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华夏之初——追寻祖先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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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里头遗址与夏文化

在中国早期国家的探源中,夏代扮演着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殷墟发掘后,商代的史实被确立为信史,论证夏代的真实性自然被提上议事日程。早在20世纪中叶,著名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根据《竹书记年》中的传说和《史记》的记载,将夏代列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朝代。然而,单靠文献资料研究夏代历史,许多问题很难,甚至不可能得到解决。而考古发现无疑对认识夏代历史有着重要的意义。二里头遗址的发现,为研究夏文化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线索。

寻夏之旅

二里头遗址位于河南偃师境内洛水南岸的二里头村南。遗址以二里头村为中心,其范围包括洛水以南的四角楼村、北许村和喂羊庄之间,东西约有2.5公里,南北约有1.5公里,总面积约4平方公里。遗址依山临水,东阻成皋,西挡崤函,自然条件优越,地势十分险要。古人有云:“建都设邦,皆凭险阻。”又云:“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在广川之上。”二里头遗址两者兼而有之,在当时具有得天独厚的建都优势。

二里头遗址的发现,著名历史学家徐旭生先生功不可没。他首先从文献资料来估计夏氏族活动的主要区域。他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在先秦史书中关于夏代并包含地名的史料大约有80多条,其中有30多条是关于夏后氏都邑的记载。然后,在研究这些地名的基础上,他认为有两个地区应该特别注意:第一是河南中部的洛阳平原及附近地区,尤其是颍水上游的登封和商丘地带;第二是山西西南部汾河下游一带。1959年,徐旭生亲自率人赴河南进行考古调查,经过一个月的活动,果然在河南偃师发现了遗址。同年,中科院考古所开始进行发掘工作。从1960年至1964年,洛阳考古队在二里头先后进行了8次发掘,先后发现了作坊遗址、陶窑、窑穴、水井、墓葬、铜器、玉器、陶器等。根据这些发现,考古学家断定这是一座早期城市遗址。然而至于是哪朝哪代的城市,则有两种说法:一是商代成汤建的都城西亳;一是夏代的都城。如果与偃师尸乡沟商城相比较,后一种意见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后来考古学家又发现不同时期的陶器呈现出不同器物特点,从而断定二里头遗址的文化特征大约介于河南龙山文化与郑州二里冈商代前期文化之间,在考古学上通常称为二里头文化。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二里头遗址发掘又取得新进展。该遗址的主要宫殿基址重现天日。1974年,二里头发掘队发现一号宫殿遗址。1977年,又发现了二号宫殿遗址。一号殿略呈正方形,东西长约108米,南北宽约100米,高约0.8米。基址上面保留有排列整齐的柱子洞和木骨架墙基,柱子洞垫有卵石作为柱基。在基址中部偏北方是正殿,下面是长方形基座,厚3米多,底部平铺3层卵石,基础坚固。在基座上面有22根廊柱,每根廊柱外侧有2根擎檐柱,用以支撑屋檐。这样大的宫殿建筑,应是当时王权的象征。二号殿位于一号殿东北150米左右处,形状与一号殿基本相同,呈长方形,南北长约73米,东西宽约58米,面积较小,不过保存得较好。在基址北部中间也有一座殿堂。它建在一个正方形的平台上。沿基址的东西边是走廊,在南边也有一条走廊,南大门是庑式建筑。由殿堂和廊庑形成了庭院。在庭院下有一个由陶管构成的排水管道。从这两座宫殿基址的出土文物来看,还未发现使用瓦的痕迹,只有少量的木柱灰烬和草拌泥块。据此可推断,宫殿的建筑材料应是以木头、草泥为主。

迄今为止,二里头遗址的发掘仍在进行,所以还不能得出一张比较完整的遗址布局图。不过,二里头的宫殿遗址肯定远不如后世宫殿豪华壮观,但它坐北朝南和封闭式的布局,以及高基台、木架结构等特点,都为后世宫殿所沿用。二里头的宫殿遗址,开创了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的先河。

文化分期及内涵

二里头遗址的扑朔迷离之处在于它的分期和它与夏文化的关系问题上。就遗址的分期工作而言,可以说是众说纷纭。早在二里头遗址发掘初期,有人就根据出土陶器类型把二里头文化分为早、中、晚三期。然而,1974年,二里头考古队根据宫殿遗址的发掘资料,提出了二里头文化的四期划分说。近来又出现两种新的分期说法,有人根据1979和1999年对河南新密新砦遗址的发掘,将“新砦一期”划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遗存,将“新砦二期”归入二里头文化,命名为“新砦期二里头文化”或者“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新砦型”。还有人根据二里头二号宫殿遗址的资料提出二里头文化四期之后应该还有一个第五期,并称之为“二里冈下层期”。对于二里头遗址的分期,我们相信,随着以后对二里头遗址的进一步发掘,问题会相对明朗化。现在仅介绍较为普遍、为人公认的分期法,即二里头文化四期说。

二里头文化四期说虽为多数人所接受,然而,在二里头文化与夏文化的关系上又存在许多分歧,几种主要的看法是:一种是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第二种是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三、四期属于商文化;第三种是二里头文化一、二、三期为夏文化,偃师二里头遗址即是夏都阳城,四期为商文化。不过,尽管各家说法存在诸多分歧,大多数学者还是一致认为二里头文化是探讨夏文化的主要对象。

首先,二里头文化第一、二期,在遗址方面,第一期发现有灰坑和烧灶。第二期发现有小型屋基、铸铜遗址、水井、灰坑和墓葬等。在遗物方面,生产工具中的磨制石器占有很大比例,有铲、斧、刀等。部分石刀和石镰中部有孔。另外还发现骨锥、骨铲、骨刀、陶纺轮和陶网坠,也有少量的铜刀和铜锥。陶器的陶质以砂质灰陶、泥质灰陶和灰褐陶最多,也有一些黑陶和白陶。陶器表面装饰以篮纹和绳纹为主,并有方格纹、弦纹和划纹。常见的陶器有砂质罐、甑等炊具,豆、碗、钵、盘等食器,爵、杯、觚等饮具,盆、瓮、缸等盛储器,但还没有见到陶鬲。从陶器来看,二里头文化一、二期应是承袭了河南龙山文化的晚期特征。

其次,第三、四期,在遗址方面,发现有小型屋基、中型屋基以及大型宫殿建筑基址以及灰坑和墓葬等。在遗物方面,多数生产工具仍为磨制石器,种类有铲、斧、刀、镰等,也有骨锥、骨针、骨刀、蚌刀、陶网坠等。这两个时期的生产工具中只有少量的青铜器,但从铸铜作坊遗址出土的陶范来看,当时青铜工具已被频繁使用。陶器出土数量较多,陶质以砂质和泥质灰陶为主,还有少量的白陶和印纹硬陶。陶器表面除素面与磨光外,主要纹饰是绳纹和一些划纹、云雷纹等,篮纹与方格纹已较少见到。在器形上也有较大的变化,如盆、罐等陶器腹部内收,花边饰表现出衰退的趋势。这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陶器,如鬲、大口尊、小口直领瓮等。这些陶器的形制与二里冈文化的同类器物已很接近。

夏代国家的形成

关于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是一个比较复杂和困难的问题,随着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和考古发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二里头遗址文化内涵丰富,而且发现了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宫殿遗址,成为我们研究夏代国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资料。

那么,从哪些方面能够说明夏代国家的形成呢?这需要从国家产生的条件说起。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列宁也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也就是说,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二里头遗址的发掘,证实了夏代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阶级分化和国家的组织形式。

1.遗物

国家的出现及发展,从来都不能脱离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二里头遗址的遗物来看,二里头的社会经济较以前已有了显著的进步。在农业经济方面,有扁平石铲、蚌铲、木耒、石刀、石镰、石斧等,而且这些工具数量众多,制作精致。人们使用这些生产工具耕地和收割,劳动效率较龙山文化时期已有了明显提高,说明农业生产的发达程度。在手工业制作方面也出现了细致的分工,如分成了铸铜、制玉、制陶等不同工种。在遗址中,发现有铸铜作坊及铜器,如爵、刀、鱼钩等。有些铜器做工比较粗糙,铸造比较原始,而有些铜器器形非常规整,制作较为精致,说明这一时期已处于铸铜的初级阶段了。又如制玉,不但种类繁多,如有玉制的管、琮、圭等,而且这一时期制玉水平很高,雕琢精细,线条流畅圆熟,抛光光洁,甚至看不出被雕琢过的痕迹,如果没有专门的匠师是制作不出来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制玉已成为当时一种专门的手工业。这些珍贵的玉器,数量虽少但质量甚精,应是专门为奴隶主贵族制作的。再如在遗址中发现了酒器,其制造工艺也相当高超,同时也表明当时已有较多的剩余农产品,否则酿酒是不可能实现的。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便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活动,即商品生产和交换。二里头遗址三期出土的文物说明当时商品交换和贸易也发展起来了。在遗址中发现了一种贝。这种贝有两种职能:一是装饰品,二是行使货币职能。而海贝产在沿海地区,离中原地区较远,说明当时各地之间的联系和交往已很广泛,贸易和交换已有了较大的发展。

从对二里头遗物的简单分析来看,不但农业和手工业已经出现分工,而且手工业本身也有了细致的分工,而且已经出现了商品流通,这些特征应是属于阶级社会的。

2.房基和墓葬

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分化在二里头遗址的房基和墓葬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房基有的长达9~10米,宽5米左右,地面坚硬,铺有薄层石面;有的屋址还发现了四边磨光的石柱基和柱子洞,已与原始公社时期的地穴式或半地穴式房屋完全不同。这些屋址应是当时奴隶主贵族的。

而墓葬也很能说明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出现。墓葬分大、中、小三型。大型墓只发现一座,墓口呈正方形,面积达25平方米,可惜曾被盗过,具体随葬品的情况不得而知。中型墓皆为长方形,长约2米,宽约1米,随葬品物一般10件左右,最多达20件,有玉铲、铜戈、绿松石饰等。这些墓很可能是奴隶主贵族的墓。小型墓数量较多,长约2米、宽约0.7米,随葬品在4~10件之间。这些墓很可能是平民的墓。此外,还有一部分墓没有随葬品,而且墓主有的似是捆绑埋葬的,有的身首异处,有的四肢被分解,这些墓很可能是奴隶的。

总之,从房址和墓葬来看,当时已有不同等级的划分,随葬品的数量十分悬殊,也说明当时已经进入阶级社会,有可能就是奴隶制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