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是指银行在风险管理中针对风险界定、风险识别、风险估计与度量、风险控制这四方面的具体内容而采取的业务技巧和方法。它们主要包括风险预防策略、风险规避策略、风险分散策略、风险转嫁策略、风险补偿策略等。
一、风险预防策略
银行可以设置以下几道风险预防线来预防风险:
(一)充足的自有资本
资本金是银行用以弥补因各种确定和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损失的补偿性资金,也是银行经营和扩大规模的先决条件。同时,资本金还能起到保护存款人利益,稳定公众心理的作用。资本金是银行抵御风险的最后防线,当风险发生而银行资本金又不足以对风险加以弥补时,银行就面临着极大的风险。由此可见,保持充足的自有资本,建立起牢固的最后防线,对于银行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国金融当局也将资本充足性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做了明确规定。《巴塞尔协议》提出了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最低比例,即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与风险资产的比率必须达到8%,并且其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
(二)一定的准备金
银行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企业,它的经营特点决定了银行的自有资本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因此,它对于防范风险往往力不从心,银行应该在资产份额中保持一定的货币资产,例如现金、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放同业和托收未达款等,这部分资产既可以应付提款的要求,又可以满足临时的流动性需要。但是由于它们是非盈利资产,保留过多就会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因此银行还可以将一些流动性较大的盈利性资产作为应对风险的准备,例如短期政府债券、短期贷款、可转让的定期贷款等。
但是这些周转用的准备金都只起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一旦风险发生,还需要有一种能够依靠自身能力弥补损失而不影响银行正常运行的准备金即专项准备金。
二、风险规避策略
银行常用的风险规避策略有以下几种:
(一)选择风险较小的投资项目
在各种可供选择的投资项目中,应注意选择风险较小的项目,避免风险过大的投资。在权衡风险和收益时,要在兼顾二者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风险因素。
(二)选择对银行有利的币种
在国际业务中,对将要收入或构成债权的项目选用汇价稳定趋升的“硬”货币;对将要支付或构成债务的项目选用汇价明显趋跌的“软”货币。因为若未来收入或债权的货币是“硬”货币,那么收入实现或债权到期时所得到的本币收入就多了货币升值收益,反之就会发生损失。
当然,选择这种策略的前提是对汇率波动方向的准确预测,如果预测失误或市场异常波动,则采用这种策略的银行会蒙受更大的损失。同时,这种策略的实施也与谈判时银行的地位和实力有关。
(三)资产结构短期化
降低资产的平均期限或提高短期资产的比重,主要适用于贷款、证券投资两种资产形态。这种方法的功效在于:避免由于资产期限过长而给银行带来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资产结构短期化的好处是:既有利于增加流动性以防范信用风险,又有利于利用利率敏感性来挑战资产负债或进行利率定价来处理市场风险。
(四)债务互换
两个或多个债务人利用各自不同的相对优势,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互相交换所需支付债务本息的比重或利率种类与水平,达到彼此取长补短、各得其所地避开风险的目的。主要的互换业务有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两种。
三、风险分散策略
当风险难以规避时,银行就会采取风险分散的策略。风险分散机制包括风险分散的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两部分。
(一)内部控制
风险分散的内部控制是指通过调整、优化各种资产的内在结构,将某些资产的风险分摊到另一些资产上去,并通过合理搭配,使全部资产损失率与银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从整体上降低全部资产风险损失率的一种风险管理制度。它主要包括三种制度:
(1)金额分散制。它是指商业银行对某一客户的授信控制在一定额度以内。为了使这一制度得以贯彻,各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和银行自身都对同一借款人的最高借款额度作了限制性规定。如美联储规定,一家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放款不能超过其资本的10%,同时还规定了对银行高级职员借款的金额和具体用途。
(2)行业分散制。它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考虑贷款对象所在的行业领域,不能把大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投放于某一个或几个行业中去。这是因为市场变化的周期很难估测和预料,而且各种突发性的事件也会经常发生,如把资金仅限于投放到某一行业或几个行业,当市场出现突发性的震荡时,就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意料之外的损失。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的一些大银行之所以出现严重亏损,就是因为在泡沫经济时期将资金过多地投放到房地产业,泡沫经济破灭后,形成大量呆账,亏损严重。我国海南发展银行的破产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
(3)地区分散制。它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把资金投放于不同地区的公司与企业,以免由于某一地区出现经济衰退而使银行蒙受较大的损失。地区分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大型商业银行。
(二)外部控制
风险分散的外部控制,是指通过银行同业之间的合作,使贷款在银行之间进行合理组合,以降低风险损失的一种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银团贷款制。它是指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机构组成的银行团,联合向一个借款人提供期限较长、金额较大、投资于大型建设项目的一种贷款形式。每个贷款银行提供银团贷款中的一部分数额,参与行的多少视贷款数额的多少和其他条件而定,但最少必须有三个银行机构参加。
(2)联合贷款制。联合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共同对外的融资业务。它是指由我国的一家或数家商业银行与外国的一家或数家商业银行一起对某一项目提供贷款。联合贷款的金额小于银团贷款,一般不设立牵头银行,程序比银团贷款大大简化。
四、风险转嫁策略
风险转嫁策略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合法的交易方式和若干经济手段,将自身承担的风险转移到他人或机构去承担。主要有四种方式:
(一)通过抵押贷款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借款人
抵押贷款转嫁风险的机理在于当风险发生时,银行可通过对抵押品的变现来弥补损失,实际上自身并不承担这一风险损失。但这个风险转嫁过程能否顺利完成,关键问题不在于是否采取了抵押贷款方式,而在于抵押品的质量是否有保证,即当现实风险出现时,抵押品能否变现或转为他用。因此,对抵押品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合格的抵押品应具备四个条件:价值相对稳定;易变现;不易损坏;不需专门知识即可鉴定。
(二)通过保证贷款方式将风险转嫁给保证人
它是指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时必须有一个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归还债务。这样就将风险转嫁给了保证人。但同时,银行又承担了保证人的信用风险,银行能否把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转嫁出去,关键是要看担保人的资信如何。因此,银行在发放保证贷款时,既要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作全面的调查了解,也要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事先作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对于保证人的要求条件,各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规定,而以下两点是保证人所必须具备的:一是必须有足够代偿贷款本息的资产;二是必须具有独立处理自身财产的自主权。
(三)通过贷款证券化方式将风险转嫁给证券投资者
它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证券交易方式将贷款债权出售给新的证券投资者,从而实现贷款债权的市场化和流动化。通过这种方式,把原来由初始放款人承担的贷款风险,转嫁到了投资于证券化贷款的最后投资者身上,从而缓解了银行债务的沉重性和长期化趋势,降低了信贷资产的风险性,实现了其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统一。
(四)通过金融市场交易将风险转嫁给对手
它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远期外汇市场、金融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交易,利用互换交易市场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将价格波动的风险转移给愿意承担该风险的投机者,从而保证自身的利益。
五、风险补偿策略
它是指当银行发生风险损失时,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措施补偿银行遭受的这些风险损失。常用的风险补偿方法有如下几种:
(一)价格补偿
银行可以在一般的投资回报率或收益率以及通货膨胀率之外,再加上风险报酬率,即所谓的风险溢价,在与客户订立合同时就把这部分溢价考虑在内,如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计入价格之中,提高贷款利率或降低抵押品抵押率等。
当然,这个策略能否成功实施还取决于银行与客户的力量对比和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等。
(二)保险补偿
保险补偿主要有以下两种:
1.贷款保险机制
它是指保险人(即保险机构)为被保险人(即贷款企业)向债权人(即贷款银行)提供贷款担保,承诺在被保险人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时,依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向债权人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任何企业都可成为保险对象,而应是那些经营有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业。
2.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要求所有经办存款的机构(投保机构)根据存款额大小按一定的费率将保险费交给某一保险机构。当投保机构无力支付存款时,该保险机构在一定限度内代为支付。银行可以利用存款保险制度来降低或消除因挤兑风潮而使银行倒闭的危险。
(三)法律补偿
这是银行补偿风险损失的最后方法,即当银行与其他经营实体发生经济纠纷时,可以利用法律手段对造成银行风险损失的法律责任者提起财产清理诉讼,尽可能地挽回一部分损失,保证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