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欧美学者很羡慕东方文化,说“儒学是东亚经济起飞的文化要素”。我们自己也以“礼义诚信”为荣。然而,在商品大潮冲击下,那些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人,根本就不重视流传两千多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职业道德。
20世纪80年代,“宾阳假货”与“晋江假药”齐名。后来广西作家写文章为“宾阳货”正名,宾阳县长大喜,宴请作家时不无骄傲地说,“我们不造原子弹”。言下之意是除此之外什么都会仿造。那为什么还要正名呢?他说:“宾阳假货乃昨夜星辰,现在已经超越了仿冒阶段,也怕别人仿冒我们的名牌产品了。”
我们的同行,写了或者编辑出版了“×级”的畅销书,大捞一把实惠,心里却是明镜一样,绝对禁止自己的孩子阅读这种书。无独有偶,奸商用工业酒精勾兑假酒,在造成他人失明、丧命的情况下继续出售,却是绝对不给自己的亲友品尝。
北京受尊敬的大婶大妈,曾经控告卡拉OK歌舞厅的噪音扰民:孩子不能做作业,老人血压升高,犯心脏病!理由充分,民警立即取缔这公害污染源。然而她们组成的老太太秧歌队,在居民楼前敲锣打鼓多年了,噪音大大超过歌舞厅,文化局白送小鼓也换不下她们的大鼓重槌,说是鼓声小了扭起来不带劲儿。看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很需要讲究这条社会公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