的股本金。农村信用社是合作金融组织,在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指导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其盈余的公共积累是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农村信用社在营运过程中实现的盈余,除用于股金分红外,其余大部分用于充实资本金。农村信用社的宗旨是为社员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不能片面追求利润,但是为了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不断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活力,农村信用社必须要求有适当盈余。因此,随着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性质的恢复、经营管理的改善、经济核算的加强、利率市场化的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公共积累还会增加更多、更快。
(二)各项存款
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各项存款,主要包括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乡镇企业、新的经济联合体、承包户、专业户、个体经营户的存款以及农村居民的储蓄存款。它是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最重要的来源。据统计,这部分存款要占到农村信用社全部资金来源的80%左右,而且其中绝大部分是定期存款。
(三)其他信贷资金来源
除了上述两项最主要的信贷资金来源以外,农村信用社还有一些其他的信贷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
(1)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农村信用社之间用有偿信用方式为调节临时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短期借贷活动,其中主要是向农业银行进行拆借。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由于历史以及地缘上的原因,形成了密切的信用往来关系,通过短期、临时的资金拆借,可以促进短期资金市场的发展,促进信贷资金的商品化经营,从而提高融资双方信贷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
(2)向中央银行借款。农村信用社在信贷资金营运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临时资金短缺,在内部调节和动用自身的超额准备金之后,其资金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合理需求时,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这是保证农村信用社正常开展信贷业务、支持经济合理需要的重要手段。
(3)结算过程中的资金。这里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在与同业往来和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占用的资金,如汇差资金、应交税费等,表现为应付资金。在正常情况下,这部分资金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来源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否则,就可能反映出有不合理占用的行为。
二、信贷管理的任务及目标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是指农村信用社运用各种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对信贷活动实施的管理。它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
(一)筹集和运用信贷资金
农村信用社通过吸收存款,把社会上的闲置货币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贷款业务,把资金主要投向我国农村地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乡镇企业发展以及农户小额贷款等项目,从而实现我国农村地区资金余缺的融通。通过信贷管理,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改变资金的使用权,把小额的、短期的、闲置的资金,变成大额的、长期的、可用的资金,发挥融通资金、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调节经济和积累资金
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调节经济的任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信贷资金的配置上,通过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利率高低、期限长短等经济手段,对信贷资金供求进行调节。优化信贷结构,调节行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从而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二是表现在调节货币流通上。信贷渠道投放货币是我国货币发行的主渠道。通过贷款规模的扩张或收缩,就可以放松或抽紧银根,调节货币流通。
积累资金的任务,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通过在我国农村地区从事信贷业务经营,扩大存放款业务量,讲求核算,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向国家上缴利税,为自身发展壮大资本。不过它要始终坚持为“三农”(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充分发挥它在农村地区的金融主导地位。
(三)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
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国民经济资金活动的中心和枢纽,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民个人都与银行发生信用关系,整个国民经济活动,都必将在银行的收、支、存、贷上反映出来,银行会计账户上不仅能反映各企业单位资金的来龙去脉,产、供、销或购、销、调、存的平衡情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状况等,而且还能反映积累与消费、生产与流通、资金与物资、总供给与总需求等国民经济中的重大比例关系。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任何农户、中小型企业都可能与其发生信贷业务,反映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信贷管理的这种反映功能,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了制定或修改经济政策的依据,实现决策的科学化,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信贷管理反映的基础上,农村信用社在法律的授权下对相关客户进行监督,监督其遵守财经纪律和金融法规,促进企业、农户等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农村信用社通过贯彻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原则,规范信贷行为,实现为“三农”服务,在此基础上完成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一目标具体包括:存款规模和结构的目标;贷款规模和结构的目标;贷款的社会效益和银行自身的效益目标。这些目标是分层次的、具体的数量指标,一方面要体现宏观经济目标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同业竞争状况和自身经营管理条件等因素做出适时、恰当的调整。
三、信贷管理总原则
信用社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坚持有效控制风险原则。在此基础上,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应遵循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三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它是信用社在信贷资金的筹集、发放、运用及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一)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信用社在经营信贷业务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和避免信贷资金遭受风险和造成损失。
信用社经营信贷业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吸收客户的存款,它对客户存入信用社的资金的安全性负有责任,具有支付存款的义务,这就要求信贷资金必须是安全的,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足额及时收回。同时,信贷资产是信用社最重要的资产,是信用社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是信用社利润的主要来源。因此,坚持信贷的安全性原则对保证信用社客户存款的安全、保障信用社的经营收益、维护信用社的信誉至关重要。
要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信用社就应该对信贷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并加以防范。信用社信贷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客户风险,即由于各种原因,客户向信用社借款后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的信用风险,这是信贷经营中最主要、最直接的风险。二是信用社内部操作风险,是指由人为的失误、系统失误、不完善的控制和程序、未经授权的活动和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三是经营环境风险,是指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的风险。如国家政策的改变、经营周期的变化、利率和汇率的波动,以及政局动荡、自然灾害等。
遵循安全性原则,信用社的基本策略有:第一,严格客户准入标准,优选客户,对客户进行准确评价和合理授信;第二,科学决策信贷的投向和投量,调整信贷资产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区域结构、客户结构、品种结构,以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第三,再造组织流程,创新技术手段,选择和运用专业人员进行信贷业务操作,保证信贷业务准入、发放、使用、监督、收回等的技术性和准确性,有效控制和防止操作风险;第四,实行贷款担保、贷款保险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策略,将贷款风险进行转嫁、转移和补偿;第五,运用科学的数量分析方法,准确测算利率和汇率变动趋势,根据不同客户、不同贷款种类确定信贷业务价格水平,防范利率和汇率风险;第六,建章立制,完善信用社内部信贷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权力制衡和约束机制,减少和避免信贷决策中的道德风险;第七,保持充足的信用社资本和准备金,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增强信用社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原则是指信用社在经营信贷业务过程中能按预定期限收回信贷资金,或在不发生损失的状况下,将信贷资产迅速转化为现金的能力。
流动性一般表现为信用社能够支付客户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维持信用社正常经营的能力。流动性包含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既有流动性供给,也有流动性需求。客户提取存款、有效贷款需求,偿还到期借款等产生流动性需求;客户存款、到期贷款偿还、货币市场借入资金等产生流动性供给。信用社流动性均衡是流动性供给与需求在规模和速度上的基本平衡。信用社的流动资产是指短期的能够迅速变现的资产,而贷款资产一般是流动性较低的资产,但贷款资产是流动性供给最主要的来源,因此信用社必须保证贷款资产的正常流动,并使资产与负债在期限和规模上相互匹配。
保持信用社的流动性,应运用以下基本策略:第一,实施资产负债全面管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及技术手段,从资产负债的总体上协调资产与负债在期限、利率、规模上的矛盾,使得信用社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应变力。加强对存贷比例、流动性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等指标的管理,通过这些比例值来反映贷款资产的变现能力,从而增加信用社对抗风险的能力。第二,根据信贷资金的运动规律,运用科学灵敏的预测和监测手段,编制日、月、季、年的现金头寸管理计划或流动性计划,合理安排资产的结构与期限,使之与负债的结构和期限相匹配。第三,灵活利用各种短期负债方式和准备金制度,建立高效完备的头寸调度机制,以充分满足资产负债流动性需要。第四,正确决策贷款,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信用社的信贷政策、借款人的信用程度、资金运动规律及贷款清偿能力,合理确定贷款的数量、期限和品种,提高信贷决策的准确性,确保贷款的正常流动。
(三)效益性原则
效益性原则是指信用社通过合理地运用信贷资金,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谋取利润最大化,力求信用社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货币商品的内在要求是不断增值,这就决定了信用社必须以效益性作为自身的基本经营目标。利润率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是信用社效益性最根本的体现。信用社追求盈利既是信用社改进服务、不断拓展业务经营的内在动力,也是信用社充实资本、增强经营实力、提高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信用社还应该确立社会责任目标,通过改善社会环境、降低潜在的社会成本、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使信用社致力于真正取得全面的经营效益,产生良好的宏观影响。
贯彻效益性原则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提高信贷资产收益。在有效扩大负债规模的基础上,扩大信贷资产总规模,增加信贷投放能力,扩大利息收入来源。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度提高贷款利率,以谋取较高的获利水平,力求利息收入的最大化。第二,降低信贷业务经营成本,减少成本支出。信用社应合理确定负债结构,提高低成本负债比重,减少利息成本支出,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和减少管理费用开支。第三,加强业务管理,确保贷款按期收回,减少信贷资产损失,避免过多的不良资产侵蚀信用社利润,保证信贷效益。第四,减少机会成本,正确决策贷款投向,选准贷款对象和项目,适度授信,使贷款的机会成本降至最低。第五,转换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大力开发优质客户资源,完善信贷服务功能,优化信贷服务质量,提高信贷资金的运用率。
(四)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者协调统一
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三者的均衡与统一,是信用社信贷经营管理追求的利息目标。从总体上看,流动性与安全性是成正比的。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一般安全有保障,风险较小。但是流动性与效益性存在着矛盾,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盈利率一般较低;反之,盈利率就高。例如,现金资产的流动性最强,也最安全,但它是非盈利性资产。如果扩大现金资产的比重,虽有利于信用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但要以牺牲信用社的盈利为代价。同样,流动性较强的短期贷款、短期投资,盈利一般较低。而流动性较差、风险较大的长期贷款、长期投资盈利却比较高。如果将收益低、风险小的资产转换成收益高、风险大的资产,有利于提高信用社的效益水平,但由此会降低信用社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所以,信用社必须寻求一种使三性最佳组合配置的法则,即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效益性。这里,流动性是实现安全性的必要手段,安全性是实现效益性的前提和基础,追求效益性是安全性和流动性的最终目标。要实现这种协调性,信用社必须创造保持安全经营、资产流动的条件,以获取更大效益。合理安排资产与负债结构,保持充足的偿还能力,可以巩固业务经营基础和扩大经营规模,从而取得更多效益。而在效益增加的基础上,又可以增强信用社实力,提高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从长远看,三者之间又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统一关系,通过恰当的资产负债安排,可以实现三性的协调。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信用社、不同的经营环境和条件,可以各有侧重地进行组合,实现三性之间的动态平衡。
四、农村信用社存款的管理
(一)存款管理的要求
(1)合理调节存款的动用率。存款动用率是指银行存款用于贷款资产的比率。比率过低,说明存款运用不充分,出现资金积压或闲置,导致存款成本得不到补偿;比率过高,说明存款被过度运用,有可能形成经营超负荷,最终导致银行清偿能力不足,出现支付危机。
(2)重视对存款成本的分析与控制。存款成本由利息成本与其他成本两部分组成。银行在存款管理中必须重视对存款成本的分析与控制。一要分析、控制各个时期的综合存款利息支付水平;二是分别计算、控制各类存款不同的利息支付水平;三是控制高息、高费存款的种类和数量。
(3)预测存款的增减变化趋势。应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存款资金的运动规律和变化趋势。一般而言,存款增减变化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趋势基本同步,但也可能因某些原因在局部甚至全部出现超过或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因此在存款管理中,要注意研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存款与国民经济有关指标的相关程度,以便掌握它们之间的消长变化,制定相应的存款管理策略。
(二)存款管理的原则
(1)按时清偿原则。按时清偿原则是指银行必须保证存款及时清偿,亦即客户可以根据存款的性质和期限,按规定支取存款。贯彻按时清偿存款原则是维护银行信誉、广泛吸收存款的前提条件。
(2)合理竞争原则。合理竞争原则是指各级银行应采用合理的手段,开展存款竞争,以广泛吸收存款。贯彻合理竞争原则,既要强调把竞争机制引进存款业务,以达到广泛吸收存款的目的,又要注意竞争的合理、合法,以确保良好的金融秩序。
五、向中央银行借款的管理
向中央银行借款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借入资金项目,也是补充存款不足的主要来源。农村信用社要求中央银行给予资金融通,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再贷款,二是再贴现。
向中央银行借款的管理策略:充分利用向中央银行的计划内借款。对农村信用社来说,中央银行分配的计划内借款具有资金来源稳定可靠、利息成本低的特点。所以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利用,做到勤借勤还,周转使用。落实还款来源。中央银行给农村信用社贷款受国家货币政策的影响,政策性很强,因而农村信用社应根据不同期限的贷款,筹措不同的资金来源,按期归还。
六、金融债券的管理
金融债券是银行面向社会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银行筹集中、长期资金的一条很重要的渠道。发行金融债券既有利于银行扩充信贷资金来源,又有利于银行用经济办法调节资金供求结构。因此,银行应加强对金融债券的管理。
加强债券发行的组织管理,衔接好债券发行与资金的使用。既要增加有效资金的及时投放,加速资金周转,又要防止挤占流动资金盲目扩大信贷投放。同时,应掌握好债券的发行时机,丰富金融债券的品种,以便筹集到更多的资金。
七、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的管理
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是指向海外国际金融中心筹措境外货币,其中包括直接向银行借款和通过金融机构在当地发行境外货币债券。这主要是解决银行的外汇资金需要,大多为一年之内,甚至只有几天时间的短期负债,也有一部分是以债券或类似债券的存款方式吸收的长期负债,有些期限长达20年。由于这种借款币种多样,期限有长有短,渠道较多,因而管理的关键在于币种的选择、搭配的合理、委托协作机构的可靠性。
八、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管理
(一)贷款管理总原则
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国际通用的银行经营管理基本原则。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17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我国合作金融最主要和最典型的组织形式是农村信用社,考察我国合作金融业务经营的特殊性,实际上就是研究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性质和特点。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和农村金融业务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已逐步发展成为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农村金融主力军。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在《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加快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这为我国农村信用社今后的改革和发展明确了方向。作为金融企业法人,需要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实行企业化经营,遵循一般金融企业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理论
1.五级分类管理理论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财务、非财务、现金流量和信用支持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适时分析,动态、真实地反映借款人各个时期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为确定和处置贷款风险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根据贷款的内在风险程度,通常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大类,故称为五级分类。五级分类侧重于分析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贷款的内在风险程度,不仅包含贷款质量分类的结果,也包括分类的过程。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目的:一是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二是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三是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理念,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提高农村信用社职工综合业务素质;五是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2.贷款分散管理理论
分散管理理论是指农村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其贷款运用不宜过于集中,而应分散运用于不同的部门、行业或企业,保持多元化的贷款组合。分散理论的中心就是降低信贷资金运用的风险。
分散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第一,贷款形式多元化。包括贷款运用中的种类、期限、利率等方面,力求不同。第二,贷款投向多元化。农村信用社应尽可能将贷款投向众多的、彼此间相互独立的不同产业、企业、项目,贷款投向不宜集中。第三,贷款额度分散。农村信用社在开展贷款业务时不能把大宗资金集中贷给某一企业或某一项目,对同一授信或投资对象,规定最高授信额度,尤其对开发性贷款、高科技贷款或收回期较长的大额贷款,应组织多家联社参加社团贷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对贷款规定应当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农村信用社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就是分散管理原则的具体运用。
(三)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基本制度
农村信用社贷款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有关规定制定的,是一种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的行为规范。就目前而言,最主要的贷款管理制度有:
1.审贷分离制度
审贷分离制度是指从农村信用社的体制上实行贷款业务调查与审批、事后检查与资金回收的双轨制约制度。为了保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实现资金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贷款审批的透明度,农村信用社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管理制度。审贷分离制度的作用:第一,有利于制约权力、降低风险;第二,加强了决策管理,保证了贷款的合理投放。
2.分级审批制度
贷款分级审批制度是根据农村信用社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高低和贷款风险度确定与各级管理层次相适应的贷款审批权限,对于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报上级审批。建立这一贷款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质量,避免人情贷款、关系人贷款,避免以贷谋私等危害贷款安全的行为。
贷款分级审批制度的作用:第一,正确划分贷款审批权限的分级,使农村信用社广大信贷管理人员和信贷职能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拥有贷款权,使一定的权、责、利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第二,可以使基层信贷管理人员和信贷部门根据客观经济情况,灵活调度调剂资金;第三,各审批级别之间可以相互牵制和约束。
3.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简称,是农村信用社贷款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方法,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必要制度。
4.贷款证制度
贷款证制度是为了有效及时地反映借款人借、还款情况,减少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建立起信贷管理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贷款证制度。
实施贷款证制度,信用社可以全面掌握企业的贷款情况,在贷前就可以对每笔贷款进行全面的考察,进行资金配置,提高贷款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5.离职审计制度
离职审计制度即指信贷管理人员在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对其在任职期间和权限范围内发放的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审计。离职审计制度是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离职审计制度有利于防止在任领导干部的短期行为,有利于防止信贷管理人员出现不正之风,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谨慎、稳健地开展各项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利益和稳定发展。
(四)贷款的基础管理
1.贷款推销
贷款推销是指信贷员或贷款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同顾客直接接触,向顾客推销本行的贷款。这是贷款工作的第一步,这项工作的好坏往往关系到银行贷款的质量和收益。
传统观念认为,存款是银行求客户,而贷款则是客户求银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银行的资金只有贷放出去才能产生利润,没有顾客对银行的需求,银行资金贷放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没有存在的基础。同时,更重要的是质量高、收益好的贷款总是少数,对这样的贷款,各家银行都是梦寐以求的。此外,隐含的贷款业务与存款业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银行不能发放贷款,就会失去其他业务从而丧失银行在其他业务上的主动权。因此,贷款推销从根本上是指银行的信贷人员积极主动地接近顾客,与顾客搞好关系,了解顾客的生产情况及需求。可以说,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银行能否承担高质量的贷款和从贷款中取得高收益。
2.贷款审查
通过贷款推销这一环节,可以大致确定银行准备提供贷款的对象。接下来是对每一位顾客或每笔贷款进行全面审查。一般来说,审查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品行、能力、资本、抵押、环境条件。
品行:指借款人的诚实守信或还款意愿程度。主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有清偿债务的意愿以及是否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条件。
能力:能力可以直接理解为借款申请者的预期现金流量的大小。
资本:指企业拥有资本的数量和质量,它是体现借款人信用状况的重要因素。
抵押:指借款人用于还款保证的抵押品。借款人的信用固然重要,但具体的物质抵押则更能减轻风险和损失。
环境条件:指企业的经济环境或借款人的经营环境。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公司变成跨国经营的公司,对经济环境的分析也变得相对困难起来。
3.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是指享有贷款权力的人员对贷款进行选择、裁决并签署贷款合同的过程。
选择和裁决贷款时应考虑:贷款经营方针、银行业务发展方向和重点、银行与顾客关系、该笔贷款的收益、借款人偿还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有关法令规章等。
当贷款项目确定后,银行就要与借款人签订合同。贷款合同所包括的内容有:
贷款总则: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条件:银行对企业资金的运用、生产管理、投资数额等提出一些限制性条件,以保证贷款安全回收。
贷款的担保选择:对抵押品的种类、数量、价值在合同中要做出具体规定。
财务报告:银行要求企业在使用贷款期间提供与贷款有关的财务报告和统计资料。
违约条款:规定企业拖欠贷款或破产债务清偿的处罚措施。
还款方法:合同要订明借款人一次或分次还款的方式。
4.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跟踪检查以及处理有问题的贷款。
国外商业银行对贷款资产的质量十分重视,各家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贷款跟踪检查制度,对贷款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划分,然后区别不同类别进行管理。
所谓有问题的贷款,是指那些已经逾期的贷款和那些虽未到期却情况已经严重变坏的贷款。处理有问题贷款的方法,一般是提前收回贷款、施加压力催收贷款、出卖贷款抵押品和对借款人提供资助,帮助其渡过难关等几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